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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地方煤炭工业一九八四——一九九○年规划,“八五”、“九五”设想(要点)
一、历史和现状
1949—— 1983年地方煤矿累计出煤2555万吨。1983年末全省有地方国营生产矿井21处,总设计能力277万吨/年,其中省直属矿5个,设计能力186万吨/年;地(市)县办煤矿16个,设计能力91万吨/年。另有在册的乡镇集体煤矿91个,不在册乡镇集体小煤矿约700处。
1983年实际生产原煤292万吨,其中国营矿产煤210万吨(省直矿169万吨,地(市)、县矿41万吨);社队矿82万吨。1983年末全省地方国营煤炭行业职工总人数22487人,其中省直矿14655人;地(市)、县国营矿7310人;其它522人。
二、经验与教训
我省煤炭资源在全国居第六位,居华东第一位,1983年我省地方煤炭产量在全国产煤的27个省、市、自治区中只居第22位,这与丰富的煤炭资源很不相称。回顾历史经验教训,煤炭工业落后的主要原因是:
1、过去,对地方煤矿的发展缺乏长期战略目标,时紧时松,时上时下,煤炭来源主要寄托在两淮统配煤,产销矛盾不突出。加上管理体制多变,没有充分利用两淮煤矿生产、建设优势,加快发展地方煤矿。
2、开发布局不合理,安徽煤炭资源的总储量99.2%在两淮,而且两淮的煤层稳定,煤质好,皖南煤炭资源少,条件差,煤质不好。以前我省发展地方煤矿重点放在皖南,造成投资效果不好,发展速度不快。1968年至1983年地方煤矿共投资2.95亿元,其中:投在皖南1.5亿元,开了20对小矿井,总设计能力151万吨。因矿井资源太差,先后关闭9对矿井,剩下的矿井1983年仅出煤41万吨。1968年至1983年共出煤581.6万吨;投在淮北1.4亿元,建成四对骨干矿井(孟庄、百善、毛郢孜、前岭),1983年出煤123万吨,1968至1983年共出煤603.3万吨(1975年前无生产矿井),显然淮北煤矿的投资效果较好。
3、建设资金不足。1968年至1983年十五年里,我省地方煤矿共投资2.95亿元,平均每年1966万元,省级财政共补助3245万元,平均每年216万元。其中:1968年至1980年共投资1949万元,年均不足150万元。由于建设资金不足,1975年至1982年的七年内没有开工新矿井,失去一个建设周期,影响了地方煤矿的发展。近几年,由于省委、省政府的重视,省财政投资增多,1981年达420万元,1982年达472万元,1983年425万元,1984年预计可达2720万元。
4、经济政策不落实。皖南国营矿因煤层不稳定,掘进率高达400—— 1500米/万吨,平均800米/万吨左右,造成生产成本偏高。又因煤质差,煤价低,致使煤矿亏损严重由于产煤地、市用煤量不多,大部煤调给邻近地、市使用,省财政与各地、市“分灶吃饭”,煤炭亏损由产煤地、市负担,造成产煤多,亏损多,调出多,补亏多,影响了地、市办矿积极性,束缚了煤炭的发展。
5、矿井普遍采掘失调,安全环境差,设备状况不好,也是皖南国营矿产量长期上不去的原因之一。
三、煤炭资源(略)
四、规划目标和发展方针
省委、省政府根据全省经济发展需要和地方煤矿的具体情况,提出“三、五、一”的发展目标。即全省地方煤炭产量在1980年178万吨的基础上,1985年达到300万吨,1990年达到500万吨,2000年达到1000万吨,实现产量翻两番以上。
为了实现“三、五、一”的规划目标,根据我省煤炭资源分布特点,必须优先利用两淮丰富的煤炭资源,把发展地方煤炭工业的战略重点放在淮北。沿江江南由于煤炭资源分散,储量少,今后适宜以发展乡镇煤矿为主,近期内一般不再投资建设国营煤矿。对沿江江南现有国营煤矿中资源条件较好的矿,要抓紧进行开拓补欠和延深改造工程,使它们的产量达到设计能力。
我们的发展方针是:重点建设一批大中型骨干矿井,在淮北形成地方煤矿基地,巩固提高皖南现有国营矿井,大力发展乡镇集体煤矿。
五、实现规划的途径
煤矿建设周期较长,大中型矿井一般需要5—7年。我省地方煤矿在淮北地区1975—1983年没有开工新井,在沿江江南也只在1983年才开工两对小型矿井,能力分别为3万吨/年和6万吨/年。因此,1985年、1990年要分别达到300万吨和500万吨的目标,靠新井是“远水不解近渴”,必须依靠现有矿井挖潜改造增加煤炭产量。老矿挖潜的重点是改造淮北现有5对矿井,坚持“有水快流”的原则,强化开采。同时在1988年以前在淮北开工一批大中型骨干矿井,为后十年(1990—2000年)煤炭发展打下基础。
规划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1985年实现300万吨,以现有矿井为基础,挖掘潜力,提前一年于1984年实现。
第二阶段,1990年实现500万吨,比1985年净增200万吨,主要依靠老矿技术改造。将淮北5对矿井由现在的设计能力186万吨,经过改造,到1990年达到300万吨,净增110万吨;地(市)、县国营煤矿加紧开拓延深和补欠工程,使生产水平由目前的40万吨左右,到1990年达到70万吨水平,净增30万吨。国营老矿到1990年达到370万吨左右,净增140万吨。1984年以前开工的四对新井(新田、四料山、刘二、金宝),1989年以前将先后投产,1990年担负产量30万吨(其中刘二20万吨)。乡镇煤矿1990年规划安排100万吨。经过努力,力争提前一年实现500万吨的目标。
第三阶段,2000年实现1000万吨的目标,主要靠“七五”期间在淮北新建的四对骨干矿井,设计能力600万吨,2000年全部达产。现有老矿井保持300万吨以上(包括淮北及沿江江南),乡镇煤矿2000年规划安排150万吨。预计1000万吨的目标将可提前一年实现。
(一)搞好老矿井技术改造是1990年实现500万吨的基本条件。
淮北五个省属生产矿井原设计能力186万吨,1984年计划安排172万吨,改造后1990年生产水平达到300万吨,2000年保持290万吨。
(二)努力建设新井,为后十年煤炭发展打好基础。1990年以前计开工新井八对,设计能力621万吨/年。其中在淮北开工四对新井,设计能力600万吨/年,即:刘桥二矿60万吨,1984年至1989年施工;任楼矿150万吨/年,1985年至1992年施工;祁南矿240万吨/年,1987年至1994年施工;祁东矿150万吨/年,1989年至1995年施工。在沿江江南开工四对新井,设计能力21万吨/年,即:四料山矿3万吨/年,1983年至1985年施工;新田矿6万吨/年,1983年至1986年施工;金宝矿6万吨/年,1984年至1986年施工;大岭矿——柘山矿接替井6万吨/年,1985年至1987年施工。”七五”期间投产五对井,新增设计能力81万吨/年(即刘桥二矿60万吨,沿江江南四对井21万吨),预计1990年生产原煤30万吨(其中:刘桥二矿20万吨,沿江江南4对井10万吨)。这些新井到2000年将可担负620万吨产量。
(三)积极发展乡镇煤矿。预计乡镇煤矿产量可达100万吨以上,2000年可达150万吨以上。
六、需要资金
规划安排1984年至2000年合计需要投资12.68亿元。其中:1984年至1990年需要7.57亿元,年需0.5—— 1.3亿元,平均每年1.08亿元;后十年需5.11亿元,集中在“八五”期间投资,平均1.02亿元。此外,为扶持乡镇集体煤矿发展,1984年至1990年需贷款1500万元。
七、重视人才开发(以下略);
八、发展机械化、推广新技术;
九、开展煤炭加工和综合利用;
十、改善煤矿安全;
十一、加强地质勘探;
十二、搞好环境保护;
十三、改善煤矿职工生活福利;
十四、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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