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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子
马鞍山市郊农村有农户29055户,农业人口104734人。农村行政建制为1个区、6个乡、2个镇、71个村民委员会、727个村民小组。共有耕地9.12万亩,其中旱地2.12万亩,水田7万亩;另有专业蔬菜地6446亩,林地9万余亩,水面5.4万亩,其中养殖水面1.2万亩。市郊农业生产区域分布明显:近郊慈湖、雨山、冯桥、杜塘4个乡是以生产蔬菜为主兼种粮食的菜粮种植区;远郊濮塘、霍里两镇和佳山乡是粮油种植区;长江中洲地上的小黄洲乡是以生产棉花为主兼种粮食的棉粮种植区。这三类生产区域生产的农副产品齐全,主要产品有:各类蔬菜、水稻、三麦、油菜、豆类、棉花、花生、芝麻、山芋和竹木、茶叶、瓜果及家畜家禽、鱼蟹虾鳖。
建市前,马鞍山地区农业基础薄弱,生产发展缓慢。建市后,农业得到城市提供的信息、技术、能源、原料、资金等多方面的援助,在农田基本建设、农业机械化、科学种田等方面,都取得了可喜的成就。全市农业总产值由1957年的451万元增加到1978年的3382万元;粮食产量由1957年的1185.5万公斤增加到1978年的4130万公斤;蔬菜种植面积由1957年的245亩扩大到1978年的7431亩,产量由50万公斤增加到3344万公斤;森林覆盖率由1957年的2.7%上升到1978年的17.4%;牧业产值由1957年的83.42万元增加到1978年的218.8万元;渔业产值由1957年的0.56万元增加到1978年的20.41万元。但是,由于生产经营仍局限于传统的封闭型小圈子内,加上管理上行政干预过多,统购统销过死,收益分配吃大锅饭等弊病严重存在,农民生产积极性不能充分发挥,生产发展速度还不快,农民生活水平提高也不明显。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市郊全面推行,市郊农村产业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在种植业方面,纠正了过去单纯抓粮食生产的偏向,扩大了经济作物种植面积。1980年,粮食、经济作物、蔬菜种植面积的比例为8∶1∶0.6。到1987年,三者的比例变为7∶1∶0.3。是年,全市农业总产值达3323万元其中,农业产值2043万元,占61.48%;林业产值81万元,占2.44%;牧业产值609万元,占18.33%;副业产值481万元,占14.47%;渔业产值109万元,占3.28%。农林牧副渔五业并举,为农业生产向专业化、商品化、现代化方向发展奠定了物质基础。大农业结构的变革,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1987年,马鞍山农村社会总产值达2.23亿元(当年价,下同),其中农业总产值6447万元,占28.88%;农村工业产值10043万元,占44.99%;农村建筑业产值2842万元,占12.73%;农村交通运输业产值1613万元,占7.23%;农村商业、饮食服务行业产值1377万元,占6.17%。非农产业产值在整个农村社会总产值中比重的增加,表明马鞍山农业生产正向着农工商综合经营的方向发展。在农村产业结构日趋合理的同时,农村劳动力使用结构也发生了深刻变化。1980年,市郊农村总劳力为4.47万人,投入农业生产的有3.09万人,占总劳力的69.03%。而到1987年,在农村总劳力增加到6.06万人的情况下,投入农业生产的劳力却降到2.46万人,占总劳力的40.46%。马鞍山农村种植业、大农业、农村产业及劳动力使用结构的变化,标志着农村经济已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即从自给半自给经济向着较大规模的商品生产转化,从传统农业向着现代化农业转化的新时期。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市郊农民逐步富裕起来。1978年,全市农民人均收入116元,到1987年,猛增到609元。1978年以前,购买电视机、收录机等高档商品的农民寥寥无几。到1984年底,全市2.78万农户家中,已有电视机7682台、电风扇8576台、收录机4655台、缝纫机6493台、自行车2.49万辆、钟表4.74万个。仅1984年一年中,就有355户农民新建楼房1880间,2.17万户农民盖起瓦房(平房)7.34万间。1985年,市郊农民拥有住宅楼房近1000幢10万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积达到20平方米。
马鞍山地区农业的发展,与农田水利建设特别是排灌设施建设关系十分密切。早在民国37年(1948),国民政府农林部就派员调查马鞍山农田灌溉情况,写出《安徽马鞍山电力灌溉工程调查报告》。报告认为,马鞍山地区“系属丘陵地带,平时又因地面坡度较大而无节储设备,雨后即一泻无余,时感雨水不调。”为此,准备在该地区兴建电力灌溉工程。后因国民政府垮台,上述计划遂成泡影。建国后,人民政府非常重视农田水利建设,特别是建市后,市政府每年增拨经费,添置排灌设备。1957~1985年,全市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投资达700万元。市郊先后兴建水库5座,建造机电排灌站93处,安装20千瓦以上的机组164台,购置的农用排灌机械总计3958台、1.9万千瓦。农田有效灌溉面积达7.99万亩,占耕地面积的85.45%。
马鞍山农业经济虽有很大发展,但与先进地市相比,生产发展速度还不快,产业结构调整也不尽合理,特别是在服务城市、活跃市场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究其原因,一是土地资源不足,利用率不高。1987年,马鞍山农业人口人均占有耕地0.87亩,低于全省平均水平;耕地复种指数仅有180.37%,低于江南各省平均水平。二是农业劳动生产率不高。农业人口占全市人口近1/3,而农村社会总产值仅占全市社会总产值的7.68%;投入农业生产的劳动力占农村总劳动力的40.46%,而农业总产值仅占农村社会总产值的28.88%。三是农业科技力量奇缺。1985年,市郊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人员仅92人,1万个农业劳力中,农业科技人员只有15人。四是工业污染严重。至1985年,除小黄洲之外,郊区7个乡镇受工业污染的农作物达2.5万亩,占播种面积的29.17%;受工业污染的水面达1万余亩,占总水面的35.5%。但发达的工矿业也给马鞍山农业带来现代技术,雄厚资金,充足的原材料及广阔的市场,从总体上看,马鞍山农业发展条件利多弊少,只要充分利用有利条件,挖掘农业内涵潜力,大力发展商品生产,马鞍山农村经济就会持续、稳定、协调地向前发展。
建市前,马鞍山地区农业基础薄弱,生产发展缓慢。建市后,农业得到城市提供的信息、技术、能源、原料、资金等多方面的援助,在农田基本建设、农业机械化、科学种田等方面,都取得了可喜的成就。全市农业总产值由1957年的451万元增加到1978年的3382万元;粮食产量由1957年的1185.5万公斤增加到1978年的4130万公斤;蔬菜种植面积由1957年的245亩扩大到1978年的7431亩,产量由50万公斤增加到3344万公斤;森林覆盖率由1957年的2.7%上升到1978年的17.4%;牧业产值由1957年的83.42万元增加到1978年的218.8万元;渔业产值由1957年的0.56万元增加到1978年的20.41万元。但是,由于生产经营仍局限于传统的封闭型小圈子内,加上管理上行政干预过多,统购统销过死,收益分配吃大锅饭等弊病严重存在,农民生产积极性不能充分发挥,生产发展速度还不快,农民生活水平提高也不明显。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市郊全面推行,市郊农村产业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在种植业方面,纠正了过去单纯抓粮食生产的偏向,扩大了经济作物种植面积。1980年,粮食、经济作物、蔬菜种植面积的比例为8∶1∶0.6。到1987年,三者的比例变为7∶1∶0.3。是年,全市农业总产值达3323万元其中,农业产值2043万元,占61.48%;林业产值81万元,占2.44%;牧业产值609万元,占18.33%;副业产值481万元,占14.47%;渔业产值109万元,占3.28%。农林牧副渔五业并举,为农业生产向专业化、商品化、现代化方向发展奠定了物质基础。大农业结构的变革,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1987年,马鞍山农村社会总产值达2.23亿元(当年价,下同),其中农业总产值6447万元,占28.88%;农村工业产值10043万元,占44.99%;农村建筑业产值2842万元,占12.73%;农村交通运输业产值1613万元,占7.23%;农村商业、饮食服务行业产值1377万元,占6.17%。非农产业产值在整个农村社会总产值中比重的增加,表明马鞍山农业生产正向着农工商综合经营的方向发展。在农村产业结构日趋合理的同时,农村劳动力使用结构也发生了深刻变化。1980年,市郊农村总劳力为4.47万人,投入农业生产的有3.09万人,占总劳力的69.03%。而到1987年,在农村总劳力增加到6.06万人的情况下,投入农业生产的劳力却降到2.46万人,占总劳力的40.46%。马鞍山农村种植业、大农业、农村产业及劳动力使用结构的变化,标志着农村经济已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即从自给半自给经济向着较大规模的商品生产转化,从传统农业向着现代化农业转化的新时期。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市郊农民逐步富裕起来。1978年,全市农民人均收入116元,到1987年,猛增到609元。1978年以前,购买电视机、收录机等高档商品的农民寥寥无几。到1984年底,全市2.78万农户家中,已有电视机7682台、电风扇8576台、收录机4655台、缝纫机6493台、自行车2.49万辆、钟表4.74万个。仅1984年一年中,就有355户农民新建楼房1880间,2.17万户农民盖起瓦房(平房)7.34万间。1985年,市郊农民拥有住宅楼房近1000幢10万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积达到20平方米。
马鞍山地区农业的发展,与农田水利建设特别是排灌设施建设关系十分密切。早在民国37年(1948),国民政府农林部就派员调查马鞍山农田灌溉情况,写出《安徽马鞍山电力灌溉工程调查报告》。报告认为,马鞍山地区“系属丘陵地带,平时又因地面坡度较大而无节储设备,雨后即一泻无余,时感雨水不调。”为此,准备在该地区兴建电力灌溉工程。后因国民政府垮台,上述计划遂成泡影。建国后,人民政府非常重视农田水利建设,特别是建市后,市政府每年增拨经费,添置排灌设备。1957~1985年,全市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投资达700万元。市郊先后兴建水库5座,建造机电排灌站93处,安装20千瓦以上的机组164台,购置的农用排灌机械总计3958台、1.9万千瓦。农田有效灌溉面积达7.99万亩,占耕地面积的85.45%。
马鞍山农业经济虽有很大发展,但与先进地市相比,生产发展速度还不快,产业结构调整也不尽合理,特别是在服务城市、活跃市场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究其原因,一是土地资源不足,利用率不高。1987年,马鞍山农业人口人均占有耕地0.87亩,低于全省平均水平;耕地复种指数仅有180.37%,低于江南各省平均水平。二是农业劳动生产率不高。农业人口占全市人口近1/3,而农村社会总产值仅占全市社会总产值的7.68%;投入农业生产的劳动力占农村总劳动力的40.46%,而农业总产值仅占农村社会总产值的28.88%。三是农业科技力量奇缺。1985年,市郊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人员仅92人,1万个农业劳力中,农业科技人员只有15人。四是工业污染严重。至1985年,除小黄洲之外,郊区7个乡镇受工业污染的农作物达2.5万亩,占播种面积的29.17%;受工业污染的水面达1万余亩,占总水面的35.5%。但发达的工矿业也给马鞍山农业带来现代技术,雄厚资金,充足的原材料及广阔的市场,从总体上看,马鞍山农业发展条件利多弊少,只要充分利用有利条件,挖掘农业内涵潜力,大力发展商品生产,马鞍山农村经济就会持续、稳定、协调地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