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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中共马鞍山市委员会
[机构设置]
1956年10月12日,国务院批准安徽省人民委员会关于设置马鞍山市的请示报告,决定设置马鞍山市。11月,中共安徽省委批准成立中共马鞍山市委员会,委员8名,魏安民任第一书记,崔剑晓任代理第二书记,陈礼宽任副书记。下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和监察委员会。8日,市委发出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月底,市委机构增设了政法党组。12月初,市委各工作部门正式开始办公。
1957年3月28日,省委批准马鞍山市委建立常委制,常委会由5名委员组成。市委机构先后增设工交部、财贸部、农工部和基建办公室。1958年6月,工交部易名工交办公室;同年11月,复改工业交通部。1959年1月,撤销政法党组、工业交通部和基建办公室,新设政法部、交通工作部、工业工作部、基建部;年内,基建部并入工业部。1960年7月,市委党校成立;8月,市直机关党委成立。1961年2月,政法部撤销,成立政法领导小组;5月,市委成立书记处;9月,工业部和交通部合并为工业交通部;12月,市委统战部成立。是年底,撤销市直机关党委。1963年初,市委书记处撤销,市委讲师团成立;4月,恢复成立市直机关党委。1964年3月,撤销财贸部、农工部和工业交通部,设立经委政治部和财贸政治部;5月,改经委政治部为工业交通政治部,成立农村工作委员会,与市人委农业生产办公室一套机构、两块牌子。1965年1月,文教卫生委员会成立。“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市委工作机构瘫痪,并一度被造反派“夺权”。1969年2月,成立马鞍山市革命委员会党的核心领导小组。1970年3月,市委恢复后,始由市革委会办事组、政工组代行市委原工作机构职能。1973年底,市直机关党委先行恢复成立。1975年底,市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和统战部一并恢复,并于次年元旦起正式对外办公。1977年3月,市委政法领导小组重新建立;年底,恢复市委党校。1979年4月,市委二届二十六次会议选举产生纪律检查委员会,1980年4月,农村工作委员会成立。1982年4月,成立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5月,市委政法领导小组撤销,成立市委政法委员会。6月,成立党史资料征集领导小组办公室。1983年,全市进行机构改革,市委工作机构在原有10个部、委、办的基础上,增设政策研究室、老干部管理局、讲师团和保密委员会,并改农村工作委员会为农村工作部。改革后的市委工作机构有市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纪律检查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农村工作部、市直机关党委、地方志办公室、党史办公室、党校、讲师团、政策研究室、老干部管理局和保密委员会。
[代表大会]
一、中共马鞍山市第一次代表大会1960年2月11日,中共马鞍山市第一次代表大会在市工人电影院召开,大会历时5天,出席代表450人。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市委工作报告,讨论1960年全市各项工作任务,选举中共马鞍山市第一届委员会和出席中共安徽省第二次代表大会的代表。大会按照党章规定,选举产生中共马鞍山市第一届委员会,选出委员27名,候补委员7名。一届委员会设常委13名,黄驭任第一书记,魏安民任书记,陈礼宽、连田、岑俊平、倪恒忠任副书记。
二、中共马鞍山市第二次代表大会1970年3月9日,中共马鞍山市第二次代表大会在市人民会堂召开,大会历时7天,出席代表1062名。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市革命委员会党的核心领导小组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中共马鞍山市第二届委员会,讨论通过《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决议》。大会按照党章规定,经过充分酝酿,民主协商,选举产生中共马鞍山市第二届委员会,选出委员35名,候补委员6名。二届委员会设常委11名,狄循任书记,王钦任副书记。
三、中共马鞍山市第三次代表大会1984年8月21日,中共马鞍山市第三次代表大会在马钢会堂召开,历时5天。出席会议代表507名,其中正式代表445人,候补代表44人,列席代表15名,特邀代表3名。大会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审议市委的工作报告和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中共马鞍山市第三届委员会和中共马鞍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选举出席中共安徽省第四次代表大会的代表。大会经过充分酝酿,反复协商,广泛征求意见,在预选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中共马鞍山市第三届委员会委员39名,候补委员6名;选举产生中共马鞍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25名和出席省第四次党代会代表及候补代表25名。中共马鞍山市第三届委员会设常委10名,徐乐义任书记,周玉德、王天九、黄律侯、丁俊美任副书记;中共马鞍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设常委7名,曹玉园任书记。
附表4—1历任中共马鞍山市委主要领导人名录
[组织建设]
一、基层组织1956年11月,中共马鞍山市委员会成立时,市委下属向山硫铁矿、322地质队2个县级基层党委,16个总支(其中含马鞍山、向山、采石3个街道总支和慈湖、雨山、霍罗三个乡总支),93个支部,党员2098名。1958年8月,马鞍山钢铁公司成立,中共马鞍山铁厂委员会撤销,成立中共马钢公司党组,公司下属各厂矿党委由市委直接领导。10月成立中共郊区、马鞍山、向山、采石4个区委员会,同时撤销中共马鞍山、向山、采石3个总支委员会。1963年,中共马鞍山黑色冶金设计院委员会、中共马鞍山冶金建设公司委员会、中共马鞍山黑色冶金矿山研究院支部委员会先后成立。1964年10月,金家庄(原马鞍山区)、采石、向山3个区党委撤销,成立金家庄、塘西、雨山、花山、江边、慈湖、采石、向山8个街道党总支。1964年底,全市共有党员9054名,基层党组织中,党委44个,总支69个,支部585个。
“文革”开始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一度停止。1970年9月,中共马鞍山第十七冶金建设公司委员会、中共马鞍山冶金设计院委员会、中共马鞍山矿山研究院委员会3个地市级基层党委成立,市区和郊区2个县级区委同时成立。1973年3月,马钢公司党的核心领导小组成立。为加快马钢的生产发展,1975年9月,中共安徽省委决定将十七冶金建设公司、冶金设计院并入马钢公司,归马钢领导,并成立中共马钢公司委员会。1976年6月,撤销中共市区委员会和采石区支部委员会,成立中共四新、花山、雨山、向山4个区委员会。到1977年年底,全市已有基层党委83个,其中地市级党委2个,县级区委5个,县级基层党委68个,公社党委8个,总支75个,支部1104个,党员总数21205名。1978年12月,马鞍山钢铁设计院从马钢公司划出,重新成立党委。1979年1月,十七冶金建设公司从马钢公司划出,重新成立党委。
1983年,马鞍山市进行机构改革。同年6月,省委决定当涂县划归马鞍山市管辖。年底,全市148个基层党委中,地市级党委4个,县委1个,县级区委5个,其它县级党委100个,乡党委38个,总支100个,支部2326个,党员总数43391名。1984年10月,郊区建制撤销,党组织和行政机构同时撤销,人员和辖区划归向山区。年底,中共向山区委员会成立。1987年底,中共马鞍山市委下属党委141个,其中,地市级党委4个,县级基层党委93个,县委1个,县级区委4个,乡镇党委39个,总支130个,支部2501个,党员总数52927名。
二、党员发展建市前,马鞍山党员数量少,党的力量比较薄弱。建市后,随着党的基层组织的发展,党的发展工作逐步加强。1956年,全市发展新党员536名,占当年党员总数的四分之一以上。1957年,党员发展的重点转向高级知识分子、工程技术干部、教育系统干部和老技术工人,并实行计划接收新党员,全年发展新党员14名。1958年,全市新建和扩建了一大批企事业单位。为加强党在各单位和各部门的核心领导作用,当年12月,市委组织部发出《关于抓紧做好接收新党员工作的通知》,翌年1月制定了年内接收新党员规划。规划要求在城市中注意吸收老工人和工程技术干部以及妇女中先进分子入党;农村党组织要坚决贯彻阶级路线,凡系上中农成份的一般不得接收入党。1958年、1959年2年内,全市共发展党员2063名。1963年,在老技术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学校校长和教员、大中学生及妇女先进分子中发展党员51名。
1965年6月起,开展“四清”运动(即清政治、清组织、清经济、清思想)的单位,发展新党员由“四清”工作队党委和本单位党委共同审查批准;未开展“四清”运动的单位,发展新党员仍由本单位党委、总支决定,分别报市委有关分管部门审查后,统一报市委审批。1966年初,针对全市党员分布不平衡,第一线党员少,青年、妇女党员少的状况,在坚持标准的前提下,把发展重点放在生产第一线、党的力量薄弱单位、青年和妇女中。“文革”开始后,全市党组织处于瘫痪状态,党员发展工作中断。
1969年,中共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后,全市党组织开始逐步建立并恢复组织生活。1970年,发展党员工作重新开展。由于受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干扰破坏和“左”的思想影响,党员发展违背了积极慎重的建党方针和党的组织原则,取消了党员预备期,采取“突击”、“提名”入党,6年时间共发展党员5286名,其中一部分不符合或完全不符合党员条件,甚至还吸收了一些造反起家的人、帮派思想严重的人和打砸抢分子,造成党的组织不纯,给党的建设带来危害。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通过拨乱反正,马鞍山市各级党组织贯彻积极慎重的建党方针,按照党员标准,严格履行入党手续,注意在知识分子、妇女和生产第一线职工中发展新党员,党员质量普遍提高。1981年后,全市各级党组织针对党风尚未根本好转,存在着思想、组织、作风不纯的问题,在着重抓好党员教育的同时,认真贯彻新时期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和“坚持党员标准,适当发展”的原则,重点在各行各业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的骨干以及党的力量薄弱的部门和地方发展党员,并注意吸收中、小学教师、大中专学生、青年、妇女中的优秀分子入党。坚决防止那些抵制和反对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人、搞资产阶级自由化的人、追随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造反起家的人、帮派思想严重的人和打砸抢分子混入党内,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新党员质量显著提高。
1984年,马鞍山市各级党组织把发展知识分子入党作为一项重要战略任务来抓,当年底,市委组织部制订了《1985年发展知识分子入党计划》和《1986~1990年发展知识分子入党的规划》,加快了全市发展知识分子入党工作的步伐。1985年,计划全市发展党员2993名,重点是优秀知识分子和先进青年。同年5~6月间,市委组织部对全市各级党组织发展知识分子入党工作进行专题检查。11月中旬,召开全市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和发展党员工作会议,要求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新时期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大量吸收优秀知识分子入党。同时要求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克服轻培养、重发展的倾向,严肃进行政治审查,防止“三种人”和严重违法乱纪的人以及反对党的现行方针政策的人混入党内。1985年,全市发展党员2523名。1987年底,全市共有党员52927名(含当涂县党员及预备党员)。(附表4—2)
[思想建设]
一、党员教育1957年,中共马鞍山市各级组织,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八大文件,进行党的任务、群众路线、党员权利和义务、组织原则等的系统教育;以新党章为标准,检查总结工作,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同年加强了对预备党员的教育,采取专人负责、定期鉴定的方法,提高预备党员的素质。
1958~1962年,各级党组织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结合党员队伍的现状,有针对性地开展党员教育工作。1958年5月,中共八大二次会议召开后,全市各级党组织大张旗鼓地开展“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教育。为使广大党员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1959年3月,市委组织部、宣传部联合发出《关于大办业余党校和红专学校的通知》,组织党员学文化、学技术,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至1960年,全市共开办业余党校30所,红专学校34所,训练党员2万多人次。1961年,国家处于严重经济困难时期,党员中暴露了不少思想问题,少数党员中出现贪污和贩卖物资等不法行为。针对上述情况,各级党组织通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健全党的生活制度,在党员中开展了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奋发图强、勤俭建国教育,取得较好效果。1962年初,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轮训干部和教育训练党员的指示精神,全市各级党组织采取短期脱产轮训方法对党员进行形势、阶段、社会主义方向、党的政策和共产主义理想教育。年内,共举办139期训练班,轮训党员7350名,占全市党员总数的73%。
附表4—2马鞍山市历年党的基层组织、党员统计表
1963年,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采用新旧对比、忆苦思甜等形式,对党员进行阶级教育。3月5日,毛泽东主席发出“向雷锋同志学习”的号召,全市党员热烈响应,积极参加学雷锋活动。1964年,全国掀起了学习毛泽东著作的热潮。市各级党组织,以党课等形式,把组织党员学习毛泽东著作作为党员教育的主要内容。同时,在“四清”运动中,组织党员学习“党员标准十条”,进行“忠诚老实,如实向党反映情况”的教育,促使党员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全市党组织处于瘫痪状态,党员教育工作中断。1970年3月,党员教育逐步开展,但由于受到“左”的思想影响,教育的内容基本是围绕“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这一理论进行,造成了不良后果。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马鞍山市各级党组织从实现党在新时期的总任务出发,把加强党员教育工作作为肃清“左”的流毒的影响,提高党员素质,提高党组织战斗力和实现党风根本好转的重要环节来抓,党员教育工作出现了新局面。1979年,各级党组织在加强党员教育的过程中,恢复中断多年的“三会一课”制度,运用上业余党校、短训班等形式,着重对党员进行党纪党性、实事求是、群众路线、民主集中制、谦虚谨慎、艰苦奋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等方面的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教育,并广泛开展了真理标准问题的学习、讨论。通过学习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文件,从思想、理论、政治、组织、作风上全面拨乱反正,清除“左”的思想影响,使广大党员比较完整地、准确地掌握毛泽东思想科学体系,深刻理解全党工作重点转移的伟大意义。
1980年2月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后,围绕“坚持党的领导,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战斗力”这个主题,针对全市党员中的44%在“文革”中入党,没有受到系统的党内教育这一现状,以《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章修改草案》和《党的基本知识》为主题内容,对党员进行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1981年上半年,开始对党员进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教育,下半年,以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主要内容,对党员进行端正思想路线,克服软弱涣散,自觉地同党中央在政治上保持一致的教育。1982年3月,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对25个县级单位的党员教育工作进行了调查,决定在党员中继续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推动全市文明礼貌月活动的开展和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斗争的深入。同年9月,中共十二大召开后,各级党委普遍举办轮训班,对党员进行十二大方针、路线教育,把党员的思想统一到十二大精神上来。
1983年,根据全国党员教育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员教育工作的通知》精神,马鞍山市各级党组织采取集中轮训和经常性教育相结合的方法;促使党员教育逐步正规化、系统化和制度化。同年10月,中共中央整党决定下达后,中共马鞍山市委又组织力量对10个不同类型的基层党支部的党员状况进行了调查,市委组织部、宣传部联合发出《关于农村党员进行冬训的意见》和《关于组织党员认真学习整党文件的通知》,开展整党前的思想教育工作,到1984年底,共轮训党员7.38万人次。整党开始后,除按规定学习整党文件外,并在党员中进行了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的教育。1985年内,全市各级党组织轮训党员达7.5万多人次。全市各级党组织在进行党员教育中,注重正面教育,抓典型,树标兵,开展评比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活动。1980~1983年,全市先后召开4次表彰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大会,表彰先进党支部374个,优秀党员2123名。
二、干部教育1957年4月,中共马鞍山市委根据党中央“全民办党校,全民学理论”的指示精神,开办市委党训班,培训厂矿处以下干部、党员工段长、团支部(总支)书记和工会主席等。培训内容主要是中共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新党章、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和《实践论》、《矛盾论》等著作。根据党中央提出的“学习理论,联系实际,提高认识,增强党性”的教育方针,采用上课和讨论,自学和辅导,书本学习和现场参观相结合的方法,收到较好效果。到1960年7月,党训班共开办12期,轮训学员936人次,并在原党训班的基础上成立中共马鞍山市委党校。年底,全市各县级单位开办业余党校30所,共轮训各类干部1307名。
市委党校从成立到“文化大革命”前夕这一时期,培训内容主要是学习毛泽东著作、刘少奇《论共产党员的修养》、《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部分)》、中央关于农村工作12条指示等。“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干部教育工作被迫中止。1977年底,市委党校恢复,全市的干部教育工作逐步开展起来。1980年初,为加强对干部教育工作的领导,中共马鞍山市委成立干部教育领导小组,全市干部教育工作逐步走上正轨。1981年8月,市委党校举办处级干部学习《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培训班。市直各系统举办了科级干部培训班。1983年12月,又举办了农村乡(社)党委书记学习整党文件短训班,指导农村党组织搞好党员冬训工作。从1977年底市委党校重新开展干部教育起,到1984年8月,共举办各种类型的培训班50期,培训干部人数达4700多人次。1984年9月,市委党校和马鞍山市电大分校开办首届党政干部大专班,首批113名青年干部进校学习。至此,马鞍山市的干部教育逐步进入正规化阶段。
[整党整风]
1957年,全国“反右”斗争开始后,中共马鞍山市委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开始有领导、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全市开展整风运动。同年9月,市委在向山硫铁矿进行整风试点工作,10月底,全市整风运动先后分3批进行,历时4个阶段:即大鸣大放、反击“右派”、单位整改、个人学习总结。整个运动于1959年2月底结束,历时16个月。全市参加整风运动的人数达7.3万余人。在整风运动的过程中,共划定“右派分子”242人,产生了严重的扩大化错误,把一些知识分子、爱国人士和党内干部错划为右派分子,造成了不良后果。1963年3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厉行增产节约和反对贪污盗窃、反对投机倒把、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分散主义、反对官僚主义运动的指示》。4月下旬,马鞍山市在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开展社会主义教育。5月上旬,全市分3批开展“五反”运动。年内,中央提出城市“五反”和农村社会主义教育结合进行。1964年12月,开展以“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为内容的四清运动,整顿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市委在霍罗公社进行农村社会主义教育和整党工作试点,随后在郊区其它7个公社普遍开展了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和整党工作。1965年10月和1966年3月,中共马鞍山市委先后两次转发了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四清”运动中整顿党的组织的报告。这次整党分宣传教育、政治清理、组织建设3个阶段进行。运动中对党员的社会成份、阶级立场、政治历史、思想作风和工作表现进行了一次全面的审查。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全市各级组织陷于瘫痪状态,广大党员停止了组织生活,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普遍受到批判和斗争。1969年4月以后,中共马鞍山市核心领导小组按照中共“九大”精神和建党方针,开始逐步恢复全市党的各级组织,并在“清理阶级队伍”的基础上进行整党建党。这次整党历时2年多,经历3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放手发动群众,实行开门整党,狠抓思想整顿和建设;第二阶段是按照“九大”精神和毛泽东提出的“50字”建党方针,建立各级领导班子;第三阶段是进行组织上的“吐故纳新”。整党中,大批党员和党员干部受到打击迫害,一些造反起家的人,帮派思想严重的人,打、砸、抢分子趁机混入党内,给党的机体带来了深重的危害。
1983年9月,中共马鞍山市委根据中共十二大精神,就做好新时期全面整党准备工作作出部署。10月上旬,市委成立整党试点领导小组,抽调54人组成3个整党试点工作组,分别在市公安局、马钢第一烧结厂、十七冶机电公司进行整党试点。1984年底,市委正式作出在全市开展整党的决定,并成立了整党指导委员会。这次整党分为3个阶段:第一阶段学习文件,统一认识;第二阶段对照检查,深入整改;第三阶段进行组织处理和党员登记。全市整党分3批进行。首批整党于1984年12月上旬开始,至1987年3月中旬第三批结束。历时两年零三个月。整党中,以纠正不正之风为突破口,以开展党性党纪教育为内容,进一步纯洁了组织,加强了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参加这次整党的有2501个支部、4.73万名党员。在组织处理和党员登记中,准予登记的党员4.68万名,暂缓登记的党员215名,不予登记的83名,给予党纪处分的235名;发展新党员4826名。
[统战工作]
早在抗日战争时期,中共横山县委坚持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按照“发展进步势力,争取中间势力,孤立顽固势力”的方针,将濮塘一带的一些伪政权人员及开明地主绅士团结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周围,壮大了人民力量。马鞍山解放前夕,地下党组织广泛开展反蒋反美统一战线工作,为人民解放军顺利渡江,安定民心,保护公有财产作出了贡献。1961年底,中共马鞍山市委统战部成立后,团结和引导广大知识分子、工商业者和各界爱国人士,投入建设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中。“文化大革命”中,许多民主党派人士、知识分子和无党派人士受到错误批斗和处理。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统战工作进入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复查平反全部错划右派案件,全面落实原工商业者各项政策,妥善处理和安置了原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选拔一批德才兼备的党外人士在政府职能机构任职,加强与各民主党派之间的联系。通过落实台胞、台属、归侨、侨眷和民族、宗教政策,进一步加强了民族团结。
一、民族事务为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马鞍山有关部门分别于1955年、1963年扶持开办了四新、雨山两家清真饭店。1982年9月,位于雨山区的市食品厂清真糕点坊由市人民政府资助5万元建成投产,解决了回民食用清真糕点问题。1986年,市政府决定在葛阳山公墓区附近建立回民公墓,以解决回民土葬问题。1987年3月,在金家庄区原清真饭店基础上翻建的市民族饭店举行开业典礼,市人大领导和当涂县伊斯兰教的代表参加了典礼。
二、宗教事务1955年,由回民代表领头,铁厂资助,在杨家山地区拨地250平方米,建成3间草房的清真寺。“文革”中,3间草房全部倒塌。“文革”后期,回民要求重建清真寺。经市委同意,由马钢一铁厂资助,于原址复建两间瓦房。1981年8月,市人民政府拨款1.7万元新建起一座4间砖瓦结构的礼拜堂。1间供寺内人员办公学习之用,另3间联通成殿,供穆斯林过宗教生活之用。10月31日,马鞍山市清真寺管理委员会召开成立大会。至1984年,有关单位陆续归还了基督教采石福音堂和天主教采石公所。1984年6月,市首届基督教代表大会召开,成立基督教“三自”(自传、自治、自养)爱国运动委员会和基督教协会。1985年,开放向山基督教活动点。到1987年底,全市有基督教、伊斯兰教、佛教、道教和天主教5种宗教,其中基督教有教徒5000人,伊斯兰教有教徒4000人,佛教有教徒5000人以及部分道教和天主教教徒。
三、侨务马鞍山市有侨眷、港澳眷属898户,归侨60人,来马鞍山定居的港澳同胞8人;与马鞍山市有亲属关系的国外华侨、外籍华人以及港澳同胞4496人。这些港澳同胞、外国华侨和外籍华人,分布于35个国家和地区,其中有政府高级官员,有从事尖端科学研究的博士、研究员,有从事教育工作的教授,有经济界的实业家、商人等。1978年,马鞍山市外事办公室成立,兼管侨务工作。1983年7月,马鞍山市召开了首届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出席会议的代表178人,成立马鞍山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马鞍山市在落实侨务政策方面,按照中央的精神,对历史上因“海外关系”而受到错误处理的归侨、侨眷作了全面复查改正,对受到错判错戴帽子的57名归侨、侨眷进行了彻底平反和妥善安置。在贯彻党的侨务政策中,按照“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根据政策,适当照顾”的精神,在解决归侨、侨眷、港澳同胞眷属及子女的具体问题上,体现了党的关怀和祖国的温暖。全市归侨、侨眷、来市定居的港澳同胞及其眷属中,有26人加入中国共产党,有1人被选为全国六届人大代表,3人被选为省六届人大代表,13人被选为市人大代表,1名省政协委员,5名市政协委员,有13人担任处以上领导干部。
[纪律检查]
1957年4月,中共马鞍山市监察委员会成立,1959年4月改为中共马鞍山市委监察委员会。1967年2月,造反派夺权,市委监委机构瘫痪。1979年2月,市委二届二十六次全委会选举产生中共马鞍山市委纪律检查委员会。1983年8月,改名中共马鞍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纪委成立以来,始终把纠正不正之风作为端正党风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1979年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各级纪检部门的配合下,先后清理和纠正了党员、干部在建房、分房、“三转三招”、党政机关经商办企业方面的不正之风。全市退出多占住房29套,建筑面积1590平方米,注销违反规定“农转非”户口31户,共66人,停办和脱钩转办党政机关兴办的企业12个。在此期间,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针对党内少数干部因严重官僚主义、失职、渎职给党和人民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以权谋私等违纪案件进行了认真查处。其中影响较大的有1979年11月十七冶二公司在常州施工中,发生120米烟囱倒塌的严重质量事故和1984年4月黄梅山铁矿发生尾矿坝垮坝的责任事故等,纪检机关均参与调查,并对有关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在打击经济领域里的严重犯罪活动中,1982~1985年,市纪委直接掌握、先后查处经济案件893起,追缴赃款4079万元,赃物984件,粮票1万斤,没收房屋7间。
为协助市委抓好党风建设,1986~1987年,市纪委根据市委关于层层建立党风责任制的决定,认真抓了县级以上单位党风责任制的修订和落实工作。1987年,全市有96个县级单位党委(总支)修订了党风责任制,占93.2%。全市纪检系统共立案222起,结案213起,结案率达95.3%。
[来信来访]
1975年10月,市委办公室在原信访小组的基础上,成立信访科。1982年4月,市政府设信访科,与市委信访科共管信访工作。同年6月,成立市委、市政府信访办公室,为市委、市政府直属工作部门,隶属市委办公室管理。1982年11月,信访办公室撤销,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分别设立群众来信、来访科。1984年4月,重新成立市委、市政府信访办公室,内设信访科和调查审理科。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马鞍山市信访部门,接待处理了大批群众来信来访,复查纠正了“文革”中的大量冤假错案和历史遗留问题,仅1982~1986年一季度,全市信访总量达2.43万件次,查办数为1.68万件次,解决1.52万人次的信访问题。1984年以后,马鞍山市信访工作,根据中央尽快从政治上平反冤假错案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统一部署,通过信访渠道,复查纠正了“文革”前、“文革”中的冤假错案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1300多件次,有近3000人的政治、经济、工作等方面的问题得到了妥善处理。为加快工作进度,1986年12月,市委、市人大、市政府联合召开全市第一次信访工作会议,进一步加强了信访工作的领导。到中共十三大召开前,全市要求落实政策的申诉件和历史遗留问题的来信来访,已由1982年的80%和1986年的60%,下降到25%,基本完成了“文革”前的历史老案和“文革”中的申诉案件的复查处理工作。1984年后,市信访部门接待处理了358批、4036人次的群众集体上访,所反映的有关经济、人事安排、工龄工资、升学就业、城建环保和衣食住行等方面的问题,给有关来信人复函和派员处理问题1700多件次,解决了一些群众的实际问题,进行了大量的思想教育工作,连续多年年底无信访积案,对巩固全市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随着党风党纪教育的深入和社会主义法制的加强,广大干部群众向党政领导机关检举、揭发各种违法乱纪问题的来信来访逐年增多,1984年以来,共受理这方面的来信来访2300多件次。在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信访部门狠抓了这方面的查办工作,使这类信件由1984年占信访总量的13%下降到8%左右。信访工作在为政廉洁、治理整顿经济环境和全面深化改革中,充分发挥了“综合举报”的作用。信访工作的重点也由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为主逐步转向以处理现实问题为主。信访部门在受理众多来信来访中,开始重视信访信息的收集、整理、传递和反馈,使信访工作更好地为改革服务。据统计,1984~1987年,信访部门向上级领导机关和有关单位提供各类信访信息862条,其中的许多建设性意见和合理化建议,已产生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956年10月12日,国务院批准安徽省人民委员会关于设置马鞍山市的请示报告,决定设置马鞍山市。11月,中共安徽省委批准成立中共马鞍山市委员会,委员8名,魏安民任第一书记,崔剑晓任代理第二书记,陈礼宽任副书记。下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和监察委员会。8日,市委发出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月底,市委机构增设了政法党组。12月初,市委各工作部门正式开始办公。
1957年3月28日,省委批准马鞍山市委建立常委制,常委会由5名委员组成。市委机构先后增设工交部、财贸部、农工部和基建办公室。1958年6月,工交部易名工交办公室;同年11月,复改工业交通部。1959年1月,撤销政法党组、工业交通部和基建办公室,新设政法部、交通工作部、工业工作部、基建部;年内,基建部并入工业部。1960年7月,市委党校成立;8月,市直机关党委成立。1961年2月,政法部撤销,成立政法领导小组;5月,市委成立书记处;9月,工业部和交通部合并为工业交通部;12月,市委统战部成立。是年底,撤销市直机关党委。1963年初,市委书记处撤销,市委讲师团成立;4月,恢复成立市直机关党委。1964年3月,撤销财贸部、农工部和工业交通部,设立经委政治部和财贸政治部;5月,改经委政治部为工业交通政治部,成立农村工作委员会,与市人委农业生产办公室一套机构、两块牌子。1965年1月,文教卫生委员会成立。“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市委工作机构瘫痪,并一度被造反派“夺权”。1969年2月,成立马鞍山市革命委员会党的核心领导小组。1970年3月,市委恢复后,始由市革委会办事组、政工组代行市委原工作机构职能。1973年底,市直机关党委先行恢复成立。1975年底,市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和统战部一并恢复,并于次年元旦起正式对外办公。1977年3月,市委政法领导小组重新建立;年底,恢复市委党校。1979年4月,市委二届二十六次会议选举产生纪律检查委员会,1980年4月,农村工作委员会成立。1982年4月,成立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5月,市委政法领导小组撤销,成立市委政法委员会。6月,成立党史资料征集领导小组办公室。1983年,全市进行机构改革,市委工作机构在原有10个部、委、办的基础上,增设政策研究室、老干部管理局、讲师团和保密委员会,并改农村工作委员会为农村工作部。改革后的市委工作机构有市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纪律检查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农村工作部、市直机关党委、地方志办公室、党史办公室、党校、讲师团、政策研究室、老干部管理局和保密委员会。
[代表大会]
一、中共马鞍山市第一次代表大会1960年2月11日,中共马鞍山市第一次代表大会在市工人电影院召开,大会历时5天,出席代表450人。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市委工作报告,讨论1960年全市各项工作任务,选举中共马鞍山市第一届委员会和出席中共安徽省第二次代表大会的代表。大会按照党章规定,选举产生中共马鞍山市第一届委员会,选出委员27名,候补委员7名。一届委员会设常委13名,黄驭任第一书记,魏安民任书记,陈礼宽、连田、岑俊平、倪恒忠任副书记。
二、中共马鞍山市第二次代表大会1970年3月9日,中共马鞍山市第二次代表大会在市人民会堂召开,大会历时7天,出席代表1062名。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市革命委员会党的核心领导小组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中共马鞍山市第二届委员会,讨论通过《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决议》。大会按照党章规定,经过充分酝酿,民主协商,选举产生中共马鞍山市第二届委员会,选出委员35名,候补委员6名。二届委员会设常委11名,狄循任书记,王钦任副书记。
三、中共马鞍山市第三次代表大会1984年8月21日,中共马鞍山市第三次代表大会在马钢会堂召开,历时5天。出席会议代表507名,其中正式代表445人,候补代表44人,列席代表15名,特邀代表3名。大会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审议市委的工作报告和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中共马鞍山市第三届委员会和中共马鞍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选举出席中共安徽省第四次代表大会的代表。大会经过充分酝酿,反复协商,广泛征求意见,在预选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中共马鞍山市第三届委员会委员39名,候补委员6名;选举产生中共马鞍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25名和出席省第四次党代会代表及候补代表25名。中共马鞍山市第三届委员会设常委10名,徐乐义任书记,周玉德、王天九、黄律侯、丁俊美任副书记;中共马鞍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设常委7名,曹玉园任书记。
附表4—1历任中共马鞍山市委主要领导人名录
[组织建设]
一、基层组织1956年11月,中共马鞍山市委员会成立时,市委下属向山硫铁矿、322地质队2个县级基层党委,16个总支(其中含马鞍山、向山、采石3个街道总支和慈湖、雨山、霍罗三个乡总支),93个支部,党员2098名。1958年8月,马鞍山钢铁公司成立,中共马鞍山铁厂委员会撤销,成立中共马钢公司党组,公司下属各厂矿党委由市委直接领导。10月成立中共郊区、马鞍山、向山、采石4个区委员会,同时撤销中共马鞍山、向山、采石3个总支委员会。1963年,中共马鞍山黑色冶金设计院委员会、中共马鞍山冶金建设公司委员会、中共马鞍山黑色冶金矿山研究院支部委员会先后成立。1964年10月,金家庄(原马鞍山区)、采石、向山3个区党委撤销,成立金家庄、塘西、雨山、花山、江边、慈湖、采石、向山8个街道党总支。1964年底,全市共有党员9054名,基层党组织中,党委44个,总支69个,支部585个。
“文革”开始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一度停止。1970年9月,中共马鞍山第十七冶金建设公司委员会、中共马鞍山冶金设计院委员会、中共马鞍山矿山研究院委员会3个地市级基层党委成立,市区和郊区2个县级区委同时成立。1973年3月,马钢公司党的核心领导小组成立。为加快马钢的生产发展,1975年9月,中共安徽省委决定将十七冶金建设公司、冶金设计院并入马钢公司,归马钢领导,并成立中共马钢公司委员会。1976年6月,撤销中共市区委员会和采石区支部委员会,成立中共四新、花山、雨山、向山4个区委员会。到1977年年底,全市已有基层党委83个,其中地市级党委2个,县级区委5个,县级基层党委68个,公社党委8个,总支75个,支部1104个,党员总数21205名。1978年12月,马鞍山钢铁设计院从马钢公司划出,重新成立党委。1979年1月,十七冶金建设公司从马钢公司划出,重新成立党委。
1983年,马鞍山市进行机构改革。同年6月,省委决定当涂县划归马鞍山市管辖。年底,全市148个基层党委中,地市级党委4个,县委1个,县级区委5个,其它县级党委100个,乡党委38个,总支100个,支部2326个,党员总数43391名。1984年10月,郊区建制撤销,党组织和行政机构同时撤销,人员和辖区划归向山区。年底,中共向山区委员会成立。1987年底,中共马鞍山市委下属党委141个,其中,地市级党委4个,县级基层党委93个,县委1个,县级区委4个,乡镇党委39个,总支130个,支部2501个,党员总数52927名。
二、党员发展建市前,马鞍山党员数量少,党的力量比较薄弱。建市后,随着党的基层组织的发展,党的发展工作逐步加强。1956年,全市发展新党员536名,占当年党员总数的四分之一以上。1957年,党员发展的重点转向高级知识分子、工程技术干部、教育系统干部和老技术工人,并实行计划接收新党员,全年发展新党员14名。1958年,全市新建和扩建了一大批企事业单位。为加强党在各单位和各部门的核心领导作用,当年12月,市委组织部发出《关于抓紧做好接收新党员工作的通知》,翌年1月制定了年内接收新党员规划。规划要求在城市中注意吸收老工人和工程技术干部以及妇女中先进分子入党;农村党组织要坚决贯彻阶级路线,凡系上中农成份的一般不得接收入党。1958年、1959年2年内,全市共发展党员2063名。1963年,在老技术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学校校长和教员、大中学生及妇女先进分子中发展党员51名。
1965年6月起,开展“四清”运动(即清政治、清组织、清经济、清思想)的单位,发展新党员由“四清”工作队党委和本单位党委共同审查批准;未开展“四清”运动的单位,发展新党员仍由本单位党委、总支决定,分别报市委有关分管部门审查后,统一报市委审批。1966年初,针对全市党员分布不平衡,第一线党员少,青年、妇女党员少的状况,在坚持标准的前提下,把发展重点放在生产第一线、党的力量薄弱单位、青年和妇女中。“文革”开始后,全市党组织处于瘫痪状态,党员发展工作中断。
1969年,中共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后,全市党组织开始逐步建立并恢复组织生活。1970年,发展党员工作重新开展。由于受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干扰破坏和“左”的思想影响,党员发展违背了积极慎重的建党方针和党的组织原则,取消了党员预备期,采取“突击”、“提名”入党,6年时间共发展党员5286名,其中一部分不符合或完全不符合党员条件,甚至还吸收了一些造反起家的人、帮派思想严重的人和打砸抢分子,造成党的组织不纯,给党的建设带来危害。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通过拨乱反正,马鞍山市各级党组织贯彻积极慎重的建党方针,按照党员标准,严格履行入党手续,注意在知识分子、妇女和生产第一线职工中发展新党员,党员质量普遍提高。1981年后,全市各级党组织针对党风尚未根本好转,存在着思想、组织、作风不纯的问题,在着重抓好党员教育的同时,认真贯彻新时期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和“坚持党员标准,适当发展”的原则,重点在各行各业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的骨干以及党的力量薄弱的部门和地方发展党员,并注意吸收中、小学教师、大中专学生、青年、妇女中的优秀分子入党。坚决防止那些抵制和反对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人、搞资产阶级自由化的人、追随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造反起家的人、帮派思想严重的人和打砸抢分子混入党内,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新党员质量显著提高。
1984年,马鞍山市各级党组织把发展知识分子入党作为一项重要战略任务来抓,当年底,市委组织部制订了《1985年发展知识分子入党计划》和《1986~1990年发展知识分子入党的规划》,加快了全市发展知识分子入党工作的步伐。1985年,计划全市发展党员2993名,重点是优秀知识分子和先进青年。同年5~6月间,市委组织部对全市各级党组织发展知识分子入党工作进行专题检查。11月中旬,召开全市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和发展党员工作会议,要求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新时期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大量吸收优秀知识分子入党。同时要求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克服轻培养、重发展的倾向,严肃进行政治审查,防止“三种人”和严重违法乱纪的人以及反对党的现行方针政策的人混入党内。1985年,全市发展党员2523名。1987年底,全市共有党员52927名(含当涂县党员及预备党员)。(附表4—2)
[思想建设]
一、党员教育1957年,中共马鞍山市各级组织,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八大文件,进行党的任务、群众路线、党员权利和义务、组织原则等的系统教育;以新党章为标准,检查总结工作,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同年加强了对预备党员的教育,采取专人负责、定期鉴定的方法,提高预备党员的素质。
1958~1962年,各级党组织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结合党员队伍的现状,有针对性地开展党员教育工作。1958年5月,中共八大二次会议召开后,全市各级党组织大张旗鼓地开展“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教育。为使广大党员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1959年3月,市委组织部、宣传部联合发出《关于大办业余党校和红专学校的通知》,组织党员学文化、学技术,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至1960年,全市共开办业余党校30所,红专学校34所,训练党员2万多人次。1961年,国家处于严重经济困难时期,党员中暴露了不少思想问题,少数党员中出现贪污和贩卖物资等不法行为。针对上述情况,各级党组织通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健全党的生活制度,在党员中开展了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奋发图强、勤俭建国教育,取得较好效果。1962年初,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轮训干部和教育训练党员的指示精神,全市各级党组织采取短期脱产轮训方法对党员进行形势、阶段、社会主义方向、党的政策和共产主义理想教育。年内,共举办139期训练班,轮训党员7350名,占全市党员总数的73%。
附表4—2马鞍山市历年党的基层组织、党员统计表
1963年,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采用新旧对比、忆苦思甜等形式,对党员进行阶级教育。3月5日,毛泽东主席发出“向雷锋同志学习”的号召,全市党员热烈响应,积极参加学雷锋活动。1964年,全国掀起了学习毛泽东著作的热潮。市各级党组织,以党课等形式,把组织党员学习毛泽东著作作为党员教育的主要内容。同时,在“四清”运动中,组织党员学习“党员标准十条”,进行“忠诚老实,如实向党反映情况”的教育,促使党员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全市党组织处于瘫痪状态,党员教育工作中断。1970年3月,党员教育逐步开展,但由于受到“左”的思想影响,教育的内容基本是围绕“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这一理论进行,造成了不良后果。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马鞍山市各级党组织从实现党在新时期的总任务出发,把加强党员教育工作作为肃清“左”的流毒的影响,提高党员素质,提高党组织战斗力和实现党风根本好转的重要环节来抓,党员教育工作出现了新局面。1979年,各级党组织在加强党员教育的过程中,恢复中断多年的“三会一课”制度,运用上业余党校、短训班等形式,着重对党员进行党纪党性、实事求是、群众路线、民主集中制、谦虚谨慎、艰苦奋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等方面的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教育,并广泛开展了真理标准问题的学习、讨论。通过学习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文件,从思想、理论、政治、组织、作风上全面拨乱反正,清除“左”的思想影响,使广大党员比较完整地、准确地掌握毛泽东思想科学体系,深刻理解全党工作重点转移的伟大意义。
1980年2月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后,围绕“坚持党的领导,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战斗力”这个主题,针对全市党员中的44%在“文革”中入党,没有受到系统的党内教育这一现状,以《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章修改草案》和《党的基本知识》为主题内容,对党员进行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1981年上半年,开始对党员进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教育,下半年,以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主要内容,对党员进行端正思想路线,克服软弱涣散,自觉地同党中央在政治上保持一致的教育。1982年3月,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对25个县级单位的党员教育工作进行了调查,决定在党员中继续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推动全市文明礼貌月活动的开展和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斗争的深入。同年9月,中共十二大召开后,各级党委普遍举办轮训班,对党员进行十二大方针、路线教育,把党员的思想统一到十二大精神上来。
1983年,根据全国党员教育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员教育工作的通知》精神,马鞍山市各级党组织采取集中轮训和经常性教育相结合的方法;促使党员教育逐步正规化、系统化和制度化。同年10月,中共中央整党决定下达后,中共马鞍山市委又组织力量对10个不同类型的基层党支部的党员状况进行了调查,市委组织部、宣传部联合发出《关于农村党员进行冬训的意见》和《关于组织党员认真学习整党文件的通知》,开展整党前的思想教育工作,到1984年底,共轮训党员7.38万人次。整党开始后,除按规定学习整党文件外,并在党员中进行了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的教育。1985年内,全市各级党组织轮训党员达7.5万多人次。全市各级党组织在进行党员教育中,注重正面教育,抓典型,树标兵,开展评比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活动。1980~1983年,全市先后召开4次表彰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大会,表彰先进党支部374个,优秀党员2123名。
二、干部教育1957年4月,中共马鞍山市委根据党中央“全民办党校,全民学理论”的指示精神,开办市委党训班,培训厂矿处以下干部、党员工段长、团支部(总支)书记和工会主席等。培训内容主要是中共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新党章、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和《实践论》、《矛盾论》等著作。根据党中央提出的“学习理论,联系实际,提高认识,增强党性”的教育方针,采用上课和讨论,自学和辅导,书本学习和现场参观相结合的方法,收到较好效果。到1960年7月,党训班共开办12期,轮训学员936人次,并在原党训班的基础上成立中共马鞍山市委党校。年底,全市各县级单位开办业余党校30所,共轮训各类干部1307名。
市委党校从成立到“文化大革命”前夕这一时期,培训内容主要是学习毛泽东著作、刘少奇《论共产党员的修养》、《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部分)》、中央关于农村工作12条指示等。“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干部教育工作被迫中止。1977年底,市委党校恢复,全市的干部教育工作逐步开展起来。1980年初,为加强对干部教育工作的领导,中共马鞍山市委成立干部教育领导小组,全市干部教育工作逐步走上正轨。1981年8月,市委党校举办处级干部学习《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培训班。市直各系统举办了科级干部培训班。1983年12月,又举办了农村乡(社)党委书记学习整党文件短训班,指导农村党组织搞好党员冬训工作。从1977年底市委党校重新开展干部教育起,到1984年8月,共举办各种类型的培训班50期,培训干部人数达4700多人次。1984年9月,市委党校和马鞍山市电大分校开办首届党政干部大专班,首批113名青年干部进校学习。至此,马鞍山市的干部教育逐步进入正规化阶段。
[整党整风]
1957年,全国“反右”斗争开始后,中共马鞍山市委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开始有领导、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全市开展整风运动。同年9月,市委在向山硫铁矿进行整风试点工作,10月底,全市整风运动先后分3批进行,历时4个阶段:即大鸣大放、反击“右派”、单位整改、个人学习总结。整个运动于1959年2月底结束,历时16个月。全市参加整风运动的人数达7.3万余人。在整风运动的过程中,共划定“右派分子”242人,产生了严重的扩大化错误,把一些知识分子、爱国人士和党内干部错划为右派分子,造成了不良后果。1963年3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厉行增产节约和反对贪污盗窃、反对投机倒把、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分散主义、反对官僚主义运动的指示》。4月下旬,马鞍山市在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开展社会主义教育。5月上旬,全市分3批开展“五反”运动。年内,中央提出城市“五反”和农村社会主义教育结合进行。1964年12月,开展以“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为内容的四清运动,整顿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市委在霍罗公社进行农村社会主义教育和整党工作试点,随后在郊区其它7个公社普遍开展了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和整党工作。1965年10月和1966年3月,中共马鞍山市委先后两次转发了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四清”运动中整顿党的组织的报告。这次整党分宣传教育、政治清理、组织建设3个阶段进行。运动中对党员的社会成份、阶级立场、政治历史、思想作风和工作表现进行了一次全面的审查。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全市各级组织陷于瘫痪状态,广大党员停止了组织生活,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普遍受到批判和斗争。1969年4月以后,中共马鞍山市核心领导小组按照中共“九大”精神和建党方针,开始逐步恢复全市党的各级组织,并在“清理阶级队伍”的基础上进行整党建党。这次整党历时2年多,经历3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放手发动群众,实行开门整党,狠抓思想整顿和建设;第二阶段是按照“九大”精神和毛泽东提出的“50字”建党方针,建立各级领导班子;第三阶段是进行组织上的“吐故纳新”。整党中,大批党员和党员干部受到打击迫害,一些造反起家的人,帮派思想严重的人,打、砸、抢分子趁机混入党内,给党的机体带来了深重的危害。
1983年9月,中共马鞍山市委根据中共十二大精神,就做好新时期全面整党准备工作作出部署。10月上旬,市委成立整党试点领导小组,抽调54人组成3个整党试点工作组,分别在市公安局、马钢第一烧结厂、十七冶机电公司进行整党试点。1984年底,市委正式作出在全市开展整党的决定,并成立了整党指导委员会。这次整党分为3个阶段:第一阶段学习文件,统一认识;第二阶段对照检查,深入整改;第三阶段进行组织处理和党员登记。全市整党分3批进行。首批整党于1984年12月上旬开始,至1987年3月中旬第三批结束。历时两年零三个月。整党中,以纠正不正之风为突破口,以开展党性党纪教育为内容,进一步纯洁了组织,加强了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参加这次整党的有2501个支部、4.73万名党员。在组织处理和党员登记中,准予登记的党员4.68万名,暂缓登记的党员215名,不予登记的83名,给予党纪处分的235名;发展新党员4826名。
[统战工作]
早在抗日战争时期,中共横山县委坚持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按照“发展进步势力,争取中间势力,孤立顽固势力”的方针,将濮塘一带的一些伪政权人员及开明地主绅士团结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周围,壮大了人民力量。马鞍山解放前夕,地下党组织广泛开展反蒋反美统一战线工作,为人民解放军顺利渡江,安定民心,保护公有财产作出了贡献。1961年底,中共马鞍山市委统战部成立后,团结和引导广大知识分子、工商业者和各界爱国人士,投入建设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中。“文化大革命”中,许多民主党派人士、知识分子和无党派人士受到错误批斗和处理。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统战工作进入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复查平反全部错划右派案件,全面落实原工商业者各项政策,妥善处理和安置了原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选拔一批德才兼备的党外人士在政府职能机构任职,加强与各民主党派之间的联系。通过落实台胞、台属、归侨、侨眷和民族、宗教政策,进一步加强了民族团结。
一、民族事务为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马鞍山有关部门分别于1955年、1963年扶持开办了四新、雨山两家清真饭店。1982年9月,位于雨山区的市食品厂清真糕点坊由市人民政府资助5万元建成投产,解决了回民食用清真糕点问题。1986年,市政府决定在葛阳山公墓区附近建立回民公墓,以解决回民土葬问题。1987年3月,在金家庄区原清真饭店基础上翻建的市民族饭店举行开业典礼,市人大领导和当涂县伊斯兰教的代表参加了典礼。
二、宗教事务1955年,由回民代表领头,铁厂资助,在杨家山地区拨地250平方米,建成3间草房的清真寺。“文革”中,3间草房全部倒塌。“文革”后期,回民要求重建清真寺。经市委同意,由马钢一铁厂资助,于原址复建两间瓦房。1981年8月,市人民政府拨款1.7万元新建起一座4间砖瓦结构的礼拜堂。1间供寺内人员办公学习之用,另3间联通成殿,供穆斯林过宗教生活之用。10月31日,马鞍山市清真寺管理委员会召开成立大会。至1984年,有关单位陆续归还了基督教采石福音堂和天主教采石公所。1984年6月,市首届基督教代表大会召开,成立基督教“三自”(自传、自治、自养)爱国运动委员会和基督教协会。1985年,开放向山基督教活动点。到1987年底,全市有基督教、伊斯兰教、佛教、道教和天主教5种宗教,其中基督教有教徒5000人,伊斯兰教有教徒4000人,佛教有教徒5000人以及部分道教和天主教教徒。
三、侨务马鞍山市有侨眷、港澳眷属898户,归侨60人,来马鞍山定居的港澳同胞8人;与马鞍山市有亲属关系的国外华侨、外籍华人以及港澳同胞4496人。这些港澳同胞、外国华侨和外籍华人,分布于35个国家和地区,其中有政府高级官员,有从事尖端科学研究的博士、研究员,有从事教育工作的教授,有经济界的实业家、商人等。1978年,马鞍山市外事办公室成立,兼管侨务工作。1983年7月,马鞍山市召开了首届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出席会议的代表178人,成立马鞍山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马鞍山市在落实侨务政策方面,按照中央的精神,对历史上因“海外关系”而受到错误处理的归侨、侨眷作了全面复查改正,对受到错判错戴帽子的57名归侨、侨眷进行了彻底平反和妥善安置。在贯彻党的侨务政策中,按照“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根据政策,适当照顾”的精神,在解决归侨、侨眷、港澳同胞眷属及子女的具体问题上,体现了党的关怀和祖国的温暖。全市归侨、侨眷、来市定居的港澳同胞及其眷属中,有26人加入中国共产党,有1人被选为全国六届人大代表,3人被选为省六届人大代表,13人被选为市人大代表,1名省政协委员,5名市政协委员,有13人担任处以上领导干部。
[纪律检查]
1957年4月,中共马鞍山市监察委员会成立,1959年4月改为中共马鞍山市委监察委员会。1967年2月,造反派夺权,市委监委机构瘫痪。1979年2月,市委二届二十六次全委会选举产生中共马鞍山市委纪律检查委员会。1983年8月,改名中共马鞍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纪委成立以来,始终把纠正不正之风作为端正党风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1979年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各级纪检部门的配合下,先后清理和纠正了党员、干部在建房、分房、“三转三招”、党政机关经商办企业方面的不正之风。全市退出多占住房29套,建筑面积1590平方米,注销违反规定“农转非”户口31户,共66人,停办和脱钩转办党政机关兴办的企业12个。在此期间,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针对党内少数干部因严重官僚主义、失职、渎职给党和人民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以权谋私等违纪案件进行了认真查处。其中影响较大的有1979年11月十七冶二公司在常州施工中,发生120米烟囱倒塌的严重质量事故和1984年4月黄梅山铁矿发生尾矿坝垮坝的责任事故等,纪检机关均参与调查,并对有关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在打击经济领域里的严重犯罪活动中,1982~1985年,市纪委直接掌握、先后查处经济案件893起,追缴赃款4079万元,赃物984件,粮票1万斤,没收房屋7间。
为协助市委抓好党风建设,1986~1987年,市纪委根据市委关于层层建立党风责任制的决定,认真抓了县级以上单位党风责任制的修订和落实工作。1987年,全市有96个县级单位党委(总支)修订了党风责任制,占93.2%。全市纪检系统共立案222起,结案213起,结案率达95.3%。
[来信来访]
1975年10月,市委办公室在原信访小组的基础上,成立信访科。1982年4月,市政府设信访科,与市委信访科共管信访工作。同年6月,成立市委、市政府信访办公室,为市委、市政府直属工作部门,隶属市委办公室管理。1982年11月,信访办公室撤销,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分别设立群众来信、来访科。1984年4月,重新成立市委、市政府信访办公室,内设信访科和调查审理科。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马鞍山市信访部门,接待处理了大批群众来信来访,复查纠正了“文革”中的大量冤假错案和历史遗留问题,仅1982~1986年一季度,全市信访总量达2.43万件次,查办数为1.68万件次,解决1.52万人次的信访问题。1984年以后,马鞍山市信访工作,根据中央尽快从政治上平反冤假错案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统一部署,通过信访渠道,复查纠正了“文革”前、“文革”中的冤假错案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1300多件次,有近3000人的政治、经济、工作等方面的问题得到了妥善处理。为加快工作进度,1986年12月,市委、市人大、市政府联合召开全市第一次信访工作会议,进一步加强了信访工作的领导。到中共十三大召开前,全市要求落实政策的申诉件和历史遗留问题的来信来访,已由1982年的80%和1986年的60%,下降到25%,基本完成了“文革”前的历史老案和“文革”中的申诉案件的复查处理工作。1984年后,市信访部门接待处理了358批、4036人次的群众集体上访,所反映的有关经济、人事安排、工龄工资、升学就业、城建环保和衣食住行等方面的问题,给有关来信人复函和派员处理问题1700多件次,解决了一些群众的实际问题,进行了大量的思想教育工作,连续多年年底无信访积案,对巩固全市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随着党风党纪教育的深入和社会主义法制的加强,广大干部群众向党政领导机关检举、揭发各种违法乱纪问题的来信来访逐年增多,1984年以来,共受理这方面的来信来访2300多件次。在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信访部门狠抓了这方面的查办工作,使这类信件由1984年占信访总量的13%下降到8%左右。信访工作在为政廉洁、治理整顿经济环境和全面深化改革中,充分发挥了“综合举报”的作用。信访工作的重点也由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为主逐步转向以处理现实问题为主。信访部门在受理众多来信来访中,开始重视信访信息的收集、整理、传递和反馈,使信访工作更好地为改革服务。据统计,1984~1987年,信访部门向上级领导机关和有关单位提供各类信访信息862条,其中的许多建设性意见和合理化建议,已产生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