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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运动场地
建国前,马鞍山没有大型体育场地,各单位只有不规则的小型活动场所。位于金家庄区的市体育场,初建于1957年,总面积3.78万平方米,场内仅有2个水泥篮球场和1个主席台。1959年建围墙时,兴修400米跑道和灯光篮球场。1962年,在灯光篮球场四周修建看台5级,1964、1965年先后加建看台7级,总计看台12级。1974年,为迎接全国手球赛来市举行,对灯光篮球场进行改造,改造后容纳观众2600人左右。另在田径场地东侧兴建长45米、宽24米、四周有栏杆的灯光手球场。至1987年,全市有标准田径运动场3个:市体育场、华东冶金学院和十七冶中学运动场。华东冶金学院运动场,建成于1984年8月,总面积7200平方米。十七冶中学运动场,建成于1976年,总面积8000平方米。另有小型运动场20个,分别位于各中小学校。球场共有241个,其中篮球场215个,在篮球场中,灯光球场12个;排球场20个,手球场2个,足球场4个。另有旱冰场2个,游泳池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