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二节 建市后金融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马鞍山分行]
中国人民银行马鞍山分行的前身是中国人民银行马鞍山市支行。1956年12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马鞍山市支行成立。内设人事秘书、计划信贷、货币流通、储蓄、会计、农村金融等6个科,下辖采石、向山两个分理处,慈湖、三台、新市区、杨家山、马鞍山铁厂等5个服务组和1个储蓄专柜,共有工作人员57人。1957年3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马鞍山服务组并入市人民银行,改为保险科,但对外仍以保险公司名义承办业务。1959年,全市人口由1957年6万余人猛增到20多万人。城市的发展促进了金融事业的繁荣,市人民银行机构逐渐增多。3月,撤销向山、采石分理处和霍里服务组,分别成立向山、采石办事处和郊区营业所。增设马钢一厂、杨桥两个储蓄所。撤销市支行储蓄专柜,建立金泉路储蓄所。同时撤销慈湖、新市区、杨家山、三台4个服务组,成立慈湖、新市区、杨家山、三台分理处。9月,成立市支行马鞍山区办事处,并将三台、新市区、杨家山、杨桥4个分理处划归其管理。到1959年底,市人民银行共有办事处3个,分理处5个,储蓄所9个,代办所48个,机关内设科室7个,工作人员增加到246人。1961年7月,市人民银行将农村金融科和郊区营业所合并成立郊区办事处。增设霍里服务组,属郊区办事处领导。1964年,中国农业银行马鞍山市办事处成立后,原人民银行马鞍山市支行管理农村金融的机构及业务,均移交给农业银行马鞍山办事处。到1965年3月,人民银行市支行内设机构有:信贷科、计划出纳科、会计储蓄科、办公室。4月,市农业银行办事处并入市人民银行,市人民银行增设郊区办事处负
责办理农村金融业务。1968年4月,市人民银行革命委员会成立,下设政工、业务两个组,原设科室分别隶属两大组。至1975年,市人民银行内设机构重新调整为:政工科、工会、保卫科、行政科、计划信贷科、储蓄科、会计出纳科。1979年,将计划信贷科和会计出纳科分开划为计划科、信贷科、会计科、出纳科。下属机构达14个,其中,市支行1个、城市办事处5个、分理处2个、营业部1个、储蓄所5个(储蓄专柜15个),工作人员376人。1980年3月,农村金融业务从人民银行划出。8月,在人民银行郊区办事处的基础上,正式成立中国农业银行马鞍山市办事处。至此,人民银行与农业银行的业务完全分开,各自机构独立存在。
1984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马鞍山市支行撤销,分别成立中国人民银行马鞍山分行和中国工商银行马鞍山市支行。中国人民银行马鞍山分行内设政工科、办公室、计划调研科、货币发行科、会计稽核科。从此,市分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的职能,不再兼办工商信贷和储蓄业务。1985年,中国人民银行马鞍山分行增设金融外汇管理科。1986年4月、增设稽核科。6月,撤销会计稽核科,改设会计科。12月,国家外汇管理局马鞍山分局成立,与中国人民银行马鞍山分行合署办公。至1987年底,马鞍山分行内设机构有金融管理科、计划科、调研信息科、会计科、国库科、货币发行科、人事科、保卫科、金融监察室、外汇管理办公室、办公室和工会,并辖中国人民银行当涂县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马鞍山市支行]
1985年1月,中国工商银行马鞍山市支行成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专业银行,正式对外营业。内设计划科、信贷科、会计科、出纳科、储蓄科、秘书科、人事科、科技教育科、
监察保卫科等12个科室;下辖县支行1个、城市办事处6个、分理处1个、储蓄所20个。1986年7月,市工商银行在解放路开办全市第一家城市信用社——花山金融服务社。12月,中国工商银行马鞍山市支行信托投资公司成立。1987年9月,支行营业部在团结广场开业。到1987年底,市工商银行已设综合计划科、工业信贷科、商业信贷科、技术改造信贷科、会计科、出纳科、储蓄科、调研信息科、稽核科、教育科、科技科、人事科、保卫科、办公室等18个科室;下辖县支行1个、营业部1个、城市办事处6个、分理处1个、储蓄所31个、联办储蓄所11个;全行职工由建行之初的427人增加到615人,其中高级经济师2人、高级会计师1人;具备经济师、会计师等中级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有72人。
[中国农业银行马鞍山市支行]
1964年3月,中国农业银行马鞍山市办事处成立,有工作人员12人。1965年4月,市农业银行办事处并入市人民银行,市人民银行增设郊区办事处,办理农村金融业务。1980年3月,农业银行的业务再次从人民银行中划出。为方便农村办理业务,同时也为成立市农业银行作准备,市人民银行乃于雨山、慈湖、濮塘新设3个营业所,并将原霍里分理处改为营业所。同年4月,郊区营业间、雨山、慈湖、霍里、濮塘营业所共5个营业点正式办理农业银行业务。8月1日,中国农业银行马鞍山市办事处在中国人民银行马鞍山市支行郊区办事处的基础上建立,下设雨山、慈湖、濮塘、霍里4个营业所和郊区营业部。1981年2月,中国农业银行马鞍山市办事处改为中国农业银行马鞍山市支行,下设霍里、雨山、慈湖、濮塘4个营业所和1个支行营业部。支行内设:人事监察科、会计出纳科、信用合作科、业务科、工会、行政秘书科。全行有正式职工52人。1984年,市农业银行增设办公室和教育科、郊区信用社,并将郊区营业部改为郊区办事处,下辖4个营业所,有职工84人。1985年,市农业银行设立金家庄营业所。全行职工增至90人,同年,市农业银行设立专职稽核员,首次健全了银行内部审计稽核制度,标志着市农业银行业务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迈出一大步。到1987年底,市农业银行已设有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纪律检查组、计划信息科、信贷科、审计稽核科、储蓄存款科、会计出纳科、工会办事处、保卫科和信用合作管理科;下辖1个县支行、5个市郊营业所、5个储蓄专柜、2个储蓄所和1个市支行营业部,全行职工102人,另聘有代办员30人。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马鞍山市支行]
马鞍山建市以后,中国人民建设银行马鞍山支行改名为中国人民建设银行马鞍山市支行。1958年4月,市建设银行机构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并入市财政局,改为基建财务管理科。但
对外仍称中国人民建设银行马鞍山市支行。1962年2月,市建设银行机构恢复,下设雨山、向山两个办事处,全行共有职工28人。1968年10月,市建设银行机构撤销。1972年9月,安徽省革命委员会批准马鞍山恢复建设银行机构设置,规定市支行实行上级业务部门和地方双重领导,以地方为主的领导体制。市建设银行把下放农村的原支行职工陆续调回,并于1973年从市人民银行中划出,但仍借用市人民银行房屋办公。直至1975年,市建设银行才迁到沙塘路2号。之后,机构日益健全,人员不断增加,业务迅速扩大。到1987年底,市建设银行已设有中央科、地方科、建经科、信贷科、稽核科、储蓄科、会计科、综合科等11个科室,下设信托投资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雨山办事处等3个单位,全行共有职工99人,其中经济师8人、会计师7人、工程师4人。
[中国银行马鞍山支行]
1987年2月,中国银行马鞍山支行成立,3月1日正式对外办理业务。这是一家专门办理外汇外贸业务的专业银行。至1988年底,全行职工有64人(其中正式职工45人),内设人秘科、保卫科、计划信贷科、会计出纳科、存汇科和信托部;下设分理处2个、储蓄所1个、县支行1个;共有6处网点对外办理中国银行业务。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马鞍山市支公司]
民国37年,马鞍山分矿已有保险事务所,办理员工人寿保险。1951年2月,南京市保险公司下关办事处派人流动服务,负责办理马鞍山矿务局、皖南电厂的财产保险。1952年年初,马鞍山地区的保险业务由南京市划给当涂县保险支公司。1955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当涂县支公司马鞍山服务组建立,有工作人员3人。1956年下半年,马鞍山保险业务划归市财政局。1957年3月又转归中国人民银行马鞍山市支行,对外称市保险公司,对内为市支行保险科,有工作人员3人。1958年,国内保险业务陆续停办。1959年,马鞍山市保险公司撤销。
1981年1月,马鞍山市保险公司恢复,隶属市人民银行,有工作人员14人,设人秘、财务、业务3个股。1983年11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马鞍山市支公司从人民银行中划出,独立建制,受省保险公司和市政府双重领导。公司内设人秘、计财、业务3个科,并负责指导当涂县保险支公司的保险业务。至1987年底,市保险公司已设业务一科、业务二科、人身保险科、计划科、财务科、人事科、办公室等7个科室,共有工作人员41人。
中国人民银行马鞍山分行的前身是中国人民银行马鞍山市支行。1956年12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马鞍山市支行成立。内设人事秘书、计划信贷、货币流通、储蓄、会计、农村金融等6个科,下辖采石、向山两个分理处,慈湖、三台、新市区、杨家山、马鞍山铁厂等5个服务组和1个储蓄专柜,共有工作人员57人。1957年3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马鞍山服务组并入市人民银行,改为保险科,但对外仍以保险公司名义承办业务。1959年,全市人口由1957年6万余人猛增到20多万人。城市的发展促进了金融事业的繁荣,市人民银行机构逐渐增多。3月,撤销向山、采石分理处和霍里服务组,分别成立向山、采石办事处和郊区营业所。增设马钢一厂、杨桥两个储蓄所。撤销市支行储蓄专柜,建立金泉路储蓄所。同时撤销慈湖、新市区、杨家山、三台4个服务组,成立慈湖、新市区、杨家山、三台分理处。9月,成立市支行马鞍山区办事处,并将三台、新市区、杨家山、杨桥4个分理处划归其管理。到1959年底,市人民银行共有办事处3个,分理处5个,储蓄所9个,代办所48个,机关内设科室7个,工作人员增加到246人。1961年7月,市人民银行将农村金融科和郊区营业所合并成立郊区办事处。增设霍里服务组,属郊区办事处领导。1964年,中国农业银行马鞍山市办事处成立后,原人民银行马鞍山市支行管理农村金融的机构及业务,均移交给农业银行马鞍山办事处。到1965年3月,人民银行市支行内设机构有:信贷科、计划出纳科、会计储蓄科、办公室。4月,市农业银行办事处并入市人民银行,市人民银行增设郊区办事处负
责办理农村金融业务。1968年4月,市人民银行革命委员会成立,下设政工、业务两个组,原设科室分别隶属两大组。至1975年,市人民银行内设机构重新调整为:政工科、工会、保卫科、行政科、计划信贷科、储蓄科、会计出纳科。1979年,将计划信贷科和会计出纳科分开划为计划科、信贷科、会计科、出纳科。下属机构达14个,其中,市支行1个、城市办事处5个、分理处2个、营业部1个、储蓄所5个(储蓄专柜15个),工作人员376人。1980年3月,农村金融业务从人民银行划出。8月,在人民银行郊区办事处的基础上,正式成立中国农业银行马鞍山市办事处。至此,人民银行与农业银行的业务完全分开,各自机构独立存在。
1984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马鞍山市支行撤销,分别成立中国人民银行马鞍山分行和中国工商银行马鞍山市支行。中国人民银行马鞍山分行内设政工科、办公室、计划调研科、货币发行科、会计稽核科。从此,市分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的职能,不再兼办工商信贷和储蓄业务。1985年,中国人民银行马鞍山分行增设金融外汇管理科。1986年4月、增设稽核科。6月,撤销会计稽核科,改设会计科。12月,国家外汇管理局马鞍山分局成立,与中国人民银行马鞍山分行合署办公。至1987年底,马鞍山分行内设机构有金融管理科、计划科、调研信息科、会计科、国库科、货币发行科、人事科、保卫科、金融监察室、外汇管理办公室、办公室和工会,并辖中国人民银行当涂县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马鞍山市支行]
1985年1月,中国工商银行马鞍山市支行成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专业银行,正式对外营业。内设计划科、信贷科、会计科、出纳科、储蓄科、秘书科、人事科、科技教育科、
监察保卫科等12个科室;下辖县支行1个、城市办事处6个、分理处1个、储蓄所20个。1986年7月,市工商银行在解放路开办全市第一家城市信用社——花山金融服务社。12月,中国工商银行马鞍山市支行信托投资公司成立。1987年9月,支行营业部在团结广场开业。到1987年底,市工商银行已设综合计划科、工业信贷科、商业信贷科、技术改造信贷科、会计科、出纳科、储蓄科、调研信息科、稽核科、教育科、科技科、人事科、保卫科、办公室等18个科室;下辖县支行1个、营业部1个、城市办事处6个、分理处1个、储蓄所31个、联办储蓄所11个;全行职工由建行之初的427人增加到615人,其中高级经济师2人、高级会计师1人;具备经济师、会计师等中级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有72人。
[中国农业银行马鞍山市支行]
1964年3月,中国农业银行马鞍山市办事处成立,有工作人员12人。1965年4月,市农业银行办事处并入市人民银行,市人民银行增设郊区办事处,办理农村金融业务。1980年3月,农业银行的业务再次从人民银行中划出。为方便农村办理业务,同时也为成立市农业银行作准备,市人民银行乃于雨山、慈湖、濮塘新设3个营业所,并将原霍里分理处改为营业所。同年4月,郊区营业间、雨山、慈湖、霍里、濮塘营业所共5个营业点正式办理农业银行业务。8月1日,中国农业银行马鞍山市办事处在中国人民银行马鞍山市支行郊区办事处的基础上建立,下设雨山、慈湖、濮塘、霍里4个营业所和郊区营业部。1981年2月,中国农业银行马鞍山市办事处改为中国农业银行马鞍山市支行,下设霍里、雨山、慈湖、濮塘4个营业所和1个支行营业部。支行内设:人事监察科、会计出纳科、信用合作科、业务科、工会、行政秘书科。全行有正式职工52人。1984年,市农业银行增设办公室和教育科、郊区信用社,并将郊区营业部改为郊区办事处,下辖4个营业所,有职工84人。1985年,市农业银行设立金家庄营业所。全行职工增至90人,同年,市农业银行设立专职稽核员,首次健全了银行内部审计稽核制度,标志着市农业银行业务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迈出一大步。到1987年底,市农业银行已设有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纪律检查组、计划信息科、信贷科、审计稽核科、储蓄存款科、会计出纳科、工会办事处、保卫科和信用合作管理科;下辖1个县支行、5个市郊营业所、5个储蓄专柜、2个储蓄所和1个市支行营业部,全行职工102人,另聘有代办员30人。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马鞍山市支行]
马鞍山建市以后,中国人民建设银行马鞍山支行改名为中国人民建设银行马鞍山市支行。1958年4月,市建设银行机构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并入市财政局,改为基建财务管理科。但
对外仍称中国人民建设银行马鞍山市支行。1962年2月,市建设银行机构恢复,下设雨山、向山两个办事处,全行共有职工28人。1968年10月,市建设银行机构撤销。1972年9月,安徽省革命委员会批准马鞍山恢复建设银行机构设置,规定市支行实行上级业务部门和地方双重领导,以地方为主的领导体制。市建设银行把下放农村的原支行职工陆续调回,并于1973年从市人民银行中划出,但仍借用市人民银行房屋办公。直至1975年,市建设银行才迁到沙塘路2号。之后,机构日益健全,人员不断增加,业务迅速扩大。到1987年底,市建设银行已设有中央科、地方科、建经科、信贷科、稽核科、储蓄科、会计科、综合科等11个科室,下设信托投资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雨山办事处等3个单位,全行共有职工99人,其中经济师8人、会计师7人、工程师4人。
[中国银行马鞍山支行]
1987年2月,中国银行马鞍山支行成立,3月1日正式对外办理业务。这是一家专门办理外汇外贸业务的专业银行。至1988年底,全行职工有64人(其中正式职工45人),内设人秘科、保卫科、计划信贷科、会计出纳科、存汇科和信托部;下设分理处2个、储蓄所1个、县支行1个;共有6处网点对外办理中国银行业务。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马鞍山市支公司]
民国37年,马鞍山分矿已有保险事务所,办理员工人寿保险。1951年2月,南京市保险公司下关办事处派人流动服务,负责办理马鞍山矿务局、皖南电厂的财产保险。1952年年初,马鞍山地区的保险业务由南京市划给当涂县保险支公司。1955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当涂县支公司马鞍山服务组建立,有工作人员3人。1956年下半年,马鞍山保险业务划归市财政局。1957年3月又转归中国人民银行马鞍山市支行,对外称市保险公司,对内为市支行保险科,有工作人员3人。1958年,国内保险业务陆续停办。1959年,马鞍山市保险公司撤销。
1981年1月,马鞍山市保险公司恢复,隶属市人民银行,有工作人员14人,设人秘、财务、业务3个股。1983年11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马鞍山市支公司从人民银行中划出,独立建制,受省保险公司和市政府双重领导。公司内设人秘、计财、业务3个科,并负责指导当涂县保险支公司的保险业务。至1987年底,市保险公司已设业务一科、业务二科、人身保险科、计划科、财务科、人事科、办公室等7个科室,共有工作人员4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