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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管理体制
铜陵有色公司创建初期,对企业管理缺乏经验,为了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实际问题,拟定了一些零星必要的制度。1950年5月10日印发的《铜官山铜矿工程处组织规程》是第一个管理制度。1951年3月31日成立“矿厂管理委员会”,实行管理民主化。1953年下半年试行区域管理制(三级一长制)。后在中央工作组的帮助下开始建立以区域管理为原则的厂长负责制,并相应建立了总工程师负责制、生产调度责任制及各职能机构的责任制。1957年推行“党委领导下的职工代表大会制”。
在经济管理体制上,1952年以前,国家财政“统收统支”。1953年至1957年,实行提取企业奖励资金制度。矿务局在建立区域管理厂长负责的基础上于1954年开始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全面实行计件工资及奖励制度。1957年7月起各厂矿实行内部独立核算。
矿山恢复建设及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基建与生产交错进行,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1950~1957年共完成基本建设总投资7646万元;新增固定资产7528万元;累计生产粗铜2.64万吨,铜料2.67万吨。“一五”期间工业总产值(按1980年不变价格)达14914万元,实现利润4486万元。产值利润由1953年的13.5%提高到1957年的30.82%。
1958年“大跃进”开始后,批判了“一长制”,由公司党委包揽日常行政业务工作。初步建立起来的企业管理失去控制,职工人数由1957年7718人猛增到1960年的26067人。1961年中央颁发了《国营工业企业工作条例》(草案),即《工业七十条》。随后公司用3年的时间进行生产经营的调整,重新建立必要的责任制及各种规章制度,精简了一批职工,按定员定额来组织生产,加强了企业管理。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被搅乱,企业管理的规章制度被废除,取消了计件工资、奖励制度,工资长期冻结。一大批干部、工人受到批斗。多数厂矿曾一度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用军事编制来划分行政单位。
在经济管理体制上,1958年至1961年实行利润留成制度,按实际利润5%提取利润留成。1962年开始实行企业基金制度,在完成主要产品产量、质量、工资总额、流动资金周转天数、可比产品成本的降低额及不可比产品的总成本等等5项考核指标,实行利润及上缴利润的前提下按规定提取企业基金,1970年按改为实行利润全额上交制度。企业资金改由从成本中开支,按实际工资的3%提取。
从1968年开始,公司由中央部属企业下放到安徽省地方管理。但在计划管理上,由冶金工业部和安徽省双重领导,冶金工业部管理生产计划、粗铜分配及国控部管物资的供应,安徽省管财政及劳动指标。1971年实行财政包干后,公司财政指标由安徽省再下放到铜陵市,变为市管指标。
自第二个五年计划开始至1975年止,公司分期分批地建设,由小到大发展。井边铜矿、铜山铜矿、狮子山铜矿、凤凰山铜矿、金口岭铜矿、第二冶炼厂等矿厂先后建成投产。井巷施工、建设安装、地质勘探、机修运输相继成龙配套。但生产经营效果并不理想,粗铜、铜料产量从1957年首次突破“双万吨”后,到1970年,14年间(1960年粗铜为2万吨除外),一直在一万多吨徘徊。1968年粗铜铜料分别只有7073吨和5646吨,为历史上的最低点。产值利润率为0.76%,降到历史的最低谷。1971年粗铜铜料分别突破3万吨、产值利润率为38.98%,达到历史上的最高峰。但由于“采富丢贫”,造成采掘比例严重失调,到1974年,铜料由1971年的3.03万吨下降到1.16万吨,利润从7457万元猛跌至313万元,产值利润率由38.98%降低为2.5%,整个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处于被动、混乱的困境。
1976年以后,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有了新的转机,调整和加强了公司及厂矿两级行政业务领导班子。1979年又集中精力、物力和财力,进行矿山调整改造。由于老矿资源枯竭,新建矿山近期内接替不上,1982年在继续进行矿山调整收尾工程的同时,逐步开展了全面企业整顿,对企业管理工作进行综合治理。1983年2月,组建了新的党政领导班子,加强对企业全面整顿的领导,制定颁发了《企业整顿验收细则五十条》。在进行企业整顿的同时,开始改造领导体制。第一,实行“党政”分工,明确了党委正副书记和正副经理的职责,分设党委办公室和经管办公室。第二,加强民主管理,恢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逐步形成“党委集体领导、厂长行政指挥、职工民主管理”的新型领导体制。经过整顿,公司经营管理工作初步实现了4个转变:指导思想以生产为中心转移到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发展途径由外延为主转到以内涵挖潜为主;经营方式由单纯生产型转到生产经营型;产品结构由原料生产逐步转到综合利用多种经营。1984年3月14日,经省、市和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联合组成的企业整顿验收团的检查验收合格,颁发了企业整顿验收合格证书。
1978年开始,国家对公司采取考核产量、品种、质量、原材料、燃料、动力消耗、利润、流动资金占用等8项指标。完成“8项指标”及供货合同按规定比例提取企业基金。1979年底改为按产品产量、质量、利润和供货合同“4项计划”指标考核。全面完成计划指标,按工资总额的5%提取企业基金。1981年起试行“利润包干上缴、超收分成”的办法。1984年12月7日国家经济委员会同意公司从1985年1月1日划归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上划后地方参与“二八”分成,自产矿产按3%留给地方,供应和协作关系保持不变。1985年1月26日制定颁发《关于对二级厂矿放权和实行经济承包的暂行规定》,进一步改造完善以承包为重点的经济责任制,对生产单位实行吨铜工资含量承包;对事业单位实行招标承包等。同年4月中旬在汽车运输公司进行经理负责制试点。
1985年9月1日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正式批准公司实行经理负责制、任期4年,共有18项指标。公司对所属各厂矿单位制定了厂矿长任期目标。同时改革经营方式,开展横向经济联系,正式与有关单位签订协议的有8项,已在实施或建成的有6项,以补偿贸易方式与铜陵市玛钢厂投资进行扩建铜陵市玛钢厂;动力厂以合资联营形式与铜陵棉麻公司引进芬兰上引法生产无氧铜杆;铜官山铜矿以合资联营形式与浙江省宁波市扩建10万吨水泥厂;以合资经营形式与安徽省贵池县联合开采六峰山铜矿;以技术合作形式与上海新丰冶炼厂投资机械总厂铜材(管)生产。
公司在企业整顿的基础上,开始实行现代化管理。国家推广的18种现代管理方式,在以下几个方面用得较好:第一,网络技术用在基础施工组织上;第二,滚动计划和目标管理用在季度计划和月度计划上;第三,经济责任制用在对基层单位的管理上;第四,ABC分析法应用在物资管理上;第五,市场预测用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上。电子计算机,已开始应用于生产管理。实行了全面计划管理、全面质量管理和全面经济核算。
1985年,工业总产值完成34854万元,创历史最好水平,粗铜、电解铜、硫精砂、铁精砂、水泥等主要产品的产量及机修、地质、货运等辅助作业量17种超计划,9种超历史最好水平,利润在11种提价因素增支1708万元的情况下,全年仍实现利润1884万元,实际上缴利润534万元,税金887万元。
二、计划管理
〔生产经营综合计划〕
编制方法:在1979年以前,有色公司生产经营计划是一切以生产为中心,主要方面都有国家规定,公司主要是落实和平衡国家计划。生产计划是编制其它计划安排的重要依据,生产计划的内容比较简单,主要是安排矿山及工厂的生产任务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等,属于生产型计划。
1960~1966年,公司曾编制过年度综合计划,但这种综合计划,只是确定生产计划之后,将各部门根据生产计划编制的计划汇集在一起。由于多头领导,政出多门,编制的计划与上级主管部门的对口指标,往往无法综合平衡。
1979年以后,开始编制生产经营综合计划。在保证国家下达的指令性计划的前提下,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编制计划。计划体制改造后,公司和生产经营计划,以利润、销售、生产为主体编制34项计划,主要有利润计划、销售计划、工业生产计划、辅助工业生产计划、重点工程计划、集体所有制工业生产计划、矿山作业计划、工业生产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计划、地质勘探计划、生产矿量计划、主要材料供应计划等。
1983年,开始全面计划管理,其方法由计划处牵头与财务处、劳资处等共同研究,以确定公司全年生产经营的总目标。经过大量的测算工作,进行综合平衡,把总目标进行分解,制定了各厂矿包保考核的方法。将生产、技术财务、代销、运输、质量、安全、成本、资金、利税等各项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一个职工,实行全面包、层层包、人人有指标。
通过全面计划管理,公司逐步由生产型转变为生产经营型企业,计划管理也逐步发展为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决策性、外向型的全面计划管理。
1985年开始,国家对计划指标进行了重大改革、将过去单一指令性计划指标改为指令性和指导性两种计划指标,增加了公司的活力,扩大了经营自主权。
经济责任制:1982年3月,公司根据中共中央(82)2号文件精神和国务院关于企业整顿的一系列文件要求,学习首钢推行经济责任制的经验,结合公司的实际,开始逐步推行经济责任制。1983年又在1982年的基础上,制定和推行了以“五包二保”为主要内容的经济责任制,即包利润、包主要产品产量、包质量、包资金、包安全、保三级矿量、保计划生育。在形式上对不同情况主要采取全面承包经济责任制,层层包干,联产计酬工资浮动,超额计奖责任制,联产联利经济责任制和“大包干”经济责任制,签订公司内部自制备件的横向承包合同。
考核的办法主要有“超收留用”、“减亏分成”及“费用包干”等。1985年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全额浮动制。生产厂矿一律实行基数利润包干。事业单位实行基本费用包干。利润(或费用)每上下浮动1%,工资总额随之浮动0.5~0.9%,基建单位实行百元产值工资含量包干。通过推行经济责任制,促进了生产的发展,调动了全体职工的积极性。
〔综合统计〕
统计报表编报流程:厂矿和公司的各项统计报表,基本上执行“双轨制”,即厂矿各专业科室的报表,在上报公司各对口的职能处室的同时,加报一份给该单位的计划部门,公司各专业处室的报表在上报的同时,加一份给综合计划处,公司各项统计报表在上报上级部门的同时,加一份给国家统计部门。
原始记录、统计台帐:1966年以前,原始记录、统计台帐一度比较健全。1966年以后,统计基础工作比较薄弱。1978年以后,公司正式把原始记录,如帐、报表等的建立和管理列入了议事日程。1982年将此作为各单位、部门经济责任制的包保内容之一。据1982年统计,公司建有各类原始记录4118种,其中新增加的占19.1%;各类台帐1933种,其中增加的占19.2%;各类报表2745种,其中新增的内部表报占12.3%;由综合计划处牵头,会同各业务处室,把各单位属生产、经营范围的所有原始记录,台帐、报表,按16个业务部门归口整理统一汇编成13册,计1531种。
统计资料汇编:1962年首次编印了《1950~1961年技术经济历史资料收集》。这本资料分采矿、选矿、冶炼、综合4册。1963编印了《1950~1962年十三年基本建设统计资料汇编》,分工业生产、工业生产附本2册。同年还编印了《1950~1979年三十年基本建设统计资料汇编》。这本资料还有按厂矿分列的基本建设概况的文字简介。另外,铜官山铜矿还编印了《1950~1982年历史资料汇编》。
工业普查:有色公司工业普查于1984年5月开始,同年7月成立工业普查办公室。第四季度首先在狮子山铜矿试点,1985年进入全面普查阶段,全公司实际参加工业普查的人数共652人。
〔生产技术措施计划〕
资金来源:公司更新改造资金以自筹资金为主。更新改造资金的提取,均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矿山维修资金1973年起按有色金属矿石每吨3.50元提取。1982年至1984年按每吨矿石4.50元提取。1985年按每吨矿石6.50元提取。除公司自筹外,还有矿山维修补助拨款,技术改造项目拨款和贷款,以及矿山筹集的资金等。工厂及附属单位固定资产折旧基金,1984年以前按综合3.6%计算,1985年起按分类年限计算,当年为5%。
资金管理:生产技术措施资金管理在1963年以前,由公司生产部门负责,1964年设置专门机构归口统一到计划统计部门。1973年技术专用资金由财务处统一管理支付使用。1982年开始,将长期由公司集中统一管理技术资金,改为公司和厂矿分级管理。更新改造资金按比例分摊,各厂矿单位按规定上缴财政金额,由公司统一上缴外,留用资金,部门、厂矿单位自营70%,公司集中统管30%。1984年,又实行集中归口,统一管理。1985年又实行分级管理。公司自有资金矿山维简费和工厂等单位因资产折旧费,扣除上缴国家财政外,公司和厂矿单位维简费,矿山单位留用60%,公司集中使用40%。公司和工厂单位折旧费,工厂单位留用70%,公司集中使用30%。
由公司编报的重要生产技术措施项目,1982年起,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审核定项,解决投资下达计划。公司自筹资金安排的项目,由公司统一编制计划下达实施。
截止1985年底,更新改造资金(不含环境保护返回使用)30736.96万元,其中矿山为19474.09万元,工厂为7394.39万元,辅助单位为3868.48万元。
三、销售管理
〔产品来源、种类〕
产品来源:销售产品主要来自第一冶炼厂、第二冶炼厂、动力厂、橡胶制品厂和铜官山铜矿、铜山铜矿、凤凰山铜矿、金口岭铜矿、井边铜矿(1979年闭坑)。
35年来,有色公司生产的产品品种不断增多,产量增长很快,产品销售量逐年增大,到1985年止共生产粗铜75.94万吨(其中1953年最初产量1195吨,1985年最高产量5.31万吨),电解铜2.69万吨(其中1972年最初产量542吨,1985年最高产量5378吨),硫精矿(35%)409.6万吨(其中1953年最初产量746吨,1971年最高产量20.48万吨);铁精砂(60%)521.98万吨(其中1958年最初产量7.56万吨,1976年最高产量29.52万吨);硫酸(100%)220.79万吨(其中1960年最初产量3488吨,1980年最高产量17.3万吨)。根据5种主要产品产量相比较,各项产品产量与投产初期平均增长53倍。其中粗铜产量居全国第三位。
产品种类:有色公司投产初期产品只有单一的粗铜,到“六五”期间已发展到44种产品:主要有粗铜、电解铜、硫酸、硫精矿、铁精矿、铁矿石、硫块矿、钼酸渣、金、银、水泥、硫酸铜、橡胶件、塑料铜芯线、铜阳极泥、钼精矿、铜料、汞膏金、粗硒铁、磷肥、裸铜线等。
纳入国家分配的产品:粗铜、电解铜、硫酸(塔硫)、硫铁矿、铁矿石。副产品有:硫精砂、铁精砂、硫酸(接硫)、硫酸渣等。
未纳入国家分配的产品有:铜精矿、水泥、塑料铜线、橡胶件、汞膏金。副产品有:钼酸铵、铜阳极泥等。
一级管理、设库的品种有电解铜、粗铜、铜阳极泥。
二级管理、设库的品种有硫酸、硫精砂、铁矿石、铁精砂、硫酸渣、硫块矿、钼精矿、钼酸铵、汞膏金、水泥、橡胶件、塑料铜芯线。
公司代销处负责经营的产品:粗铜、电解铜、硫精砂、铁精砂、硫酸、铁矿石、硫块矿、铜阳极泥、硫酸渣、橡胶件、水泥、塑料铜芯线、钼精矿、钼酸铵、汞膏金15个品种,其它29个产品由各厂矿自产自销进行管理。
〔产品销售〕
订货合同:公司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按照国家下达的指令性计划进行安排,绝大部分产品由国家统一分配。电解铜由国家物资总局和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每年分上半年、下半年召开两次订货会进行分配;粗铜每年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召开的排产会上进行一次性排产分配,不再另行订货。硫酸、硫精砂由国家物资总局和化工部每年分上半年、下半年召开两次订货会进行分配。铁精砂由安徽省冶金厅每年召开一次性订货会进行分配。
电解铜、粗铜、硫酸、硫精砂、铁精砂产品的排产订货,供需双方签订合同都由公司供销处负责办理。
铁矿石、硫酸渣、橡胶件、水泥、塑料铜芯线、钼精矿、钼酸铵、汞膏金由供销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调拨指标戴帽下达厂、矿。对用户签订供需合同由供销处签章监证。
其余品种在公司内部自用,多余部分由厂矿自行销售。
销售途径: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在国家计划指导下,按照产品的管理权限和业务程序对外经销。
国家分配:电解铜由上级主管部门每年分上半年、下半年召开两次订货会,统一对全国所需部门和单位进行分配并组织订货。
粗铜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原由冶金部)每年召开的排产会上对需方进行一次性分配并组织订货,不再另行订货。
硫酸、硫精砂一直由国家物资总局和化工部每年分上半年、下半年召开两次订货会进行分配。硫精砂在国家订货会上戴帽下达由安徽省化工厅进行分配。
安徽省分配:除硫铁矿在国家订货会上戴帽下达由安徽省化工厅进行分配外,铁精砂由安徽省冶金厅每年召开一次订货会负责分配并组织订货。
企业自销:凡未纳入国家统一分配的产品以及企业分成自销的其它产品,按照公司两级管理规定,分别由公司主管产品销售部门和各厂矿供销部门按照市场需要对外销售。
财务结算:凡属一级管理的产品、副产品由公司供销处通知公司质管处直接与厂矿办理交结组织供货。凭发货单、磅码单、质量证明书开出发票由公司财务处向对方进行财务结算。属两级管理的产品、副产品由厂矿自行与生产车间办理交接,组织对外发运供货,凭发货运单、磅码单以及质量检验书向对方进行财务结算。
主要产品流向:1953年至1958年粗铜只运销上海冶炼厂。1959年扩大到安徽省芜湖冶炼厂,洛阳铜加工厂和江苏常州冶炼厂等地。硫精砂首先满足铜官山化工总厂和公司所属冶炼厂。外销开始有南京化肥厂,后又扩大运销上海硫酸厂和吴泾化工厂等。铁精砂初期销往鞍钢、首钢、武钢,到60年代重点转为马钢公司,而后转向合肥钢铁公司。硫酸主要供应铜官山化工总厂,起初多余部分只供应南京化肥厂和扬州地区,后发展为以供应省内为主。电解铜主要运销安徽省内以及江苏、上海、北京、江西、福建等省市。
〔外购含铜、含金物料〕
外购含铜物料:铜陵有色金属公司早在60年代初期就从古巴进口铜精矿,以后又扩大到智利、秘鲁、墨西哥、美国、加拿大、摩洛哥、巴布亚新几内亚、菲律宾、印度尼西亚和缅甸等十几个国家。在国内从江西省的德兴铜矿、永平铜矿、武山铜矿、东台铜矿、安徽省境内的滁县铜矿和安庆月山铜矿购进铜精砂。1985年由于贵溪冶炼厂投产,下半年江西基地物料开始停供。国家分配给公司的进口铜精砂数量约占全国进口量的一半,占公司生产所需铜料的2/3。
铜陵有色公司供销处按冶金部(1985年改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生产下达的进口铜精矿指标,向有色进出口公司申报逐月的供货量及质量要求。品种要求由公司技术、质量管理部门和冶炼厂共同研究提出,填卡上报,并注明货到国内卸货港的月份及数量要求,供国家进出口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时参考。
1985年以前公司进口的铜精矿由冶金部物资局委托中国五金矿产进出口总公司对外签约,并由上海外运部门负责在中转港(上海)的有关业务联系,公司驻上海工作人员沟通与铜陵的关系。1985年进出口指标由经销部划给中国五金矿产总公司和有色进出口公司共同经营。进口铜精矿在南通港中转。有色进出口总公司委托外轮代理公司与江苏南通港务局签订装卸协议。公司质管部门委托南通商检局负责商检事宜。供销部门派人长驻南通,了解中转情况,向公司反馈驳船离中转港的信息,以便安排好与铜陵港的待接运输。1985年外购铜料铜含量共36853吨,其中国外进口28686吨。
外购含金物料:公司自投产以来一直到1981年,铜冶炼工艺流程中所用的溶剂是鹅卵石,1982年开始外购含金物料,用石英石代替鹅卵石。
1982年外购物料含金量只有20多公斤,1983年上升到80多公斤,1984年提高到360公斤,1985年达829公斤(1985年外购含金物料为4.34万吨)。
外购含金物料,主要来源除安徽省之外,还有河南、河北、浙江、山东、陕西、辽宁和内蒙古自治区。
1984年、1985年公司分别召开了含金物料供需业务座谈会。
计划安排:公司所需含铜、含金物料由供销处统一计划,统一外购,统一分配,统一调度,并实行两级设库。供销处、第一冶炼厂和第二冶炼厂的供销部门配备专业人员经办具体业务。供销处负责按国家调拨分配计划与供货单位签订供需合同,组织货源着重收购高硅、高硫的含金物料,督促供方按月履行供货合同。第一冶炼厂和第二冶炼厂供销部门负责对料仓的现场管理。
冶炼厂在货源不足的情况下,可同供销处取得联系,经公司领导同意后,以公司的名义外出采购。供需合同必须由供销处对外签定,否则质管部门与财务部门不予验收和付款。
〔产品运输〕
公司产品销售主要采用船舶、铁路和汽车3种途径进行运输。
船舶运输:1965年以前,产品销运主要利用公司专用铁路线,从选矿厂和第一冶炼厂将产品运到长江码头装船运往外地。
铁路运输:1971年芜铜铁路正式通车。除铜官山铜矿硫精砂、铁精砂和金口岭铜矿铁精砂大部分仍从长江码头发运外,粗铜、硫酸、电解铜转为铁路运输。随后又发展到第二冶炼厂的粗铜、电解铜、硫酸以及凤凰山铜矿的硫铁矿、铁精砂几种主要产品通过铁路进行运输。
汽车运输:铁路运输有时不能满足粗铜、电解铜、硫酸的外运计划。对短程运输的产品则采用汽车运输,主要运输业务由公司汽车公司承担。
〔运输计划〕
产品运输计划安排和发送,由公司总调度室每月3日上午召开运输会议,有质量处、计划处、供销处以及第一冶炼厂、第二冶炼厂、铜官山铜矿、凤凰山铜矿、运输部等单位的有关人员参加,运输会议对下个月主要产品粗铜、电解铜、硫精砂、铁精砂、硫酸共同进行一次产、运、销、购平衡外运安排。6日由运输部统一向铁路和港口申报下个月运输计划。
四、财务管理
〔财务管理体制〕
1950年至1952年,实行利润全额上缴,国家财政“统收统支”。铜官山矿务局全部利润上缴国家,扩大再生产所需基建资金和流通资金由国家财政拨付。
1953年至1957年,实行企业奖励基金制度。铜官山矿务局提存标准为在计划利润中提5%,从超计划利润中提20%,其余利润由税务部门监交中央金库。
1958年至1961年,实行利润留成制度。公司按实际利润5%提取利润留成。所需“四项费用”及企业奖励基金,根据实际需要,由安徽省冶金厅拨付。
1962年至1969年,实行企业基金制度。公司实现的利润大部分上缴中央金库,小部分自行安排使用。
1970年至1977年,实行利润全额上缴制度。公司企业基金改由从成本中开支,按实际工资总额3%提取,与福利补助金和医药卫生补助金合并统称为生活福利基金。实现的全部利润由铜陵市财税机关监交,就地入中央金库列为国家财政预算收入。
1973年11月国家对工业企业采取8项考核指标办法,即根据企业完成产量、品种、质量、原材料、燃料、动力消耗、利润、流动资金占用8项年度计划指标和供货合同的具体情况,按职工工资总额和一定比例提取企业基金。1979年12月,改按产量、质量、利润和供货合同4项计划指标考核。公司按工资总额5%提取企业基金。
公司从1981年,试行“利润包干上缴,超收分成”办法。1981年公司上缴利润包干基数为400万元,比基数利润多完成的部分按25%提取企业基金,多完成的利润扣除已提取的基金后,按超收部分,国家与企业“五五”分成。
1982年,公司继续实行“利润包干上缴超收分成”办法。利润包干基数500万元,超收部分按“五五”分成。公司提取企业基金126万元。根据安徽省财政厅(82)财企字335号文件规定,公司取消了企业基金明细科目,按照核定的比例建立了“生产发展基金、职工福利基金、职工奖励基金”等明细科目。1984年,公司上缴利税基数为1850至1900万元,具体办法以调整后的计税利润按55%交纳所得税,并增加调节税,核定的调节税率仍为9.42%,增长利润15%免征调节税,15%以上部分免征70%的调节税。
1985年2月,安徽省财政厅以(1985年)冶财字062号文及铜陵市财政局以(1985年)财企字10号文核定了公司第二步利改税方案,基数利润为2328.1万元,上缴所得税率为55%,上缴调节税税率为12.39%。根据实际生产能力及生产经营情况,结合第二步利改税有关规定,公司要求上级部门重新核定基数利润,减征所得税和免征调节税,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以(85)中色财字081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以(85)利改工字314号文件转发财政部(85)财政字130号文件《关于核定铜陵有色金属公司第二步利改税有关数据通知》重新核定了公司第二步利改税方案,确定基数利润1166.6万元,所得税税率85%,免征调节税。
1981年至1985年,公司所属厂矿单位实行了不同形式的经济责任制,对经济指标实行层层包保,责、权、利相结合。
〔会计核算体制〕
1956年以前,采用一级核算制,即矿务局财务科集中管理财务收支,进行成本核算,编制会计报表。从1957年年初开始,主要财务、事务工作下放到各厂矿。厂矿全套日记帐(生产厂矿不设销售帐),但不编制会计报表。直到1961年财务处成立后,公司各厂矿开始编报会计报表,财务处进行汇总。公司由行政性的主管机关改变为经济实体,进行独立的经济核算,所属厂矿由独立的经济核算改变为半独立的经济核算。
1961年至1964年,公司所属厂矿经济往来采取内部结算价计价结算,实行内部利润考核办法,厂矿由半独立经济核算改为内部独立经济核算。
1965年至1970年,公司取消了按内部结算价计价结算的方法,改为按实际成本结算,废除了对厂矿进行内部利润考核办法,改以上年实际成本为基础,按成本降底率和降底额进行内部考核。
从1971年一直到1985年公司是独立的会计核算体制,各厂矿为半独立核算,采取公司、厂矿、车间区队3级核算制。公司一级既是管理机构,又是经济组织,为基本核算单位,实行独立核算。各厂矿则是内部核算单位,实行内部独立核算。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管理形式:公司经过1962年、1972年和1979年3次较大规模的清产核算,基本上查清了固定资产的实物状况和分布情况,截止1985年底,全公司拥有固定资产原值51868.4万元,其中生产用40574.6万元,非生产用9262.4万元,未使用、不需用及其它固定资产原值49064万元,净值31911.11万元。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类核算”的办法,制定了管理责任制。财务部门负责各单位固定的会计核算并会同实物管理部门、使用管理部门做好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清理、报废及定期清盘、封存等工作。实物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监督固定资产的合理使用及固定资产更新的技术鉴定。实物使用保管部门,对该单位固定资产的完整负完全责任。
固定资产的折旧提存,公司在1984年以前,一直采用年综合折旧率6%提取折旧和大修。1985年上划有色总公司后,折旧基金上缴总公司30%,留用70%。改综合折旧率为按分类折旧率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年平均基本折旧率为6.3%。
另外,公司从1967年开始,根据冶金部规定,有色矿山部分按出矿量以每吨3.50元的标准提取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摊入生产成本,此项费用并入固定资产更新改造资金。矿山选矿部分的固定资产从1979年7月开始纳入计提折旧固定资产的范围。
〔流动资金管理〕
流动资金的供应渠道:公司流动资金约占全部资金的20%。1956年至1957年,实行定额流动资产由财政供应,超定额流动资金由银行贷款的方法。自1958年起,实行“定额比例贷款”供应办法,即公司定额流动资金核定后,70%由国家财政拨款,30%由人民银行贷款供应,非经常需要的流动资金仍由银行以贷款方式供应。1959年元月至1961年6月,公司流动资金实行了“全额信贷”的单口供应方式,所需的流动资金全部由银行贷款,不再由财政拨款。
1961年7月至12月,公司定额流动资金改为80%由财政供应,20%由银行贷款供应,超定额流动资金向银行申请超定额借款。
从1979年到1985年,又恢复了1959年的企业流动资金由银行全额信贷办法。
流动资金管理办法:1957年以前,流动资金实行了统一归口分级管理的办法。1958年至1959年4月,管理权力下放,公司各厂矿独立核算。1959年4月,流动资金重新实行了归口分级管理的办法。1968年开始,物资采购权又下放到公司所属各厂矿单位。
1971年至1973年,公司财务系统与铜陵市财金局合并,各厂矿单位直接与银行发生信贷关系。1974年信贷权又收回公司集中办理。公司从1978年至1985年流动资金的管理改变了以行政手段管理企业的办法,形成了一整套完整的管理体系。第一,实行计划管理;第二,实行归口分级管理;第三,实行定额管理;第四,加强对流动资金借款及利息的管理;第五,考核奖励;第六,定期进行流动资金的分析。
1985年底,定额流动资金周转天数为109.5天,定额流动资金占用17705万元,年平均占用1644万元。
〔成本管理〕
成本核算计划:公司成本核算体制在1982年以前,只核算到公司成本和厂矿成本,不核算车间成本,只有少数厂矿单位进行车间成本核算。1983年进行了企业财务整顿验收,成本核算基本上形成了规范化和标准化。建立了严格的岗位责任制,纵向成本管理已实行公司、厂矿、车间、班组、个人5级管理、4级核算,横向成本管理实行了与有关职能处室分工负责,分口管理责任制。
成本年、季计划由公司进行审查和综合平衡。月成本计划由厂矿单位自行编制,成本计划一经确定,即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指标进行考核。
成本分析:公司每季、半年决算报告中附成本分析,公司及厂矿召开经济活动分析会时,都有成本分析内容。
经济活动分析:经济活动分析是建立在区域责任制的基础上于1954年9月开始推行的。“文化大革命”期间,正常的经济活动分析讨论没有进行。1985年,将各项经济活动分析、总结纳入了经济责任制考核范围。
价格管理:公司外销产品销售价格以及公司内部自制半成品转移价格一律按国家统一价或省内价格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商品销售价及有关劳务收费标准,由财务处负责制定和管理,其它部门不得自行定价和改动,如需要调整,必须先提出意见,经财务处审定,并由公司领导和主管物价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
〔专项资金管理〕
更新改造资金和更新改造借款:1967年以前,更新改造资金以财政拨款为其来源,1967年以后,其主要来源有:固定资产基本折旧基金企业留用部分;矿山每月按矿石量计提维简资金;固定资产有偿调出的价拨和变价收入;治理“三废”产品净利润;更新改造借款;其它资金。更新改造年度投资计划,经公司审查批复后统一下达。1985年起,技术更新改造项目设计审批权限,按照总投资划分为3种程序: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经公司审定后,上报有色总公司审批;1000万元以下,生产性50万元或非生产性2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公司审批;生产性50万元或非生产性2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公司所属各单位自行审批,报公司备案,重点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由基建处负责,一般项目由各厂矿管理,财务处负责按批准计划项目的有关施工合同和实际工程进度拨款;按审批的工程预算进行决算,办理竣工核销和固定资产转帐手续。
大修理基金和大修理借款:1967年以前,公司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原值的2.4%(年率)提取大修理基金。1967年至1972年期间,停止提取大修理基金,设备大修理费用直接计入成本。从1973年,大修理基金的提存和管理按如下方法实行:大修理基金按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原值的2.4%(年率)提取;各类固定资产的年度大修理基金计划,由各固定资产主管部门审查,公司批准下达;大修理材料使用、备品备件和采购、储备、供应,由供销处、机械动力处统一办理,所需资金,由财务处直接拨交供销处、机械动力处;大修理工程竣工验收后,大修理工程费用,经主要部门审批后,向财务处核销结算。
企业基金:1962年,按照国家规定,公司在完成利润的前提下,按计划工资总额3.5%和超计划利润的10%提取企业基金,它的使用范围,主要用于“四项费用”,同时又适当用于职工福利和奖励等方面,这项资金由公司统一提取,统筹使用。
公司从1978年至1980年实行企业基金制度,计提方式为:按工资总额的5%提取。1980年因未完成利润计划没有提取企业基金。
1981年至1982年,公司实行利润包干超收分成制度。1981年从超收分成中提取企业基金251.8万元。1982年的超收分成不再提取企业基金,而分为生产发展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和职工奖励基金3项。
1978年提存企业基金91.9万元;1979年提存企业基金102.2万元,支用53.7万元;1980年支用38.4万元;1981年提存企业基金251.8万元,支用50万元,结余317.5万元,1982年转入生产发展基金199.3万元,职工福利基金62.4万元,职工奖励基金50.4万元。1983年实行“利改税”制度后,不再提取企业基金。
生产发展基金:1982年实行利润留成制度后,超收分成分配为生产发展基金、职工福利基金、职工奖励基金,比例分别为60%、20%、20%。1983年至1984年,利润留成的计算方法比较繁琐,先要分清基数利润留成和增长利润留成。基数利润留成中生产发展基金、职工福利基金、职工奖励基金所占比例分别为28.5%、9.5%、62%。增长利润留成中生产发展基金、职工福利基金、职工奖励基金所占比例分别为50%、10%、40%。1985年的计算方法较为简单,先计算出计税所得额,再乘以留用比例即为留利额,再按30%、10%、60%分配为生产发展基金、职工福利基金、职工奖励基金。
职工福利基金和职工奖励基金:公司职工福利基金的主要来源有两个:一是根据国家的规定,按工资总额11%从成本中提取,其中包括医药卫生基金5.5%、福利基金3%、企业奖励基金2%;二是在实行企业基金制度时,按一定比例从企业基金中提取以及实行利润留成、以税代利后,按规定由企业留利中提取。
实行“利改税”后,由公司所属各单位工资总额11%从成本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由各单位自行掌握使用。公司财务处统一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再根据各单位年度利润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分配。
职工奖励基金是从企业留利中按一定比例由公司财务处统一提取的,财务处分别于年中和年度后根据各单位利润完成情况进行分配。
专用拨款:公司的专用拨款均由上级拨入,拨款项目的投资内容,主管部门都有专文下达。公司收到拨款后,专户存储,按规定使用范围从严掌握,不得挪用,超支不补,每季报送措施项目财务完成情况表,年终报送经费决算。
五、质量管理
〔质量保证体系〕
标准化管理:1963年曾草拟《铜陵有色金属公司产品及中间产品技术标准》,到1965年因公司技术监督处的撤销而搁置。1966年“文化大革命”以后,原有的技术资料大量遗失,1977年至1978年进行了产品标准的清查。
粗铜与部颁标准YB 740- 70- 1比较含铜高、杂质低,高于部颁标准;硫精砂与YB 733-70相比,杂质比部颁低;铁精砂尚无国标,部标相比,含铁60%以上;工业硫酸与国家GB 534-82标准相比,硫酸含量高,杂质低,高于国家标准。
1983年12月,公司制定标准化管理办法。根据生产技术水平,工艺装备情况制订条例符合产品标准的一系列成品内控标准。主要产品粗铜、电解铜及无国家标准的产品铁精砂,参照国际及部标制度比国家标准更先进的内控标准组织生产。对原料中间产品实行全过程内控。粗铜执行YB 740-80标准,电解铜按GB 466-82、GB 407-82标准执行。
信息管理:公司质量管理的信息渠道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公司每天召开调度会上关于产品质量状态分析由经理主持,各处室负责人参加;二是各厂矿定期上报质量统计数据。在生产工序中,操作人员正确执行各种指令信息,及时记录报告质量动态信息和反馈信息,进行质量控制。1978年开始质量统计分析工作,全公司质量管理系统的原始记录、台帐报表共26类别、125种。1983年4月编印了《原始记录、台帐、报表基础资料汇编》、《质量报表传递图》、《采、选质量管理系统报表传递图》、《炼厂质量管理系统报表传递图和《厂矿质量管理科工作资料传递线路图》。
各生产厂矿按月、季、半年填报和进行质量分析,找出产品质量升降的原因,提出巩固或改进意见,由质量管理处汇总定期向公司领导提供质量信息,并定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质量管理小组:QC小组始建于1980年,当时只有2个单位组建QC小组4个,37人参加。1982年扩大到4个单位,组建29个QC小组,167人参加。1983年发展到54个QC小组。1985年有177个QC小组以生产班组为重点。公司质量处负责对QC小组登记注册,指导开展活动,组织召开成果发布和评定。
1980年第一冶炼厂炼铜车间转炉QC小组,选择“稳定粗铜品位99.3%以上”的课题开展活动,使精铜质量达到部一号粗铜标准,一级品率达99.2%,比计划提高1.62%,是公司第一个省优质产品。1983年,铜山铜矿QC小组,针对选硫回收率较低的状况,对生产工艺流程进行改进,使选硫浓度和酸浓度达到37.11%,比计划提高10%,创建矿以来历史最好水平、产量完成计划的132%,增利2.25万元。1984年,金口岭铜矿QC小组开展了对炼铜炉废镁砖的综合利用,公司下达计划目标铜回收率大于70%,金的回收率大于60%,白银回收率大于50%。金口岭QC小组经过一年活动,到工业生产阶段超过预期计划攻关目标,铜回收率为80.97%,金回收率87.26%,银回收率82.81%。1984年共处理6188吨废镁砖,产铜量达315.745吨,获纯利润124.02万元,是公司第一个被评为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优秀质量管理小组。1984年至1985年公司共召开QC小组成果发表会3次,发表成果46篇,其中获省级优秀成果11篇,部级优秀成果1篇。
〔产品(工程)创优〕
目标管理:1980年开始,每年底质量管理委员会根据冶金工业厅质量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开始拟定下年度质量管理工作的方针与目标(包括质量计划指标)。1981年制订了产品规划,并纳入年度生产计划之中,规划要求铁精砂品位稳定在60%以上,含硫降低到2%以下。1982年开始执行经济责任制。通过在狮子山矿试点,把厂矿的产品(工程)质量作为考核指标。各厂矿还把质量列为主要内容进行分解,开展小指标竞赛,并制定了奖惩办法。
1984年质量管理方针目标是提高综合效益为主,定目标,打基础,上水平,创优质,促进资源的综合利用和产品的延伸。总体目标是实现5项创优项目。
第一是电解铜创优。产量5000吨,产值2750万元。年底产量达5352吨,产值2943万元,被评为安徽省优质产品。第二是第一冶炼厂98%工业硫酸创优产量2万至2.5万吨,产值360万至400万元。到年底实际产量为2.35万吨,产值404万元,被评为安徽省优质产品。第三是铜官山铜矿425#硅酸盐普通水泥创优。产量2.5万吨,产值200万元,由于水泥生产无计量装置,计量合格率只有60%左右,故未申报创优。第四是力争两项全优工程(建筑安装公司,井巷公司各一项)。1985年井巷公司安庆铜矿竖井工程创部优工程。各厂矿根据公司质量计划指标,制定目标管理,对全年质量目标层层展开,订出年、月、日的产品质量计划。1985年3月18日公司申请上报硫酸镁为安徽省优产品,同年9月30日经有关部门同意使用“三全”商标。
〔质量教育〕
1980年开始通过举办各类学习班、培训班进行全面质量管理教育。1980年举办了“全面质量管理”骨干学习班。1982年公司下属各厂矿单位举办“全面质量管理”学习班26期。1985年还举办了厂矿长“全面质量管理”学习班、厂矿质量管理科长和工程技术人员参加的“全面质量管理”学习班、QC小组长“全面质量管理”学习班。
从1980年开始,每年9月份开展“质量月”活动。
〔主要产品(半成品、原材料)检验〕
外购物料由供应部门按有关质量标准(国标、部标、企标)对外签订合同,对进口物料严格按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进行检验。1977年从菲律宾进口1000吨铜精砂,经分析含金量超过合同规定的误差,追回10万美元的预付金额。
外销产品检验:粗铜、电解铜由供销部门负责上磅、装车。质管部门负责数量检斤,质量检查,粗铜一块一磅,电解铜一捆一磅(35~40块)。电解铜计量检验后,交供销部门发运并签证入库。
冶炼厂按国家部颁产品质量标准,组织生产、检验、包装,并用白漆或黄漆在侧面编号,注明日期、班次、炉号、批次,粗铜的“样品铜”一律用“钢印”打清楚,及时送交磅房,经磅房检验后,交供销部门随同产品一起发运。
精铜分析金、银的样品,每10天一次送往设计研究院。
公司内部产品检验:各厂矿外运的精砂有专人负责检查。汽车装运水份不超过12%,火车装运水份不超过15%。粉矿含铜物料、块状含铜物料的检验、取样按部颁标准执行。
〔计量检测〕
主要产品计量检测:1980年7月4日公司技术监督处设置了计量科。下属厂矿建有标准计量室。
粗铜计量检测:产量计量使用2ST—3型规格1.5×1.5M地中衡,公司计量部门每周检定。含铜及杂质分析使用二级肚式滴定管。生产过程配料用焦碳使用DCB—Ⅰ皮带电子秤计量,理化检验重量使用TG 328A万分之一天平,由公司计量科每半年检测一次,烧结块,吹渣使用DCZ-1型2.5吨电子秤。
电解铜计量检测:进出电解铜工序的各种原材料和产品,返回采用力学计量器具检测计量。主要有3吨地中衡、25公斤磅秤和天平等,水电有专用电表和水表计量,生产过程和控制计量采用力学仪器和有关仪器仪表。
工业硫酸(98%)检测:产品产量采用2.079吨/格成品酸罐浮标指示,含酸量使用滴定管用氢氧化纳标准溶液中和滴定。
主要计量设备:1954年,铜官山矿务局就对进厂的原料和出厂的产品进行计量,1955年初,在老庙坑口设立了检查小组,阻止废石进入选厂,并进行计量。随着矿山建设的发展,1970年,凤凰山铜矿选矿厂投产,采用自动化生产线,计量数据使用计算机处理。选矿化验采用了荧光分析仪,并用微机控制。1970年至1975年在余家村、扫把沟各安装了一台150吨轨道衡。
1985年,公司筹建计量楼,面积为1080平方米(其中恒温面积324平方米),拟开展长、热、力、电等4个方面的量值传递。
截止1985年底,公司质量管理处下属主要磅站有:第一冶炼厂30吨汽车磅,余家村150吨轨道磅,第一冶炼厂粗铜磅,扫把沟江边150吨轨道磅,第二冶炼厂150吨轨道,磅30吨汽车磅等。
六、安全管理
〔规章制度〕
1950年8月1日安全委员会制定了安全教育制度。
1953年采矿、选厂、炼厂、电厂等单位初步建立了保安规程和交接班制度。1954年9月20日制定了《关于安全三级教育责任制草案》,即新工人进厂教育制;安全技术负责制;区队长班组长教育制;同时还制定了《爆破手制度》。1956年至1957年间先后建立了《入坑挂牌制》、《工作面挂牌制》、《顶板三次检查制度》及《危险作业审批制度》,由于这阶段制度较健全,执行较好,1956年重伤事故和死亡事故分别比上一年底降底60%和50%。1958年在“大跃进”的影响下,安全规章制度没有能够认真执行。
1963年开始恢复、修改、重新建立部分安全管理制度,颁发了《安全工作条例》(草案)。
“文化大革命”开始以后,没有制定安全规章制度,原制定颁发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名存实亡。
1980年5月公司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制度》《伤亡事故调查报告制度》、《矿山安防生产奖惩规定》、《预防重复性伤亡事故和若干规定》等3项制度2项规定。1981年元月4日颁发了《矿山通风防尘暂行管理办法》(试行)。1983年重新修改制度,颁发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制度》、《井下管理制度》、《安全守则》、《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检查制》、《关于防止重大伤亡事故产生的各项规定》、《关于经济承包中有关安全生产的六条规定》等。
〔安全活动〕
安全学习:1954年铜官山矿务局规定每周一次安全学习,两周一次安全例会。1955年3月和7月,铜官山矿务局采矿进行了两次全矿性的安全学习,修制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对主要工种工人进行了安全技术考试,成绩合格者发给安全作业证。1957年初组织职工学习安全先进经验,同年3月举办了区长、班组长安全学习班。1963年老庙矿、选厂、炼厂等单位普遍对职工进行了安全规章、制度学习,并进行考试,成绩合格者发给安全操作证。
1966年“文化大革命”以后,正常的安全学习活动停止。
1979年至1985年公司加强了安全学习活动,规定每周一次安全活动日,对违反安全制度职工举办学习班。新工人进岗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对调换工种人员及受伤、长期病事假后的职工在返回岗位前要进行安全学习。
安全检查:安全检查工作始于1954年。各单位每月一次安全检查,铜官山矿务局规定一年或半年进行一次全局安全大检查。查出问题在安全专题会上讨论,并指定专人负责限期处理。参加检查的人员有各单位负责人、工会干部等,每次检查后由局进行评分,优胜单位发给安全流动红旗。1954年12月份重工业部派工作组来铜官山矿务局进行爆破器材的安全检查,在中央工作组协助下,成立了矿务局爆破器材检查组,对爆破器材的加工、收发、搬运、管理、使用进行了全面的检查。
1956年3月开展了一次全矿务局春季安全卫生大检查。1959年7月26日中央安全检查团华东分团、安徽省安全检查团、铜陵市安全检查组联合对铜官山铜矿、冶炼厂进行了重点检查。
1960年分春、秋两季进行安全大检查。1964年至1976年每年进行2次安全检查。
1980年5月公司组成了一百多人的安全检查团,分组对各单位进行了安全大检查,共查出安全隐患1228项。
1983年5月8日至20日,安徽省冶金厅安全检查工作组来公司检查安全工作。1985年初,公司对厂矿建立“职工安全卡”,统一印制了“安全检查证”和“特种安全检查证”,发给各级管理干部和专职安全检查人员供安全检查时使用,并统一制作了有3种标志的供公司、厂矿、区队主要管理干部专用的安全检查证件和矿帽。
“安全月”活动:早在1957年露天矿就开展了“红五月”安全生产活动(每年5月为安全活动月),但后来没有坚持下去。1980年元月17日公司召开了安全工作会议,会议决定开展“百日无事故”活动。同年4月全国开展“安全月”活动。
第一个“安全月”活动是公司第一个“百日无事故”活动结合进行的,1980年7月还进行了第二次“百日无事故”活动。从1980年开始到1982年,每年的元月、7月分别进行一次“百日无事故”活动,1983年元月开展一次“百日无事故”活动,1984年根据要求停止“百日无事故”活动改为“全年无事故”。
1985年10月下旬针对少数厂矿安全工作盲目乐观和松劲的现象,开展了“七十天无安全事故”活动。
〔安全教育〕
安全宣传:1954年收集整理了现场安全方面的资料编写安全广播讲座,采用幻灯片和黑板报等宣传工具进行安全教育。1956年《铜矿工人报》开辟了“安全生产大家谈”专栏,从8月份开始每月出一版《安全简报》。1957年7月,为配合中央有色局在铜官山矿务局召开全国安全会议,矿务局及下属厂矿运用黑板报、广播、标语等宣传形式向全矿职工家属进行了广泛的安全宣传。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安全宣传教育没有能够正常进行。
1984年举办了6期区队长学习班,有252人参加学习。1985年,安全宣传教育转向以加强基层安全学习,搞好基层安全教育为主。铜山铜矿和狮子山采矿三区、四区在职工中开展了安全智力竟赛活动,铜官山铜矿改变了照本宣科的办法,编印了《安全生产100题》学习材料,这一年公司举办了区队长学习班5期,有221人参加了学习。
安全展览:1955年春节,举办了一次安全展览。同年6月开办了安全漫画展。1957年,为迎接重工业部有色金属管理局在矿务局召开安全现场会,专门举办安全卫生展览。展出图片285张,照片225张,模型87个,仪器(包括实物)24套。6月份先进行预展,7月15日正式展出。在20天的展览中,参观的职工、家属共达16555人次。
1981年公司在安措计划中拨款20万元兴建安全教育中心,当年破土动工,1982年建成,安全教育楼总建筑面积970平方米,其中安全教育展览室125平方米。1983年11月举办了安全展览试展,1984年初开始对厂矿职工正式开展。内容分7大部分。同时还陈列了近期重大恶性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实物。当年共有16000人次参观了展览。
〔安全技术措施〕
矿山采掘:公司开始建设矿山时,在设计和生产中就把安全技术放在首位。1953年采纳了苏联专家的建议,在采矿方面为了防止冒顶事故发生,采取了充填接顶,留矿柱减少采掘等安全措施,在冶炼方面,给烧结机装置了烟罩,熔炉修了安全坑,吹炉设了烘石英设备,保证了安全。
1954年各溜井装置了格筛,斜井人行道安装了栏杆,斜井轨道安装了保险闸,竖井井口安装了安全门,各中段井口安装了栏杆,在出水的地方修筑了安全水闸口,地表陷落区安装铁丝网。1956年竖井安装了安全卡和风动安全门。1957年在出矿漏斗上安装格筛,天井掘凿采用双层吊盘,卸笼乘人时使用了卸笼门及安装卷扬安全防护设备等,为防止触电,将硐室照明电压由220伏改为安全电压32伏。
1963年针对铜官山铜矿松树山高温硫化矿床进行了安全生产的科研,铜官山铜矿松树山高温硫矿床,平均含硫13.4%,局部高达38.8~46.7%,常发生火灾事故。1963年下半年开始进行分条分段崩落工业性试验,采用“强采、强掘、强出”的作业办法和加强火区通风降温等综合安全措施获得成功。
1978年元月公司各矿山进行爆破一次点火试验,3月16日至18日在狮子山铜矿召开了“推广一次点火现场会”,6月1日起全公司各矿山全面开始使用一次点火,此项技术使爆破安全可靠,并节约爆破器材,提高爆破效果,当年就避免了4次因早爆引起的重大伤亡事故。以后凤凰山铜矿在1980年运用技术成功地进行了30吨药量的大爆破,不仅安全,而且消除了地表陷落的隐患。
采场冒顶是矿山安全生产的一大隐患。凤凰山铜矿采用水平分层尾砂充填法生产,由于开采深度延深和地质情况的变化,1979年11月凤凰山铜矿2#矿体,2#采场中部有250米的顶板很不稳固,曾发生大面积的冒顶,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发生。1980年第一季度开始采用采场内浇灌混凝土出矿巷道的安全技术措施,确保了安全回采。1981年2月,对后腿式长锚索注浆工艺进行了地面和地下多次研究与试验,并在7个采场应用,共安装长锚索362根,支护采场面积10000平方米。
1981年2月至1983年11月,凤凰山铜矿与科研单位合作,试验成功深孔锚索与浅孔锚杆联合控制采顶板技术,凤矿采用这项技术后,原来因冒顶、偏帮事故造成死亡的现象基本消除,各矿山采用这项安全措施后,减少了矿山冒顶事故的发生。
1980年7月狮子山铜矿与马鞍山研究院签订了《空区地区活动观测研究合同》,对狮子山铜矿2#和5#大空区进行监测。在老50米建立地音观测点,同时设计7个钻孔,在其深部基点上进行观测,确保矿山安全生产。1981年在东西狮山区圈定了陷落区危险边界,同时安装了标有“危险区”字样的示警水泥柱。1984年又增设了警柱,并在沙子堡空区边缘安装了铁丝网。
1981年,铜官山铜矿选厂局部构筑物发生变形错位开裂,公司采取了紧急措施,在整个采场区设置了监测报警系统,采用边生产、边加固的措施,保证安全生产。同年5月完成了第一冶炼厂110米烟囱加固工程。
1982年6月铜山矿前山露天发生4次滑坡,最大的一次有30立方米,下滑100余米,严重威胁坑下作业安全,经公司研究正式闭坑。同年11月狮子山铜矿试制成功安全乙炔发生器,1984年元月27日经铜陵市劳动局技术鉴定合格,同年7月投入小批量生产。
1985年7月开始研究高硫矿床采用“安全炸药”进行爆破,解决了矿山高硫矿床炸药自爆的难题。
通风防尘:公司建矿初期,矿山采用干式凿岩,1953年开始老式凿岩机上加水打眼试验。1954年有色金属管理局工作组来铜官山矿务局推行矿山作业正规化,正式全面强行推广凿岩机湿式作业,同时绘制了通风巷道平面图及坑内通风示意图,开拓通巷道、天井,加强了自然通风。
1956年6月在老庙基山斜井和松树山斜井安装了55千瓦和28千瓦的主扇,井下由自然通风进入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相结合的新的阶段,并设置了通风测定站,每月对风流定期测定。1957年矿务局成立防尘委员会,下设防尘组,开展综合治理。1966年到1973年,通风防尘工作管理混乱,连粉尘合格率都没测定。1978年,粉尘合格率仅有23.6%。为加强通风防尘工作,公司正式成立了安全处通风防尘科,通风防尘管理工作全面走上正轨。1983年6月23日,狮子山铜矿成立了通风区,这是公司第一个独立的通风防尘单位。1984年12月24日,公司在狮子山铜矿召开通风防尘系统测定现场会。从1986年开始各厂矿开展粉尘分散测定工作,由各厂矿负责取样,送公司安全环保监测站统一化验分析。
据统计1979年至1985年,公司5个生产矿山掘进通风井巷达19449.5米,各种封闭墙道2786道,风门461道等。截止1985年,全公司在用的通风井19条,风扇357台,22台主扇,总装机容量为4898千瓦。
七、设备管理
〔设备运行管理〕
设备维修:1952年前,因设备少,生产规模小,采用事后维修体制,即发生故障与事故时停机修理。从1953年起,推广采用苏联计划预修制,定期检修。1984年起,逐步推行设备管理现代化,开展设备状态监测与故障诊断,为实行状态维修创造条件。
设备维护与使用:实行“定人定机”持证操作制。建立岗位操作法,实行日检、月检、季检与设备大检查,建立设备隐患整改台帐及《主要设备使用维护规程》。
设备保养与检修:实行了“例保制”、“运修合一”制。生产厂矿每月停产2~3天检修,每年15~25天检修。冶炼厂每年年中进行30~45天大检修,公司成立大检修指挥组领导检修。修理工艺水平已由手工操作发展到机械化。
设备大修理:公司固定资产大修理管理在1952年矿务局成立后,是实行检查后再修理的事后修理制。矿务局由总设备主任室负责,各厂矿设备主任室既是职能科室,又是设备修理单位(维修车间)。
1956年开始实行苏联的“计划预修制”,确定设备大、中、小修的周期,项目,工时定额,质量标准,施工工艺,并要根据与生产平衡情况,订出修理计划,大修基金全部分散在各厂矿。由于“计划预修”十分繁杂,后又补“窗口维修”的方式,即利用任务后停机时间进行设备修理。
1983年7月公司颁发了《固定资产(设备及工业建筑部份)大修理管理办法》和《工业大修理工程承包及奖励实施办法》。全公司属于固定资产的一切机动设备(不包括医疗卫生设备)、工业建筑(指生产厂房及为生产服务的行政管理用房、工业设施)的大修理业务由公司及厂矿的机动部门负责。
各厂矿按大修计划编制要求,向公司机动处编报各厂矿设备、工业建筑年度大修理申请计划,机动处将各厂矿报来的申请计划,根据设备的大修周期,技术状况,生产衔接关系,修理条件的落实程度,以及财务部门提供的可供使用的大修理款等因素逐项审核,综合平衡。分厂矿制定公司下年度大修计划,递交公司经理办公会审查批准后,行文下达实施。其中部(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批项目需报部(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批准。
设备事故管理:设备事故管理从1976年起才由公司统一管理,执行冶金工业部颁发的《设备事故管理办法》。1984年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颁发新的《设备事故管理制度》。公司发生的重大设备事故,各厂矿必须在发生重大设备事故后立即报公司机械动力处,总调度室,公司机动处在24小时内用电报或电话上报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或其他主管部门。事故报告书由事故单位必须在发生重大设备事故后3天内报公司机动处,修复后15天由机动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写出“重大设备事故报告书”。
〔备件管理〕
备件定额:公司的备件管理实行定额管理,主要分消耗定额、储备定额。公司对各类设备的备件进行了2次定额制定工作。1962年2月进行了第一次备件定额编制,这次核定全公司机电设备计203类机型,6414个备件项目,备件年消耗定额2470.5吨,7259877元,备件储备定额916.41吨,4047502元。备件3级分工划分:厂矿自制量占25.5%;机械总厂承制量占42%;外购量占32.5%。同时还制定了工业轴承定额,轴承定额采取单机逐项核定,分9个类型,355个品种,年消耗量2318套。这次备件定额制定后,1963年3月汇编了《铜官山有色金属冶金设备消耗定额》,分采、选、炼、运输、通用、轴承6个系统装订印发给各厂矿执行。
第二次备件定额编制是在1978年4月至12月,首先对各厂矿设备拥有量和开动量进行了调整核实工作,共整理编制376个机型的设备4752台,编制备件定额目录14867项。确定备件订货周期:厂矿管的备件3~6个月;公司管的备件6~9个月;部管备件12~13个月;进口备件36个月。
备件计划编制:公司备件计划一直实行“统一计划,分级归口”的管理方法。
机械动力处对各单位上报的备件计划进行审核和汇总,经过综合平衡,编制机械总厂生产计划、外部订货计划、国外进口备件计划。
备件内部订货:机械总厂备件内部加工订货,由机械动力处组织,分两次进行。第一次在上年的7月订工矿备件,第二次在当年3月份修订工矿备件补充计划,供需双方备件订货合同由机械动力处签证。
备件外部订货:外部订货统一由机械动力处统一对外订货,并将安排落实情况转告各报送单位。国外进口备件,因冶金工业部和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认定铜陵有色金属公司一个户头,此项订货一直由机械动力处负责对外购买。由冶金工业部和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直属机修厂生产的各类12种大品种备件、机械工业部组织生产的6类25种备件都由机械动力处统一对外订货,并负责处理订货中有关技术问题。从1984年开始将零星对外备件采购的资金,按单位年耗资金的5%拨给厂矿,改变采购资金统得过死的状况。
备件供应:“文化大革命”中只供不管,全公司备件库存约为消耗量的3.15倍。从1978年开始,注重经济效益,加强供应中的管理。第一,加强计划性,提高计划准确率,做好综合平衡;第二,提高自给率,扩大自给范围,减少资金外流;第三,实行资金“分级归口”管理;第四,严格控制备件储备资金指标;第五,加强仓库管理。
1985年开始,备品备件中的通用件,仍统一由公司申请订货、采购、储备、分配。专用件由厂矿自行订货、储备。其中属中国有色工业总公司分配的专用件由各厂矿上报申请,由公司统一订购,厂矿负责储备并组织直达供货。
备件供应工作由于执行以上措施,备件仓库占用储备资金由1978年的3332.4万元下降到1985年的1816.18万元,下降了43.48%,备件周转天数由1980年的1022天下降到1985年的53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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