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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
光绪三十年(1904年)以前,安徽煤矿多属私人开采,全省无统一的专门管理机构。此年6月,因省矿务管理需要,清政府批准设立了“安徽省全省矿务局”。民国时期,由于商办、官商合办、官办煤矿的发展,安徽省曾先后设立“商矿科”、“矿冶局”、“矿冶组”等机构,负责管理全省矿务。
建国后,安徽煤炭工业管理体制多变,但管理机构一直存在。建国初期,淮南煤矿由中央燃料工业部管理,省内地方煤矿由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管理。1958年,淮南煤矿管理权限下放,为做好管理工作,6月,设立了“安徽省煤炭工业管理局”,10月,改为“安徽省煤炭工业局”,11月又改为“安徽省煤炭工业厅”。到1959年5月,厅机关已有11个处室,人员编制达150名。60年代初期,由于两淮煤矿管理体制上划,省煤矿管理机构撤销,省内地方煤矿的管理工作,由省重工业厅地质矿山处负责。60年代后期,两淮煤矿管理权限下放,省先后设立煤炭小组、煤炭工业管理站、煤炭化学工业局,负责管理省内煤矿。
1971年至1975年,又将安徽省煤炭化学工业局先后改为安徽省燃料化学工业局、安徽省煤炭工业局。此间,仍统一管理全省煤矿。1977年,两淮煤炭基地建设会战总指挥部成立,两淮煤炭基地建设交由会战总指挥部直接管理。1981年,安徽煤炭工业公司成立,两淮煤矿交由公司管理,安徽省煤炭工业厅负责管理地方煤矿。1985年,安徽煤炭工业公司撤销,两淮煤矿由煤炭工业部直接管理。到1986年,安徽煤炭工业从管理体制上看,基本上分为两个层次;两淮煤矿的生产建设、煤田地质勘探,由煤炭工业部管理;地方煤矿由省煤炭厅管理。
建国后,安徽煤炭工业管理体制多变,但管理机构一直存在。建国初期,淮南煤矿由中央燃料工业部管理,省内地方煤矿由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管理。1958年,淮南煤矿管理权限下放,为做好管理工作,6月,设立了“安徽省煤炭工业管理局”,10月,改为“安徽省煤炭工业局”,11月又改为“安徽省煤炭工业厅”。到1959年5月,厅机关已有11个处室,人员编制达150名。60年代初期,由于两淮煤矿管理体制上划,省煤矿管理机构撤销,省内地方煤矿的管理工作,由省重工业厅地质矿山处负责。60年代后期,两淮煤矿管理权限下放,省先后设立煤炭小组、煤炭工业管理站、煤炭化学工业局,负责管理省内煤矿。
1971年至1975年,又将安徽省煤炭化学工业局先后改为安徽省燃料化学工业局、安徽省煤炭工业局。此间,仍统一管理全省煤矿。1977年,两淮煤炭基地建设会战总指挥部成立,两淮煤炭基地建设交由会战总指挥部直接管理。1981年,安徽煤炭工业公司成立,两淮煤矿交由公司管理,安徽省煤炭工业厅负责管理地方煤矿。1985年,安徽煤炭工业公司撤销,两淮煤矿由煤炭工业部直接管理。到1986年,安徽煤炭工业从管理体制上看,基本上分为两个层次;两淮煤矿的生产建设、煤田地质勘探,由煤炭工业部管理;地方煤矿由省煤炭厅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