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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省冶金厅及其下属县以上冶金企事业单位
一、安徽省冶金工业厅
安徽省冶金工业厅位于合肥市庐江路24号,是省人民政府分管冶金工业的职能部门,业务上受冶金部指导,对省属冶金企、事业单位和冶金部、安徽省双重领导以省领导为主的冶金单位实行直接领导,对地区(市)冶金(重工、工业)局和地(市)、县冶金企、事业单位实行业务指导,并代管冶金部属和省部双重领导以部领导为主的冶金单位在地方上的有关工作。
冶金厅负责全省冶金工业的规划、计划、生产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动力设备、科学技术、物资供应、部分产品的销售,企业管理、职工管理与调配、思想政治工作及工会、共青团等群众团体的工作。
厅设厅长1人,副厅长若干人。厅长由中共安徽省委推荐,省长提名,省人大常委会任命;副厅长由中共安徽省推荐,省长任命。厅设有中共冶金厅党组,由党组书记1人、党组成员若干人组成,党组书记、成员由中共安徽省委任命。党组会议决定省冶金工业的方针、政策和人事任免方面的事宜,厅长会议和厅办公会议决定生产及其它业务方面的事宜。厅依工作需要设立若干个处(室),分管各方面的具体业务;处(室)为县(团)级部门,设处长1人,副处长1~2人。
1985年,厅机关编制定员77人(含机关党委、纪检组的人员编制),实有90人,其中厅级干部7人,处级干部28人。其他人员55人。厅机关设有政治部、办公室、计划财务处、科技处、生产处、安全劳资处、基本建设处、教育处、机动能源处、机关党委、纪检组和冶金工会(省总定编5名)等共12个处(室)。
政治部负责所属单位党、政领导班子的考察、配备、调整、奖惩,干部的调配、培训和管理,负责行业冶金类高级职称的评审,所属单位职称评审工作,大中专毕业生和转业干部的分配。
办公室负责厅机关的秘书和行政事务工作,承办全局性综合会议;起草全局性工作总结、报告;负责机要保密、档案工作、信访接待、机关财务、房屋、车辆管理工作。
计划财务处负责行业生产、建设、经营管理方面的综合性规划、计划、分析资料、编制统计报表、检查计划执行情况、组织基本建设前期准备工作,负责财务管理工作,编制资金、利税、成本计划、组织实施、进行定期分析、考核、统计、指导、监督企业财务工作,审拨建设资金、审批企业固定资产报废和流动资金的盈亏报告,参与制定和协调冶金产品地方价格。
科技处负责科学、技术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对科研、新产品试制、中间试验、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新技术推广工作进行规划、计划、实施、鉴定;负责科学技术协作、交流及计量、标准、情报工作。
生产处负责全面组织和管理冶金企业的生产,调度,掌握生产动态,分析生产经营形势,提出相应措施,负责设备,工业建设物和生产技术管理,审批大修计划,对国有资产报废组织技术鉴定。
安全劳资处负责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业卫生方面的管理、统计工作,负责调查处理重大人身伤亡事故;负责劳动工资管理工作,下达劳动工资长期和年度计划、调配、平衡全系统劳动力、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劳动组织、制定劳动定额,进行劳动纪律教育。
基本建设处负责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的管理工作及地质勘探、设计、施工单位的管理工作,对全系统基建、技改、环保项目进行计划编制并组织实施,负责年度统计。
教育处负责编报冶金教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计划、冶金职工教育计划,指导协调在职职工培训,管理厅属中专、技工学校,指导协调冶金系统干部轮训工作。
机动能源处负责冶金单位的机械、动力设备、能源、固定资产的管理,进行规划、计划的编制、实施和年度统计,调查处理重大设备事故。
机关党委负责厅机关及在合肥厅属单位各党、团组织建设工作和机关干部政治思想工作。
省纪委驻厅纪律检查组(简称纪检组),受省纪委和冶金厅党组双重领导,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和党风建设工作。
冶金工会受省总工会和冶金厅党组双重领导,负责管理基层工会组织,推广、检查职工民主管理工作,组织劳动竞赛、文体等群众性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职工思想教育、生活福利、劳动保护工作。
二、县以上冶金企、事业单位
1985年,安徽冶金系统有县以上冶金企、事业单位54个,其中工业生产企业36个,其他企、事业单位18个。详情见表6-1-2。
〔工业生产企业〕
钢铁企业25个,有色企业11个。在钢铁企业中,联合企业及炼钢3个,炼铁企业5个,轧钢企业2个,钢铁丝绳制品企业1个,铁合金冶炼企业1个,炼焦企业1个,耐火材料企业1个,独立铁矿采选加工企业4个,辅助原料开采企业6个,其他企业1个。在有色企业中,联合企业1个,冶炼企业2个,铝制品企业2个,有色采选加工企业6个。
〔其他企、事业单位〕
冶金建设企业1个,基建未投产企业2个,地质勘探单位1个,科研院所4个,机关、学校等10个。
按隶属关系划分,54个冶金企、事业单位中,有部属单位6个,省属单位11个,地(市)县属单位37个。
三、全省冶金系统人员构成
1985年,安徽冶金系统有职工170921人,其中:按隶属关系分,部属单位56236人,省地市(县)属单位114685人。按行业分,黑色系统128618人,有色系统42303人。按工作性质分,直接生产工人114723人,工程技术人员10382人,管理人员15051人,服务人员22824人,其他人员7941人。按年龄分(工业生产),20岁以下的9049人,21~35岁的60711人,36~50岁的51627人,51~55岁的7317人,56~60岁的1590人,61岁以上的214人。按文化程度分(工业生产),大专以上的7030人,中专7943人,技工5624人,高中20205人,初中49458人,小学34603人。在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43人,中级职称的2254人,初级职称的6032人。
安徽省冶金工业管理机构沿革表

中共安徽省冶金工业厅组织领导人更迭表

安徽省冶金工业厅行政领导人更迭表

安徽省冶金系统县以上冶金企、事业单位一览表(一)

说明:资料来自《安徽省冶金工业统计资料》(1981~1985年)。
安徽省冶金系统县以上冶金企、事业单位一览表(二)

说明:资料来自《安徽省冶金工业统计资料》(1981~1985年)。
安徽省冶金工业厅位于合肥市庐江路24号,是省人民政府分管冶金工业的职能部门,业务上受冶金部指导,对省属冶金企、事业单位和冶金部、安徽省双重领导以省领导为主的冶金单位实行直接领导,对地区(市)冶金(重工、工业)局和地(市)、县冶金企、事业单位实行业务指导,并代管冶金部属和省部双重领导以部领导为主的冶金单位在地方上的有关工作。
冶金厅负责全省冶金工业的规划、计划、生产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动力设备、科学技术、物资供应、部分产品的销售,企业管理、职工管理与调配、思想政治工作及工会、共青团等群众团体的工作。
厅设厅长1人,副厅长若干人。厅长由中共安徽省委推荐,省长提名,省人大常委会任命;副厅长由中共安徽省推荐,省长任命。厅设有中共冶金厅党组,由党组书记1人、党组成员若干人组成,党组书记、成员由中共安徽省委任命。党组会议决定省冶金工业的方针、政策和人事任免方面的事宜,厅长会议和厅办公会议决定生产及其它业务方面的事宜。厅依工作需要设立若干个处(室),分管各方面的具体业务;处(室)为县(团)级部门,设处长1人,副处长1~2人。
1985年,厅机关编制定员77人(含机关党委、纪检组的人员编制),实有90人,其中厅级干部7人,处级干部28人。其他人员55人。厅机关设有政治部、办公室、计划财务处、科技处、生产处、安全劳资处、基本建设处、教育处、机动能源处、机关党委、纪检组和冶金工会(省总定编5名)等共12个处(室)。
政治部负责所属单位党、政领导班子的考察、配备、调整、奖惩,干部的调配、培训和管理,负责行业冶金类高级职称的评审,所属单位职称评审工作,大中专毕业生和转业干部的分配。
办公室负责厅机关的秘书和行政事务工作,承办全局性综合会议;起草全局性工作总结、报告;负责机要保密、档案工作、信访接待、机关财务、房屋、车辆管理工作。
计划财务处负责行业生产、建设、经营管理方面的综合性规划、计划、分析资料、编制统计报表、检查计划执行情况、组织基本建设前期准备工作,负责财务管理工作,编制资金、利税、成本计划、组织实施、进行定期分析、考核、统计、指导、监督企业财务工作,审拨建设资金、审批企业固定资产报废和流动资金的盈亏报告,参与制定和协调冶金产品地方价格。
科技处负责科学、技术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对科研、新产品试制、中间试验、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新技术推广工作进行规划、计划、实施、鉴定;负责科学技术协作、交流及计量、标准、情报工作。
生产处负责全面组织和管理冶金企业的生产,调度,掌握生产动态,分析生产经营形势,提出相应措施,负责设备,工业建设物和生产技术管理,审批大修计划,对国有资产报废组织技术鉴定。
安全劳资处负责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业卫生方面的管理、统计工作,负责调查处理重大人身伤亡事故;负责劳动工资管理工作,下达劳动工资长期和年度计划、调配、平衡全系统劳动力、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劳动组织、制定劳动定额,进行劳动纪律教育。
基本建设处负责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的管理工作及地质勘探、设计、施工单位的管理工作,对全系统基建、技改、环保项目进行计划编制并组织实施,负责年度统计。
教育处负责编报冶金教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计划、冶金职工教育计划,指导协调在职职工培训,管理厅属中专、技工学校,指导协调冶金系统干部轮训工作。
机动能源处负责冶金单位的机械、动力设备、能源、固定资产的管理,进行规划、计划的编制、实施和年度统计,调查处理重大设备事故。
机关党委负责厅机关及在合肥厅属单位各党、团组织建设工作和机关干部政治思想工作。
省纪委驻厅纪律检查组(简称纪检组),受省纪委和冶金厅党组双重领导,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和党风建设工作。
冶金工会受省总工会和冶金厅党组双重领导,负责管理基层工会组织,推广、检查职工民主管理工作,组织劳动竞赛、文体等群众性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职工思想教育、生活福利、劳动保护工作。
二、县以上冶金企、事业单位
1985年,安徽冶金系统有县以上冶金企、事业单位54个,其中工业生产企业36个,其他企、事业单位18个。详情见表6-1-2。
〔工业生产企业〕
钢铁企业25个,有色企业11个。在钢铁企业中,联合企业及炼钢3个,炼铁企业5个,轧钢企业2个,钢铁丝绳制品企业1个,铁合金冶炼企业1个,炼焦企业1个,耐火材料企业1个,独立铁矿采选加工企业4个,辅助原料开采企业6个,其他企业1个。在有色企业中,联合企业1个,冶炼企业2个,铝制品企业2个,有色采选加工企业6个。
〔其他企、事业单位〕
冶金建设企业1个,基建未投产企业2个,地质勘探单位1个,科研院所4个,机关、学校等10个。
按隶属关系划分,54个冶金企、事业单位中,有部属单位6个,省属单位11个,地(市)县属单位37个。
三、全省冶金系统人员构成
1985年,安徽冶金系统有职工170921人,其中:按隶属关系分,部属单位56236人,省地市(县)属单位114685人。按行业分,黑色系统128618人,有色系统42303人。按工作性质分,直接生产工人114723人,工程技术人员10382人,管理人员15051人,服务人员22824人,其他人员7941人。按年龄分(工业生产),20岁以下的9049人,21~35岁的60711人,36~50岁的51627人,51~55岁的7317人,56~60岁的1590人,61岁以上的214人。按文化程度分(工业生产),大专以上的7030人,中专7943人,技工5624人,高中20205人,初中49458人,小学34603人。在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43人,中级职称的2254人,初级职称的6032人。
安徽省冶金工业管理机构沿革表

中共安徽省冶金工业厅组织领导人更迭表

安徽省冶金工业厅行政领导人更迭表

安徽省冶金系统县以上冶金企、事业单位一览表(一)

说明:资料来自《安徽省冶金工业统计资料》(1981~1985年)。
安徽省冶金系统县以上冶金企、事业单位一览表(二)

说明:资料来自《安徽省冶金工业统计资料》(1981~198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