目录
第三节 建国后地方武装
一县人武部兵役局
1949年5月,成立县人民武装部简称“人武部”,归中共芜湖县委领导。1951年1月,改属军队系统,称“中国人民解放军安徽省芜湖县人民武装部”,下设军事、政治两股。11月芜湖军分区成立,县人武部属其领导。1952年5月,宣城、巢湖、芜当军分区合并为芜湖军分区,县人武部归属其领导。所属澛港、石硊、方村、陶辛、中窑、易太、万春7个区成立武装部,配有部长、政治干事、军事参谋、秘书各1人,均为现役军人。1954年8月,县人武部对外改称兵役局,下设民兵科、政工科、预备役军官科、组织动员科、统计科、征兵科,对内仍称人武部,配有正副部长、政委、科长及工作人员40人。区武装部只配部长1人。1959年11月,执行省区新编制,县兵役局复改为县人民武装部。下设作战训练科、组织动员科、政治工作科。每科设正、副科长、参谋、干事。县委书记兼第一政委。1961年3月13日,县人武部成立党委会。1966年7月,县公安中队改编为县中队,归属县人武部领导。至1975年12月,县公安中队,仍归公安机关建制,属公安部门领导。
1969年,本县为了战备需要,成立县防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结合民兵训练,开展宣传教育。领导挖防空洞和人口疏散工作。1971年县城迁往湾沚,防空组织工作停止。1975年7月,县恢复成立人民防空办公室,加强人防工作,落实物资及粮食的疏散与储存。并在湾沚、清水、荆山建立防空基地,训练高射机枪手,以备战需。同年12月25日,县征兵办公室改为战备办公室。
1980年1月芜湖军分区改为宣城军分区。县人武部归属芜湖市人民武装部领导。人武部内设作战训练科、组织动员科、政治工作科、装备科。1981年6月,取消装备科,设军事、政工、后勤三科。1983年8月芜湖市人武部改建为芜湖军分区,县人武部归属其领导。
1986年6月,县人武部归属地方建制,由原定正团级改为副团级,接受地方政府和上级军事机关双重领导。改建后,称“安徽省芜湖县人民武装部”,下设办公室,军事、政工两科,配部长、政委副县级各1名,军事科设正、副科长2人,政工科长和办公室主任各1人,参谋4人,政工干事3人,后勤助理员1人,秘书1人。
芜湖县人武部兵役局负责人更迭表
二县人民武装委员会
1962年1月,县委、县人委和县人武部组成县人民武装委员会,为党管武装的领导机构。县委书记任人民武装委员会主任,县人武部长、政委任副主任。1962年6月13日正式成立芜湖县人民武装委员会,领导全县的人民武装工作。1965年,县人民武装委员会主任赵奇峰、副主任曾崇、陈开昌、李瑛。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县人民武装委员会停止活动。1971年9月9日成立县民兵工作领导小组,代替县人民武装委员会。领导组组长王海春,副组长朱永德、张英槐、刘大泉、陶大本。1974年11月成立县民兵指挥部。1979年2月8日,恢复县人民武装委员会领导机构。由各单位领导18人组成,副书记屠耀才任主任、董少三、汪鉴伍为副主任。县人民武装委员会主要任务是抓民兵建设和协助安置复员退伍军人。
1949年5月,成立县人民武装部简称“人武部”,归中共芜湖县委领导。1951年1月,改属军队系统,称“中国人民解放军安徽省芜湖县人民武装部”,下设军事、政治两股。11月芜湖军分区成立,县人武部属其领导。1952年5月,宣城、巢湖、芜当军分区合并为芜湖军分区,县人武部归属其领导。所属澛港、石硊、方村、陶辛、中窑、易太、万春7个区成立武装部,配有部长、政治干事、军事参谋、秘书各1人,均为现役军人。1954年8月,县人武部对外改称兵役局,下设民兵科、政工科、预备役军官科、组织动员科、统计科、征兵科,对内仍称人武部,配有正副部长、政委、科长及工作人员40人。区武装部只配部长1人。1959年11月,执行省区新编制,县兵役局复改为县人民武装部。下设作战训练科、组织动员科、政治工作科。每科设正、副科长、参谋、干事。县委书记兼第一政委。1961年3月13日,县人武部成立党委会。1966年7月,县公安中队改编为县中队,归属县人武部领导。至1975年12月,县公安中队,仍归公安机关建制,属公安部门领导。
1969年,本县为了战备需要,成立县防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结合民兵训练,开展宣传教育。领导挖防空洞和人口疏散工作。1971年县城迁往湾沚,防空组织工作停止。1975年7月,县恢复成立人民防空办公室,加强人防工作,落实物资及粮食的疏散与储存。并在湾沚、清水、荆山建立防空基地,训练高射机枪手,以备战需。同年12月25日,县征兵办公室改为战备办公室。
1980年1月芜湖军分区改为宣城军分区。县人武部归属芜湖市人民武装部领导。人武部内设作战训练科、组织动员科、政治工作科、装备科。1981年6月,取消装备科,设军事、政工、后勤三科。1983年8月芜湖市人武部改建为芜湖军分区,县人武部归属其领导。
1986年6月,县人武部归属地方建制,由原定正团级改为副团级,接受地方政府和上级军事机关双重领导。改建后,称“安徽省芜湖县人民武装部”,下设办公室,军事、政工两科,配部长、政委副县级各1名,军事科设正、副科长2人,政工科长和办公室主任各1人,参谋4人,政工干事3人,后勤助理员1人,秘书1人。
芜湖县人武部兵役局负责人更迭表
二县人民武装委员会
1962年1月,县委、县人委和县人武部组成县人民武装委员会,为党管武装的领导机构。县委书记任人民武装委员会主任,县人武部长、政委任副主任。1962年6月13日正式成立芜湖县人民武装委员会,领导全县的人民武装工作。1965年,县人民武装委员会主任赵奇峰、副主任曾崇、陈开昌、李瑛。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县人民武装委员会停止活动。1971年9月9日成立县民兵工作领导小组,代替县人民武装委员会。领导组组长王海春,副组长朱永德、张英槐、刘大泉、陶大本。1974年11月成立县民兵指挥部。1979年2月8日,恢复县人民武装委员会领导机构。由各单位领导18人组成,副书记屠耀才任主任、董少三、汪鉴伍为副主任。县人民武装委员会主要任务是抓民兵建设和协助安置复员退伍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