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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
安徽农垦劳动管理机构和人员配置,随着国营农场的创建、发展、壮大而逐步完善充实。1950年到1962年,省农业厅设农场管理局。1963年组建省农垦厅时,在计划财务处配专职劳动工资管理人员,各农场在相应科室配专职劳资干部。1969年安徽生产建设兵团成立后,兵团设军务处、师设军务科、团设军务股管理劳资工作。1975年恢复农垦体制后,先后在省农垦局、农垦厅、农垦总公司设劳动工资处,各场(公司)设劳动工资科或在其他科室配备相应的劳动工资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