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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子
1955年8月,马鞍山矿区人民政府成立,始设劳动股。1956年11月,马鞍山市筹备处内设民政科,劳动管理工作由民政科负责办理。1958年3月,市劳动局成立,设劳动调配、计划统计、工资管理、劳动保护4个科,开始劳动工作的专项管理。1960年8月,市劳动局与马钢公司人事处合署办公。1961年5月,市劳动局恢复独立建制。“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市劳动局机构瘫痪。1968年8月,全市劳动管理工作交由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组综合小组办理。1970年9月,市民劳局革命委员会成立,下设民政、劳资、办事、计划4个小组。1973年3月,市民劳局革委会分为市革命委员会民政局和劳动局。劳动局下设计划调配科、劳动工资科、劳保安全科和办公室。1980年1月,市革命委员会劳动局改为马鞍山市劳动局。1983年全市机构改革后,市劳动局内设办公室、工资科、计划调配科、劳动保护监察科、职工技术培训科、锅炉监察科。到1985年底,市劳动局机关设有6科2室:计划调配科、劳动工资科、劳保福利科、劳保监察科、技术培训科、锅炉监察科和矿山安全监察室、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