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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文艺单位
[马鞍山铁厂京剧社]
前身为马鞍山分矿平剧社,始建于民国36年(1947),社址在马鞍山下矿内俱乐部,属资源委员会华中矿务局员工励进会福利组。是年3月,马鞍山分矿平剧票友发起组成有20余人参加的平剧社,活动地点设在小礼堂。平剧社成立后有专门活动经费、固定办公地点、活动场所及公演场所。民国37年9月,改名为马鞍山铁矿业产业工会福利组娱乐股平剧社。平剧社以消遣、联络感情、研究平剧为宗旨,设社长、副社长各1人,总务干事2人,剧务干事2人,财务干事2人。社长、副社长、干事任期1年,连选连任。经费每月从娱乐股正常开支。每年6月、12月召开两次社员大会。
马鞍山解放后,在南京军管会马鞍山分矿军代表倡导下,恢复了平剧社的活动。1953年改称为马鞍山铁厂京剧社。1955年,京剧社演职员发展到40余人,多次参加马鞍山地区的文艺会演、调演,上演了许多优秀传统剧目,并参加了1956年安徽省第一届戏曲会演。京剧社还经常深入工厂、矿山进行慰问演出,深受群众欢迎。
在1957年的“反右”斗争中,京剧社被错误地定为“裴多菲俱乐部”,剧社的主要成员受到审查,马鞍山铁厂京剧社从此解体。
[马鞍山市黄梅戏剧团]
前身系安庆地区黄梅戏剧团,原有演职员工60多人,固定资产7万余元,1959年由安庆地区划属马鞍山市。同年3月23日,在工人剧场召开建团大会,正式成立马鞍山市黄梅戏剧团。建团不久,即组织全团在采石集训,加工整理剧目,添置服装道具,并将铁城剧场改作练功排练场。1960年7月,市黄梅戏剧团与市文艺工作团联合组成“安徽省马鞍山市文艺访问演出代表团”,受市委、市人委和马钢公司委托,分赴5省8市进行慰问演出,答谢各地对马鞍山市工业建设的支援。
“文化大革命”期间,剧团大批优秀剧目被迫停止演出,演员大批下放农村。1968年夏,黄梅戏剧团被改为“毛泽东思想文艺宣传队”,1970年后又改为市文艺工作团黄梅戏剧队。1979年初,黄梅戏剧队从文工团划出,另行建团,新盖办公、排练大楼,充实、加强艺术力量,共有演职员工58人。1984年、1985年又先后添置音响设备,更新服装,落实各种形式的承包责任制,使剧团注入了新的活力。
从1959年建团以来,该团多次深入军营、工地、农村演出,足迹遍布全国各省、市。截至1985年,全团学习移植剧目140个,其中古装戏72个、现代戏68个;整理传统剧目有《卖水记》、《小鱼网》、《百花亭》等;改编剧目有《万年桥》、《孟丽君》、《二女抢嫁》等;创作剧目有《魁花院》、《黄梅破雾》、《矿工春秋》、《燕红看病》、《架线》、《雷锋》、《双相亲》、《铁花怒放》、《长生梦》等。其中,《架线》于1964年9月参加全省现代戏会演,并由省电台全剧录音播放;《黄梅破雾》于1982年参加全市首届文艺调演,获创作、演出一等奖;《长生梦》于1987年参加全省首届艺术节会演,获表演奖。
[马鞍山市文艺工作团]
市文工团成立于1959年10月1日,是隶属市文教局的专业文艺表演团体,团址在金家庄幸福路100号(现为金家庄区文化馆)。
市文工团于建团的当天,在市工人剧场为庆祝建国十周年举行了首场演出,上演由自已创作的小歌剧《姑嫂探亲》、舞蹈《钢城春色》等20多个小型节目。1960年11月,经市委宣传部批准,文工团的第一批学员转正定级,编制配齐。之后,排练了一些音乐、歌舞和戏剧节目下厂矿演出,整理演出了采石民间舞蹈《跳和合》,还曾参加市慰问团前往天津、沈阳、鞍山等工业城市慰问演出。1961年开始排演大型文艺节目,赴合肥向安徽省委及有关单位汇报演出了大型歌剧《刘三姐》、《红珊瑚》。1962年排演历史话剧《胆剑篇》、歌剧《红霞》、现代话剧《千万不要忘记》等大型剧目。
1964年3月,市文工团撤销,改名为市话剧团。
[马鞍山市话剧团]
始建于1964年3月,由市文艺工作团改建。
1965年,话剧团学习“乌兰牧骑”文艺宣传队,分别组成两个文艺宣传队作为市农村文化工作队第三队、第四队,到郊区8个公社与社员同吃、同住、同劳动,并演出自带的文艺节目。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话剧团受到冲击,中断了正常的演出活动。1982年后,话剧团开始与省电视台联合拍摄电视剧《赶集》,以后又相继参加部分电影和电视剧的拍摄,为话剧表演艺术开拓了新路。到1985年,该团共演出大型话剧30余台。其中,《象他那样生活》、《不平静的海滨》、《心在跳动》、《霓虹灯下的哨兵》,创一剧超100场的记录;《钢铁尖兵》、《青出于蓝》、《万分之一》、《换车床》、《平坦的公路》、《春风从北京吹来》、《不该收留的病人》、《心在跳动》8个剧目参加了省级以上调演。《心在跳动》在1979年1月安徽省戏剧调演中,获创作、导演、舞美一等奖、演出优秀奖。同年7月,该剧又作为献礼节目参加庆祝建国30周年全国文艺调演,获创作、演出三等奖。
1985年8月,在剧团体制改革中,经市委研究决定,撤销市话剧团。1987年,由保留的艺术骨干组成马鞍山市艺术实验中心。当年,创作演出话剧小品《今天,中央台没有新闻》、《张飞审鸡》、《醉汉》、《婚价》、《演员与理发师》、《人与“”》参加了省首届艺术节演出,其中,《今天,中央台没有新闻》、《张飞审鸡》获创作奖,其余皆获演出奖。
[马鞍山市歌舞团]
属综合性专业艺术表演团体,内设舞蹈队、歌队、乐队,有演职员47人,主要从事专业文艺创作,表演中外音乐和歌舞节目,并辅导群众业余文艺活动。
歌舞团的前身是1970年3月恢复成立的文艺工作团,其成员以市“毛泽东思想文艺宣传队”(即原黄梅戏剧团)为骨干组成。
“文革”期间,文工团没有常规的业务机构,演员以民兵班、排为建制单位,内设专政队、专案队、后勤组。1974年经整顿后,撤销民兵建制,设置编导组、行政组、歌舞队、戏剧队(黄梅戏剧队)、乐队、舞台美术队。1979年,戏剧队全部划出,另行组建黄梅戏剧团。1984年,文工团重新调整内部机构,设立歌剧队、舞蹈队、乐队、舞台美术队,增设办公室和总务。
1985年2月,文工团正式改名为马鞍山市歌舞团,并对全团演职员作了调整。自1970年3月建团到1985年间,共演出歌舞剧目及器乐曲63个。其中,舞剧《夺钢》和《女电焊工》获1972年全省现代歌舞调演演出奖;舞蹈《钢》、《霸王别姬》,歌曲《出钢的钟声》、《姑娘答应不答应》、《田野在歌唱》,获1982年市文艺会演创作奖;歌曲《山村风光好》获1985年在上海市举办的全国“美声杯”大奖赛三等奖。
[马鞍山市群众艺术馆]
马鞍山市群众艺术馆是全市研究、指导和辅导群众艺术活动的文化事业机构,先后经历矿区政府文化馆——马鞍山市文化馆——马鞍山市群众艺术馆3个发展阶段。
1955年8月至1957年3月,为马鞍山矿区政府文化馆发展阶段。馆址位于金字塘畔,有7间平房,面积90平方米,工作人员7名。1958年到1984年3月,为马鞍山市文化馆发展阶段,馆址迁于幸福路100号,由省、市投资3万元建造钢筋混凝土结构楼房一座,面积360平方米,设有图书室、报刊阅览室、活动室。1984年4月以后,文化馆改称群众艺术馆,馆址迁至花山区解放路6号原展览馆旧址。原展览馆由群众艺术馆和青少年宫共同使用。群众艺术馆使用面积为2100平方米,一层为展厅,二层、三层为活动阵地,设有练功房、艺术厅、讲座厅、活动室、绘画室、摄影暗房、资料室和办公室。
群众艺术馆隶属市文化局领导,下设办公室和文艺、美术、摄影3个组及文化艺术业余学校。有工作人员42名,其中有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2名、省各协会会员17名。馆内有资料藏书3100余册,钢琴、电子琴、爵士鼓等民族、西洋乐器,还配有摄影机、摄影放大器材、彩色电视机、录像设备及音响设备。服务对象以城市为主,兼顾农村,因地制宜地开展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群众艺术活动。活动项目有文学、戏剧、音乐、舞蹈、曲艺、美术、书法、摄影,并举办展览,培训文艺骨干,编印文艺资料,拍摄电视录像,采取多种形式丰富群众的文化生活。1984~1985年间,举办各种培训班28期,培训业余文艺骨干1359人。1987年举办各种形式的训练班36期(次),培训业余文艺骨干1200余人次。
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和群众文化水平的提高,该馆配合主管部门及基层政府建立和健全文化馆、站网片。1964年建立采石、向山两个文化站。1976年,相继建起金家庄、花山、郊区3个文化站。1984年8月起,金家庄、向山、雨山、花山4个区相继建起区文化馆。向山区文化馆下设8个乡(镇)文化站,其中,佳山乡和霍里镇文化站达到文化中心的标准。雨山区在雨山、安民街道建起两个文化站,还兴办9个居委会文化室,为全市第一批居民办文化室。到1987年,已基本形成市、区(县)、街道(乡、镇)、居民委员会(村)4级文化网络,群众艺术馆也成为全市群众文化的活动中心和辅导中心。
[马鞍山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
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座落在湖东南路,隶属于安徽省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和马鞍山市文化局,下设计财、发行、宣传、放管技术4个业务科,负责全市52个电影放映单位和当涂县分公司及其所辖电影放映单位的业务管理工作。
公司始建于1960年5月,原名马鞍山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隶属于马鞍山市文教局,管理16毫米影片放映单位。1965年初,改为安徽省电影发行放映公司马鞍山市分公司,管辖范围扩大到35毫米影片放映单位。1969年3月,公司改为影剧革委会。1971年,影剧革委会撤销,恢复马鞍山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
1973年春,公司组织全市各放映单位到外地参观学习,推广电影放映“三轴一体”、“水冷片门和半自动切光器”经验。又先后从天津电影机械厂引进5套“东风”牌35毫米座机,开始推广新机种和新光源。1975年,制定全市影片调度、交接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影片发行计划管理。1977年后,“文革”中被禁的影片陆续解禁发行,一些具备条件的厂矿会堂相继对外售票放映,放映场所大量增加。为解决放映质量问题,公司通过举办检片技术短训班,组织参加省放映员普查考核,进行新放映员技术训练等,有效地提高了全市电影放映技术质量。1978年,公司开始建立宣传机构,配备专职美工,设置宣传橱窗和大型广告画牌。1981年,公司宣传科已有专职美工、资料、通讯报道人员,每月提前发放电影宣传资料。1985年,公司与市电视台联合摄制电视片《怎样欣赏外国电影》,向全市观众播放。
1984年,公司放映任务指标采用协议承包的办法,当年放映达3.01万场次、1929.01万人次,放映收入186.18万元,发行收入103.31万元。1987年,公司深入开展“文明服务,优质放映”活动,电影发行收入增长幅度居全省之首,发行收入122万元,比1986年增长20.9%;放映收入216万元,比1986年增长17%。
[马鞍山市展览馆]
马鞍山市展览馆建于1971年。馆址坐落花山区解放路南端,建筑面积4100平方米。
1971年6月,为对全市人民开展阶级教育,经省革委会批准,市革委会决定在解放路南端市工人文化宫旁兴建市展览馆(原定馆名为阶级教育展览馆)。1972年全面竣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郭沫若题写馆名“马鞍山展览馆”。展览馆落成后随即开馆举办展览。开设了《毛主席视察马鞍山》和《马鞍山阶级斗争展览》两个展馆。展览馆直属市革委会政工组领导,馆内分设行政业务组和讲解组。1975年划给市文化局管理,为科级事业单位,时有职工35人。
1977年以后,市展览馆先后举办《周总理光辉战斗的一生》、《张志新烈士事迹展览》、《刘少奇同志光辉生平》和《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照片》等专题展览,参观人数近万人,有力地配合了在全市人民中开展的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此外,市展览馆还协助李白纪念馆制作陈列品和布置展览。1980年9月,市展览馆因危房加固而停馆。加固后改作市文化馆和青少年宫使用。1981年11月正式撤销市展览馆建制。
[马鞍山市太白书画院]
太白书画院于1981年8月正式成立,院址设在湖北路4号楼,面积74平方米,为文化事业单位,属市文联代管,下设办公室、书画创作组、装裱组和太白画店。
太白书画院以继承和发扬祖国传统书画艺术为宗旨,每年组织一次书画展览。建院以来共举办省、市级展览4次,每次展出作品100余件。规模较大的一次是1985年12月在合肥举办的“太白书画院作品展”,共展出作品161件,内有书法42幅、山水60幅、人物25幅、花鸟34幅,展带160平方米。
太白书画院现有全国书法家协会和美术家协会会员各2人,安徽省书法家协会会员4人。安徽省美术家协会会员8人,市文联书法协会会员7人,美术协会会员13人。历年来参加国际展览作品12幅,全国展览作品6幅,省级展览作品58幅,外省展览作品27幅;在国外发表作品4幅,在国家和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作品77幅,为省级以上单位捐献书画作品24幅,配合外事活动向友好国家来宾赠送书画作品407幅。此外,还配合安徽师范大学美术系在马鞍山开设了美术大专班。
[马鞍山市文物管理所]
市文管所成立于1984年10月,所址设于花山区解放路6号原展览馆南侧一楼。
建市前,马鞍山地区的文物管理工作由当涂县人民政府负责。建市后,文物管理工作始由马鞍山市人民委员会文教科负责。1959年3月,市文物保护委员会成立,下设办公室,由市文教局代管。1965年5月,市文教局撤销,分设市文化局和教育局,文物管理工作归市文化局负责。1984年3月,市文物普查领导小组成立,普查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局,办公室下设文物普查工作队,有工作人员12人。
自1984年10月文物管理所建立后,先后发掘古墓6座,回收古钱币一箱,展出出土文物照片70多幅。经过全市范围内的文物普查,已确定第一批16个省级和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其中经批准列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有太白楼、李白墓、朱然墓和黄山塔4处。1987年,市文物管理所又发掘一座大型古墓葬和16处古文化遗址,出土了一批文物珍品。
前身为马鞍山分矿平剧社,始建于民国36年(1947),社址在马鞍山下矿内俱乐部,属资源委员会华中矿务局员工励进会福利组。是年3月,马鞍山分矿平剧票友发起组成有20余人参加的平剧社,活动地点设在小礼堂。平剧社成立后有专门活动经费、固定办公地点、活动场所及公演场所。民国37年9月,改名为马鞍山铁矿业产业工会福利组娱乐股平剧社。平剧社以消遣、联络感情、研究平剧为宗旨,设社长、副社长各1人,总务干事2人,剧务干事2人,财务干事2人。社长、副社长、干事任期1年,连选连任。经费每月从娱乐股正常开支。每年6月、12月召开两次社员大会。
马鞍山解放后,在南京军管会马鞍山分矿军代表倡导下,恢复了平剧社的活动。1953年改称为马鞍山铁厂京剧社。1955年,京剧社演职员发展到40余人,多次参加马鞍山地区的文艺会演、调演,上演了许多优秀传统剧目,并参加了1956年安徽省第一届戏曲会演。京剧社还经常深入工厂、矿山进行慰问演出,深受群众欢迎。
在1957年的“反右”斗争中,京剧社被错误地定为“裴多菲俱乐部”,剧社的主要成员受到审查,马鞍山铁厂京剧社从此解体。
[马鞍山市黄梅戏剧团]
前身系安庆地区黄梅戏剧团,原有演职员工60多人,固定资产7万余元,1959年由安庆地区划属马鞍山市。同年3月23日,在工人剧场召开建团大会,正式成立马鞍山市黄梅戏剧团。建团不久,即组织全团在采石集训,加工整理剧目,添置服装道具,并将铁城剧场改作练功排练场。1960年7月,市黄梅戏剧团与市文艺工作团联合组成“安徽省马鞍山市文艺访问演出代表团”,受市委、市人委和马钢公司委托,分赴5省8市进行慰问演出,答谢各地对马鞍山市工业建设的支援。
“文化大革命”期间,剧团大批优秀剧目被迫停止演出,演员大批下放农村。1968年夏,黄梅戏剧团被改为“毛泽东思想文艺宣传队”,1970年后又改为市文艺工作团黄梅戏剧队。1979年初,黄梅戏剧队从文工团划出,另行建团,新盖办公、排练大楼,充实、加强艺术力量,共有演职员工58人。1984年、1985年又先后添置音响设备,更新服装,落实各种形式的承包责任制,使剧团注入了新的活力。
从1959年建团以来,该团多次深入军营、工地、农村演出,足迹遍布全国各省、市。截至1985年,全团学习移植剧目140个,其中古装戏72个、现代戏68个;整理传统剧目有《卖水记》、《小鱼网》、《百花亭》等;改编剧目有《万年桥》、《孟丽君》、《二女抢嫁》等;创作剧目有《魁花院》、《黄梅破雾》、《矿工春秋》、《燕红看病》、《架线》、《雷锋》、《双相亲》、《铁花怒放》、《长生梦》等。其中,《架线》于1964年9月参加全省现代戏会演,并由省电台全剧录音播放;《黄梅破雾》于1982年参加全市首届文艺调演,获创作、演出一等奖;《长生梦》于1987年参加全省首届艺术节会演,获表演奖。
[马鞍山市文艺工作团]
市文工团成立于1959年10月1日,是隶属市文教局的专业文艺表演团体,团址在金家庄幸福路100号(现为金家庄区文化馆)。
市文工团于建团的当天,在市工人剧场为庆祝建国十周年举行了首场演出,上演由自已创作的小歌剧《姑嫂探亲》、舞蹈《钢城春色》等20多个小型节目。1960年11月,经市委宣传部批准,文工团的第一批学员转正定级,编制配齐。之后,排练了一些音乐、歌舞和戏剧节目下厂矿演出,整理演出了采石民间舞蹈《跳和合》,还曾参加市慰问团前往天津、沈阳、鞍山等工业城市慰问演出。1961年开始排演大型文艺节目,赴合肥向安徽省委及有关单位汇报演出了大型歌剧《刘三姐》、《红珊瑚》。1962年排演历史话剧《胆剑篇》、歌剧《红霞》、现代话剧《千万不要忘记》等大型剧目。
1964年3月,市文工团撤销,改名为市话剧团。
[马鞍山市话剧团]
始建于1964年3月,由市文艺工作团改建。
1965年,话剧团学习“乌兰牧骑”文艺宣传队,分别组成两个文艺宣传队作为市农村文化工作队第三队、第四队,到郊区8个公社与社员同吃、同住、同劳动,并演出自带的文艺节目。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话剧团受到冲击,中断了正常的演出活动。1982年后,话剧团开始与省电视台联合拍摄电视剧《赶集》,以后又相继参加部分电影和电视剧的拍摄,为话剧表演艺术开拓了新路。到1985年,该团共演出大型话剧30余台。其中,《象他那样生活》、《不平静的海滨》、《心在跳动》、《霓虹灯下的哨兵》,创一剧超100场的记录;《钢铁尖兵》、《青出于蓝》、《万分之一》、《换车床》、《平坦的公路》、《春风从北京吹来》、《不该收留的病人》、《心在跳动》8个剧目参加了省级以上调演。《心在跳动》在1979年1月安徽省戏剧调演中,获创作、导演、舞美一等奖、演出优秀奖。同年7月,该剧又作为献礼节目参加庆祝建国30周年全国文艺调演,获创作、演出三等奖。
1985年8月,在剧团体制改革中,经市委研究决定,撤销市话剧团。1987年,由保留的艺术骨干组成马鞍山市艺术实验中心。当年,创作演出话剧小品《今天,中央台没有新闻》、《张飞审鸡》、《醉汉》、《婚价》、《演员与理发师》、《人与“”》参加了省首届艺术节演出,其中,《今天,中央台没有新闻》、《张飞审鸡》获创作奖,其余皆获演出奖。
[马鞍山市歌舞团]
属综合性专业艺术表演团体,内设舞蹈队、歌队、乐队,有演职员47人,主要从事专业文艺创作,表演中外音乐和歌舞节目,并辅导群众业余文艺活动。
歌舞团的前身是1970年3月恢复成立的文艺工作团,其成员以市“毛泽东思想文艺宣传队”(即原黄梅戏剧团)为骨干组成。
“文革”期间,文工团没有常规的业务机构,演员以民兵班、排为建制单位,内设专政队、专案队、后勤组。1974年经整顿后,撤销民兵建制,设置编导组、行政组、歌舞队、戏剧队(黄梅戏剧队)、乐队、舞台美术队。1979年,戏剧队全部划出,另行组建黄梅戏剧团。1984年,文工团重新调整内部机构,设立歌剧队、舞蹈队、乐队、舞台美术队,增设办公室和总务。
1985年2月,文工团正式改名为马鞍山市歌舞团,并对全团演职员作了调整。自1970年3月建团到1985年间,共演出歌舞剧目及器乐曲63个。其中,舞剧《夺钢》和《女电焊工》获1972年全省现代歌舞调演演出奖;舞蹈《钢》、《霸王别姬》,歌曲《出钢的钟声》、《姑娘答应不答应》、《田野在歌唱》,获1982年市文艺会演创作奖;歌曲《山村风光好》获1985年在上海市举办的全国“美声杯”大奖赛三等奖。
[马鞍山市群众艺术馆]
马鞍山市群众艺术馆是全市研究、指导和辅导群众艺术活动的文化事业机构,先后经历矿区政府文化馆——马鞍山市文化馆——马鞍山市群众艺术馆3个发展阶段。
1955年8月至1957年3月,为马鞍山矿区政府文化馆发展阶段。馆址位于金字塘畔,有7间平房,面积90平方米,工作人员7名。1958年到1984年3月,为马鞍山市文化馆发展阶段,馆址迁于幸福路100号,由省、市投资3万元建造钢筋混凝土结构楼房一座,面积360平方米,设有图书室、报刊阅览室、活动室。1984年4月以后,文化馆改称群众艺术馆,馆址迁至花山区解放路6号原展览馆旧址。原展览馆由群众艺术馆和青少年宫共同使用。群众艺术馆使用面积为2100平方米,一层为展厅,二层、三层为活动阵地,设有练功房、艺术厅、讲座厅、活动室、绘画室、摄影暗房、资料室和办公室。
群众艺术馆隶属市文化局领导,下设办公室和文艺、美术、摄影3个组及文化艺术业余学校。有工作人员42名,其中有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2名、省各协会会员17名。馆内有资料藏书3100余册,钢琴、电子琴、爵士鼓等民族、西洋乐器,还配有摄影机、摄影放大器材、彩色电视机、录像设备及音响设备。服务对象以城市为主,兼顾农村,因地制宜地开展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群众艺术活动。活动项目有文学、戏剧、音乐、舞蹈、曲艺、美术、书法、摄影,并举办展览,培训文艺骨干,编印文艺资料,拍摄电视录像,采取多种形式丰富群众的文化生活。1984~1985年间,举办各种培训班28期,培训业余文艺骨干1359人。1987年举办各种形式的训练班36期(次),培训业余文艺骨干1200余人次。
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和群众文化水平的提高,该馆配合主管部门及基层政府建立和健全文化馆、站网片。1964年建立采石、向山两个文化站。1976年,相继建起金家庄、花山、郊区3个文化站。1984年8月起,金家庄、向山、雨山、花山4个区相继建起区文化馆。向山区文化馆下设8个乡(镇)文化站,其中,佳山乡和霍里镇文化站达到文化中心的标准。雨山区在雨山、安民街道建起两个文化站,还兴办9个居委会文化室,为全市第一批居民办文化室。到1987年,已基本形成市、区(县)、街道(乡、镇)、居民委员会(村)4级文化网络,群众艺术馆也成为全市群众文化的活动中心和辅导中心。
[马鞍山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
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座落在湖东南路,隶属于安徽省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和马鞍山市文化局,下设计财、发行、宣传、放管技术4个业务科,负责全市52个电影放映单位和当涂县分公司及其所辖电影放映单位的业务管理工作。
公司始建于1960年5月,原名马鞍山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隶属于马鞍山市文教局,管理16毫米影片放映单位。1965年初,改为安徽省电影发行放映公司马鞍山市分公司,管辖范围扩大到35毫米影片放映单位。1969年3月,公司改为影剧革委会。1971年,影剧革委会撤销,恢复马鞍山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
1973年春,公司组织全市各放映单位到外地参观学习,推广电影放映“三轴一体”、“水冷片门和半自动切光器”经验。又先后从天津电影机械厂引进5套“东风”牌35毫米座机,开始推广新机种和新光源。1975年,制定全市影片调度、交接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影片发行计划管理。1977年后,“文革”中被禁的影片陆续解禁发行,一些具备条件的厂矿会堂相继对外售票放映,放映场所大量增加。为解决放映质量问题,公司通过举办检片技术短训班,组织参加省放映员普查考核,进行新放映员技术训练等,有效地提高了全市电影放映技术质量。1978年,公司开始建立宣传机构,配备专职美工,设置宣传橱窗和大型广告画牌。1981年,公司宣传科已有专职美工、资料、通讯报道人员,每月提前发放电影宣传资料。1985年,公司与市电视台联合摄制电视片《怎样欣赏外国电影》,向全市观众播放。
1984年,公司放映任务指标采用协议承包的办法,当年放映达3.01万场次、1929.01万人次,放映收入186.18万元,发行收入103.31万元。1987年,公司深入开展“文明服务,优质放映”活动,电影发行收入增长幅度居全省之首,发行收入122万元,比1986年增长20.9%;放映收入216万元,比1986年增长17%。
[马鞍山市展览馆]
马鞍山市展览馆建于1971年。馆址坐落花山区解放路南端,建筑面积4100平方米。
1971年6月,为对全市人民开展阶级教育,经省革委会批准,市革委会决定在解放路南端市工人文化宫旁兴建市展览馆(原定馆名为阶级教育展览馆)。1972年全面竣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郭沫若题写馆名“马鞍山展览馆”。展览馆落成后随即开馆举办展览。开设了《毛主席视察马鞍山》和《马鞍山阶级斗争展览》两个展馆。展览馆直属市革委会政工组领导,馆内分设行政业务组和讲解组。1975年划给市文化局管理,为科级事业单位,时有职工35人。
1977年以后,市展览馆先后举办《周总理光辉战斗的一生》、《张志新烈士事迹展览》、《刘少奇同志光辉生平》和《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照片》等专题展览,参观人数近万人,有力地配合了在全市人民中开展的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此外,市展览馆还协助李白纪念馆制作陈列品和布置展览。1980年9月,市展览馆因危房加固而停馆。加固后改作市文化馆和青少年宫使用。1981年11月正式撤销市展览馆建制。
[马鞍山市太白书画院]
太白书画院于1981年8月正式成立,院址设在湖北路4号楼,面积74平方米,为文化事业单位,属市文联代管,下设办公室、书画创作组、装裱组和太白画店。
太白书画院以继承和发扬祖国传统书画艺术为宗旨,每年组织一次书画展览。建院以来共举办省、市级展览4次,每次展出作品100余件。规模较大的一次是1985年12月在合肥举办的“太白书画院作品展”,共展出作品161件,内有书法42幅、山水60幅、人物25幅、花鸟34幅,展带160平方米。
太白书画院现有全国书法家协会和美术家协会会员各2人,安徽省书法家协会会员4人。安徽省美术家协会会员8人,市文联书法协会会员7人,美术协会会员13人。历年来参加国际展览作品12幅,全国展览作品6幅,省级展览作品58幅,外省展览作品27幅;在国外发表作品4幅,在国家和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作品77幅,为省级以上单位捐献书画作品24幅,配合外事活动向友好国家来宾赠送书画作品407幅。此外,还配合安徽师范大学美术系在马鞍山开设了美术大专班。
[马鞍山市文物管理所]
市文管所成立于1984年10月,所址设于花山区解放路6号原展览馆南侧一楼。
建市前,马鞍山地区的文物管理工作由当涂县人民政府负责。建市后,文物管理工作始由马鞍山市人民委员会文教科负责。1959年3月,市文物保护委员会成立,下设办公室,由市文教局代管。1965年5月,市文教局撤销,分设市文化局和教育局,文物管理工作归市文化局负责。1984年3月,市文物普查领导小组成立,普查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局,办公室下设文物普查工作队,有工作人员12人。
自1984年10月文物管理所建立后,先后发掘古墓6座,回收古钱币一箱,展出出土文物照片70多幅。经过全市范围内的文物普查,已确定第一批16个省级和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其中经批准列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有太白楼、李白墓、朱然墓和黄山塔4处。1987年,市文物管理所又发掘一座大型古墓葬和16处古文化遗址,出土了一批文物珍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