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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林木保护
防治病虫害九华山植被与黄山近似,灌丛和针竹混交林占地面积大,自下而上可分为四个垂直带,即马尾松灌丛林带、针竹混交林带、黄山松林带和高山灌丛带。常见森林病害有:松针病、黄化病、立枯病、松褐斑病、梨桧锈病、杉木炭疸病、白粉病、霜霉病、角斑病、丛枝病等。主要虫害有:马尾松毛虫、白蚁、链珠球蚧、天牛、大袋蛾、松梢螟、卷叶螟、透翅蛾、铜绿金龟子、松大蚜等。 1979年,发现凤凰树树干7个洞孔,最大的洞深60厘米、直径30厘米。同时发现松大蚜为害严重,引起大量落针及部分树条枯死,随即采取了重点保护措施:当年补洞孔3个,建毛竹护栏60米,并用药物喷洒,基本消灭了虫害;嗣后每年春末或夏初,用多菌灵 800倍液和氯化乐果600倍液喷洒,预防和消灭松针病和天牛等病虫;同时,确定专人看护,改竹护栏为石护栏。1985年基部加肥土100多立方米,覆盖天鹅绒草皮140平方米。对其它名树古木也采取了相应保护措施。对花卉发生的白粉病、霜霉病等及时防治,效果良好。
禁止乱砍滥伐清末至民国初期,九华山大部分山场名义上归寺院,实际上被山下几大宗族所控制,先由柯、吴、刘、罗四大姓,后增姜、钱等6大姓轮流执掌。民国20年(1931),九华山法华寺和尚心坚起诉于安徽省政府,胜诉,从6大姓手中收回“九华山印”和山场主权。其时,林木保护尚好。建国后,山场收归国有或集体所有。1958至1960年,群众性的大办钢铁,九华山林木60%以上被砍伐;1966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九华山植被又一次遭受严重破坏。1979年对外开放后,采取了严厉的保护措施,安徽省政府、宣城地区、芜湖市和管理处多次发布通告和禁令,禁止乱砍滥伐。 1982年,九华大队白马生产队盗伐杉木16立方米,1983年后山朱备公社东桥大队盗伐林木300余株,1988年春闵园村中闵生产队滥伐杉木12.68立方米,为首者均受到严肃处理。
1981年九华山建立护林队,现有护林队员37人。同时,逐步改变山区传统的燃料结构,改烧柴为烧煤。1982年煤炭销量500吨,后逐年增加;1987年全山煤炭销量3000吨,机关全部及60%以上居民烧煤,促进了林木保护。
抗寒防冻1978年以后,每年冬春对凤凰松、迎客松均采用竹木顶衬的办法,以防冰雪。1988年2月24日至3月1日,九华山地区连续7天猛降冻雨,为百年一遇。凤凰松架竹衬107根,为抗冻烧木炭和柴草16000斤。迎客松架竹衬27根。
植树造林从1980年起,每年春季安排约一周时间,开展植树造林突击活动。至1988年,共植树25万株,绿化荒山2300亩,管理处投资15万元。1984年在九华街建苗圃11亩,1985年辟花卉基地4亩。东崖宾馆植树栽花成效显著,1985年被评为全市绿化先进单位。机关单位、职工宿舍、居民庭院和寺庙前后,人们自觉地植树栽花,美化旅游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