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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政收入
清代县财政收入有丁赋、田赋、杂税,以丁地税赋为大宗,按人口、田亩征收田赋税和丁赋税。各项杂税按不同品目定率征收。嘉庆十五年(1810)县全年实征各类税银收入21810.6两,其中田、地、山、塘按2039.5顷计,征收田赋银额16706.9两;当年实际当差人丁10676名,征收赋银1290.8两;其他各项杂赋实征3812.9两。
民国年间以田赋及其附加为收入主要来源。秋课种类逐年增设,岁入上升。民国19年(1930)收入5788元。收入项目以地方附加居多:有地丁附加、自治附加、积谷附加、屠宰附加、戏捐附加和商铺捐、松板出口捐、兑换牛皮捐、扬溪米捐等。20年岁入4.7112万元。29年岁入9.64万元(法币)。30年课税项目大量增设,收入大幅度增长,达17.55万元,比19年岁入增长34倍。增加的税捐项目有锡箔捐、筵席捐、牲畜买卖证明费、乐行执照费、市房费、客栈执照费等。31年县收入53.8万元。岁入项目达6类29项,其中自治课税收入9项,国税收入7项,国税附加收入2项,规费收入4项,财产及权利孳息收入5项,公有营业盈余收入2项。35年岁入决算13216.55万元。比20年增长2805倍。37年猛增至281207.77万元。县政府在名目繁多的苛捐杂税中,又增征绥靖临时费用,增编所谓“特别预算收入”。当然,岁入猛增也有通货膨胀的因素。
1949年5月至1952年县财政收入计172.1万元。收入项目有农业税、工商税、企业收入和其他收入。农业税占总收入的62.14%,工商税占35.5%,其余两项不到3%。
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1953~1957)总收入445.94万元。年均89.19万元。除4项收入外增加公债收入。工商税占财政总收入比重增加,为58.35%,农业税下降到32.67%,企业、公债、其他等3项收入不到10%。
第二个五年计划时期(1958~1962)县内农工商业发展,财源扩大。1959年和1960年财政收入倍增。1961年和1962年工业亏损15万元,财政收入回落。5年总收入1121.48万元。工商税比重升至60%,农业税下降到28.3%。
三年调整时期(1963~1965)由于“大跃进”的影响,财政失控,县三年财政收入568.12万元。4项收入减少公债收入1项。
第三个五年计划时期(1966~1970)时值“文化大革命”,生产力遭到破坏,国民经济受到严重影响,5年中财政总收入856.89万元,年均171.38万元。1968年和1969年,企业亏损70.51万元。
第四个五年计划时期(1971~1975)5年4项收入总计1946.94万元。年均389.39万元。
第五个五年计划时期(1976~1980)财政收入发展势头较好,达3913.31万元,年均收入782.66万元。其中1978年财政总收入达902万元,为建国后最好年份。4项总收入比前期递增1倍。工商税收入稳步增长,为建国后38年中最好时期,总计达3159.53万元。
第六个五年计划时期(1981~1985)财政预算总收入3130.08万元。总收入比前期减少,企业收入上升。工商税收入占总收入的71.78%,农业税所占总收入比重由建国初的62.14%降低到9.34%。
1987年县财政总收入771.90万元,为1950年的22.8倍。
1949~1987年绩溪县财政收入表


二、财政支出
清代县财政支出分为起运和经营两大项,即解付与支付。收入绝大部分上解。解布政司款目有扶院辕门工食、巡通衙门工俸、民壮工食、马夫岁需工料和解地丁银等;县内经费支付款目:知县员下编俸、皂隶工食、儒学岁贡旗匾、举人盘缠卷资、中式武举银、三祭关帝祭品、典史马夫工食、轿伞扇夫工食、儒学训导员增俸、巡检司弓兵工食、铺兵工食、孤贫口粮,驿建、文庙香烛等。地方建设经费,均以捐募行之。嘉庆十五年(1810)县财政总支出银21810两,其中解付起运银23款19854两,支付经费银39款计1956两。总支出与当年总收入平衡。光绪末年起,创办学堂等公事所需经费概由田赋附加、盐税附加等地方课征中支给。
民国时期财政支出条目趋于规范。民国20(1931)至37年支出项目主要有行政费、教育文化费、经济建设费、卫生费、社会救济费、保安督察费、财务费、公务员退休抚恤费、积谷费等14项。其中保安、行政、教育费用支出数目较大。建设、积谷、慈善救济费用极少。其间经济萧条,物价上涨,货币贬值,岁出费用增长惊人。20年度岁出4.55万元。30年岁出总额猛增至23.41万元,为20年度的4.1倍。36年县政府为“内战”增加“绥靖临时费”。绥靖费包括联防区署、保警大队、民众自卫常备中队、戡乱委员会、防空队、国民兵中队的官兵生活补助、口粮、副食品开支及武器弹药、服装、医药、抚恤、情报等费的支出。是年岁出高达5.7291亿元。37年上半年支出达26.88亿元。绥靖临时费支出额占总支出的95.6%。
建国后县财政支出分为经济建设费、社会文教费、行政管理费和其他支出4大类。解放后至1952年底支出68.79万元,其中经济建设费占3.32%;社会文教费占36.02%;行政管理费占59.06%;其他支出占1.60%。
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预算支出361.58万元,年均支出72.32万元,其中经济建设费占12.86%;社会文教费占43.88%;行政管理费占43.06%;其他支出占0.20%。
第二个五年计划时期预算支出872.07万元,其中经济建设费占29.35%;社会文教费占42.93%;行政管理费占27.19%;其他支出占0.53%。
三年调整时期预算支出432.25万元,年均支出144.08万元,比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年均支出增长1倍,其中经济建设费占20.31%;社会文教费占46.01%;行政管理费占30.41%;其他支出占3.27%。
第三个五年计划时期预算支出889.19万元。年均支出177.84万元,比三年调整时期年均支出增长22.91%,其中经济建设费占16.21%;社会文教费占54.33%;行政管理费占27.94%;其他支出占1.52%。
第四个五年计划时期预算支出1553.40万元,年均支出310.68万元,比第三个五年计划时期年均支出增长74.70%,其中经济建设费占29.61%;社会文教费占46.66%;行政管理费占23.23%;其他支出占0.50%。
第五个五年计划时期预算支出2460.64万元,年均支出492.13万元,比第四个五年计划时期年均支出增长58.40%,其中经济建设费占37.26%;社会文教费占45.92%;行政管理费占15.21%;其他支出占1.61%。
第六个五年计划时期预算支出4053.62万元,年均支出810.72万元,比第五个五年计划时期年支出增长64.74%,比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年均支出增长10.2倍,其中经济建设费占27.83%;社会文教费占44.28%;行政管理费占17.55%;其他支出占10.3%。
1949至1987年的39年中县4大类支出中经济建设和社会文教费累计支出9514.56万元,占县财政总支出1.36亿元的70%。
1949~1987年绩溪县财政支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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