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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资金
九华山各项建设,需要大量资金,主要来源有二:
一是国家投资。1979至1987年,为开发九华山旅游资源,中央和省、市有关部门共投资1228.22万元。其中:行政拔款(人员经费)336.67万元,基建投资497.05万元,公路投资70.5万元,宾馆投资199万元。
二是兴办经济实体。从1979年起先后兴办了招待所、宾馆、旅游车队、工艺厂、友谊商店、门票组等旅游经济实体,发展经济,增加收入。同时大力发展乡镇企业,1987年,乡镇企业项目有运输、工艺、采石、制姜、搬运、建筑、造纸、水泥预制、制茶、林场等17个,从业人员336人。1987年,全山各项营业额(毛收入)达到 1007万元。
1979至1987年,管理处各单位(不包括青阳县驻山单位)总收入13,746,426元,总支出11,355,718元,盈利2,390,708元。
对外开放前,九华大队每年只向国家交农业税5000元,1987年九华山向国家交各种税金19.61万元。1982至1987年计向国家交各种税金67.57万元。
表2
九华山管理处历年收支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