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三节 防灾理赔
[防灾]
建国后,马鞍山保险部门与防灾部门紧密配合,把自身发展同安全防灾工作紧密联系起来,以防促保,开展防灾工作。保险部门防灾工作的重点是开展安全防灾检查。对保险企业(含重点防灾单位),经常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在重大节日、汛期到来之际,与市消防大队、安全委员会等防灾组织联合组成安全检查团,深入企业进行检查;或配合各主管部门组成安全检查团进行防灾检查;或根据各投保企业的特点,单独进行检查。通过检查,发现企业防灾工作中存在的隐患,及时督促企业采取措施加以防范。与此同时,保险部门还十分注意提高企业防灾能力,经常与有关单位联合举办消防培训班,进行消防演习。对防灾工作搞得好的企业,提供防灾安全奖,帮助企业购置防灾设备。
1981年保险业务恢复后,马鞍山市保险公司在防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1982年,市保险公司对168个保险企业进行防灾检查,检查面占全市投保企业的86%。其中市保险公司会同有关部门联合检查98次,配合主管部门检查40次,单独进行检查30次,提出改进建议176次,企业完成整改126次,建立防灾档案70份。1983年,市保险公司把防灾重点放在配合消防、化工等单位进行防灾检查上。全年共检查保险企业65个,发现隐患并提出整改建议72条,建立防灾档案62份。1984年,市保险公司举办义务消防训练班3期,参加人员132人,同时向48个单位赠送灭火机300只,价值共8000元。1985年5月,市保险公司与市经委、公安局联合举办全市消防骨干培训班5期,参加人员300人。7月,先后配合化工系统、沪皖纺织公司举办义务消防骨干训练班2期。同年,向全市20多个单位拨发防灾补助费4.6万元。1986年,市保险公司在市车辆修理厂设立保险车辆安全检查站,对投保车辆进行季度检查,督促不合格者维修保养。1987年9月,市保险公司汽车修理厂成立,专门负责保险车辆的修理。10月,市保险公司与报社联合举办首届“保险杯”保险知识竞赛,共收答卷400余份。12月,市保险公司以65张保险车辆事故照片为主要内容,绘制交通安全教育图片,在市内各主要车队巡回展出。
[理赔]
马鞍山市保险部门对参加保险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因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都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及时给予经济补偿或给付保险金。1954年,马鞍山遭受特大水灾,保险部门对投保的受灾单位马鞍山铁厂、马鞍山发电厂等给予赔款,共支付赔款9万余元。50年代,保险部门共支付各类财产赔款14.2万元。1985年10月,向山区佳山乡江南花炮厂卷管房发生爆炸事故,16人受伤,保险公司赔付保险金8000元。1986年4月30日,市黄梅山铁矿尾沙坝突然倒塌,泥沙冲毁位于坝南的回水泵房,淹没农田,致使19人死亡,百余人受伤。市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迅速赶赴现场查勘,经核实共支付赔款7.3万元。自1984年5月人身保险业务恢复到1987年底,市保险公司共处理人身保险事件530件,给付保险金11.6万元。此外,1981~1987年,市保险公司共支付各类财产险赔款275.9万元。(附表20—15)
附表20-151981~1987年马鞍山市各险种赔款情况一览表
建国后,马鞍山保险部门与防灾部门紧密配合,把自身发展同安全防灾工作紧密联系起来,以防促保,开展防灾工作。保险部门防灾工作的重点是开展安全防灾检查。对保险企业(含重点防灾单位),经常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在重大节日、汛期到来之际,与市消防大队、安全委员会等防灾组织联合组成安全检查团,深入企业进行检查;或配合各主管部门组成安全检查团进行防灾检查;或根据各投保企业的特点,单独进行检查。通过检查,发现企业防灾工作中存在的隐患,及时督促企业采取措施加以防范。与此同时,保险部门还十分注意提高企业防灾能力,经常与有关单位联合举办消防培训班,进行消防演习。对防灾工作搞得好的企业,提供防灾安全奖,帮助企业购置防灾设备。
1981年保险业务恢复后,马鞍山市保险公司在防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1982年,市保险公司对168个保险企业进行防灾检查,检查面占全市投保企业的86%。其中市保险公司会同有关部门联合检查98次,配合主管部门检查40次,单独进行检查30次,提出改进建议176次,企业完成整改126次,建立防灾档案70份。1983年,市保险公司把防灾重点放在配合消防、化工等单位进行防灾检查上。全年共检查保险企业65个,发现隐患并提出整改建议72条,建立防灾档案62份。1984年,市保险公司举办义务消防训练班3期,参加人员132人,同时向48个单位赠送灭火机300只,价值共8000元。1985年5月,市保险公司与市经委、公安局联合举办全市消防骨干培训班5期,参加人员300人。7月,先后配合化工系统、沪皖纺织公司举办义务消防骨干训练班2期。同年,向全市20多个单位拨发防灾补助费4.6万元。1986年,市保险公司在市车辆修理厂设立保险车辆安全检查站,对投保车辆进行季度检查,督促不合格者维修保养。1987年9月,市保险公司汽车修理厂成立,专门负责保险车辆的修理。10月,市保险公司与报社联合举办首届“保险杯”保险知识竞赛,共收答卷400余份。12月,市保险公司以65张保险车辆事故照片为主要内容,绘制交通安全教育图片,在市内各主要车队巡回展出。
[理赔]
马鞍山市保险部门对参加保险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因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都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及时给予经济补偿或给付保险金。1954年,马鞍山遭受特大水灾,保险部门对投保的受灾单位马鞍山铁厂、马鞍山发电厂等给予赔款,共支付赔款9万余元。50年代,保险部门共支付各类财产赔款14.2万元。1985年10月,向山区佳山乡江南花炮厂卷管房发生爆炸事故,16人受伤,保险公司赔付保险金8000元。1986年4月30日,市黄梅山铁矿尾沙坝突然倒塌,泥沙冲毁位于坝南的回水泵房,淹没农田,致使19人死亡,百余人受伤。市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迅速赶赴现场查勘,经核实共支付赔款7.3万元。自1984年5月人身保险业务恢复到1987年底,市保险公司共处理人身保险事件530件,给付保险金11.6万元。此外,1981~1987年,市保险公司共支付各类财产险赔款275.9万元。(附表20—15)
附表20-151981~1987年马鞍山市各险种赔款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