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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学校体育
清末学堂始设体操课。民国间中、小学有兼职或专职体育教师,体育课有徒手操、乒乓球、跳高、跳远、赛跑、单杠、爬竿、秋千、篮球、足球等,春秋季开展远足、爬山等活动。
解放后绩溪中学配备专职体育教师,小学由年轻教师兼教。1954年推行苏联“准备、开始、基本、结束”4段教学法,实行“两课(每周两节体育课)、两操(早操、课间操)、一活动(每天下午一节课外活动)”制度。1956年按教育部《中小学体育教学大纲》进行教学。1958年绩溪中学、华阳小学和部分农村中心小学执行“准备劳动与卫国”体育锻炼制度(简称“劳卫制”)。1959至1961年经济困难时期和“文化大革命”前期,体育课中断,场地被占用,器械、设施损坏殆尽。1975年试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恢复“两课、两操、一活动”制度。1978年起全县中、小学力创“达标”率。1984年县教育局抽查17所小学3001名学生达标1765人,占58.8%。1986年抽查6个辅导区和5所完全小学,伏岭小学、板桥头辅导区和大石门辅导区分获优秀、良好和及格的成绩。同年徽州地区教育局和地区体育运动委员会联合检查绩溪中学体育工作,评为地区“达标”先进学校。1987年小学达标率为65.6%,中学达标率73.5%。
1980~1987年绩溪县中小学田径运动最高记录表


解放后绩溪中学配备专职体育教师,小学由年轻教师兼教。1954年推行苏联“准备、开始、基本、结束”4段教学法,实行“两课(每周两节体育课)、两操(早操、课间操)、一活动(每天下午一节课外活动)”制度。1956年按教育部《中小学体育教学大纲》进行教学。1958年绩溪中学、华阳小学和部分农村中心小学执行“准备劳动与卫国”体育锻炼制度(简称“劳卫制”)。1959至1961年经济困难时期和“文化大革命”前期,体育课中断,场地被占用,器械、设施损坏殆尽。1975年试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恢复“两课、两操、一活动”制度。1978年起全县中、小学力创“达标”率。1984年县教育局抽查17所小学3001名学生达标1765人,占58.8%。1986年抽查6个辅导区和5所完全小学,伏岭小学、板桥头辅导区和大石门辅导区分获优秀、良好和及格的成绩。同年徽州地区教育局和地区体育运动委员会联合检查绩溪中学体育工作,评为地区“达标”先进学校。1987年小学达标率为65.6%,中学达标率73.5%。
1980~1987年绩溪县中小学田径运动最高记录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