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三节 商品购销
一、流通渠道
民国初期,本县商品进货渠道以水路运输为主,由江苏高淳经水阳河抵青弋江镇的 货物,以盐、布匹、卷烟为多;由芜湖顺漳河逆流而上,经黄墓抵城关的以布匹、纸张、煤油及日用杂品为多;丝绸、绫罗多从苏杭、南京进货;茶叶、药材来至泾县、太平、青阳;县西南三里、何湾等地多从铜陵、青阳进货。外来商品一般由私商大号自行采办,再向全县批发。民国29年(1940年),日军侵占本县,漳河、青弋江受到封锁,转向屯溪进货,用车辆或人力肩挑运入。
1949年5月,私营商户仍从芜湖、南京、杭州等地进货。1950年,百货公司成立,主管县内商品批发,进货渠道改由芜湖地区百货站。1951年,百货公司设弋江、黄墓、三里、合村4个分销处,基层供销社从分销处进货。1954年5月起,批零兼营户须按计划凭证向国营公司进货,取消小集镇商贩向私营大户批发货的关系,国营公司占领批发市场。1957年4月,国营商业接收供销社工业品零售业务,城关国营公司批零结合,县城以下只经营零售业务,公私合营、合作商店、小商小贩的货源按行业性质和地区,划归各专业公司和供销社。1958年,全县商品流通变为国营单一渠道,国合合并成立7个基层商店,56个采购零售网点,合作商店106个。1961年,恢复国营、供销和集市贸易3条流通渠道,撤销国营公司分销处,基层供销社自办批发业务。采取国合货源分配会、国营商业补货会等形式,货物自上而下层层分配,合作商店(组)的进货渠道未变。1963年,生产资料的供应由县计划委员会分配指标下达计划,物资部门按计划调拨、供应。百货类商品继续实行工业品由国营商业统购包销。本县进货渠道由芜湖二级站供应,国营公司再调拨给各基层供销社和零售商店。1979年,本县有工业品批发机构8个,农副产品采购机构46个,工业品自销比重增大,计划分配商品减少,进货渠道从本省扩大到江苏、浙江、上海、山东、湖北、江西等地。生产资料实行议价供应后,物资局、供销社依靠市场调节,自行组织货源。
1983年,供销社与国营商业实行商品分工,工业品批发和生产资料供应,由国营商业经营;农副土特产品购销和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则由供销社经营。全县有工业品批发机构27个,农副产品采购机构90个,恢复商品供货会、展销会等活动。1990年,全县有工业品批发网点41个,农副产品采购网点56个,商品零售网点3455个。为减少中间环节,可直接向厂家进货,渠道有江西、上海、厦门、汕头、福州、广州、重庆、武汉、内蒙古、新疆等地。
二、农副土特产品收购
本县农副产品资源丰富,除粮、油外,有茶叶、棉花、蚕茧、烤烟、山芋淀粉、红花草籽、蜂蜜、草袋、药材、畜产品、竹木柴炭及野生动植物等近2000种。清代,农副产品大都由私商经营。民国时期,增设合作社和物品供应处经营,销往芜湖、南京、镇江、上海等地。解放初由私商、国营商业、供销合作社交错经营。1949年9月,县供销合作总社设业务部,主管农副土特产品收购。1952年,取缔行商及个体牙纪,国家向农民赊销种籽、口粮、化肥,定购粮食、油料、棉花、蚕茧等农副产品。1954年9月,国家对棉花、棉布实行统购统销。1954年起,始对主要农副产品实行产前签订合同,发放预购定金,交售产品时收回。1955~1956年,供销社与农业社、互助组签订合同,将农副产品收购纳入国民经济计划轨道。1961年,县供销社增设农副产品采购经理部。是年,国家将农副产品划为三类:一类为统购统销物资,即粮食、棉花、油料;二类合同派购物资,有茶叶、蚕茧、麻类、生猪、鸡蛋、毛竹、皮张、桐油、生漆、重要中药材等;三类为可以自由购销的物资。国家对一、二类农副产品收购实行奖售政策,奖售物资有粮食、化肥、针纺织品、食糖、香烟、煤油、肥皂、纯碱、暖水瓶、胶鞋、电池、木纱团、搪瓷面盆、搪瓷口杯、塑料底鞋等20余种。1985年,奖售取消。1990年,除棉花、蚕茧计划管理外,其余农副产品都实行市场调节。
棉花民国时期,本县农民零星种植棉花,用以纺织土布和加工絮被,少量进入市场。1952年县供销社收购皮棉5.59万公斤。60年代初,国家对棉花生产实行奖售并发预购定金。1966年,实行以布票换购社员自留棉51.7万公斤。1972年,全县棉田扩大到2万余亩,收购棉花102.7万公斤。1974年,对棉农口粮、生产用化肥供应实行优惠,全年收购棉花123.1万公斤。1990年,全县收购棉花52.1万公斤。
蚕茧清末民初,本县丫山、何湾、绿岭、弋江、奚滩等地,栽桑养蚕,盛产蚕茧 ,偏远山区一般自缫土丝上市。民国26年(1937年),城关有胡复泰、胡和泰、张宏泰、李昌茂、刘万顺、沙永兴等6家茧行、丝线店。年收购春茧1.8万公斤,除加工丝线外,也收购土丝销往芜湖、南京等地。1949年10月,供销社统一经营蚕茧、土丝购销业务,对丝线店实行原料丝配给。1954年,城关、丫山、烟墩建立蚕茧收购站,年收购蚕茧2.65万公斤。1958年,收购蚕茧5.1万公斤。此后,桑园面积减少,年收购蚕茧2万公斤左右。1978年后,蚕桑生产稳步发展,1985年,收购蚕茧15.74万公斤。1990年,收购蚕茧26.52万公斤。
茶叶民国时期,本县茶叶由私商经营,远销南京、镇江、苏州等地。城关有蒋同发、蒋同泰、涂泰和、诸裕康等10余家茶叶店。1954年,县供销社与芜湖茶厂签订代购合同,在城关设茶叶收购站,对茶叶统一经营管理,取缔茶叶自由市场。是年,收购茶叶7.78万公斤。1976年,收购茶叶12.2万公斤。1982年,收购茶叶28.2万公斤。1990年,收购茶叶6.9万公斤,销往芜湖茶厂。
烤烟旧时,本县少数农户零星种植烟叶,产量很小,加工成晒烟、烟丝、卷烟上市交易。1949年12月,县成立烟酒专卖处,始收购烟叶。1954年,收购烟叶900公斤。1985年,全县试种烤烟,年收购6.77吨。翌年,烤烟市场由县烟草公司统一管理,向烟农发放预购定金,分配计划用煤和奖售化肥,年收购烟叶26.2吨。1990年,建立城关、奚滩烟叶收购站,收购烟叶511.55吨,总值118.3万元,调往芜湖烟厂。
蜂蜜清末民初,本县农民养蜂多取蜜自食,很少上市。解放后,红花草种植面积扩大,扬花季节,歙县、杭州等地养蜂人运来蜂箱,在本县红花草集中地带放蜂,所产蜂蜜售给供销社。1956年县供销社收购蜂蜜100公斤,至1977年共收购蜂蜜8.1万公斤。1978年后,本县养蜂业有较大发展,1985年,收购蜂蜜23.5万公斤。1987年,收购蜂蜜26.9万公斤。1990年,收购蜂蜜14.8万公斤。
山芋淀粉旧时,本县种植的山芋,淀粉含量少。1955年3月,县供销社从外地引进“胜利百号”山芋良种在全县推广,山芋产量大增,始批量加工山芋淀粉。翌年,供销社收购山芋淀粉4.5万公斤。此后,山芋淀粉年产量在200~250万公斤。1973年,收购山芋淀粉118.1万公斤。1982年,收购225.7万公斤,销往北京、上海、天津、镇江、福建、江西等地味精厂和糖果厂。1990年,收购42.3万公斤。
红花草籽红花草(紫云英)是本县早稻的主要基肥,农民留种养籽,除自用外,多余的在市场出售。1953年,供销社收购红花草籽35万公斤,销往湖南、广东等省。1955年后,红花草籽抵粮食任务(交售草籽0.5公斤抵原粮2公斤),由粮食部门统一经营。1978年后,花草籽上市量增加,1980年供销社收购花草籽140万公斤。此后,基层供销社自行收购销售,分散经营。1990年,全县花草籽产量225.2万公斤,绝大部分销往江苏、江西、湖南等地。
畜产品旧时,畜产品收购由私商经营。50年代由供销社统一经营。1954年,收购羽毛1.5万公斤。1955年,收购牛皮2675张、肠衣21万根、山羊毛50公斤。1957年,收购黄狼皮2195张、绵羊毛254.5公斤。1958年增收兔皮11071张。1959年,收购牛皮1795张、兔皮22812张。1964年,收购山羊毛742公斤、肠衣520万根。1971年,收购品种增加至11个。1978年,收购羽毛4.4万公斤。1990年,收购牛皮423张、羽毛0.46万公斤、狗皮470张、黄狼皮139张、杂皮22张,全部调往芜湖。
三、生活资料销售
工业品
针纺织品民国时期,本县有10多户纺织手工作坊,大多织白、蓝、黑3色土布,销售量很少,时“洋货”冲击市场。民国14年(1925年)6月,全县开展抵制英、日货运动,一些商店的英国、日本货物被烧毁。民国29年9月,日军侵占县城,针纺织品销售量锐减。民国38年(1949年),遭受水灾,城乡购买力低下,年销售棉布仅2000米。此后,纺织工业发展取代土纺织物。1951年,棉布销售686100米。1954年9月,棉花、棉布实行统购统销,采取定人定量,凭票供应,对土纺织品实行限制,后禁止生产。1960年,年销售棉布1万余米。80年代,化学纤维针纺织品大量上市,各种各类布匹货源充足,供大于求。1984年起,免收布票,敞开供应。1990年,全县销售各种布匹94.73万米,销售各式服装54642件。
日用工业品清代,本县居民多用手工产品,天然原料或自制品。照明用植物油、松节,去污用皂角、草木灰,点火用打火刀、火石,雨雪天穿自制钉鞋等。民国初年,“洋货”涌入本县市场,火柴、肥皂、煤油、布匹等逐年增多。民国29年(1940年),上市的日用工业品有棉布、丝绸、呢绒、纸张文具、陶瓷、烟、酒、食品杂货、油盐等11大类。解放后,日用工业品由国营、集体、私营商业交错经营。1951年,国营商业以低于批发价10~12%对供销合作社实行优惠,供销社以低于国营公司售价1~5%的价格,优惠销售食糖、棉布、食盐、肥皂、煤油等5种日用工业品。是年,销售烟116箱,胶鞋10100双。1959年后,日用工业货源紧缺,煤油、火柴、肥皂等50多个品种实行凭证、凭票供应,或分配到生产队按户按人口供应。1963年起,市场货源增多,票证减少。80年代,市场开放,日用工业品货源充足,手表、自行车、缝纫机、黑白电视机进入城乡千家万户。1985年后,电风扇、彩色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组合音响等高档家用电器行销城乡。1990年,销售肥皂190箱、日用陶瓷97万只、缝纫机2546架、自行车9281辆、收录机7202台、电视机4421台、电冰箱170台。
糖民国时期,由私商经营。1949年7月后,由国营商业、供销合作社和私营商业交错经营。1950年,销售糖10吨。1951年,供销社对食糖等5种工业品实行优惠于市价1~5%,共销售食糖59吨。此后,人民生活改善,食糖销量逐年增加。1958年,销售糖426吨。1959年,因货源紧缺,食糖凭票供应。1960年,全县销售食糖83吨。70年代,年均销售糖500吨左右。1980年后,食糖敞开供应。1987年销售糖2294吨。1990年,销售糖2088吨。
烟民国时期,本县零星种植烟叶,加工黄烟和手工制作卷烟面市。1949年12月,卷烟实行专卖,由百货公司经营。1962年,改由糖业烟酒公司经营。1982年,由烟草公司统管。50年代,年均销售烟百余箱。70年代,年均销售烟8000余箱。80年代,年均销售烟1万余箱。1990年,销售各种卷烟9769箱。
酒民国时期,本县私营糟坊酿酒应市。1949年12月,实行酒类专卖,农村由供销社、合作店(组)经销。1951年,销售酒57吨。60年代,开始销售少量的啤酒和色酒。80年代,酒的品种增多,档次拉开,年销售酒1500吨左右。1990年,销售各类酒1531吨。
日用杂品
铁锅本县销售的铁锅,货源来自繁昌、马鞍山等地,由供销社经营,年销量万口左右。1958年,大炼钢铁,大办食堂,铁锅毁坏严重。1961年铁锅一度供不应求,此后年销量2万口左右。
陶、瓷器本县经营的陶、瓷器主要从芜湖调入,一部分从江苏宜兴、江西景德镇和祁门、宁国等地购进。解放初,陶、瓷器年销售2万只左右。1956年,销售7.9万只。60年代,年均销售56.1万只。70年代,年均销售110万只。1990年,销售97.4万只。
副食品
猪肉、鲜蛋1952~1955年,供销合作社与私商两家经营,年均销售猪肉200吨左右。1956年起,由食品公司经营。1957年,生猪、鲜蛋列为国家统一收购物资,生猪实行派养派购政策。1958年,生猪实行生产大队、生产队集体公养,育肥量、出栏量锐减。1959年,销售猪肉159吨,除年节城镇居民凭证供应,市场猪肉几无供应。1963年后,家庭养猪业发展,猪肉供应紧张状态缓和。1964年,销售猪肉948吨。70年代,年均销售猪肉2000吨左右。1982年,市场开放,生猪取消派养派购,实行议价销售,个体屠宰商增多,猪肉货源充裕。禽蛋收购工作受到国家商业部表彰。1990年,销售猪肉3935吨。鲜蛋收购,除食品公司经营外,委托基层供销社和合作商店代购,全年收购鲜蛋58034公斤。
食盐民国时期,食盐官督商营,本县是杂货店经营。抗日战争时期,由皖南盐务分局每月配售浙盐,县食盐调剂处分拨给各食盐经销店实行配售,每人每日4钱(16两制)。民国29年(1940年),日军侵占县城,实行封锁,食盐供应紧张,盐价暴涨。抗日战争胜利后,食盐供应和缓。1950年设盐务经营处,由供销社和私商经营,年销售食盐99吨。1960年,销售4132吨。此后,食盐供应,货源充足,价格平稳,一直为人们所称颂。1990年,销售食盐3456吨。
水产旧时,水产品由私商和个体鱼贩经营,有时渔民捕鱼直接上市。1950年,由供销社和私商经营。后归食品公司经营,逢节日组织批量咸、淡水产品供应,以市场调节为主。1990年,全县销售水产品1334吨。
糕点、豆、酱制品本县糕点制作历史悠久,工艺精细,风味独特。明心糖、玉带糕、藕糖、花生酥,除供应本县外,还销往芜湖、合肥、北京等地。1980年后,私营豆腐坊、糕坊增多,市场副食品供应充足。
若干年份主要生活资料销售表
表1—3
四、生产资料供应
农业生产资料
肥料旧时本县以农家肥为主,私营油坊供应少量饼肥。1949年10月,农业生产资料由供销合作社经营。1952年,供应石膏、豆饼、菜籽饼、桐籽饼等肥料,并推广化肥106吨。1959年,销售磷肥31吨,并开始推广过磷酸钙、氨水等肥料。1965年,供应氨水289吨,磷肥1300吨,少量供应尿素,后逐年增加,成为本县主要优质氮肥。1971年,增加复合肥供应。1973年,成立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经营硫铵、硝铵、尿素、碳铵、氨水、过磷酸钙、氯化钾、复合肥等10余个品种,还推广试用硼砂、玻璃肥、固氮菌及腐植酸、骨粉等。化肥货源,由国家安排计划,统一调拨。1977年,供应化肥12395吨。1979年后,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实行计划分配和市场调节相结合,通过市场调节,增加磷肥、复合肥和钾肥供应,年销售化肥21369吨,其中氮肥16100吨、磷肥4768吨、复合肥483吨、钾肥18吨。1986年,供应化肥29703吨,其中氮肥22408吨、磷肥5723吨、复合肥724吨、钾肥848吨。1990年,供应化肥38246吨,其中氮肥23013吨、磷肥10481吨、复合肥2119吨、钾肥2633吨。农药民国时期,本县民间常配制土药,用以防治瓜果、蔬菜病虫害。解放后,人民政府提倡科学种田,农药被广泛应用。1954年,供销社始销售六六六粉、223乳剂、硫酸铜等化学农药。1955年,销售农药4吨。60年代起,新增敌百虫、乐果、889、氯丹、敌敌畏、鱼藤精、滴滴涕、西力生、赛力散、六六六混合粉剂、稻瘟净、代森锌、五氯酚钠、1059、1605、3911和苏 化203等近40个品种。五氯酚钠用于消灭丁螺,防治血吸虫病。1985年起,淘汰毒性过大,危害人畜安全的六六六粉、西力生、赛力散、五氯酚钠、1059、1605、3911等农药,代之以高效低毒呋喃丹、叶蝉散、杀螟松、杀虫醚、敌杀死、甲胺磷和速灭杀丁等,农药用量显著减少。
塑料薄膜1968年,本县始销售农用塑料薄膜6吨。1969年,销售8.7吨。此后,农民使用薄膜育秧,使用量逐年增加,1971~1980年,平均年销售21.5吨。80年代后期,塑料薄膜销量大增,1988年,销售63吨。1990年,销售43.1吨。
中、小农机具旧时,本县犁头、犁耳、锹、锄等小农具由私商经营,竹编的稻箩、团箕及木制风车等农具则请手工工匠上门加工。解放后,由供销社、手工业联社及个体工匠经营。1956年,销售小农具10.9万件。1966年,本县推广人力打稻机,年销售1374台。1973年后,增加农业加工机械供应。翌年,销售轧花机6台、电动打稻机350台、碾米机143台、磨粉机7台、饲料粉碎机10台、茶叶加工机2台。1978年后,中小农具实行多渠道经营,1982年,销售小农具28.6万件。1990年,销售中小农具2.5万件,农药器械2672架。
若干年份农业生产资料销售情况表
表1—4
计划物资
煤炭民国时期,仅漳河中航行的芜湖客班轮船使用煤炭。解放初,由于工业基础薄弱,用煤量很少,1955年全县用煤炭3吨。1958年,大炼钢铁、大办工业,年销售煤炭7128吨,此后,工业发展几经起落,煤炭用量增减幅度较大。1960年,年销售量52吨。1962年,煤炭销售2785吨。以后几年缓慢回升,年销煤炭5000吨左右。1970年,本县城镇居民生活燃料始以煤代柴,用煤量逐年增加,1971年,销售煤炭10541吨。1973年,县化肥厂建成投产后,年销售煤达24680吨。1980年后,乡镇建轮窑厂,工业用煤增多,1984年,销售煤炭41966吨。此后,县人民政府对工业用锅炉进行改造,并在城镇、农村推广节煤炉等措施,用煤量显著下降。1990年,销售煤炭26828吨。
本县销售的煤炭,有淮煤、焦炭、阳泉煤及小窑煤等,淮煤、焦炭为大宗,列入计划供应。小窑煤来自本县丫山及铜陵和繁昌等地。
石油民国时期,煤油主要用于照明。解放后,石油由百货公司和供销社经营,有煤油、汽油、柴油、润滑油等品种。时城镇普遍用煤油灯照明,煤油销量增加。1952年销售煤油67吨。1954年销售247吨。1955年,煤油实行凭票供应,销量降至160吨。1958年,销量猛增,年销售煤油490吨。1961年销售272吨。1971年煤油敞开供应,销售580吨。1977年最高,销售843吨。80年代,年均销售650~700吨。1990年销售757吨。
柴油民国时期,本县电灯公司用柴油发电,用量很小。解放后,随着工农业生产的发展,柴油用量上升。1961年销售260吨。1971年926吨。1977年2089吨。1983年3月,始供应高价柴油,用油量受到抑制。1984年销售2044吨。1990年,销售3415吨。汽油解放后始在本县市场销售,属百货公司煤建经理部经营,销量很少。汽车用油,由运输部门自行经营。1961年销售13吨。1970年销售80吨。1973年,由石油煤建公司经营。1975年销售283吨。1979年,运输市场开放,个体车辆骤增。1981年销售623吨。1985年销售1386吨。1988年销售2112吨。1990年销售1888吨。
钢材、机电、化工、建材1963年,本县列入计划管理的物资30余种,物资部门仅销售钢材4.5吨、生铁10吨、水泥44.5吨。此后,增加铝材、轮胎、纯碱、烧碱、电线、焦炭、平板玻璃、汽车等品种。“文化大革命”初期,主要物资销量下降。1971年,经营范围拓展,购销量上升,是年,销售钢材189吨、水泥 1398吨、生 铁33吨、钢材1.2吨、纯碱2吨、平板玻璃1519箱。1979年后,实行计划供应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经营机制,品种逐年增加。1989年,销售钢材16606吨、生铁4815吨、纯碱117吨、水泥73072吨、平板玻璃19034箱。1990年,销售钢材4904吨、生铁396吨、铜(含铝)105.5吨、纯碱5吨、水泥2201吨、平板玻璃324箱。
五、废旧物资收购
解放后,废旧物资收购由供销社经营。1957年,收废铝0.1吨,废胶12.9吨,废破布109吨,废纸7.2吨,废旧棉8吨,杂骨12.9吨。1958年,收购废铁8吨,废铜4.8吨,废锡0.4吨。1965年,增收废麻制品1.2吨。1966年,增收废塑料2.2吨,此后收购品种逐年增加。1990年,全县收购废铁919吨,废铜13.3吨,废锡0.5吨,废铝 13.6吨,废胶261.3吨,废塑料14吨,废破布8.7吨,废麻 制品8.4吨,废纸178吨,废旧棉0.3吨,杂骨42.1吨。1953~1990年收购废铁8733吨、废铜228.2吨(含杂铜)、废锡69.1吨、废铝103吨、废胶2399.8吨,收购废品总值577.6万元。
若干年份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统计表
表1—5单位:万元
民国初期,本县商品进货渠道以水路运输为主,由江苏高淳经水阳河抵青弋江镇的 货物,以盐、布匹、卷烟为多;由芜湖顺漳河逆流而上,经黄墓抵城关的以布匹、纸张、煤油及日用杂品为多;丝绸、绫罗多从苏杭、南京进货;茶叶、药材来至泾县、太平、青阳;县西南三里、何湾等地多从铜陵、青阳进货。外来商品一般由私商大号自行采办,再向全县批发。民国29年(1940年),日军侵占本县,漳河、青弋江受到封锁,转向屯溪进货,用车辆或人力肩挑运入。
1949年5月,私营商户仍从芜湖、南京、杭州等地进货。1950年,百货公司成立,主管县内商品批发,进货渠道改由芜湖地区百货站。1951年,百货公司设弋江、黄墓、三里、合村4个分销处,基层供销社从分销处进货。1954年5月起,批零兼营户须按计划凭证向国营公司进货,取消小集镇商贩向私营大户批发货的关系,国营公司占领批发市场。1957年4月,国营商业接收供销社工业品零售业务,城关国营公司批零结合,县城以下只经营零售业务,公私合营、合作商店、小商小贩的货源按行业性质和地区,划归各专业公司和供销社。1958年,全县商品流通变为国营单一渠道,国合合并成立7个基层商店,56个采购零售网点,合作商店106个。1961年,恢复国营、供销和集市贸易3条流通渠道,撤销国营公司分销处,基层供销社自办批发业务。采取国合货源分配会、国营商业补货会等形式,货物自上而下层层分配,合作商店(组)的进货渠道未变。1963年,生产资料的供应由县计划委员会分配指标下达计划,物资部门按计划调拨、供应。百货类商品继续实行工业品由国营商业统购包销。本县进货渠道由芜湖二级站供应,国营公司再调拨给各基层供销社和零售商店。1979年,本县有工业品批发机构8个,农副产品采购机构46个,工业品自销比重增大,计划分配商品减少,进货渠道从本省扩大到江苏、浙江、上海、山东、湖北、江西等地。生产资料实行议价供应后,物资局、供销社依靠市场调节,自行组织货源。
1983年,供销社与国营商业实行商品分工,工业品批发和生产资料供应,由国营商业经营;农副土特产品购销和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则由供销社经营。全县有工业品批发机构27个,农副产品采购机构90个,恢复商品供货会、展销会等活动。1990年,全县有工业品批发网点41个,农副产品采购网点56个,商品零售网点3455个。为减少中间环节,可直接向厂家进货,渠道有江西、上海、厦门、汕头、福州、广州、重庆、武汉、内蒙古、新疆等地。
二、农副土特产品收购
本县农副产品资源丰富,除粮、油外,有茶叶、棉花、蚕茧、烤烟、山芋淀粉、红花草籽、蜂蜜、草袋、药材、畜产品、竹木柴炭及野生动植物等近2000种。清代,农副产品大都由私商经营。民国时期,增设合作社和物品供应处经营,销往芜湖、南京、镇江、上海等地。解放初由私商、国营商业、供销合作社交错经营。1949年9月,县供销合作总社设业务部,主管农副土特产品收购。1952年,取缔行商及个体牙纪,国家向农民赊销种籽、口粮、化肥,定购粮食、油料、棉花、蚕茧等农副产品。1954年9月,国家对棉花、棉布实行统购统销。1954年起,始对主要农副产品实行产前签订合同,发放预购定金,交售产品时收回。1955~1956年,供销社与农业社、互助组签订合同,将农副产品收购纳入国民经济计划轨道。1961年,县供销社增设农副产品采购经理部。是年,国家将农副产品划为三类:一类为统购统销物资,即粮食、棉花、油料;二类合同派购物资,有茶叶、蚕茧、麻类、生猪、鸡蛋、毛竹、皮张、桐油、生漆、重要中药材等;三类为可以自由购销的物资。国家对一、二类农副产品收购实行奖售政策,奖售物资有粮食、化肥、针纺织品、食糖、香烟、煤油、肥皂、纯碱、暖水瓶、胶鞋、电池、木纱团、搪瓷面盆、搪瓷口杯、塑料底鞋等20余种。1985年,奖售取消。1990年,除棉花、蚕茧计划管理外,其余农副产品都实行市场调节。
棉花民国时期,本县农民零星种植棉花,用以纺织土布和加工絮被,少量进入市场。1952年县供销社收购皮棉5.59万公斤。60年代初,国家对棉花生产实行奖售并发预购定金。1966年,实行以布票换购社员自留棉51.7万公斤。1972年,全县棉田扩大到2万余亩,收购棉花102.7万公斤。1974年,对棉农口粮、生产用化肥供应实行优惠,全年收购棉花123.1万公斤。1990年,全县收购棉花52.1万公斤。
蚕茧清末民初,本县丫山、何湾、绿岭、弋江、奚滩等地,栽桑养蚕,盛产蚕茧 ,偏远山区一般自缫土丝上市。民国26年(1937年),城关有胡复泰、胡和泰、张宏泰、李昌茂、刘万顺、沙永兴等6家茧行、丝线店。年收购春茧1.8万公斤,除加工丝线外,也收购土丝销往芜湖、南京等地。1949年10月,供销社统一经营蚕茧、土丝购销业务,对丝线店实行原料丝配给。1954年,城关、丫山、烟墩建立蚕茧收购站,年收购蚕茧2.65万公斤。1958年,收购蚕茧5.1万公斤。此后,桑园面积减少,年收购蚕茧2万公斤左右。1978年后,蚕桑生产稳步发展,1985年,收购蚕茧15.74万公斤。1990年,收购蚕茧26.52万公斤。
茶叶民国时期,本县茶叶由私商经营,远销南京、镇江、苏州等地。城关有蒋同发、蒋同泰、涂泰和、诸裕康等10余家茶叶店。1954年,县供销社与芜湖茶厂签订代购合同,在城关设茶叶收购站,对茶叶统一经营管理,取缔茶叶自由市场。是年,收购茶叶7.78万公斤。1976年,收购茶叶12.2万公斤。1982年,收购茶叶28.2万公斤。1990年,收购茶叶6.9万公斤,销往芜湖茶厂。
烤烟旧时,本县少数农户零星种植烟叶,产量很小,加工成晒烟、烟丝、卷烟上市交易。1949年12月,县成立烟酒专卖处,始收购烟叶。1954年,收购烟叶900公斤。1985年,全县试种烤烟,年收购6.77吨。翌年,烤烟市场由县烟草公司统一管理,向烟农发放预购定金,分配计划用煤和奖售化肥,年收购烟叶26.2吨。1990年,建立城关、奚滩烟叶收购站,收购烟叶511.55吨,总值118.3万元,调往芜湖烟厂。
蜂蜜清末民初,本县农民养蜂多取蜜自食,很少上市。解放后,红花草种植面积扩大,扬花季节,歙县、杭州等地养蜂人运来蜂箱,在本县红花草集中地带放蜂,所产蜂蜜售给供销社。1956年县供销社收购蜂蜜100公斤,至1977年共收购蜂蜜8.1万公斤。1978年后,本县养蜂业有较大发展,1985年,收购蜂蜜23.5万公斤。1987年,收购蜂蜜26.9万公斤。1990年,收购蜂蜜14.8万公斤。
山芋淀粉旧时,本县种植的山芋,淀粉含量少。1955年3月,县供销社从外地引进“胜利百号”山芋良种在全县推广,山芋产量大增,始批量加工山芋淀粉。翌年,供销社收购山芋淀粉4.5万公斤。此后,山芋淀粉年产量在200~250万公斤。1973年,收购山芋淀粉118.1万公斤。1982年,收购225.7万公斤,销往北京、上海、天津、镇江、福建、江西等地味精厂和糖果厂。1990年,收购42.3万公斤。
红花草籽红花草(紫云英)是本县早稻的主要基肥,农民留种养籽,除自用外,多余的在市场出售。1953年,供销社收购红花草籽35万公斤,销往湖南、广东等省。1955年后,红花草籽抵粮食任务(交售草籽0.5公斤抵原粮2公斤),由粮食部门统一经营。1978年后,花草籽上市量增加,1980年供销社收购花草籽140万公斤。此后,基层供销社自行收购销售,分散经营。1990年,全县花草籽产量225.2万公斤,绝大部分销往江苏、江西、湖南等地。
畜产品旧时,畜产品收购由私商经营。50年代由供销社统一经营。1954年,收购羽毛1.5万公斤。1955年,收购牛皮2675张、肠衣21万根、山羊毛50公斤。1957年,收购黄狼皮2195张、绵羊毛254.5公斤。1958年增收兔皮11071张。1959年,收购牛皮1795张、兔皮22812张。1964年,收购山羊毛742公斤、肠衣520万根。1971年,收购品种增加至11个。1978年,收购羽毛4.4万公斤。1990年,收购牛皮423张、羽毛0.46万公斤、狗皮470张、黄狼皮139张、杂皮22张,全部调往芜湖。
三、生活资料销售
工业品
针纺织品民国时期,本县有10多户纺织手工作坊,大多织白、蓝、黑3色土布,销售量很少,时“洋货”冲击市场。民国14年(1925年)6月,全县开展抵制英、日货运动,一些商店的英国、日本货物被烧毁。民国29年9月,日军侵占县城,针纺织品销售量锐减。民国38年(1949年),遭受水灾,城乡购买力低下,年销售棉布仅2000米。此后,纺织工业发展取代土纺织物。1951年,棉布销售686100米。1954年9月,棉花、棉布实行统购统销,采取定人定量,凭票供应,对土纺织品实行限制,后禁止生产。1960年,年销售棉布1万余米。80年代,化学纤维针纺织品大量上市,各种各类布匹货源充足,供大于求。1984年起,免收布票,敞开供应。1990年,全县销售各种布匹94.73万米,销售各式服装54642件。
日用工业品清代,本县居民多用手工产品,天然原料或自制品。照明用植物油、松节,去污用皂角、草木灰,点火用打火刀、火石,雨雪天穿自制钉鞋等。民国初年,“洋货”涌入本县市场,火柴、肥皂、煤油、布匹等逐年增多。民国29年(1940年),上市的日用工业品有棉布、丝绸、呢绒、纸张文具、陶瓷、烟、酒、食品杂货、油盐等11大类。解放后,日用工业品由国营、集体、私营商业交错经营。1951年,国营商业以低于批发价10~12%对供销合作社实行优惠,供销社以低于国营公司售价1~5%的价格,优惠销售食糖、棉布、食盐、肥皂、煤油等5种日用工业品。是年,销售烟116箱,胶鞋10100双。1959年后,日用工业货源紧缺,煤油、火柴、肥皂等50多个品种实行凭证、凭票供应,或分配到生产队按户按人口供应。1963年起,市场货源增多,票证减少。80年代,市场开放,日用工业品货源充足,手表、自行车、缝纫机、黑白电视机进入城乡千家万户。1985年后,电风扇、彩色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组合音响等高档家用电器行销城乡。1990年,销售肥皂190箱、日用陶瓷97万只、缝纫机2546架、自行车9281辆、收录机7202台、电视机4421台、电冰箱170台。
糖民国时期,由私商经营。1949年7月后,由国营商业、供销合作社和私营商业交错经营。1950年,销售糖10吨。1951年,供销社对食糖等5种工业品实行优惠于市价1~5%,共销售食糖59吨。此后,人民生活改善,食糖销量逐年增加。1958年,销售糖426吨。1959年,因货源紧缺,食糖凭票供应。1960年,全县销售食糖83吨。70年代,年均销售糖500吨左右。1980年后,食糖敞开供应。1987年销售糖2294吨。1990年,销售糖2088吨。
烟民国时期,本县零星种植烟叶,加工黄烟和手工制作卷烟面市。1949年12月,卷烟实行专卖,由百货公司经营。1962年,改由糖业烟酒公司经营。1982年,由烟草公司统管。50年代,年均销售烟百余箱。70年代,年均销售烟8000余箱。80年代,年均销售烟1万余箱。1990年,销售各种卷烟9769箱。
酒民国时期,本县私营糟坊酿酒应市。1949年12月,实行酒类专卖,农村由供销社、合作店(组)经销。1951年,销售酒57吨。60年代,开始销售少量的啤酒和色酒。80年代,酒的品种增多,档次拉开,年销售酒1500吨左右。1990年,销售各类酒1531吨。
日用杂品
铁锅本县销售的铁锅,货源来自繁昌、马鞍山等地,由供销社经营,年销量万口左右。1958年,大炼钢铁,大办食堂,铁锅毁坏严重。1961年铁锅一度供不应求,此后年销量2万口左右。
陶、瓷器本县经营的陶、瓷器主要从芜湖调入,一部分从江苏宜兴、江西景德镇和祁门、宁国等地购进。解放初,陶、瓷器年销售2万只左右。1956年,销售7.9万只。60年代,年均销售56.1万只。70年代,年均销售110万只。1990年,销售97.4万只。
副食品
猪肉、鲜蛋1952~1955年,供销合作社与私商两家经营,年均销售猪肉200吨左右。1956年起,由食品公司经营。1957年,生猪、鲜蛋列为国家统一收购物资,生猪实行派养派购政策。1958年,生猪实行生产大队、生产队集体公养,育肥量、出栏量锐减。1959年,销售猪肉159吨,除年节城镇居民凭证供应,市场猪肉几无供应。1963年后,家庭养猪业发展,猪肉供应紧张状态缓和。1964年,销售猪肉948吨。70年代,年均销售猪肉2000吨左右。1982年,市场开放,生猪取消派养派购,实行议价销售,个体屠宰商增多,猪肉货源充裕。禽蛋收购工作受到国家商业部表彰。1990年,销售猪肉3935吨。鲜蛋收购,除食品公司经营外,委托基层供销社和合作商店代购,全年收购鲜蛋58034公斤。
食盐民国时期,食盐官督商营,本县是杂货店经营。抗日战争时期,由皖南盐务分局每月配售浙盐,县食盐调剂处分拨给各食盐经销店实行配售,每人每日4钱(16两制)。民国29年(1940年),日军侵占县城,实行封锁,食盐供应紧张,盐价暴涨。抗日战争胜利后,食盐供应和缓。1950年设盐务经营处,由供销社和私商经营,年销售食盐99吨。1960年,销售4132吨。此后,食盐供应,货源充足,价格平稳,一直为人们所称颂。1990年,销售食盐3456吨。
水产旧时,水产品由私商和个体鱼贩经营,有时渔民捕鱼直接上市。1950年,由供销社和私商经营。后归食品公司经营,逢节日组织批量咸、淡水产品供应,以市场调节为主。1990年,全县销售水产品1334吨。
糕点、豆、酱制品本县糕点制作历史悠久,工艺精细,风味独特。明心糖、玉带糕、藕糖、花生酥,除供应本县外,还销往芜湖、合肥、北京等地。1980年后,私营豆腐坊、糕坊增多,市场副食品供应充足。
若干年份主要生活资料销售表
表1—3
四、生产资料供应
农业生产资料
肥料旧时本县以农家肥为主,私营油坊供应少量饼肥。1949年10月,农业生产资料由供销合作社经营。1952年,供应石膏、豆饼、菜籽饼、桐籽饼等肥料,并推广化肥106吨。1959年,销售磷肥31吨,并开始推广过磷酸钙、氨水等肥料。1965年,供应氨水289吨,磷肥1300吨,少量供应尿素,后逐年增加,成为本县主要优质氮肥。1971年,增加复合肥供应。1973年,成立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经营硫铵、硝铵、尿素、碳铵、氨水、过磷酸钙、氯化钾、复合肥等10余个品种,还推广试用硼砂、玻璃肥、固氮菌及腐植酸、骨粉等。化肥货源,由国家安排计划,统一调拨。1977年,供应化肥12395吨。1979年后,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实行计划分配和市场调节相结合,通过市场调节,增加磷肥、复合肥和钾肥供应,年销售化肥21369吨,其中氮肥16100吨、磷肥4768吨、复合肥483吨、钾肥18吨。1986年,供应化肥29703吨,其中氮肥22408吨、磷肥5723吨、复合肥724吨、钾肥848吨。1990年,供应化肥38246吨,其中氮肥23013吨、磷肥10481吨、复合肥2119吨、钾肥2633吨。农药民国时期,本县民间常配制土药,用以防治瓜果、蔬菜病虫害。解放后,人民政府提倡科学种田,农药被广泛应用。1954年,供销社始销售六六六粉、223乳剂、硫酸铜等化学农药。1955年,销售农药4吨。60年代起,新增敌百虫、乐果、889、氯丹、敌敌畏、鱼藤精、滴滴涕、西力生、赛力散、六六六混合粉剂、稻瘟净、代森锌、五氯酚钠、1059、1605、3911和苏 化203等近40个品种。五氯酚钠用于消灭丁螺,防治血吸虫病。1985年起,淘汰毒性过大,危害人畜安全的六六六粉、西力生、赛力散、五氯酚钠、1059、1605、3911等农药,代之以高效低毒呋喃丹、叶蝉散、杀螟松、杀虫醚、敌杀死、甲胺磷和速灭杀丁等,农药用量显著减少。
塑料薄膜1968年,本县始销售农用塑料薄膜6吨。1969年,销售8.7吨。此后,农民使用薄膜育秧,使用量逐年增加,1971~1980年,平均年销售21.5吨。80年代后期,塑料薄膜销量大增,1988年,销售63吨。1990年,销售43.1吨。
中、小农机具旧时,本县犁头、犁耳、锹、锄等小农具由私商经营,竹编的稻箩、团箕及木制风车等农具则请手工工匠上门加工。解放后,由供销社、手工业联社及个体工匠经营。1956年,销售小农具10.9万件。1966年,本县推广人力打稻机,年销售1374台。1973年后,增加农业加工机械供应。翌年,销售轧花机6台、电动打稻机350台、碾米机143台、磨粉机7台、饲料粉碎机10台、茶叶加工机2台。1978年后,中小农具实行多渠道经营,1982年,销售小农具28.6万件。1990年,销售中小农具2.5万件,农药器械2672架。
若干年份农业生产资料销售情况表
表1—4
计划物资
煤炭民国时期,仅漳河中航行的芜湖客班轮船使用煤炭。解放初,由于工业基础薄弱,用煤量很少,1955年全县用煤炭3吨。1958年,大炼钢铁、大办工业,年销售煤炭7128吨,此后,工业发展几经起落,煤炭用量增减幅度较大。1960年,年销售量52吨。1962年,煤炭销售2785吨。以后几年缓慢回升,年销煤炭5000吨左右。1970年,本县城镇居民生活燃料始以煤代柴,用煤量逐年增加,1971年,销售煤炭10541吨。1973年,县化肥厂建成投产后,年销售煤达24680吨。1980年后,乡镇建轮窑厂,工业用煤增多,1984年,销售煤炭41966吨。此后,县人民政府对工业用锅炉进行改造,并在城镇、农村推广节煤炉等措施,用煤量显著下降。1990年,销售煤炭26828吨。
本县销售的煤炭,有淮煤、焦炭、阳泉煤及小窑煤等,淮煤、焦炭为大宗,列入计划供应。小窑煤来自本县丫山及铜陵和繁昌等地。
石油民国时期,煤油主要用于照明。解放后,石油由百货公司和供销社经营,有煤油、汽油、柴油、润滑油等品种。时城镇普遍用煤油灯照明,煤油销量增加。1952年销售煤油67吨。1954年销售247吨。1955年,煤油实行凭票供应,销量降至160吨。1958年,销量猛增,年销售煤油490吨。1961年销售272吨。1971年煤油敞开供应,销售580吨。1977年最高,销售843吨。80年代,年均销售650~700吨。1990年销售757吨。
柴油民国时期,本县电灯公司用柴油发电,用量很小。解放后,随着工农业生产的发展,柴油用量上升。1961年销售260吨。1971年926吨。1977年2089吨。1983年3月,始供应高价柴油,用油量受到抑制。1984年销售2044吨。1990年,销售3415吨。汽油解放后始在本县市场销售,属百货公司煤建经理部经营,销量很少。汽车用油,由运输部门自行经营。1961年销售13吨。1970年销售80吨。1973年,由石油煤建公司经营。1975年销售283吨。1979年,运输市场开放,个体车辆骤增。1981年销售623吨。1985年销售1386吨。1988年销售2112吨。1990年销售1888吨。
钢材、机电、化工、建材1963年,本县列入计划管理的物资30余种,物资部门仅销售钢材4.5吨、生铁10吨、水泥44.5吨。此后,增加铝材、轮胎、纯碱、烧碱、电线、焦炭、平板玻璃、汽车等品种。“文化大革命”初期,主要物资销量下降。1971年,经营范围拓展,购销量上升,是年,销售钢材189吨、水泥 1398吨、生 铁33吨、钢材1.2吨、纯碱2吨、平板玻璃1519箱。1979年后,实行计划供应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经营机制,品种逐年增加。1989年,销售钢材16606吨、生铁4815吨、纯碱117吨、水泥73072吨、平板玻璃19034箱。1990年,销售钢材4904吨、生铁396吨、铜(含铝)105.5吨、纯碱5吨、水泥2201吨、平板玻璃324箱。
五、废旧物资收购
解放后,废旧物资收购由供销社经营。1957年,收废铝0.1吨,废胶12.9吨,废破布109吨,废纸7.2吨,废旧棉8吨,杂骨12.9吨。1958年,收购废铁8吨,废铜4.8吨,废锡0.4吨。1965年,增收废麻制品1.2吨。1966年,增收废塑料2.2吨,此后收购品种逐年增加。1990年,全县收购废铁919吨,废铜13.3吨,废锡0.5吨,废铝 13.6吨,废胶261.3吨,废塑料14吨,废破布8.7吨,废麻 制品8.4吨,废纸178吨,废旧棉0.3吨,杂骨42.1吨。1953~1990年收购废铁8733吨、废铜228.2吨(含杂铜)、废锡69.1吨、废铝103吨、废胶2399.8吨,收购废品总值577.6万元。
若干年份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统计表
表1—5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