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安徽省石化厅《关于小氮肥企业财权下放的通知》
安徽省石油化学工业厅文件
石化计字(85)259号
关于小氮肥企业财权下放的通知
各小氮肥厂:
一九八五年六月十日晚省长办公会议决定“全省六十六个小化肥厂要下放。……先宣布把权放下去,让市、县去管,然后再办财务手续”。根据决定精神,经研究原由我厅化肥开发公司对小氮肥行业财政包干的六十四个企业,从一九八五年七月一日起财权下放给企业所在地、市、县管理,有关财务处理细则,另文下达,希各企业抓紧做好财务交接准备工作。企业财权下放后,请各地、市、政府加强对小化肥厂领导,使企业办得更好。
一九八五年七月四日
石化计字(85)259号
关于小氮肥企业财权下放的通知
各小氮肥厂:
一九八五年六月十日晚省长办公会议决定“全省六十六个小化肥厂要下放。……先宣布把权放下去,让市、县去管,然后再办财务手续”。根据决定精神,经研究原由我厅化肥开发公司对小氮肥行业财政包干的六十四个企业,从一九八五年七月一日起财权下放给企业所在地、市、县管理,有关财务处理细则,另文下达,希各企业抓紧做好财务交接准备工作。企业财权下放后,请各地、市、政府加强对小化肥厂领导,使企业办得更好。
一九八五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