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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计量管理
一、度量衡管理
建国前,政府对度量衡制度虽有规定,但在实际使用中比较杂乱,市制、公制、英制并存,且各地还有习惯使用的老尺、老斗、老秤等,规格也不一致。如宣城县粮食业使用的量斗,形状为方形,规格有8种。民间使用的市秤均为16两制的非定量砣绳纽木杆秤。
建国初,废除规格不一的方形量斗,改用圆形斗,每斗量重为16.3市斤。粮食统购统销后,一律以重量计数,斗、升等量具自行消亡。50年代中期,各县相继成立计量检定机构,加强对度量衡的管理,组织制作工匠,按照市制规格,统一制作、检修度量衡具。同时对城镇各行业使用的度量衡具进行检定,取缔不合规格的杂制尺、秤。
1959年开始,改革16两制的旧市秤,实行十进制(1市斤=10市两),到1965年改制完成。1979年1月起,在全区推行中医处方用药计量及戥秤的改制工作,将原来以“钱”为单位改为以“克”为单位。为便于转换,将旧制(16两制)1钱折算为3克,尾数不计。
1982年,在全区着手推广推量砣木杆秤的准备,组织有关检定人员和木杆秤制作工人学习国家标准计量局下达的JJG17—80杆秤检定规程。1983年起生产定量砣木杆秤,禁止旧式秤生产。1984年以后,地、县计量管理部门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为在1990年以前完成向国家法定计量单位过渡进行了一系列准备工作。
二、工业计量管理
1984年4月30日,国家计量局为适应全国工业企业抓管理、打基础、上水平、上等级的新形势,颁发了《工业企业计量工作定级、升级办法(试行)》。根据《办法》规定,从计量管理、计量器具配备率、计量器具检测率和计量技术基础四个方面,对企业进行考核。经过近一年的准备,宁国县柴油机厂率先通过了三级计量验收,成为全区首家计量定级企业。此后的二、三年内,又有一大批企业计量上等级。到1987年底,通过三级计量验收的企业共有以下40户:
地区皖南机动车辆厂、敬亭山啤酒厂、皖南煤矿机械厂;
省宁国水泥厂胜利分厂、宣郎广精制茶厂;
宣城县造纸厂、酒厂、水泥厂、纺织机械厂、硫酸厂、米厂,宣州市农机厂、纺织厂、黄酒厂;
郎溪县油厂、米厂、面条厂、水泥厂、梅渚化工厂;
广德县纺织机械厂、造纸厂、电器厂、造漆厂、水泥厂;
宁国县柴油机厂、农药厂、密封件厂、轻工机械厂、化工厂、建筑材料厂、卷烟机械厂、梅林电容器厂;
泾县造纸厂、农机厂、宣纸厂、宣纸二厂、钢铁厂、油箱厂、北贡水泥厂。
由三级计量单位升为二级计量单位的1户:泾县皖南电机厂。
此外,尚有计量验收合格单位9户。按照规定,计量器具不足100件,职工人数不满100人,不排等级。
三、法制计量管理
1985年9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颁布,地、县计量管理部门运用各种形式,大力宣传《计量法》的主要精神和重大意义。全区共印发宣传材料1万余份,放映幻灯300余场次,举办学习班18次。泾县还出动宣传车到乡镇巡回宣传,受教育面达数万人次。对各类计量器具依法加强管理。主要是:对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29项73种21万余台件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由使用单位登记造册,报计量管理部门备案,并向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对其它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按检定规程规定的周期及使用环境、使用频率等因素确定检定周期,送有关计量机构检定;对各种计量标准实行定期考核;对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单位和人员进行考核,合格者发给《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对计量器具检定人员和检定环境、检定技术等进行考核发证。
建国前,政府对度量衡制度虽有规定,但在实际使用中比较杂乱,市制、公制、英制并存,且各地还有习惯使用的老尺、老斗、老秤等,规格也不一致。如宣城县粮食业使用的量斗,形状为方形,规格有8种。民间使用的市秤均为16两制的非定量砣绳纽木杆秤。
建国初,废除规格不一的方形量斗,改用圆形斗,每斗量重为16.3市斤。粮食统购统销后,一律以重量计数,斗、升等量具自行消亡。50年代中期,各县相继成立计量检定机构,加强对度量衡的管理,组织制作工匠,按照市制规格,统一制作、检修度量衡具。同时对城镇各行业使用的度量衡具进行检定,取缔不合规格的杂制尺、秤。
1959年开始,改革16两制的旧市秤,实行十进制(1市斤=10市两),到1965年改制完成。1979年1月起,在全区推行中医处方用药计量及戥秤的改制工作,将原来以“钱”为单位改为以“克”为单位。为便于转换,将旧制(16两制)1钱折算为3克,尾数不计。
1982年,在全区着手推广推量砣木杆秤的准备,组织有关检定人员和木杆秤制作工人学习国家标准计量局下达的JJG17—80杆秤检定规程。1983年起生产定量砣木杆秤,禁止旧式秤生产。1984年以后,地、县计量管理部门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为在1990年以前完成向国家法定计量单位过渡进行了一系列准备工作。
二、工业计量管理
1984年4月30日,国家计量局为适应全国工业企业抓管理、打基础、上水平、上等级的新形势,颁发了《工业企业计量工作定级、升级办法(试行)》。根据《办法》规定,从计量管理、计量器具配备率、计量器具检测率和计量技术基础四个方面,对企业进行考核。经过近一年的准备,宁国县柴油机厂率先通过了三级计量验收,成为全区首家计量定级企业。此后的二、三年内,又有一大批企业计量上等级。到1987年底,通过三级计量验收的企业共有以下40户:
地区皖南机动车辆厂、敬亭山啤酒厂、皖南煤矿机械厂;
省宁国水泥厂胜利分厂、宣郎广精制茶厂;
宣城县造纸厂、酒厂、水泥厂、纺织机械厂、硫酸厂、米厂,宣州市农机厂、纺织厂、黄酒厂;
郎溪县油厂、米厂、面条厂、水泥厂、梅渚化工厂;
广德县纺织机械厂、造纸厂、电器厂、造漆厂、水泥厂;
宁国县柴油机厂、农药厂、密封件厂、轻工机械厂、化工厂、建筑材料厂、卷烟机械厂、梅林电容器厂;
泾县造纸厂、农机厂、宣纸厂、宣纸二厂、钢铁厂、油箱厂、北贡水泥厂。
由三级计量单位升为二级计量单位的1户:泾县皖南电机厂。
此外,尚有计量验收合格单位9户。按照规定,计量器具不足100件,职工人数不满100人,不排等级。
三、法制计量管理
1985年9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颁布,地、县计量管理部门运用各种形式,大力宣传《计量法》的主要精神和重大意义。全区共印发宣传材料1万余份,放映幻灯300余场次,举办学习班18次。泾县还出动宣传车到乡镇巡回宣传,受教育面达数万人次。对各类计量器具依法加强管理。主要是:对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29项73种21万余台件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由使用单位登记造册,报计量管理部门备案,并向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对其它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按检定规程规定的周期及使用环境、使用频率等因素确定检定周期,送有关计量机构检定;对各种计量标准实行定期考核;对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单位和人员进行考核,合格者发给《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对计量器具检定人员和检定环境、检定技术等进行考核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