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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代理发行债券
1950年,铜陵县人行在铜官山矿区代理发行“人民胜利折实公债”。1951年,铜官山营业所即代理还本付息事宜。1954~1958年,市人行连续5期代理发行“国家经济建设公债”,市区累计发行45.1万元。到1968年底止,累计还本付息58.9万元。1959年起,代理发行“安徽省地方经济建设公债”,至1961年,连续发行3期,市区累计发行124万元,1960年~1968年底,累计还本付息108.9万元。
二、代理发行国库券
〔发行对象〕1981年“国库券”发行对象为国营企业、企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分配发行;机关、团体、部队、事业单位和农村富裕社队,可以适当认购;个人也可以自愿认购。1982年发行的“国库券”,除上述单位认购外,集体所有制企业,城乡群众,亦是发行对象。1981年~1985年,共发行5期,市区累计发行1379.4万元。其中,单位认购804.3万元;个人认购575.1万元。每年均超额完成任务。
〔利率〕1981年的“国库券”,不分单位和个人认购,均为年息4%。1982~1984年的“国库券”,单位认购的年息4%;个人认购的年息8%。1985年的“国库券”,单位认购的年息5%;个人认购的年息9%。
〔偿还期〕1981~1984年的“国库券”,自发行的第6年起,分5年5次偿还,个人认购的,一次抽签,分年还本付息,每年偿还发行总额的20%;单位认购的,按单位认购总额平均分5年还本付息。1985年的“国库券”,自发行的第六年一次还本付息。还规定,在未到偿还期,单位认购的,可在银行抵押贷款;个人认购的,可在银行贴现。
二、代理发行国库券
〔发行对象〕1981年“国库券”发行对象为国营企业、企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分配发行;机关、团体、部队、事业单位和农村富裕社队,可以适当认购;个人也可以自愿认购。1982年发行的“国库券”,除上述单位认购外,集体所有制企业,城乡群众,亦是发行对象。1981年~1985年,共发行5期,市区累计发行1379.4万元。其中,单位认购804.3万元;个人认购575.1万元。每年均超额完成任务。
〔利率〕1981年的“国库券”,不分单位和个人认购,均为年息4%。1982~1984年的“国库券”,单位认购的年息4%;个人认购的年息8%。1985年的“国库券”,单位认购的年息5%;个人认购的年息9%。
〔偿还期〕1981~1984年的“国库券”,自发行的第6年起,分5年5次偿还,个人认购的,一次抽签,分年还本付息,每年偿还发行总额的20%;单位认购的,按单位认购总额平均分5年还本付息。1985年的“国库券”,自发行的第六年一次还本付息。还规定,在未到偿还期,单位认购的,可在银行抵押贷款;个人认购的,可在银行贴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