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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子
宣城地区的经济管理在国家和省经济管理总方针指导下,结合全区经济工作的具体情况,贯彻和制定实施办法。38年来大体经历了两个不同的历史阶段:建国后至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全区计划、物资、工商行政、物价等部门组成以计划经济为主体的经济管理体制,贯彻执行高度统一的计划经济,对全区社会物质资源实行指令性分配,分钱、分物、分指标,以保证社会经济计划的实施,人民物质生活的必需,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1958年由于“左”的错误影响一度形成了瞎指挥、高指标、浮夸风等不切实际的倾向,导致经济秩序混乱,农、轻、重比例严重失调。1961年贯彻执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全区经济工作开始复苏。“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管理机构全面瘫痪,经济秩序更为混乱,国民经济受到冲击和干扰,但全区各县的“五小”工业有较快的发展。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为中心,经过“拨乱反正”,开始实行“改革开放”总政策,由过去单纯的指令性计划转变为指令性计划、指导性计划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执行“大的方面管好,小的方面放活”的原则,把计划经济和市场调节有机地结合起来。全区各经济管理部门经过不断探索,从搞好企业、搞活市场,全面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入手,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疏理流通渠道,发展第三产业,组织多种市场,积极鼓励扶持集体、个体经济发展,促使全区城乡市场繁荣、协调发展,为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做了大量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