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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企业登记管理
1950年3~7月,县工商科在全县开展了第一次工商业普查登记发照工作,计登记坐商1385户、作坊190户、摊贩1006户。从7月至年底,根据皖南公署“登记纲要”精神,接着进行第二次工商业普查登记。此次在全县15个乡镇共登记、审核、发照工业户787户、商业户2170户、摊贩900户。1953年企业登记换证。1955年下半年,县私营商业及饮食普查办公室成立,选派普查员深入全县各集镇对私营商业和饮食业进行普查摸底。1963年12月~1964年3月,县工商管理部门在城关地区进行企业登记管理试点。随后对全县国营企业、合作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全面登记;建立企业档案和统计制度;纠正集体所有制企业中跨行跨业、批零不分、工商不分的做法。1965年8月,县工商局会同税务、银行、手工业管理局等部门对全县工商企业进行复查登记。“文化大革命”期间,企业登记管理工作基本停顿。
1979年9月,当涂县特种行业登记管理领导小组成立,下设办公室,开展全县特种行业企业登记工作。至年底共登记生产、修理计量器具户10户,其中发照6户;登记特种行业户85户,其中发照57户。1980年10月,县成立工业企业普查登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整个普查分为普查登记、汇总统计、综合分析3个阶段,普查结果,全县共有工业企业553户,其中化学工业18户、机械工业175户、建材工业161户、森林工业5户、食品工业112户、纺织工业31户、文教用品工业11户、其他工业40户。1981年,县成立商业饮食服务业、交通运输业企业登记领导组,对全县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交通运输业进行全面普查登记。登记工作于1982年底结束,普查结果,全县有商业186户、饮食业38户、服务业54户、运输业40户。1984年6月,企业登记发照权下放到各基层工商所直接办理。同年12月,县成立换发全国统一营业执照领导小组,在全县推广藏汉、银塘两乡的试点经验,换发全国统一营业执照,原安徽省发的营业执照自1986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1985年底,开始对全县92户公司进行清理整顿,至1986年底结束,经核准继续营业的有75户,降格10户,撤销7户。1987年1月,对全县各类工商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进行登记,颁布《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同年12月22日,县工商局发出《关于收回工商所核准乡村企业登记权的通知》,自1988年1月1日起,企业登记发照工作仍由县局办理,基层工商所只有初审权。1988年3月,县工商局开始在全县开展纠正名为集体实为个体经营的“假集体”工作。至1990年,全县共纠正“假集体”企业65户。1989年,县工商管理部门根据国务院“整顿经济秩序,治理经济环境”的决定,在全县开展了一次全面的工商业换证发照工作。
1979年9月,当涂县特种行业登记管理领导小组成立,下设办公室,开展全县特种行业企业登记工作。至年底共登记生产、修理计量器具户10户,其中发照6户;登记特种行业户85户,其中发照57户。1980年10月,县成立工业企业普查登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整个普查分为普查登记、汇总统计、综合分析3个阶段,普查结果,全县共有工业企业553户,其中化学工业18户、机械工业175户、建材工业161户、森林工业5户、食品工业112户、纺织工业31户、文教用品工业11户、其他工业40户。1981年,县成立商业饮食服务业、交通运输业企业登记领导组,对全县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交通运输业进行全面普查登记。登记工作于1982年底结束,普查结果,全县有商业186户、饮食业38户、服务业54户、运输业40户。1984年6月,企业登记发照权下放到各基层工商所直接办理。同年12月,县成立换发全国统一营业执照领导小组,在全县推广藏汉、银塘两乡的试点经验,换发全国统一营业执照,原安徽省发的营业执照自1986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1985年底,开始对全县92户公司进行清理整顿,至1986年底结束,经核准继续营业的有75户,降格10户,撤销7户。1987年1月,对全县各类工商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进行登记,颁布《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同年12月22日,县工商局发出《关于收回工商所核准乡村企业登记权的通知》,自1988年1月1日起,企业登记发照工作仍由县局办理,基层工商所只有初审权。1988年3月,县工商局开始在全县开展纠正名为集体实为个体经营的“假集体”工作。至1990年,全县共纠正“假集体”企业65户。1989年,县工商管理部门根据国务院“整顿经济秩序,治理经济环境”的决定,在全县开展了一次全面的工商业换证发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