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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规划
1978年底,时任安徽省委书记的万里同志邀请同济大学建筑系制定九华山总体规划。经过3年多的勘察、设计和规划,制定了《九华山总体规划大纲》。1981年11月,省人民政府委托省建设厅在九华山召开总体规划评议会,国家城建总局、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南京工学院等单位40多位教授、专家和有关方面负责人参加。会议原则同意同济大学关于《九华山总体规划大纲》的设想,印发了会议《纪要》。1983年3月22日,省人民政府以皖政(1983)48号文件批复同意《纪要》精神,但未完全落实。1983年7月开始,芜湖市建委组织有关部门对九华山总体规划进行了补充设计。1985年3月,省建设厅、芜湖市人民政府在九华山主持召开“九华山风景区规划评审会”,国家建设部及全国五省、两市的专家、教授及有关方面负责人计70余人参加会议。会后,芜湖市正式向省上报九华山总体规划。1986年9月25日,省政府召开第 33次省长办公会议,原则同意九华山总体规划,同年12月上报国务院。1988年7月4日,经国务院原则同意、国家建设部发文,正式批准九华山风景区总体规划。
规划主要内容:
1.性质:九华山以佛教文化和奇丽的自然景观为特色,是游览观赏和开展科学文化活动的山岳型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
2.范围:九华山风景区范围为北起莲花峰麓,南至南阳湾,东起九子岩山麓,西至九子岭西边大岗山麓,总面积120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