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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县城建设
自唐武周长安四年(704年),移南陵县治于青阳城(今城关镇)至今,城关镇一直为县治所在地,市政建设代有拓展。
一、城垣
自唐至元代,县治无城垣,县署附近相继建成街市。明正德四年(1509年),知县胡文静始立4门,上置楼橹。东称迎恩,西称黉塘,南称丽正,北称拱辰。嘉靖四十二年(1563年),知府罗汝芳、知县郜永春始建土城垣,为堞4806垛,高7.78米,厚9.33米,周长2911.58米,辟4门,东曰宝应,西曰瑞应,南曰福应,北曰灵应;二水关,西南为偕乐,东北为后乐。自此,可防倭寇、山贼侵掠。嘉靖四十四年,复砌砖城垣。万历九年(1581年),知县沈尧中将城垣增高0.93米,增立4重门:东曰春谷,南曰陵阳,西曰秋浦,北曰赭圻。筑台“灵雉”于西北二门之间,崇祯年间改名“倚剑台”,与安贤寺、谢家亭一起,成为风景名胜区,文人墨客吟咏场所。清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知县陈应联重拆修,城垣高6.34米,厚9.33米,周长4174.86米,垛口2905个,城楼8座,城门8,名仍旧。城垣东至新华街东首(今城墙根),西至陵阳街西首(今县汽车站南侧),北至惠民街(今粮油加工厂),南至毕家桥(今县委党校)。
清末至民国初年,城垣年久失修,出现裂缝,个别地段坍塌毁坏。民国27年(1938年)2月17日起,日军飞机数次轰炸县城,至民国28年4月,国民党驻军为阻止日军占领县城,凭城据守,便于群众疏散,派兵拆除城垣。日军占领县城期间,拆城墙修碉堡,城门尚存。抗战胜利后,未再修复城垣。1952年扩建县城马路时,城门拆除。现环城东路还保留城墙根的遗迹。
二、县署、县府驻地
明洪武元年(1368年)知县梅鼎建县署,坐落在籍山西南(今县人民政府驻地),坐北面南。至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圮倾严重,知县周诗重修,于9月20日动工,次年冬建成,主建筑大厅三间,高12.44米,宽18.66米,清咸丰十年(1860年)全毁。
清光绪十五年(1889年),沿旧址重建,至民国15年(1926年)形成建筑群,主建筑县署大堂(三楹)居正中,是一座五开间单檐砖木结构的瓦房,门楣正中挂一块“南陵县正堂”的金字匾额,旁边悬吊四对宫灯。四根墨漆柱子于“暖阁”两侧,镌刻一副对联,上联为“欺人如欺天毋自欺也”,下联“负民即负国何忍负之”。中心处,置知县审案的“暖阁”和“三尺法案”,案后屏风上绘制“海潮日出图”,上挂“明镜高悬”匾额。“暖阁”两侧,放十八般仪仗兵器和男女各异的刑具。有自新所(7楹),习艺所(16楹),监狱(14楹),戒牌、仪仗所(8楹),仪门(5楹),头门(3楹),土地祠(东西各1,计6楹),照墙、宅门、二堂(5楹),上房(5楹),东花厅(3楹),厨房(3楹),西花厅(前后两进,各3楹)。
民国16年(1927年)改县署为县府,驻地未变。改建县府大门,三开间拱形,中间正门高10多米,外形似西欧门饰,顶端略高,两边稍低,顶端可升国旗。拱门东西两侧各有房两间,设传达室、接待室与职员宿舍。县府整体建筑群未变,前后分三进:大堂已改为礼堂,为县府开大会的会场;二堂横列5开间,前有两庑各3间,中置小院,石板路直抵正堂后门,后二堂改作法庭审案场所;三堂也叫后宅,是县长与眷属们的住处。院内回廊宽大,雕梁画栋。东边建有花园,园内植花卉树木、假山、荷池等。大堂两旁有旧式房屋各10余间,东边紧靠东花厅,设县国民兵团团部及县自卫大队大队部,南突出于丰备仓前,形成一小型操场,可供军事训练和县府职员活动场所。西边房屋南接看守所和监狱,连成一排长列式房屋,是警佐的住宅。
民国27年(1938年)起,县城迭遭日机轰炸,县府躲避在香由寺设临时办公处。嗣后,日军多次“扫荡”,县府先后两次移地办公。第一次移往泾县章村和茂林办公,后移至本县刘店乡(今烟墩乡)松树棵。民国33年,国民党驻军一四四师投降日军,占据县城,县府成了日伪县政权机关的驻地。民国34年8月15日,日军投降,9月县府迁回原址。但几经战火,已满目疮痍,破烂不堪。其后,蒋介石发动反人民内战,县府构筑碉堡,县府院后香由寺前建起大型碉堡,两侧池塘边、大门口各建一小型碉堡,全城碉堡林立,陷入一片恐怖之中。民国38年4月20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胜利渡江,22日南陵县解放。
新中国成立后,县人民政府利用旧县府房屋办公。1956年建设新的办公楼3幢,占地3624平方米,为2~3层砖木结构。接着又相继新建办公大楼。至1990年,院内共建办公楼9幢,宿舍20幢,建筑面积共17524.6平方米,其中宿舍建筑面积7906.6平方米。
三、街巷
明代筑城垣后,城区商业勃兴,居民日增,市场逐渐繁荣,市房不断扩建,渐形成街,青石板路面。街后是居民住宅,人行道窄的为巷。至清嘉庆十三年(1808年),有大南街、西街、新壁街、半壁街、前街、后街、横街、正街、十字街、东街、小南街、北街、丁字街、新街、八字街、香由巷、穆家巷、春谷书院巷、竹青巷(俗名市桥巷)、陶家巷、严家巷、姚家巷、叶家巷、罗紫巷、方家巷、张家巷、沈家巷、苏家巷、孙家巷、繁昌巷。清宣统二年(1910年),县治改革区域时,曾将城内地域划为1~8号。清末,全城仍是15条街、15条巷。
民国期间,手工业作坊兴起,资本主义工商业勃兴,街巷有所拓展。民国27年(1938年)至抗战胜利,全城有14条街、14条巷,延至1949年未变。
清末、民国时期主要街道简况表
表1—1
解放后,多次对旧城进行改造。1952年起,将西街、前街、正街等主要街道,由3米拓宽至12米(街道宽7米,两旁人行道各2.5米),部分街道拓展为10~15米,十字街至龙门桥拓宽7~10米。1956年,翻修城区路面1600米,改建东街500米。1976年,城内主要街道浇筑沥青路面,长3262米,宽7米,埋设下水管道。1988年,环城东路长735米,宽5米浇筑水泥路面。1989年,漳迎街长680米,宽10米浇筑了水泥路面,厚20厘米,附设下水道涵管直径60厘米,建有18对窨井。同时延伸自来水主管道长700米、直径20厘米。城区后街和十几条主要巷道都浇筑了水泥路或沥青路,但未统一规划,缺少消防通道。1990年,城关镇城区面积1.19平方公里,有5条路,17条主要街(路)和14条巷(张家巷、王家巷、方家巷、叶家巷、罗紫巷、姚家巷、严家巷、陶家巷、市桥巷、建设巷、香由巷、工农巷、孙家巷、苏家巷)。
1990年城关镇主要街(路)一览表
表1—2
四、桥梁
宋元祐元年(1086年),邑人罗显、童应元集资在漳河之流东溪上建造青阳桥,沟通县署东门街市,为县城建桥之始。明清时期,穿城而过的市河上建有市桥、玉带桥、毕家桥等桥梁;环绕城区的漳河、后港河上建有通济(原名青阳桥,俗称东门大桥)、龙会、思古、西溪、后港、黉塘等桥。时有“城外十里一铺,城内一城十桥”之说。抗日战争中,部分桥梁被日机炸毁。新中国成立后,改造了通济等古桥,新建和修建了后港、龙会和惠民等桥梁,对市桥、玉带桥进行维修与加固,使古桥得到妥善保护。
通济桥旧名青阳桥,俗称东门大桥,横跨东门外漳河上。宋元祐元年(1086年)兴建,元礻右四年竣工。桥宽7.4米,长30.7米。明中叶桥圮,万历年间重修,沟通城外通济街,更名通济桥。清顺治八年(1651年)重建。光绪十一年 (1885年)重修。解放后多次进行增高和加固。1963年,改建为钢筋混凝土T型梁桥。
惠民桥俗称北门大桥,跨老后港河上,连接惠民街与联城街,为县城石桥之一,始建年代无考,宋淳熙十六年(1189年)重建,明成化年间重修。清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复建三孔石拱桥,桥长46.5米,宽5.75米,桥上石柱玉立,桥下石基坚固,至民国年间,年久失修,桥基逐渐毁坏,新中国成立后,政府多次维修,现已成公路桥,桥面铺设沥青,设护栏。
市桥又名籍山桥,位于十字西街西侧 ,跨市桥河。始建于宋代,居民即在市桥河上架石板桥,便利城区交通。清康熙七年(1668年)重新修建,康熙十年竣工。桥长18.6米,宽7米,设有护栏,坚固壮观。解放后多次维修,1985年,县人民政府拨款维修加固、拓宽培厚,在原桥两边又扩建两平行桥,浇筑水泥桥面,为县城重要交通要道。
龙会桥俗称龙门桥,在城北1公里,跨漳河。明万历十二年(1584年)兴建,因上源工山龙池和烟墩水龙洞二水汇于此,故名,为五孔圆拱桥,长49.8米,高9.3米,宽6米。明末桥上建奎星阁。清顺治年间重修,康熙时将奎星阁改建文澜亭。咸丰年间亭圮。民国时期,年久失修,桥身损坏严重。1949年后,县人民政府多次拨款维修。1952年,加固桥面,桥长56.6米,面宽6米,桥高9.8米,桥面铺筑沥青,是通往黄山干线公路上的重要桥梁。
玉带桥建于市桥河北段。明万历五年(1577年)建,为单拱石桥,桥长18米,宽6.5米,形似玉带玲珑秀美,故名。清代至民国期间,多次修缮。解放后多次维修加固,石栏杆已毁。
黉塘桥位于城西,跨西港(古称西溪)。明代邑人张绩率族人兴建石板桥,桥名为纪念宋代名宦徐责力告老还乡后在村前设黉塘书院而命名。清光绪二十年(1894年)张氏后裔重修,桥长14米,宽5米,系单孔石拱桥,现存。
思古桥跨大港河上,距城东南250米。明万历年间建,为石拱桥,桥长6米,宽3米,高2.5米,桥下百米入漳河。
陵阳桥跨市桥河,在市桥西南150米处,原为石板平桥,解放后已圮,用水泥预制板搭成行人便桥,1985年建成钢筋混凝土拱桥,长12米,宽3.6米。
毕家桥在南门内约70米处,跨市桥河支流,又名狮子桥。明洪武年间建,桥长14米,高5.3米,宽5.3米。清代、民国年间几经维修,石桥仍完好。
后港桥在县城西北500米处,跨后港河。明嘉靖年间建,清雍正元年(1723年)重建,光绪年间两次重修,是南陵至繁昌古道上重要桥梁。民国期间改建公路木桥,桥长16米,宽5.7米,高6米。解放后多次维修加固,1966年改建双曲拱桥(1孔),跨径32米公路桥,桥长45米,宽7米,高9.5米。
五、供水、排水
供水明清以来,城区多数居民饮用漳河、后港河和市桥河河水,部分居民饮用井水。城区现存古井10眼,以叶家井、泮井、桐安井、七号坦井最著名,冬夏不枯,久旱不竭,水质清纯,甘冽爽口。1949年以来,随着工业生产的发展,生产用水日增,1958年县人民政府大院、县黄梅剧团、县医院、县招待所等单位建立了自用水井(塔),抽井水或提取河水备用。城厢供销合作社、益民酱坊、县食品厂等单位也先后凿井6眼,用于生产和生活。1973年,为解决县城3万人饮水难,县政府建自来水厂,是年省财政拨款30万元予以扶持。1974年7月破土动工,1976年10月1日正式投产供水,设计能力2800吨/日,时有设备300吨清水池、120吨澄清池、80吨无阀滤池各1座,水塔储水120吨,高32米,配二级泵房,铺设主管道网5450米,呈树枝状。1977年,建小型化验室。1982年建一级取水泵房,出水量133吨/时。1989年建35千伏专用电路1条。1990年,日生产能力3000吨,供水主管道12公里,供水3500户(不包括总表内的分表),供水普及率达65%。随着城区范围的拓展,工业区的建设,用水量大增,供需矛盾突出,县人民政府投资232.97万元,对自来水厂进行扩建,规模为10000吨/日,年底破土动工。
排水清末,城区街道靠砖砌的小明沟或阴沟排水,以自然坡度分流为主,一遇暴雨,便漫溢成灾。民国时期,主要依街道、巷道自然坡度,通过明沟或阴沟排入市河中,然街窄巷狭,沟浅水浊常常淤塞,大雨积水成塘,小雨泥泞不堪。
民国20年(1931年)大水,县城大部分街巷浸水,水深1米。通济街漫水,龙会桥与惠民桥一片汪洋。是年秋,县建设科曾对城区的阴沟进行人工疏浚。此后,街道排水设施常年失修。抗日战争期间,炸塌毁坏部分房屋,塞窨沟,排水不畅,街巷晴天灰漫,雨天泥浆。
解放后,县人民政府组织力量,整修街道。1952年开始,拓宽街道,埋设下水管道,整理路基,修缮路面。1953年起,始埋设直径40厘米圆形下水管道。至1956年,修建下水道600米,在市桥河上建成一座水闸。1976年9月,在浇筑城区街道沥青路面的同时,再次全面清洗整修下水道2124米,新建下水道1066米,坚持不改动排水自然流向的原则,不通的疏通,缺损的修复,倒塌的新建。1985年又投资8万元修建十字街下水道,长700米。1988年砌市桥河片石护岸500米。至1990年,城区建成排水管道10.26公里,有窨井256口,雨污合流,就近排入市桥河和漳河。
六、房屋建设
清末,县城公共建筑多为庙宇、宗祠、会馆、书院、亭、台、楼、阁、塔等,全城有寺庙12个、宗祠32个、亭10余个。后因兵燹,特别是日机轰炸,日伪军对县城的破坏,及其后年久失修,拆而未建,致古建筑寥寥无几。城区市房建设以砖木结构为主,多为青砖小瓦,灰粉封火墙(俗称马头墙)的平房,只有少数官绅大贾,才建有深宅大院。光绪十年(1884年),两淮盐运使徐文达为其母在南陵西街建府第,俗称徐家大屋,是一座崇墉飞甍,广厦深院,造型典雅的明式建筑群,共建99间半房屋,占地1万多平方米。门楼高大临街,黑漆铁皮铜环大门,门外左侧街道两旁置雕花石墩,门两边墙嵌有拴马石,进门迎面是照壁。房屋为4进,坐北朝南有东西大厅,均为3进递进,两排两层60间走马楼,连接前后3进。整个建筑群有大院、小院、大小巷道、天井、回廊、亭台、楼阁、甬道浑然一体,布局有致,雕梁画栋,金碧辉煌,回廊曲槛,异常幽雅。东西两座花园,造型古朴、奇特,假山石采用浙江武康黄石塑造,峥嵘峭立,嶙峋多姿。园内奇花异草,四季飘香,水榭怡亭立于荷塘边,夏日来临,莲花竞放,清香四溢。
民国时期,城区房屋结构无多大变化,临街铺面因战火纷挠,破旧不堪。抗日战争胜利后,街市相继建成一批楼房。
1949年末,城区房屋建筑总面积263675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185472平方米,草房约占20%,人均住宅面积6.1平方米。此后,房屋建筑面积逐年扩大,草房为瓦房取代。据1985年房屋普查统计,城区房屋建筑面积652454.8平方米,比1949年增长1.47倍,均为砖瓦房。其中住宅面积397892平方米,人均住房7.3平方米,比1949年增长21.6%。多数居民住房条件显著改善(城关镇6831户居民中,人均住房面积在4平方米以下的189户,569人,占2.8%;4至10平方米704户,占10.3%;10平方米以上5558户,18918人,占81.4%)。80年代起,住宅向多层发展,建房陡增,至1990年,城区房屋建筑总面积827079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436356平方米,人均住房7.5平方米。
民国时期,公用建筑发展很慢。解放初,遗存的公用建筑大都年久失修,破烂不堪,如宋代建的县城古塔,至1949年已倾斜欲堕,为安全起见,1956年经批准拆除。解放后,县人民政府逐步发展公用建筑,城区先后建立机关、学校、医院、工厂、银行、商店、宾馆、邮局等公用设施,至1990年,总面积约31.36万平方米。
1990年城区主要建筑简表
表1—3单位:平方米、万元
七、绿化
民国19年(1930年),县府辟香由寺前的数亩空地建“中山公园”,周围植树,中为广场。城内官绅富贾有小型花园4座,以徐家大屋东西花园为著,占地十余亩,有大小花坛,种植各种奇花异草。
解放初,县城绿化进展缓慢。1953年拓宽街道时,曾在主要街道的行道栽白杨树,因管理不善,树苗成活率较低。50年代末更新栽植法国梧桐,至80年代,主要街道法梧枝壮叶茂,绿树成荫。1987年街道行道树再次更新,法梧全部砍光,栽植香樟树。80年代起,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普遍栽花种树,多数居民也竞相种植花木,少数人家热心盆景制作。至1990年末,县城机关学校宅前院内绿化卓有成效,县人民政府大院内绿化覆盖率达15%以上;南陵师范校园内绿荫蔽日,花卉飘香。
八、照明
生活照明清代,县城居民均用菜油、豆油或棉籽油点灯照明,部分商号用蜡烛照明。民国时期,逐渐使用煤油点灯,政府机关、较大商号、粮行则用汽灯,居民仍以菜油点灯为主。
民国9年(1920年),远明电灯公司送电,供城关商店、机关照明。民国12年,城关商民集资6万元,扩办南陵电灯有限公司,发电供城区照明,部分居民始用电灯。抗日战争中厂房被日机炸毁倒闭。此后,照明以煤油灯为主,部分居民仍用菜油点灯照明。
1959年1月,柏山渠第二电站运行发电,始对县城供电,县人民政府机关、影剧院、医院、商店、旅社等单位用上电灯。1964年,接通高压线,全城先后用上电灯。1990年末城区装电灯1万余盏,年生活用电293.6万千瓦时。
道路照明民国26年(1937年)前,县城主要街道和交通路口设有挂灯,置4块玻璃的方形灯罩,由商会负责供应照明用油,更夫每晚兼事点灯,日军侵占县城后废弛。
1959年1月,主要街道立木杆安装路灯,使用白炽灯泡。全城街道及公共场所陆续安装了电灯,部分商店和企事业单位的营业楼还装上霓虹灯。1980年改用水泥杆,大部分路灯换成水银(汞)灯和钠光灯。1990年末,全城共有路灯110盏,均为白炽灯。
九、环境卫生
清及民国时期,籍山、漳溪、新民3镇(今城关镇),每镇街道有1名清洁工,城区共9名清洁工,均不拿工资,属义务性质。一些机关、单位内建有厕所,居民家庭有简易厕所。
解放后,城内每个街道都有1名清洁工,共有8名清洁工负责街道打扫和处理垃圾。
1976年,建立城关清洁队,打扫街道路面,有10多名工人。1986年,成立县城关地区 环境卫生管理所。1990年有职工35名,其中环卫工人31名,有清洁队和公共厕所管理队,备有运送垃圾的汽车1辆,板车22辆,公共厕所19座,垃圾箱(桶)50个,垃圾中转点2处100平方米。清扫面积7.5万平方米,其中前街5.5万平方米,后街2万平方米,每年清扫运送垃圾5000吨。是年,制定《县城关环境卫生管理暂行规定》,实行岗位责任制和目标管理,环境卫生有较大的改观。
一、城垣
自唐至元代,县治无城垣,县署附近相继建成街市。明正德四年(1509年),知县胡文静始立4门,上置楼橹。东称迎恩,西称黉塘,南称丽正,北称拱辰。嘉靖四十二年(1563年),知府罗汝芳、知县郜永春始建土城垣,为堞4806垛,高7.78米,厚9.33米,周长2911.58米,辟4门,东曰宝应,西曰瑞应,南曰福应,北曰灵应;二水关,西南为偕乐,东北为后乐。自此,可防倭寇、山贼侵掠。嘉靖四十四年,复砌砖城垣。万历九年(1581年),知县沈尧中将城垣增高0.93米,增立4重门:东曰春谷,南曰陵阳,西曰秋浦,北曰赭圻。筑台“灵雉”于西北二门之间,崇祯年间改名“倚剑台”,与安贤寺、谢家亭一起,成为风景名胜区,文人墨客吟咏场所。清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知县陈应联重拆修,城垣高6.34米,厚9.33米,周长4174.86米,垛口2905个,城楼8座,城门8,名仍旧。城垣东至新华街东首(今城墙根),西至陵阳街西首(今县汽车站南侧),北至惠民街(今粮油加工厂),南至毕家桥(今县委党校)。
清末至民国初年,城垣年久失修,出现裂缝,个别地段坍塌毁坏。民国27年(1938年)2月17日起,日军飞机数次轰炸县城,至民国28年4月,国民党驻军为阻止日军占领县城,凭城据守,便于群众疏散,派兵拆除城垣。日军占领县城期间,拆城墙修碉堡,城门尚存。抗战胜利后,未再修复城垣。1952年扩建县城马路时,城门拆除。现环城东路还保留城墙根的遗迹。
二、县署、县府驻地
明洪武元年(1368年)知县梅鼎建县署,坐落在籍山西南(今县人民政府驻地),坐北面南。至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圮倾严重,知县周诗重修,于9月20日动工,次年冬建成,主建筑大厅三间,高12.44米,宽18.66米,清咸丰十年(1860年)全毁。
清光绪十五年(1889年),沿旧址重建,至民国15年(1926年)形成建筑群,主建筑县署大堂(三楹)居正中,是一座五开间单檐砖木结构的瓦房,门楣正中挂一块“南陵县正堂”的金字匾额,旁边悬吊四对宫灯。四根墨漆柱子于“暖阁”两侧,镌刻一副对联,上联为“欺人如欺天毋自欺也”,下联“负民即负国何忍负之”。中心处,置知县审案的“暖阁”和“三尺法案”,案后屏风上绘制“海潮日出图”,上挂“明镜高悬”匾额。“暖阁”两侧,放十八般仪仗兵器和男女各异的刑具。有自新所(7楹),习艺所(16楹),监狱(14楹),戒牌、仪仗所(8楹),仪门(5楹),头门(3楹),土地祠(东西各1,计6楹),照墙、宅门、二堂(5楹),上房(5楹),东花厅(3楹),厨房(3楹),西花厅(前后两进,各3楹)。
民国16年(1927年)改县署为县府,驻地未变。改建县府大门,三开间拱形,中间正门高10多米,外形似西欧门饰,顶端略高,两边稍低,顶端可升国旗。拱门东西两侧各有房两间,设传达室、接待室与职员宿舍。县府整体建筑群未变,前后分三进:大堂已改为礼堂,为县府开大会的会场;二堂横列5开间,前有两庑各3间,中置小院,石板路直抵正堂后门,后二堂改作法庭审案场所;三堂也叫后宅,是县长与眷属们的住处。院内回廊宽大,雕梁画栋。东边建有花园,园内植花卉树木、假山、荷池等。大堂两旁有旧式房屋各10余间,东边紧靠东花厅,设县国民兵团团部及县自卫大队大队部,南突出于丰备仓前,形成一小型操场,可供军事训练和县府职员活动场所。西边房屋南接看守所和监狱,连成一排长列式房屋,是警佐的住宅。
民国27年(1938年)起,县城迭遭日机轰炸,县府躲避在香由寺设临时办公处。嗣后,日军多次“扫荡”,县府先后两次移地办公。第一次移往泾县章村和茂林办公,后移至本县刘店乡(今烟墩乡)松树棵。民国33年,国民党驻军一四四师投降日军,占据县城,县府成了日伪县政权机关的驻地。民国34年8月15日,日军投降,9月县府迁回原址。但几经战火,已满目疮痍,破烂不堪。其后,蒋介石发动反人民内战,县府构筑碉堡,县府院后香由寺前建起大型碉堡,两侧池塘边、大门口各建一小型碉堡,全城碉堡林立,陷入一片恐怖之中。民国38年4月20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胜利渡江,22日南陵县解放。
新中国成立后,县人民政府利用旧县府房屋办公。1956年建设新的办公楼3幢,占地3624平方米,为2~3层砖木结构。接着又相继新建办公大楼。至1990年,院内共建办公楼9幢,宿舍20幢,建筑面积共17524.6平方米,其中宿舍建筑面积7906.6平方米。
三、街巷
明代筑城垣后,城区商业勃兴,居民日增,市场逐渐繁荣,市房不断扩建,渐形成街,青石板路面。街后是居民住宅,人行道窄的为巷。至清嘉庆十三年(1808年),有大南街、西街、新壁街、半壁街、前街、后街、横街、正街、十字街、东街、小南街、北街、丁字街、新街、八字街、香由巷、穆家巷、春谷书院巷、竹青巷(俗名市桥巷)、陶家巷、严家巷、姚家巷、叶家巷、罗紫巷、方家巷、张家巷、沈家巷、苏家巷、孙家巷、繁昌巷。清宣统二年(1910年),县治改革区域时,曾将城内地域划为1~8号。清末,全城仍是15条街、15条巷。
民国期间,手工业作坊兴起,资本主义工商业勃兴,街巷有所拓展。民国27年(1938年)至抗战胜利,全城有14条街、14条巷,延至1949年未变。
清末、民国时期主要街道简况表
表1—1
解放后,多次对旧城进行改造。1952年起,将西街、前街、正街等主要街道,由3米拓宽至12米(街道宽7米,两旁人行道各2.5米),部分街道拓展为10~15米,十字街至龙门桥拓宽7~10米。1956年,翻修城区路面1600米,改建东街500米。1976年,城内主要街道浇筑沥青路面,长3262米,宽7米,埋设下水管道。1988年,环城东路长735米,宽5米浇筑水泥路面。1989年,漳迎街长680米,宽10米浇筑了水泥路面,厚20厘米,附设下水道涵管直径60厘米,建有18对窨井。同时延伸自来水主管道长700米、直径20厘米。城区后街和十几条主要巷道都浇筑了水泥路或沥青路,但未统一规划,缺少消防通道。1990年,城关镇城区面积1.19平方公里,有5条路,17条主要街(路)和14条巷(张家巷、王家巷、方家巷、叶家巷、罗紫巷、姚家巷、严家巷、陶家巷、市桥巷、建设巷、香由巷、工农巷、孙家巷、苏家巷)。
1990年城关镇主要街(路)一览表
表1—2
四、桥梁
宋元祐元年(1086年),邑人罗显、童应元集资在漳河之流东溪上建造青阳桥,沟通县署东门街市,为县城建桥之始。明清时期,穿城而过的市河上建有市桥、玉带桥、毕家桥等桥梁;环绕城区的漳河、后港河上建有通济(原名青阳桥,俗称东门大桥)、龙会、思古、西溪、后港、黉塘等桥。时有“城外十里一铺,城内一城十桥”之说。抗日战争中,部分桥梁被日机炸毁。新中国成立后,改造了通济等古桥,新建和修建了后港、龙会和惠民等桥梁,对市桥、玉带桥进行维修与加固,使古桥得到妥善保护。
通济桥旧名青阳桥,俗称东门大桥,横跨东门外漳河上。宋元祐元年(1086年)兴建,元礻右四年竣工。桥宽7.4米,长30.7米。明中叶桥圮,万历年间重修,沟通城外通济街,更名通济桥。清顺治八年(1651年)重建。光绪十一年 (1885年)重修。解放后多次进行增高和加固。1963年,改建为钢筋混凝土T型梁桥。
惠民桥俗称北门大桥,跨老后港河上,连接惠民街与联城街,为县城石桥之一,始建年代无考,宋淳熙十六年(1189年)重建,明成化年间重修。清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复建三孔石拱桥,桥长46.5米,宽5.75米,桥上石柱玉立,桥下石基坚固,至民国年间,年久失修,桥基逐渐毁坏,新中国成立后,政府多次维修,现已成公路桥,桥面铺设沥青,设护栏。
市桥又名籍山桥,位于十字西街西侧 ,跨市桥河。始建于宋代,居民即在市桥河上架石板桥,便利城区交通。清康熙七年(1668年)重新修建,康熙十年竣工。桥长18.6米,宽7米,设有护栏,坚固壮观。解放后多次维修,1985年,县人民政府拨款维修加固、拓宽培厚,在原桥两边又扩建两平行桥,浇筑水泥桥面,为县城重要交通要道。
龙会桥俗称龙门桥,在城北1公里,跨漳河。明万历十二年(1584年)兴建,因上源工山龙池和烟墩水龙洞二水汇于此,故名,为五孔圆拱桥,长49.8米,高9.3米,宽6米。明末桥上建奎星阁。清顺治年间重修,康熙时将奎星阁改建文澜亭。咸丰年间亭圮。民国时期,年久失修,桥身损坏严重。1949年后,县人民政府多次拨款维修。1952年,加固桥面,桥长56.6米,面宽6米,桥高9.8米,桥面铺筑沥青,是通往黄山干线公路上的重要桥梁。
玉带桥建于市桥河北段。明万历五年(1577年)建,为单拱石桥,桥长18米,宽6.5米,形似玉带玲珑秀美,故名。清代至民国期间,多次修缮。解放后多次维修加固,石栏杆已毁。
黉塘桥位于城西,跨西港(古称西溪)。明代邑人张绩率族人兴建石板桥,桥名为纪念宋代名宦徐责力告老还乡后在村前设黉塘书院而命名。清光绪二十年(1894年)张氏后裔重修,桥长14米,宽5米,系单孔石拱桥,现存。
思古桥跨大港河上,距城东南250米。明万历年间建,为石拱桥,桥长6米,宽3米,高2.5米,桥下百米入漳河。
陵阳桥跨市桥河,在市桥西南150米处,原为石板平桥,解放后已圮,用水泥预制板搭成行人便桥,1985年建成钢筋混凝土拱桥,长12米,宽3.6米。
毕家桥在南门内约70米处,跨市桥河支流,又名狮子桥。明洪武年间建,桥长14米,高5.3米,宽5.3米。清代、民国年间几经维修,石桥仍完好。
后港桥在县城西北500米处,跨后港河。明嘉靖年间建,清雍正元年(1723年)重建,光绪年间两次重修,是南陵至繁昌古道上重要桥梁。民国期间改建公路木桥,桥长16米,宽5.7米,高6米。解放后多次维修加固,1966年改建双曲拱桥(1孔),跨径32米公路桥,桥长45米,宽7米,高9.5米。
五、供水、排水
供水明清以来,城区多数居民饮用漳河、后港河和市桥河河水,部分居民饮用井水。城区现存古井10眼,以叶家井、泮井、桐安井、七号坦井最著名,冬夏不枯,久旱不竭,水质清纯,甘冽爽口。1949年以来,随着工业生产的发展,生产用水日增,1958年县人民政府大院、县黄梅剧团、县医院、县招待所等单位建立了自用水井(塔),抽井水或提取河水备用。城厢供销合作社、益民酱坊、县食品厂等单位也先后凿井6眼,用于生产和生活。1973年,为解决县城3万人饮水难,县政府建自来水厂,是年省财政拨款30万元予以扶持。1974年7月破土动工,1976年10月1日正式投产供水,设计能力2800吨/日,时有设备300吨清水池、120吨澄清池、80吨无阀滤池各1座,水塔储水120吨,高32米,配二级泵房,铺设主管道网5450米,呈树枝状。1977年,建小型化验室。1982年建一级取水泵房,出水量133吨/时。1989年建35千伏专用电路1条。1990年,日生产能力3000吨,供水主管道12公里,供水3500户(不包括总表内的分表),供水普及率达65%。随着城区范围的拓展,工业区的建设,用水量大增,供需矛盾突出,县人民政府投资232.97万元,对自来水厂进行扩建,规模为10000吨/日,年底破土动工。
排水清末,城区街道靠砖砌的小明沟或阴沟排水,以自然坡度分流为主,一遇暴雨,便漫溢成灾。民国时期,主要依街道、巷道自然坡度,通过明沟或阴沟排入市河中,然街窄巷狭,沟浅水浊常常淤塞,大雨积水成塘,小雨泥泞不堪。
民国20年(1931年)大水,县城大部分街巷浸水,水深1米。通济街漫水,龙会桥与惠民桥一片汪洋。是年秋,县建设科曾对城区的阴沟进行人工疏浚。此后,街道排水设施常年失修。抗日战争期间,炸塌毁坏部分房屋,塞窨沟,排水不畅,街巷晴天灰漫,雨天泥浆。
解放后,县人民政府组织力量,整修街道。1952年开始,拓宽街道,埋设下水管道,整理路基,修缮路面。1953年起,始埋设直径40厘米圆形下水管道。至1956年,修建下水道600米,在市桥河上建成一座水闸。1976年9月,在浇筑城区街道沥青路面的同时,再次全面清洗整修下水道2124米,新建下水道1066米,坚持不改动排水自然流向的原则,不通的疏通,缺损的修复,倒塌的新建。1985年又投资8万元修建十字街下水道,长700米。1988年砌市桥河片石护岸500米。至1990年,城区建成排水管道10.26公里,有窨井256口,雨污合流,就近排入市桥河和漳河。
六、房屋建设
清末,县城公共建筑多为庙宇、宗祠、会馆、书院、亭、台、楼、阁、塔等,全城有寺庙12个、宗祠32个、亭10余个。后因兵燹,特别是日机轰炸,日伪军对县城的破坏,及其后年久失修,拆而未建,致古建筑寥寥无几。城区市房建设以砖木结构为主,多为青砖小瓦,灰粉封火墙(俗称马头墙)的平房,只有少数官绅大贾,才建有深宅大院。光绪十年(1884年),两淮盐运使徐文达为其母在南陵西街建府第,俗称徐家大屋,是一座崇墉飞甍,广厦深院,造型典雅的明式建筑群,共建99间半房屋,占地1万多平方米。门楼高大临街,黑漆铁皮铜环大门,门外左侧街道两旁置雕花石墩,门两边墙嵌有拴马石,进门迎面是照壁。房屋为4进,坐北朝南有东西大厅,均为3进递进,两排两层60间走马楼,连接前后3进。整个建筑群有大院、小院、大小巷道、天井、回廊、亭台、楼阁、甬道浑然一体,布局有致,雕梁画栋,金碧辉煌,回廊曲槛,异常幽雅。东西两座花园,造型古朴、奇特,假山石采用浙江武康黄石塑造,峥嵘峭立,嶙峋多姿。园内奇花异草,四季飘香,水榭怡亭立于荷塘边,夏日来临,莲花竞放,清香四溢。
民国时期,城区房屋结构无多大变化,临街铺面因战火纷挠,破旧不堪。抗日战争胜利后,街市相继建成一批楼房。
1949年末,城区房屋建筑总面积263675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185472平方米,草房约占20%,人均住宅面积6.1平方米。此后,房屋建筑面积逐年扩大,草房为瓦房取代。据1985年房屋普查统计,城区房屋建筑面积652454.8平方米,比1949年增长1.47倍,均为砖瓦房。其中住宅面积397892平方米,人均住房7.3平方米,比1949年增长21.6%。多数居民住房条件显著改善(城关镇6831户居民中,人均住房面积在4平方米以下的189户,569人,占2.8%;4至10平方米704户,占10.3%;10平方米以上5558户,18918人,占81.4%)。80年代起,住宅向多层发展,建房陡增,至1990年,城区房屋建筑总面积827079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436356平方米,人均住房7.5平方米。
民国时期,公用建筑发展很慢。解放初,遗存的公用建筑大都年久失修,破烂不堪,如宋代建的县城古塔,至1949年已倾斜欲堕,为安全起见,1956年经批准拆除。解放后,县人民政府逐步发展公用建筑,城区先后建立机关、学校、医院、工厂、银行、商店、宾馆、邮局等公用设施,至1990年,总面积约31.36万平方米。
1990年城区主要建筑简表
表1—3单位:平方米、万元
七、绿化
民国19年(1930年),县府辟香由寺前的数亩空地建“中山公园”,周围植树,中为广场。城内官绅富贾有小型花园4座,以徐家大屋东西花园为著,占地十余亩,有大小花坛,种植各种奇花异草。
解放初,县城绿化进展缓慢。1953年拓宽街道时,曾在主要街道的行道栽白杨树,因管理不善,树苗成活率较低。50年代末更新栽植法国梧桐,至80年代,主要街道法梧枝壮叶茂,绿树成荫。1987年街道行道树再次更新,法梧全部砍光,栽植香樟树。80年代起,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普遍栽花种树,多数居民也竞相种植花木,少数人家热心盆景制作。至1990年末,县城机关学校宅前院内绿化卓有成效,县人民政府大院内绿化覆盖率达15%以上;南陵师范校园内绿荫蔽日,花卉飘香。
八、照明
生活照明清代,县城居民均用菜油、豆油或棉籽油点灯照明,部分商号用蜡烛照明。民国时期,逐渐使用煤油点灯,政府机关、较大商号、粮行则用汽灯,居民仍以菜油点灯为主。
民国9年(1920年),远明电灯公司送电,供城关商店、机关照明。民国12年,城关商民集资6万元,扩办南陵电灯有限公司,发电供城区照明,部分居民始用电灯。抗日战争中厂房被日机炸毁倒闭。此后,照明以煤油灯为主,部分居民仍用菜油点灯照明。
1959年1月,柏山渠第二电站运行发电,始对县城供电,县人民政府机关、影剧院、医院、商店、旅社等单位用上电灯。1964年,接通高压线,全城先后用上电灯。1990年末城区装电灯1万余盏,年生活用电293.6万千瓦时。
道路照明民国26年(1937年)前,县城主要街道和交通路口设有挂灯,置4块玻璃的方形灯罩,由商会负责供应照明用油,更夫每晚兼事点灯,日军侵占县城后废弛。
1959年1月,主要街道立木杆安装路灯,使用白炽灯泡。全城街道及公共场所陆续安装了电灯,部分商店和企事业单位的营业楼还装上霓虹灯。1980年改用水泥杆,大部分路灯换成水银(汞)灯和钠光灯。1990年末,全城共有路灯110盏,均为白炽灯。
九、环境卫生
清及民国时期,籍山、漳溪、新民3镇(今城关镇),每镇街道有1名清洁工,城区共9名清洁工,均不拿工资,属义务性质。一些机关、单位内建有厕所,居民家庭有简易厕所。
解放后,城内每个街道都有1名清洁工,共有8名清洁工负责街道打扫和处理垃圾。
1976年,建立城关清洁队,打扫街道路面,有10多名工人。1986年,成立县城关地区 环境卫生管理所。1990年有职工35名,其中环卫工人31名,有清洁队和公共厕所管理队,备有运送垃圾的汽车1辆,板车22辆,公共厕所19座,垃圾箱(桶)50个,垃圾中转点2处100平方米。清扫面积7.5万平方米,其中前街5.5万平方米,后街2万平方米,每年清扫运送垃圾5000吨。是年,制定《县城关环境卫生管理暂行规定》,实行岗位责任制和目标管理,环境卫生有较大的改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