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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节 墓葬
乔公墓太平塔北约300米处,为汉末大小乔之父乔公之墓。占地面积约50平方米,封土堆高约2米。墓碑及墓门石人、石门等皆毁于“文化大革命”。现仅存石像生、石翁仲,亦被村民用来驾设水简,引水灌田。1986年10月,潜山县人民政府将其列为第二批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大王坟又名刘源墓,百花崖东北200米处。墓地依山傍水。冢为圆形,四周由石块砌成,周长约9米,冢高1米。原碑不存。现存墓碑系光绪七年(公元1881年)当地山民储汉涛、陈锦荣、陈月松重立。1986年10月,潜山县人民政府将其列为第二批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抗日烈士墓野寨中学校园内,1942为纪念国民党陆军176师抗日阵亡将士而建。面积约200平方米,相对高度5米。原有汉白玉石围栏,“文化大革命”中毁。现存一平坦台地,部分遗骨陶罐裸露土面。
大王坟又名刘源墓,百花崖东北200米处。墓地依山傍水。冢为圆形,四周由石块砌成,周长约9米,冢高1米。原碑不存。现存墓碑系光绪七年(公元1881年)当地山民储汉涛、陈锦荣、陈月松重立。1986年10月,潜山县人民政府将其列为第二批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抗日烈士墓野寨中学校园内,1942为纪念国民党陆军176师抗日阵亡将士而建。面积约200平方米,相对高度5米。原有汉白玉石围栏,“文化大革命”中毁。现存一平坦台地,部分遗骨陶罐裸露土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