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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文件辑存
关于省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
270号委员提案的办理意见
枞阳浮山摩崖石刻系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我局已拨款四万元予以整修。至于提案中所述的其它建议,应由枞阳县人民政府予以解决。
安徽省人民政府文物管理局
一九八三年八月二日
枞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枞政办发〔1983年〕049号
关于收回“双瞻阁”联席会议纪要
为了开辟浮山旅游区,发展旅游事业,业经县委常委决定:成立“枞阳县浮山园林管理处”。为解决园林管理处办公用房问题,县政府于一九八三年十月十八日在浮山中学召开了各有关单位联席会议。
出席会议的有政府办公室,外事办公室,浮山园林管理处的负责人,浮山所在地的区、社、大队,浮山中学负责同志,共二十一人。
会议由副县长汪守国同志主持召开。
会议首先就开辟浮山旅游区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统一了认识,一致表示,大力支持并积极办好这一事业。在此基础上,会议对收回“双瞻阁”问题进行了具体磋商,取得了一致意见。现就会议讨论的问题纪要如下:
一、大队服从政府决定,让出“双瞻阁”交“浮山园林管理处”使用。
二、考虑大队林场搬迁、建房的实际问题,由县拨给浮山大队木材指标两个立方,资金五千元。让房时间,款到之日起林场全部让出。至于林场建房地点结构,由园林管理处统一规划,不得随意乱建。
枞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九八三年十月廿八日
安徽省安庆地区行政公署(函)
行函字〔1984〕5号
便函
省政协办公厅:
转来省政协五届一次会议270号提案,已办理。现将办理情况报上,请审阅。
一九八四年三月二十四日
省政协委员270号提案办理情况
案由:建议枞阳县人民政府加强保护浮山文物古迹
提案人:史维岫,殷涤非,韩自瑛,施孟胥
处理情况:枞阳浮山为著名风景名胜区,省城乡建设厅打算今年规划建设。为加强对浮山的建设管理,枞阳县政府县长办公会议决定成立浮山管理机构,暂定编八人。机构的级别待县二级机构改革中,统一考虑,浮山风景区范围暂确定三平方公里,并划进两个大队交统一规划管理,并确定84年上半年收回“双瞻阁”进行维修。
枞阳县编制委员会文件
枞编发(1984)086号
关于浮山园林管理处人员编制的批复
县政府办公室:
经七月三十一日会议研究,浮山园林管理处暂定事业编制三名,今后根据事业发展情况再考虑增编问题。
枞阳县编制委员会
一九八四年八月五日
安徽省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厅文件
建规字(1985)040号
关于印发“浮山风景名胜区
总体规划评议会纪要”的通知
安庆行署建设局:
现将“浮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评议会纪要”发给你们。请即组织有关部门按照《纪要》精神,对该规划作适当修改补充,上报审批。
一九八五年元月二十三日
浮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评议会纪要
浮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评议会,于一九八四年十一月十四日至十六日在枞阳县召开。会议邀请了北京大学,省文化局,安庆市,蚌埠市,九华山管理处及安庆地区,枞阳县等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专家、技术人员共六十八人。省建设厅副总工程师罗清澄同志主持会议,并作了总结,安庆行署顾问朱佐臣同志参加了会议并讲了话。会议通过浮山风景区规划方案的介绍,现场踏勘,与会代表进行了认真的评议。现纪要如下:
一、浮山风景区地处庐江、天柱山、九华山、黄山等风景区旅游线上,地理位置优越。该山三面环水,“山浮碧水水浮山”,自然风光优美。山体有大量火山岩洞,为国内外所罕见。岩洞玲珑剔透,质朴秀丽,且遗留不少历代名人雅士的诗文石刻和革命遗迹,人文景观比较丰富。因此浮山是一个很有开发价值的风景旅游胜地。
二、浮山总体规划基础资料搜集较齐全,规划内容基本符合要求,是我省第一个由地、县组织力量编制的风景区规划,是一次较成功的尝试。主要表现在:在充分调查研究基础上,论证比较客观,规划内容较全面,指导思想确切,景区划分适宜,考虑了远近期结合和经济效益的分析。
三、规划中的几个问题
1、浮山风景区的性质,应突出火山岩洞和摩崖石刻,体现浮山的“浮”字特色。风景保护区的范围,应作适当调整。二级保护可包括石溪镇,三级保护区应缩小范围。白云岩一带由于洞景山色奇特,历史上与浮山相互有联系,可作为浮山风景区的一个重要景点,统一规划安排。
2、景区游览线路按功能分级规划设置。主景点之间的游览线路应宽些,景区之间的联系线路要妥善选择。几条对外公路的选择,包括与白云岩景区联系应进一步作方案比选。远期对利用水上游览兼航运交通,应结合水利建设做进一步探讨,丰富旅游内容。
3、规划的浮山镇镇址,近期可在规划改线的公路南侧,逐步向南发展。近期要尽快开辟向南的公路,以利新镇建设。建设该镇近期设区级镇建制,辖景区附近的若干村,以利景区的统一规划和开发管理。
4、景区建筑风格,要朴实素雅,体量不能大。山上及山脚附近不要安排食宿建筑。浮山中学近期不要再继续扩建,远期宜迁至浮山镇,现址作为文史展览馆之类的建筑。景区附近的村落民房,近期要严格控制发展。有汁划进行改造,有的可逐步迁往镇上,适应旅游发展需要。5、景区及浮山镇的供水、供电工程规划及蔬菜、副食品基地等规划要进一步考虑。景区附近要尽快按规划退田还湖,其控制水位要和防洪排涝等统筹考虑。
四、当前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尽快解决景区与外部公路和联系问题。抓紧主要景点,景区及游览线路的维修,注意保持其原有风貌。建设简易接待设施,对永久性建筑,要慎重选址和设计。加强苗圃建设和景区植树造林,要注意用乡土树种,配置必要的有色、有香植物,以体现各景区特色。
枞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浮山风景区管理的通告
枞政发(1985)064号
浮山历史悠久,景色秀丽,是我县主要风景名胜区之一。为了保护、开发、建设好浮山风景区,发展我县旅游事业,现根据国务院(1981)38号文件精神,对有关浮山风景区的管理问题通告如下:
一、保护风景区内一切文物古迹。任何单位和个人非经浮山园林管理处同意,不准在风景区内乱写、乱刻、乱画和自设任何纪念标记。
二、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风景区毁林、垦荒、狩猎、采石、取土、挖桩和攀摘花木。
三、风景区内一切新增建设设施(包括葬坟),必须服从浮山园林发展总体规划,由园林管理处统一安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各行其是。对未经同意的新增设施,园林管理处有权令其限期拆除。
四、凡在风景区内设立的旅游服务行业和来往交通车辆,均应服从园林管理处统一安排管理。
五、违反上述规定,视其情节轻重和经济损失大小,由园林管理处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罚款,直至报请有关部门追究责任。
以上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一九八五年四月二十日
安徽省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厅文件
建规字(1985)474号
关于对浮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审查意见的报告
省人民政府:
转来安庆行署所报《浮山风景区总体规划》悉。根据国务院国发(85)76号文件《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风景区的规划,应“报审定该风景名胜区的人民政府审批”。鉴于浮山风景区目前尚未审定级别,而山上建设管理,又急需规划作为依据。因此,特提出如下几点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安庆行署和枞阳县政府暂为执行。
一、浮山风景区历史悠久,环境优美,自然人文景观丰富,是一个很有价值的风景区。
浮山风景区的性质,可确定为火山岩洞和摩岩石刻为特色,并与河湖风光相结合的风景名胜区。
二、浮山风景名胜区范围近期可为15平方公里,远期可将白荡湖,白云岩包括进去,范围相应调整扩大。风景区的一级保护区,除规划的4.9平方公里范围外,还应包括白云岩景区(2平方公里)。会圣岩景区是整个风景区中心和精华区,应着重进行保护。二级保护区应为远期的景区范围,除按规划中提出的保护要求外,明确不得在其区内兴建较大的工厂、企业,以满足景区的环境景观要求。
三、同意规划中提出的近期七个景区的划分。后山景区和南山景区的旅游内容应进一步充实、丰富,以吸引游客。高岩景区不宜建酒家,以保护山上主景区的环境和景观要求。
同意规划中安排的近期游览线路。远期应考虑水上游览线路和规划。
四、景区的建设风格,要朴实素雅。体量不能过大,也不宜过于集中成片。山上及山脚附近不能安排食宿建筑。浮山中学近期不要再扩建,远期宜迁到浮山镇,现址改为文史展览馆之类的建筑。景区附近的村落居民,近期要严格控制发展,有计划进行改造。有的可逐步迁到浮山镇上。
五、浮山镇既是浮山风景区的依托和服务接待基地,又是景区的组成部分之一。要按照风景游览区要求,认真做好规划。对其规模,布局,道路绿化系统,工程设施等作出统筹安排。在建筑形式和风格上,要体现地方特色。镇址近期可在规划改线的公路南侧,逐步向南发展。建议浮山镇近期设区级镇建制,辖景区附近的若干村镇,以利景区的统一规划开发和管理。
六、当前应抓紧做好的几项工作。尽快解决景区和外部的公路联系问题,抓紧主要景点、景区及游览线路的维修,并注意保持其原有风貌。金谷寺建筑依山就岩,很有特色,近期可先予修复。建筑简易接待设施,对永久性建筑,要慎重选址设计,报地区建设局审查,重要的建筑报省建设厅审查。加强苗圃建设和景区植树造林,要注意选用乡土树种,自然配置,避免“城市化”,并能体现各景区的特色。
一九八五年八月十八日
枞阳县编制委员会文件
枞编发(1986)016
关于增加浮山园林管理处事业编制问题的批复
县政府办公室:
枞政办发(1985)95号文件悉,经会议研究,同意增加浮山园林管理处事业编制三人(工人),其人员所需经费在园林管理处收入内开支。
枞阳县编制委员会
一九八六年五月十四日
安庆行署民族宗教事务科
安民宗字(1987)10号
枞阳县委统战部:
你部三月十九日报告悉。关于浮山会圣岩寺安排为宗教活动场所问题,鉴于该寺历史悠久,文物、史迹较多,曾是浮山主要寺庙之一,现已按原貌修复,根据中央(1982)1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浮山会圣岩寺列为宗教活动场所。在县政府民族宗教事务科的领导下,开展正常的宗教活动,搞好寺庙管理和文物古迹保护。关于会圣岩原有的山林,请按照政策予以落实。
行署民族宗教事务科
一九八七年五月四日
枞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枞政办发(1987)27号
关于印发《浮山建设和管理问题会议纪要》的通知
义津区公所,浮山乡政府,浮山园林管理处,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负责同志同意,现将《浮山建设和管理问题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枞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九八七年五月三十一日
浮山建设和管理问题会议纪要(摘录)
……
一、坚持专管和群管相结合,保护好风景区内的所有景物。浮山园林管理处是专管机构,应按县政府(1985)064号《通告》要求,全面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好管理工作。义津区公所,浮山乡政府和浮山、会圣村委会应广泛发动群众,发扬主人翁精神,积极参与景区管理。在方法上可按行政村或自然村划分管理区,建立责任制,管理好景区建筑、摩岩石刻、树木花草、飞禽走兽等所有景物。管理处和区、乡、村要向群众广泛深入地宣传建设,管理好浮山的重要意义,以提高他们管理浮山的自觉性。
二、按照总体规划要求,着手小区规划和建设。为适应旅游业发展需要,开发建设浮山已成为当务之急。园林管理处应抓紧小区规划工作,于今年十月底前将规划实施方案报县政府,同时应积极组织景点建设和维修工作。
三、加强治安工作管理,维护正常的旅游秩序。随着浮山知名度的提高,来浮山的游客也日渐增多,为维护正常的旅游秩序,要尽快成立浮山派出所,由县公安局向上级机关申报。在未成立前,请县公安局派一名干警长住浮山负责治安管理工作。
四、几个具体问题
(1)浮山,已被批准列为省级风景区。根据国务院国发(1985)76号文件第八条,“风景名胜区的土地,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侵占”的规定精神,浮山景区土地应服从旅游开发建设需要,不存在办理土地征用手续。对地面附属物的损失,茶、桐经济作物每亩补尝不超过 1000元,柴山每亩不超过300元,如建设占用耕地,则按国家规定办理征用手续。
(2)景区内不准建设民房。对确实需要建房的农户,请浮山乡政府在十月份前按浮山总体规划精神,作出民房建设规划,划定区域,统筹安排。县城建局应协助浮山乡做好民房规划,并报县审批。在未划定前,对确需建房户,乡村要严格控制,并按规定手续报批。
(3)景区内不准开山采石。考虑到群众建房实际需要,请城建局根据浮山总体规划,在不破坏景观的情况下,适当划定采石区。
(4)乡、村和群众在景区内进行服务性营业,只能建简易设施,不准搞永久性建筑,其地点选择应取得园林管理处同意。
(5)园林管理处有权选择景区建筑施工力量,对乡、村建筑队有能力承担的基建工程,应优先安排给乡、村,乡、村无力承担的工程,园林管理处可另请建筑队,乡、村应予支持。
一九八七年六月四日
安徽省人民政府文件
皖政(1987)53号
关于公布第一批省级风景名胜区的通知
各行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省人民政府决定将齐云山等二十一处风景名胜区列为第一批省级风景名胜区。现予公布。
附:安徽省第一批省级风景区名单
一九八七年八月二十日
安徽省第一批省级风景名胜区名单
安庆地区行政公署公安处
(88)安公政字第001号
关于同意成立枞阳县公安局浮山派出所的批复
枞阳县公安局:
你局枞公政(87)第158号“关于报请批准成立浮山派出所的报告”悉。
经处党组研究同意并报省公安厅批准,成立枞阳县公安局浮山派出所,编制五人(其中地方事业编制二人,公安行政编制三人)。属地方事业编制的人员所属经费在地方事业中解决,服装、装备实行价拨,干警的配备要按公安部、劳动人事部《关于吸收人民警察的规定》条件选调。
此复
一九八八年一月三日
枞阳县编制委员会文件
枞编发(1989)024号
关于改变浮山园林管理处隶属关系等问题的通知
县政府办公室,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
县政府一九八九年五月三十一日常务会议决定:
1、将浮山园林管理处改定为副局级事业单位,划归县城建局管理,负责人设一正一副,其正职由城建局一名副职兼任。人员编制及经费来源仍按县编委枞编发(84)086,(86)016号文件执行。
2、增加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领导职数一名(共一正三副)。
枞阳县编制委员会
一九八九年八月五日
枞阳县人民政府文件
枞政发(1990)012号
关于增补“双瞻阁”为第二批县级
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通知
各区公所、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双瞻阁”系房秩五故居,位于浮山乡浮山村,建于公元一九二九年(民国十八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经县政府一九八九年第十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将“房秩五故居——双瞻阁”列为我县第二批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从故居围墙及新造房屋后墙至东、西、南、北方各六十米。
枞阳县人民政府
一九九0年三月二日
枞阳县人民政府文件
枞政发(1992)002号
关于全县区划调整的通知(摘抄)
……
按照省、市委关于撤区并乡工作的统一部署,县委、县政府在认真调查研究,反复酝酿讨论,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制订了我县区划调整方案,并已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区划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三、乡镇变更
……
(5)将浮山乡改建为浮山镇,镇政府驻地双花。将浮山园林管理处并入浮山镇,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枞阳县人民政府
一九九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270号委员提案的办理意见
枞阳浮山摩崖石刻系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我局已拨款四万元予以整修。至于提案中所述的其它建议,应由枞阳县人民政府予以解决。
安徽省人民政府文物管理局
一九八三年八月二日
枞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枞政办发〔1983年〕049号
关于收回“双瞻阁”联席会议纪要
为了开辟浮山旅游区,发展旅游事业,业经县委常委决定:成立“枞阳县浮山园林管理处”。为解决园林管理处办公用房问题,县政府于一九八三年十月十八日在浮山中学召开了各有关单位联席会议。
出席会议的有政府办公室,外事办公室,浮山园林管理处的负责人,浮山所在地的区、社、大队,浮山中学负责同志,共二十一人。
会议由副县长汪守国同志主持召开。
会议首先就开辟浮山旅游区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统一了认识,一致表示,大力支持并积极办好这一事业。在此基础上,会议对收回“双瞻阁”问题进行了具体磋商,取得了一致意见。现就会议讨论的问题纪要如下:
一、大队服从政府决定,让出“双瞻阁”交“浮山园林管理处”使用。
二、考虑大队林场搬迁、建房的实际问题,由县拨给浮山大队木材指标两个立方,资金五千元。让房时间,款到之日起林场全部让出。至于林场建房地点结构,由园林管理处统一规划,不得随意乱建。
枞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九八三年十月廿八日
安徽省安庆地区行政公署(函)
行函字〔1984〕5号
便函
省政协办公厅:
转来省政协五届一次会议270号提案,已办理。现将办理情况报上,请审阅。
一九八四年三月二十四日
省政协委员270号提案办理情况
案由:建议枞阳县人民政府加强保护浮山文物古迹
提案人:史维岫,殷涤非,韩自瑛,施孟胥
处理情况:枞阳浮山为著名风景名胜区,省城乡建设厅打算今年规划建设。为加强对浮山的建设管理,枞阳县政府县长办公会议决定成立浮山管理机构,暂定编八人。机构的级别待县二级机构改革中,统一考虑,浮山风景区范围暂确定三平方公里,并划进两个大队交统一规划管理,并确定84年上半年收回“双瞻阁”进行维修。
枞阳县编制委员会文件
枞编发(1984)086号
关于浮山园林管理处人员编制的批复
县政府办公室:
经七月三十一日会议研究,浮山园林管理处暂定事业编制三名,今后根据事业发展情况再考虑增编问题。
枞阳县编制委员会
一九八四年八月五日
安徽省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厅文件
建规字(1985)040号
关于印发“浮山风景名胜区
总体规划评议会纪要”的通知
安庆行署建设局:
现将“浮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评议会纪要”发给你们。请即组织有关部门按照《纪要》精神,对该规划作适当修改补充,上报审批。
一九八五年元月二十三日
浮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评议会纪要
浮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评议会,于一九八四年十一月十四日至十六日在枞阳县召开。会议邀请了北京大学,省文化局,安庆市,蚌埠市,九华山管理处及安庆地区,枞阳县等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专家、技术人员共六十八人。省建设厅副总工程师罗清澄同志主持会议,并作了总结,安庆行署顾问朱佐臣同志参加了会议并讲了话。会议通过浮山风景区规划方案的介绍,现场踏勘,与会代表进行了认真的评议。现纪要如下:
一、浮山风景区地处庐江、天柱山、九华山、黄山等风景区旅游线上,地理位置优越。该山三面环水,“山浮碧水水浮山”,自然风光优美。山体有大量火山岩洞,为国内外所罕见。岩洞玲珑剔透,质朴秀丽,且遗留不少历代名人雅士的诗文石刻和革命遗迹,人文景观比较丰富。因此浮山是一个很有开发价值的风景旅游胜地。
二、浮山总体规划基础资料搜集较齐全,规划内容基本符合要求,是我省第一个由地、县组织力量编制的风景区规划,是一次较成功的尝试。主要表现在:在充分调查研究基础上,论证比较客观,规划内容较全面,指导思想确切,景区划分适宜,考虑了远近期结合和经济效益的分析。
三、规划中的几个问题
1、浮山风景区的性质,应突出火山岩洞和摩崖石刻,体现浮山的“浮”字特色。风景保护区的范围,应作适当调整。二级保护可包括石溪镇,三级保护区应缩小范围。白云岩一带由于洞景山色奇特,历史上与浮山相互有联系,可作为浮山风景区的一个重要景点,统一规划安排。
2、景区游览线路按功能分级规划设置。主景点之间的游览线路应宽些,景区之间的联系线路要妥善选择。几条对外公路的选择,包括与白云岩景区联系应进一步作方案比选。远期对利用水上游览兼航运交通,应结合水利建设做进一步探讨,丰富旅游内容。
3、规划的浮山镇镇址,近期可在规划改线的公路南侧,逐步向南发展。近期要尽快开辟向南的公路,以利新镇建设。建设该镇近期设区级镇建制,辖景区附近的若干村,以利景区的统一规划和开发管理。
4、景区建筑风格,要朴实素雅,体量不能大。山上及山脚附近不要安排食宿建筑。浮山中学近期不要再继续扩建,远期宜迁至浮山镇,现址作为文史展览馆之类的建筑。景区附近的村落民房,近期要严格控制发展。有汁划进行改造,有的可逐步迁往镇上,适应旅游发展需要。5、景区及浮山镇的供水、供电工程规划及蔬菜、副食品基地等规划要进一步考虑。景区附近要尽快按规划退田还湖,其控制水位要和防洪排涝等统筹考虑。
四、当前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尽快解决景区与外部公路和联系问题。抓紧主要景点,景区及游览线路的维修,注意保持其原有风貌。建设简易接待设施,对永久性建筑,要慎重选址和设计。加强苗圃建设和景区植树造林,要注意用乡土树种,配置必要的有色、有香植物,以体现各景区特色。
枞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浮山风景区管理的通告
枞政发(1985)064号
浮山历史悠久,景色秀丽,是我县主要风景名胜区之一。为了保护、开发、建设好浮山风景区,发展我县旅游事业,现根据国务院(1981)38号文件精神,对有关浮山风景区的管理问题通告如下:
一、保护风景区内一切文物古迹。任何单位和个人非经浮山园林管理处同意,不准在风景区内乱写、乱刻、乱画和自设任何纪念标记。
二、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风景区毁林、垦荒、狩猎、采石、取土、挖桩和攀摘花木。
三、风景区内一切新增建设设施(包括葬坟),必须服从浮山园林发展总体规划,由园林管理处统一安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各行其是。对未经同意的新增设施,园林管理处有权令其限期拆除。
四、凡在风景区内设立的旅游服务行业和来往交通车辆,均应服从园林管理处统一安排管理。
五、违反上述规定,视其情节轻重和经济损失大小,由园林管理处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罚款,直至报请有关部门追究责任。
以上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一九八五年四月二十日
安徽省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厅文件
建规字(1985)474号
关于对浮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审查意见的报告
省人民政府:
转来安庆行署所报《浮山风景区总体规划》悉。根据国务院国发(85)76号文件《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风景区的规划,应“报审定该风景名胜区的人民政府审批”。鉴于浮山风景区目前尚未审定级别,而山上建设管理,又急需规划作为依据。因此,特提出如下几点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安庆行署和枞阳县政府暂为执行。
一、浮山风景区历史悠久,环境优美,自然人文景观丰富,是一个很有价值的风景区。
浮山风景区的性质,可确定为火山岩洞和摩岩石刻为特色,并与河湖风光相结合的风景名胜区。
二、浮山风景名胜区范围近期可为15平方公里,远期可将白荡湖,白云岩包括进去,范围相应调整扩大。风景区的一级保护区,除规划的4.9平方公里范围外,还应包括白云岩景区(2平方公里)。会圣岩景区是整个风景区中心和精华区,应着重进行保护。二级保护区应为远期的景区范围,除按规划中提出的保护要求外,明确不得在其区内兴建较大的工厂、企业,以满足景区的环境景观要求。
三、同意规划中提出的近期七个景区的划分。后山景区和南山景区的旅游内容应进一步充实、丰富,以吸引游客。高岩景区不宜建酒家,以保护山上主景区的环境和景观要求。
同意规划中安排的近期游览线路。远期应考虑水上游览线路和规划。
四、景区的建设风格,要朴实素雅。体量不能过大,也不宜过于集中成片。山上及山脚附近不能安排食宿建筑。浮山中学近期不要再扩建,远期宜迁到浮山镇,现址改为文史展览馆之类的建筑。景区附近的村落居民,近期要严格控制发展,有计划进行改造。有的可逐步迁到浮山镇上。
五、浮山镇既是浮山风景区的依托和服务接待基地,又是景区的组成部分之一。要按照风景游览区要求,认真做好规划。对其规模,布局,道路绿化系统,工程设施等作出统筹安排。在建筑形式和风格上,要体现地方特色。镇址近期可在规划改线的公路南侧,逐步向南发展。建议浮山镇近期设区级镇建制,辖景区附近的若干村镇,以利景区的统一规划开发和管理。
六、当前应抓紧做好的几项工作。尽快解决景区和外部的公路联系问题,抓紧主要景点、景区及游览线路的维修,并注意保持其原有风貌。金谷寺建筑依山就岩,很有特色,近期可先予修复。建筑简易接待设施,对永久性建筑,要慎重选址设计,报地区建设局审查,重要的建筑报省建设厅审查。加强苗圃建设和景区植树造林,要注意选用乡土树种,自然配置,避免“城市化”,并能体现各景区的特色。
一九八五年八月十八日
枞阳县编制委员会文件
枞编发(1986)016
关于增加浮山园林管理处事业编制问题的批复
县政府办公室:
枞政办发(1985)95号文件悉,经会议研究,同意增加浮山园林管理处事业编制三人(工人),其人员所需经费在园林管理处收入内开支。
枞阳县编制委员会
一九八六年五月十四日
安庆行署民族宗教事务科
安民宗字(1987)10号
枞阳县委统战部:
你部三月十九日报告悉。关于浮山会圣岩寺安排为宗教活动场所问题,鉴于该寺历史悠久,文物、史迹较多,曾是浮山主要寺庙之一,现已按原貌修复,根据中央(1982)1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浮山会圣岩寺列为宗教活动场所。在县政府民族宗教事务科的领导下,开展正常的宗教活动,搞好寺庙管理和文物古迹保护。关于会圣岩原有的山林,请按照政策予以落实。
行署民族宗教事务科
一九八七年五月四日
枞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枞政办发(1987)27号
关于印发《浮山建设和管理问题会议纪要》的通知
义津区公所,浮山乡政府,浮山园林管理处,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负责同志同意,现将《浮山建设和管理问题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枞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九八七年五月三十一日
浮山建设和管理问题会议纪要(摘录)
……
一、坚持专管和群管相结合,保护好风景区内的所有景物。浮山园林管理处是专管机构,应按县政府(1985)064号《通告》要求,全面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好管理工作。义津区公所,浮山乡政府和浮山、会圣村委会应广泛发动群众,发扬主人翁精神,积极参与景区管理。在方法上可按行政村或自然村划分管理区,建立责任制,管理好景区建筑、摩岩石刻、树木花草、飞禽走兽等所有景物。管理处和区、乡、村要向群众广泛深入地宣传建设,管理好浮山的重要意义,以提高他们管理浮山的自觉性。
二、按照总体规划要求,着手小区规划和建设。为适应旅游业发展需要,开发建设浮山已成为当务之急。园林管理处应抓紧小区规划工作,于今年十月底前将规划实施方案报县政府,同时应积极组织景点建设和维修工作。
三、加强治安工作管理,维护正常的旅游秩序。随着浮山知名度的提高,来浮山的游客也日渐增多,为维护正常的旅游秩序,要尽快成立浮山派出所,由县公安局向上级机关申报。在未成立前,请县公安局派一名干警长住浮山负责治安管理工作。
四、几个具体问题
(1)浮山,已被批准列为省级风景区。根据国务院国发(1985)76号文件第八条,“风景名胜区的土地,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侵占”的规定精神,浮山景区土地应服从旅游开发建设需要,不存在办理土地征用手续。对地面附属物的损失,茶、桐经济作物每亩补尝不超过 1000元,柴山每亩不超过300元,如建设占用耕地,则按国家规定办理征用手续。
(2)景区内不准建设民房。对确实需要建房的农户,请浮山乡政府在十月份前按浮山总体规划精神,作出民房建设规划,划定区域,统筹安排。县城建局应协助浮山乡做好民房规划,并报县审批。在未划定前,对确需建房户,乡村要严格控制,并按规定手续报批。
(3)景区内不准开山采石。考虑到群众建房实际需要,请城建局根据浮山总体规划,在不破坏景观的情况下,适当划定采石区。
(4)乡、村和群众在景区内进行服务性营业,只能建简易设施,不准搞永久性建筑,其地点选择应取得园林管理处同意。
(5)园林管理处有权选择景区建筑施工力量,对乡、村建筑队有能力承担的基建工程,应优先安排给乡、村,乡、村无力承担的工程,园林管理处可另请建筑队,乡、村应予支持。
一九八七年六月四日
安徽省人民政府文件
皖政(1987)53号
关于公布第一批省级风景名胜区的通知
各行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省人民政府决定将齐云山等二十一处风景名胜区列为第一批省级风景名胜区。现予公布。
附:安徽省第一批省级风景区名单
一九八七年八月二十日
安徽省第一批省级风景名胜区名单
安庆地区行政公署公安处
(88)安公政字第001号
关于同意成立枞阳县公安局浮山派出所的批复
枞阳县公安局:
你局枞公政(87)第158号“关于报请批准成立浮山派出所的报告”悉。
经处党组研究同意并报省公安厅批准,成立枞阳县公安局浮山派出所,编制五人(其中地方事业编制二人,公安行政编制三人)。属地方事业编制的人员所属经费在地方事业中解决,服装、装备实行价拨,干警的配备要按公安部、劳动人事部《关于吸收人民警察的规定》条件选调。
此复
一九八八年一月三日
枞阳县编制委员会文件
枞编发(1989)024号
关于改变浮山园林管理处隶属关系等问题的通知
县政府办公室,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
县政府一九八九年五月三十一日常务会议决定:
1、将浮山园林管理处改定为副局级事业单位,划归县城建局管理,负责人设一正一副,其正职由城建局一名副职兼任。人员编制及经费来源仍按县编委枞编发(84)086,(86)016号文件执行。
2、增加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领导职数一名(共一正三副)。
枞阳县编制委员会
一九八九年八月五日
枞阳县人民政府文件
枞政发(1990)012号
关于增补“双瞻阁”为第二批县级
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通知
各区公所、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双瞻阁”系房秩五故居,位于浮山乡浮山村,建于公元一九二九年(民国十八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经县政府一九八九年第十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将“房秩五故居——双瞻阁”列为我县第二批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从故居围墙及新造房屋后墙至东、西、南、北方各六十米。
枞阳县人民政府
一九九0年三月二日
枞阳县人民政府文件
枞政发(1992)002号
关于全县区划调整的通知(摘抄)
……
按照省、市委关于撤区并乡工作的统一部署,县委、县政府在认真调查研究,反复酝酿讨论,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制订了我县区划调整方案,并已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区划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三、乡镇变更
……
(5)将浮山乡改建为浮山镇,镇政府驻地双花。将浮山园林管理处并入浮山镇,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枞阳县人民政府
一九九二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