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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子
清代光绪年间区内私人始设当铺。民国初期,各业兴旺,金融业亦呈发展之势,县城及较大集镇,国家、地方银行和私人典当、钱庄三业并存,空前兴盛,全区经营典当业务最多时达247家。抗战期间,宣城、郎溪、广德部分城镇为日军侵占,金融业有的撤迁,有的歇业。抗战胜利后,全区有省、县银行和中国农民银行11家。1949年4月27日本区全境解放后,各类金融机构均由人民政府接管。到1987年38年中,全区金融投放货币(人民币)826402万元,总回笼799541万元,两比净投放26861万元,支持了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同时,在社会主义建设各个历史时期,地、县各行筹集的大批游资转化成为建设资金,为全区国民经济建设、活跃城乡经济发挥了社会主义金融业的应有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