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二节 机构设置
1956年7月,安徽省人民委员会在《关于成立马鞍山、铜官山市筹备处组织机构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市筹备处下设办公室和民政、财粮、工商、文教卫生、城市建设、公安等科局,人员编制40名,其基层组织除保留原有的乡政权建制外,市区建立若干居民委员会,在市筹备处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同年10月,随着筹备建市工作的深入开展,陆续成立公安局、财政局、商业局、粮食局、邮电局、人民银行、人事科、民政科、文教科和市政建设科。1957年1月,粮食局改称粮食管理局。
1957年3月市人民委员会成立时,除原市筹备处已有的科局外,增设人委办公室、计划科、工业交通科、农林科、体育运动委员会。1958年3月,撤销民政科、文教科、计划科、市政建设科、工业交通科、农林科,成立劳动局、民政局、文教局、经济计划委员会、城市建设局、工业交通局、农林水利局、卫生局、税务局、监察局、统计科。同年9月,工业交通局分为工业局、交通运输局。1959年初,成立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农林水利局分设为林业局、农水局。同年10月,撤销监察局,业务交给市人委人事科。1960年2月,成立房产管理局。同年10月,成立市物资局。1961年10月,统计科改为统计局,12月成立手工业管理局、水产局。1962年7月,人事科改为人事局,10月,增设市财贸办公室。1964年8月,成立工商局。1965年5月,市文教局分设为市文化局、教育局。同年6月,成立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到“文革”前夕,市人民委员会工作机构共有26个,即办公室、人事局、公安局、民政局、经济计划委员会、统计局、劳动局、物资管理局、手工业局、交通局、城建局、财贸办公室、财政局、税务局、商业局、粮食管理局、工商管理局、供销社、人民银行、农业办公室、科委、文化局、教育局、卫生局、体委、房地产管理局、人防办公室。
1968年3月,市革命委员会成立后,实行党政合署办公,内设办公室、政治部、生产指挥部3个工作机构。同年6月,改称办事组、政工组、生产指挥组。1970年8月,成立人民保卫组,与公安机关军管会合署办公。同月市与马钢公司实行政企合一,市革委会设办事组、政治工作组、生产指挥组、人民保卫组、后勤组。1972年7月,市革委会后勤组改为后勤办公室。1974年12月,撤销市人民保卫组。1975年12月,安徽省编制办公室批准马鞍山市成立市革委会办公室(与市委办公室合一)、计划委员会、基本建设委员会、工交办公室、财贸办公室、农林办公室(与市农林水利局、郊区合署办公),同时撤销市革委会办事组、政工组、生产指挥组。除市革委会机关设置以上各大组外,1968年至1969年,市革委会下属机构陆续成立市工业管理站、财政税务管理站、交通运输管理站、商业管理站、城市建设管理站、粮油管理站、手工业管理站、卫生管理站、毛泽东思想宣传站等9个站的革委会。在此之前,市邮电局、人民银行也相继成立了革委会。1970年9月至10月,市革委会各管理站改称为局,其中工业管理站改称为市第一工业局,手工业管理站改称为市第二工业局,粮油管理站改称为市粮棉局,毛泽东思想宣传站改称为市文化局。同时将原物资综合服务公司改为市物资局,并成立了市房产管理局、民劳局。1971年12月,撤销市第一、二工业局,成立重工业局、轻工业局、机械局和化工局。1972年6月,成立市教育局。1973年3月,市民劳局分为民政局和劳动局,同时成立市人事局、公安局。8月,市邮电局、电信局合并为邮电局。10月,成立市革委会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办公室。1974年11月,成立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同年恢复市体育运动委员会。1975年6月,新设市广播事业局,12月增设市科技局。1976年5月,成立市外事处、物资协作办公室。到当年10月,“文革”前的机构陆续恢复,市革委会有工作机构33个,即办公室、民政局、人事局、公安局、人防办公室、知青办公室、外事处、计划委员会、劳动局、物资局、协作办公室、基本建设委员会、城建局、房地产管理局、工交办公室、机械工业局、化工局、轻工局、交通局、邮电局、财贸办公室、商业局、粮食局、财税局、工商管理局、人民银行、农林办公室、科技局、教育局、文化局、卫生局、广播事业局、体委,共3委、7办、21局和行、处各1个。1978年1月以后,市革委会机构逐步取消革委会制,恢复局、委制。是年1月,成立科学技术委员会和标准计量局。8月,成立市农业委员会、农林水利局、社队企业管理局。12月,分设财政局、税务局。1979年10月,成立市水产局。12月,成立市档案局。
1980年,马鞍山市人民政府组建初期,除原有的工作机构外,调整和新设了部分机构。是年3月,撤销农林办公室,调整市农业委员会,同年底成立农机局。同年5月成立外贸局,6月新设司法局,10月成立统计局。1981年5月成立市经济委员会,10月成立环境保护局和物价局。1983年市级工作机构实行体制改革。9月成立市经济研究室,10月成立审计局、化工公司。11月改农林水利局为农林局、水利局,成立城乡建设局。1984年3月,新设地震局,同年6月成立经济技术引进办公室,7月成立协作办公室,9月撤销城乡建设局,成立城乡建设委员会。12月,人民银行与工商银行分开,人民银行由支行改为分行。1985年,成立乡镇企业管理局,9月市地方志办公室由市委划属市政府领导,10月成立市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1986年7月,成立教育委员会。1987年2月,成立化工局。至1987年2月机构改革前,市政府工作机构共48个,计有8个委、7个办、30个局及行、社、处各1个(附表5—2,附图5—1)。
附表5—2马鞍山市历届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名录
附图5—11987年2月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图
1957年3月市人民委员会成立时,除原市筹备处已有的科局外,增设人委办公室、计划科、工业交通科、农林科、体育运动委员会。1958年3月,撤销民政科、文教科、计划科、市政建设科、工业交通科、农林科,成立劳动局、民政局、文教局、经济计划委员会、城市建设局、工业交通局、农林水利局、卫生局、税务局、监察局、统计科。同年9月,工业交通局分为工业局、交通运输局。1959年初,成立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农林水利局分设为林业局、农水局。同年10月,撤销监察局,业务交给市人委人事科。1960年2月,成立房产管理局。同年10月,成立市物资局。1961年10月,统计科改为统计局,12月成立手工业管理局、水产局。1962年7月,人事科改为人事局,10月,增设市财贸办公室。1964年8月,成立工商局。1965年5月,市文教局分设为市文化局、教育局。同年6月,成立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到“文革”前夕,市人民委员会工作机构共有26个,即办公室、人事局、公安局、民政局、经济计划委员会、统计局、劳动局、物资管理局、手工业局、交通局、城建局、财贸办公室、财政局、税务局、商业局、粮食管理局、工商管理局、供销社、人民银行、农业办公室、科委、文化局、教育局、卫生局、体委、房地产管理局、人防办公室。
1968年3月,市革命委员会成立后,实行党政合署办公,内设办公室、政治部、生产指挥部3个工作机构。同年6月,改称办事组、政工组、生产指挥组。1970年8月,成立人民保卫组,与公安机关军管会合署办公。同月市与马钢公司实行政企合一,市革委会设办事组、政治工作组、生产指挥组、人民保卫组、后勤组。1972年7月,市革委会后勤组改为后勤办公室。1974年12月,撤销市人民保卫组。1975年12月,安徽省编制办公室批准马鞍山市成立市革委会办公室(与市委办公室合一)、计划委员会、基本建设委员会、工交办公室、财贸办公室、农林办公室(与市农林水利局、郊区合署办公),同时撤销市革委会办事组、政工组、生产指挥组。除市革委会机关设置以上各大组外,1968年至1969年,市革委会下属机构陆续成立市工业管理站、财政税务管理站、交通运输管理站、商业管理站、城市建设管理站、粮油管理站、手工业管理站、卫生管理站、毛泽东思想宣传站等9个站的革委会。在此之前,市邮电局、人民银行也相继成立了革委会。1970年9月至10月,市革委会各管理站改称为局,其中工业管理站改称为市第一工业局,手工业管理站改称为市第二工业局,粮油管理站改称为市粮棉局,毛泽东思想宣传站改称为市文化局。同时将原物资综合服务公司改为市物资局,并成立了市房产管理局、民劳局。1971年12月,撤销市第一、二工业局,成立重工业局、轻工业局、机械局和化工局。1972年6月,成立市教育局。1973年3月,市民劳局分为民政局和劳动局,同时成立市人事局、公安局。8月,市邮电局、电信局合并为邮电局。10月,成立市革委会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办公室。1974年11月,成立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同年恢复市体育运动委员会。1975年6月,新设市广播事业局,12月增设市科技局。1976年5月,成立市外事处、物资协作办公室。到当年10月,“文革”前的机构陆续恢复,市革委会有工作机构33个,即办公室、民政局、人事局、公安局、人防办公室、知青办公室、外事处、计划委员会、劳动局、物资局、协作办公室、基本建设委员会、城建局、房地产管理局、工交办公室、机械工业局、化工局、轻工局、交通局、邮电局、财贸办公室、商业局、粮食局、财税局、工商管理局、人民银行、农林办公室、科技局、教育局、文化局、卫生局、广播事业局、体委,共3委、7办、21局和行、处各1个。1978年1月以后,市革委会机构逐步取消革委会制,恢复局、委制。是年1月,成立科学技术委员会和标准计量局。8月,成立市农业委员会、农林水利局、社队企业管理局。12月,分设财政局、税务局。1979年10月,成立市水产局。12月,成立市档案局。
1980年,马鞍山市人民政府组建初期,除原有的工作机构外,调整和新设了部分机构。是年3月,撤销农林办公室,调整市农业委员会,同年底成立农机局。同年5月成立外贸局,6月新设司法局,10月成立统计局。1981年5月成立市经济委员会,10月成立环境保护局和物价局。1983年市级工作机构实行体制改革。9月成立市经济研究室,10月成立审计局、化工公司。11月改农林水利局为农林局、水利局,成立城乡建设局。1984年3月,新设地震局,同年6月成立经济技术引进办公室,7月成立协作办公室,9月撤销城乡建设局,成立城乡建设委员会。12月,人民银行与工商银行分开,人民银行由支行改为分行。1985年,成立乡镇企业管理局,9月市地方志办公室由市委划属市政府领导,10月成立市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1986年7月,成立教育委员会。1987年2月,成立化工局。至1987年2月机构改革前,市政府工作机构共48个,计有8个委、7个办、30个局及行、社、处各1个(附表5—2,附图5—1)。
附表5—2马鞍山市历届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名录
附图5—11987年2月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