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节 机构企业
一、当铺、钱庄
当铺清道光年间,本县即有当铺,领帖营业的当铺3家。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存2家。宣统三年(1911年),县内当铺歇业。民国8年(1919年),朱继范堂义庄朱[KG-*2/7〗王赞臣以一部分田亩租稻折款8万银元,在县城西街开设朱长济质。经营方式,多以收金银首饰、四季衣服、蚊帐棉被以及铜锡器具、古玩字画等为抵押品。当铺的主顾,以下层经济贫困的人居多。当物按原价50%作价,月息每元2分5厘,每月逾期五日,按两个月计息。民国24年改为月息1分6厘。抵押物品超过12个月不赎回,则以“死当”处理。“死当”以后的物品,全部当本与息计清转盘给估衣铺(现称寄售店)出售。在发生抵押交易时,抵押必须交纳1%的存箱费——保管费。朱长济质全年发生当本金额在20万元以上,加存箱费等,可获取纯利5万元。民国27年,朱长济质停当候赎,遣散店员,次年7月,完全停业。
钱庄清末民初,本县城内先后建有元通、同裕、公茂(后改为信之)、源丰、怡生、厚生钱庄,在帐务处理上有总帐、分户帐、分类帐、日升帐(日记帐)。内部管理上设有经理、内外管帐、出纳、跑街等,人事安排由经理作主,内部职员均为老板的至亲朋友,只有学徒或是通过有关亲戚朋友介绍具保,或有殷实铺保,方才收用。民国26年(1937年),钱庄清理债权,躲避战乱,次年,全部关门歇业。
二、银行
中国实业银行南陵汇兑所民国23年(1934年),中国实业银行在本县设立汇兑所,属中国实业银行芜湖支行管辖。次年10月,因滥发钞票发生挤兑而停业。
安徽省地方银行南陵办事处民国25年(1936年)6月1日开业,址设城内,次年12月6日撤至皖西(今金寨县境内),民国28年7月迁回。业务种类有存、放款,汇兑,储蓄,发行。民国31年1月,受中央银行国库局委托代理国库,办理国库款项收支事宜。民国38年4月解放后由县人民政府接管。
南陵县银行民国32年(1943年)4月开业,行址设原同安公所(今陵阳街)。由民国县、市政府以乡镇公款与殷商富户合资设立,其宗旨为调剂地方金融,扶助经济建设,发展合作事业,最初资本法币50万元,公、商股各25万元。民国33年,因战事迭起,随民国县政府迁往泾县茂林,翌年秋季迁回。民国35年1月,增资至法币300万元,公、商股各150万元,民国37年底倒闭。
中国人民银行南陵县支行1949年6月19日建立开业,时有职员6人。1950年内设政秘、会计、出纳、农金4股。1951年,改为四等支行,设黄墓、三里营业所。1952年10月,已有甲型所4个,乙型所3个,服务组4个,年底职工达130人。1961年,行政区划变更,按区设办事处5个,按公社设营业所19个。1963年3月,人民银行与农业银行分设。1965年10月,农行并入,成立政治处、营业部和城市业务股、农村金融股、农业企业事业拨款监督股、会计出纳股、秘书股;基层由原来两行7个办事处合并为弋江、黄墓、三里、何湾、工山5个办事处。1971年,成立五里、峨岭等13个公社营业所,与信用社合署办公。1980年1月,人、农两行再次分设,农村基层处、所,全部划归县农业银行主管,人民银行只办理城关业务。1982年,人民银行设立信托公司。1985年1月,县不设人民银行机构,其业务由工商银行业务股办理。1986年8月,恢复县人民银行机构,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1990年底,有职工25人,址在城关十字西街1号。
中国工商银行南陵县支行1985年1月,中国工商银行南陵县支行成立,人民银行县支行全部业务划归工商银行代理,始设黄金首饰门市部。1986年8月,人、工两行分设,工行办理各项存贷款、结算、现金支付业务,服务重点是城市工商企业、机关团体、个人储蓄。9月,县工商银行内设人秘、计划、信贷、储蓄、会计、出纳、保卫7股及监察室、信托公司、工会。1990年,设立弋江、三里办事处、丫山代办所,十字街、西一、西二、东街、北街等5个自办储蓄所,丫山、三里、大桥3个联办储蓄所,辖城市信用社,共有干部和储蓄代办员139人。有钞币鉴别仪、点钞机、运钞汽车、微机电脑储蓄、直拨移载式程控电话、电子传真机等先进设备,址在城关十字西街1号。
中国农业银行南陵县支行1955年6月成立,只挂牌子,不设机构,与人民银行合署办公,1957年撤销。1963年3月,恢复县农业银行,内设人事秘书股、计划会计股、农业资金管理股,辖弋江、黄墓、峨岭、工山、何湾5个营业所。1965年10月,并入县人民银行。1980年1月,再次恢复县农业银行,内设人事行政、秘书、监察、会计出纳、计划、储蓄、工商信贷、农业信贷、信用合作9个股及1个营业部,辖弋江、黄墓、许镇、城郊、工山、何湾、三里7个营业所和15个专职储蓄所。1990年底,有职工136人,行址在城关十字北街(惠民街)。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南陵县支行1972年,县人民银行内设建设银行代理处,办理年度投资在10万元以下的拨款业务。1978年1月,建立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芜湖地区中心支行南陵办事处。1979年1月,撤销建设银行办事处,正式成立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南陵县支行,内设会计出纳股、人秘股、综合业务股。1990年4月,设西街办事处。是年底,有职工25人,内设业务、储蓄、会计、出纳、人事教育等5股,行址在城关南门望华楼。
中国银行南陵县支行1988年12月1日开业,办理外汇外币存款和人民币存贷款业务。1989年12月设会计出纳股、储蓄存汇股、计划信贷股。1990年有职工8人,行址在城关十字街。
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南陵县支公司
1950年下半年,县人民银行内设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南陵特约代理处。1953年1月,成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南陵县支公司,1957年4月并入县人民银行,1959年1月21日,停办一切保险业务。1982年11月,县人民银行内设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南陵代理处,恢复县内保险业务。1984年3月,正式恢复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南陵县支公司,内设人秘股、人险股、计财股、财险股、经理室、工会,其基层业务由县农业银行各营业所和烟墩乡兽医站及县建设银行代办。1990年,辖7个兼职保险代办机构,在峨岭、太丰、东七、仙坊、烟墩等5乡聘请了专职保险代办员。公司有职工20人,址在城关陵阳街。
四、信用合作社
农村信用合作社1952年,本县在城厢区麟麒、石铺两乡,弋江区长林乡,源潭区乐安乡,进行农村信用合作社试点工作,社址设石铺。入社社员交纳股金,共入股数901股,股金901元。业务经营全部为放款,利率为月息3分2厘。1953年底,股金发展到7866元。翌年4月,该社划分为弋江区长蒲社,源潭区高乐社,峨岭区麒铺社。10月,中国人民银行南陵支行成立信用合作股,办理信用合作业务。11月底,信用社发展到54个,占全县乡(镇)的62.7%。1955年底,全县信用社90个,达到乡乡有社,入社41170户,占全部农户的63%,社员181452人,股金53176元。1956年1月,因行政区划变更,原90个乡并为50个乡。入社户达49733户,占全部农户的72.77%,股金77030元。1958年建立农村人民公社,5月,全县10个公社全部设信用部,136个大队中有106个信用分部,股金发展到181122元。1962年12月,复称信用社,撤销信用分部。全县有信用社25个,专职干部148人。1978年底,股金扩大到192573.76元。1983年,农村信用合作社全面开展体制改革,实行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经营上的灵活性。翌年12月,县信用合作联合社成立。1985年7月,增设东七信用社。1990年底,全县信用社26个,信用分社17个,职工221人,股金321351.76元。
城市信用社1979年,县人民银行内设银行知青服务专柜,办理储蓄业务。1987年9月,组建南陵县城市信用社,翌年1月正式开业,向个人、集体、单位发行股票,每股1000元,共50股,其中个人入股1.1万元,集体入股3.9万元。办理存、贷款业务,实行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属集体所有制。1990年底,资金发展到51.6万元,职工14人,社址在城关陵阳街。
当铺清道光年间,本县即有当铺,领帖营业的当铺3家。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存2家。宣统三年(1911年),县内当铺歇业。民国8年(1919年),朱继范堂义庄朱[KG-*2/7〗王赞臣以一部分田亩租稻折款8万银元,在县城西街开设朱长济质。经营方式,多以收金银首饰、四季衣服、蚊帐棉被以及铜锡器具、古玩字画等为抵押品。当铺的主顾,以下层经济贫困的人居多。当物按原价50%作价,月息每元2分5厘,每月逾期五日,按两个月计息。民国24年改为月息1分6厘。抵押物品超过12个月不赎回,则以“死当”处理。“死当”以后的物品,全部当本与息计清转盘给估衣铺(现称寄售店)出售。在发生抵押交易时,抵押必须交纳1%的存箱费——保管费。朱长济质全年发生当本金额在20万元以上,加存箱费等,可获取纯利5万元。民国27年,朱长济质停当候赎,遣散店员,次年7月,完全停业。
钱庄清末民初,本县城内先后建有元通、同裕、公茂(后改为信之)、源丰、怡生、厚生钱庄,在帐务处理上有总帐、分户帐、分类帐、日升帐(日记帐)。内部管理上设有经理、内外管帐、出纳、跑街等,人事安排由经理作主,内部职员均为老板的至亲朋友,只有学徒或是通过有关亲戚朋友介绍具保,或有殷实铺保,方才收用。民国26年(1937年),钱庄清理债权,躲避战乱,次年,全部关门歇业。
二、银行
中国实业银行南陵汇兑所民国23年(1934年),中国实业银行在本县设立汇兑所,属中国实业银行芜湖支行管辖。次年10月,因滥发钞票发生挤兑而停业。
安徽省地方银行南陵办事处民国25年(1936年)6月1日开业,址设城内,次年12月6日撤至皖西(今金寨县境内),民国28年7月迁回。业务种类有存、放款,汇兑,储蓄,发行。民国31年1月,受中央银行国库局委托代理国库,办理国库款项收支事宜。民国38年4月解放后由县人民政府接管。
南陵县银行民国32年(1943年)4月开业,行址设原同安公所(今陵阳街)。由民国县、市政府以乡镇公款与殷商富户合资设立,其宗旨为调剂地方金融,扶助经济建设,发展合作事业,最初资本法币50万元,公、商股各25万元。民国33年,因战事迭起,随民国县政府迁往泾县茂林,翌年秋季迁回。民国35年1月,增资至法币300万元,公、商股各150万元,民国37年底倒闭。
中国人民银行南陵县支行1949年6月19日建立开业,时有职员6人。1950年内设政秘、会计、出纳、农金4股。1951年,改为四等支行,设黄墓、三里营业所。1952年10月,已有甲型所4个,乙型所3个,服务组4个,年底职工达130人。1961年,行政区划变更,按区设办事处5个,按公社设营业所19个。1963年3月,人民银行与农业银行分设。1965年10月,农行并入,成立政治处、营业部和城市业务股、农村金融股、农业企业事业拨款监督股、会计出纳股、秘书股;基层由原来两行7个办事处合并为弋江、黄墓、三里、何湾、工山5个办事处。1971年,成立五里、峨岭等13个公社营业所,与信用社合署办公。1980年1月,人、农两行再次分设,农村基层处、所,全部划归县农业银行主管,人民银行只办理城关业务。1982年,人民银行设立信托公司。1985年1月,县不设人民银行机构,其业务由工商银行业务股办理。1986年8月,恢复县人民银行机构,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1990年底,有职工25人,址在城关十字西街1号。
中国工商银行南陵县支行1985年1月,中国工商银行南陵县支行成立,人民银行县支行全部业务划归工商银行代理,始设黄金首饰门市部。1986年8月,人、工两行分设,工行办理各项存贷款、结算、现金支付业务,服务重点是城市工商企业、机关团体、个人储蓄。9月,县工商银行内设人秘、计划、信贷、储蓄、会计、出纳、保卫7股及监察室、信托公司、工会。1990年,设立弋江、三里办事处、丫山代办所,十字街、西一、西二、东街、北街等5个自办储蓄所,丫山、三里、大桥3个联办储蓄所,辖城市信用社,共有干部和储蓄代办员139人。有钞币鉴别仪、点钞机、运钞汽车、微机电脑储蓄、直拨移载式程控电话、电子传真机等先进设备,址在城关十字西街1号。
中国农业银行南陵县支行1955年6月成立,只挂牌子,不设机构,与人民银行合署办公,1957年撤销。1963年3月,恢复县农业银行,内设人事秘书股、计划会计股、农业资金管理股,辖弋江、黄墓、峨岭、工山、何湾5个营业所。1965年10月,并入县人民银行。1980年1月,再次恢复县农业银行,内设人事行政、秘书、监察、会计出纳、计划、储蓄、工商信贷、农业信贷、信用合作9个股及1个营业部,辖弋江、黄墓、许镇、城郊、工山、何湾、三里7个营业所和15个专职储蓄所。1990年底,有职工136人,行址在城关十字北街(惠民街)。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南陵县支行1972年,县人民银行内设建设银行代理处,办理年度投资在10万元以下的拨款业务。1978年1月,建立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芜湖地区中心支行南陵办事处。1979年1月,撤销建设银行办事处,正式成立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南陵县支行,内设会计出纳股、人秘股、综合业务股。1990年4月,设西街办事处。是年底,有职工25人,内设业务、储蓄、会计、出纳、人事教育等5股,行址在城关南门望华楼。
中国银行南陵县支行1988年12月1日开业,办理外汇外币存款和人民币存贷款业务。1989年12月设会计出纳股、储蓄存汇股、计划信贷股。1990年有职工8人,行址在城关十字街。
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南陵县支公司
1950年下半年,县人民银行内设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南陵特约代理处。1953年1月,成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南陵县支公司,1957年4月并入县人民银行,1959年1月21日,停办一切保险业务。1982年11月,县人民银行内设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南陵代理处,恢复县内保险业务。1984年3月,正式恢复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南陵县支公司,内设人秘股、人险股、计财股、财险股、经理室、工会,其基层业务由县农业银行各营业所和烟墩乡兽医站及县建设银行代办。1990年,辖7个兼职保险代办机构,在峨岭、太丰、东七、仙坊、烟墩等5乡聘请了专职保险代办员。公司有职工20人,址在城关陵阳街。
四、信用合作社
农村信用合作社1952年,本县在城厢区麟麒、石铺两乡,弋江区长林乡,源潭区乐安乡,进行农村信用合作社试点工作,社址设石铺。入社社员交纳股金,共入股数901股,股金901元。业务经营全部为放款,利率为月息3分2厘。1953年底,股金发展到7866元。翌年4月,该社划分为弋江区长蒲社,源潭区高乐社,峨岭区麒铺社。10月,中国人民银行南陵支行成立信用合作股,办理信用合作业务。11月底,信用社发展到54个,占全县乡(镇)的62.7%。1955年底,全县信用社90个,达到乡乡有社,入社41170户,占全部农户的63%,社员181452人,股金53176元。1956年1月,因行政区划变更,原90个乡并为50个乡。入社户达49733户,占全部农户的72.77%,股金77030元。1958年建立农村人民公社,5月,全县10个公社全部设信用部,136个大队中有106个信用分部,股金发展到181122元。1962年12月,复称信用社,撤销信用分部。全县有信用社25个,专职干部148人。1978年底,股金扩大到192573.76元。1983年,农村信用合作社全面开展体制改革,实行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经营上的灵活性。翌年12月,县信用合作联合社成立。1985年7月,增设东七信用社。1990年底,全县信用社26个,信用分社17个,职工221人,股金321351.76元。
城市信用社1979年,县人民银行内设银行知青服务专柜,办理储蓄业务。1987年9月,组建南陵县城市信用社,翌年1月正式开业,向个人、集体、单位发行股票,每股1000元,共50股,其中个人入股1.1万元,集体入股3.9万元。办理存、贷款业务,实行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属集体所有制。1990年底,资金发展到51.6万元,职工14人,社址在城关陵阳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