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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耕作机具
建国前,马鞍山地区耕作工具以犁、耙、耖、锹、锄、钉耙等为主。建国以后,耕作工具虽有改进,但步子不大。到1985年,除小黄洲乡和慈湖乡的联农行政村基本使用拖拉机耕种外,市郊大部分耕地仍靠牛、犁耕种。1987年,机耕面积仅占总耕地面积的47.7%。
1959年,马鞍山首次购进大中型(70~40马力)拖拉机5台,用于耕作。1971年,又购耕作拖拉机3台,当年耕地6600亩。此后,每年均购进数十台。到1979年,市郊已有机耕动力1万马力,机耕面积6.7万亩。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市郊不少拖拉机被用于运输业,机耕面积逐年下降。到1985年,减少到2.2万亩,除洲地有90%的耕地使用机耕外,圩区和丘陵地区大部分又恢复牛力耕作。1987年,市郊实有大中型拖拉机34台、1265千瓦,机引农具9部,其中机引犁4部,机引耙2部,机引播种机3部;有小型及手扶拖拉机1015台、8670千瓦,机引农具594部。
1959年,马鞍山首次购进大中型(70~40马力)拖拉机5台,用于耕作。1971年,又购耕作拖拉机3台,当年耕地6600亩。此后,每年均购进数十台。到1979年,市郊已有机耕动力1万马力,机耕面积6.7万亩。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市郊不少拖拉机被用于运输业,机耕面积逐年下降。到1985年,减少到2.2万亩,除洲地有90%的耕地使用机耕外,圩区和丘陵地区大部分又恢复牛力耕作。1987年,市郊实有大中型拖拉机34台、1265千瓦,机引农具9部,其中机引犁4部,机引耙2部,机引播种机3部;有小型及手扶拖拉机1015台、8670千瓦,机引农具594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