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三节 产品
全省拖拉机产品,主要有中型轮式拖拉机、小型轮式拖拉机、手扶拖拉机和船式拖拉机四大类。
一、中型轮式拖拉机
1956年起,先后仿制过35马力水田拖拉机和红旗—25、跃进—20、跃进—25、丰收—37、福格森—35、GS—35型等轮式拖拉机,均未成批投入生产。1969年,安徽省农机一厂研制和小批量生产江淮—40轮式拖拉机,后又改为江淮—50拖拉机,成为省农机行业的重点产品(详见名优产品)。1976年,宿县地区试制了35马力轮式拖拉机,滁县和徽州地区试制了25马力轮式拖拉机,因条件限制未投产。
二、小型轮式拖拉机
1958年,安徽拖拉机厂生产出省第一台8马力小四轮拖拉机;1966年,省农机研究所与省农机三厂合作试制了工农—10型小四轮拖拉机,动力为10马力的190柴油机。后选用15马力的新1105柴油机,并改型设计为江淮—15型小四轮拖拉机,直接传动,结构紧凑、效率高、水旱地作业性能较好,1971年通过省级技术鉴定,累计生产500台。同时,省农机研究所还研制了新型的江淮—15型液压传动拖拉机,无级变速,因造价高未投产,1974年,萧县农机一厂仿制了泰山—12型小四轮,1980年以后有了迅速的发展(详见名优产品)。
三、手扶拖拉机
1958年,省农具机械研究所曾仿制过5马力手扶拖拉机,后未投产。1968年起,省农机三厂开始试制工农—10型手扶拖拉机,先后共生产921台,配套动力为190柴油机,直接传动,水田犁耕性能较好,由于190柴油机使用要求较高而停产。从1970年起,全省定型生产配S195柴油机的江淮—12型手扶拖拉机,成为拖拉机行业批量最大、产量最多的重点产品(详见名优产品)。1980年,六安手扶拖拉机厂试制成大别山—4型手扶拖拉机,配套4马力170F柴油机,后选用6马力的R 175柴油机,适用于小块水旱地作业,犁耕生产率1~1.5亩/小时,可配带0.5吨拖车,行驶速度1.7~15.6公里/小时,至今累计生产1158台。
四、船式拖拉机
该机又名机耕船,主要用于深水田和沤田地区的犁耕和耙地作业。70年代中后期,青阳县、巢县、宿松县等农机厂先后生产,配用动力为12马力S 195柴油机,行驶速度1.93~21.23公里/小时,犁耕2~3亩/小时。因该机综合利用性能不高,生产逐渐减少。
[名优产品]
江淮—50型拖拉机
系安徽拖拉机厂的主导产品,是一种水旱通用。后轮驱动的轮式拖拉机。配套动力为50马力的495柴油机,行驶速度2.52~28.12公里/小时,牵引力1300公斤,结构比重量36.5公斤/马力,配套农具齐全,可进行多种田间和运输作业,并可用作固定作业。经6000小时耐久性试验,质量可靠,各项技术指标达到国内同类产品的先进水平,1981年获机械工业部优质产品称号。1969~1985年,累计生产15487台。产品近销豫、鲁、滇、粤等16个省、市、自治区;远销到美国、澳大利亚、智利、法国、加拿大等国家。
合肥—12型、江淮—12型、九华山—12型手按拖拉机
系合肥、六安、芜湖等手扶拖拉机厂的主导产品,为牵引、驱动兼用型,配套动力为12马力的S195柴油机,行驶速度1.4~15.3公里/小时,结构重量340公斤。适合南方水田和小块旱地的耕、耙、播、收以及打场和运输等多种作业,也可作固定作业。价格仅为小四轮拖拉机售价的60%左右。从1970年投产以来,累计生产19万台。大部分在省内销,部分销往全国11个省、市、自治区。
1984年,合肥手扶拖拉机厂生产的合肥—12型获机械工业部优质产品称号;六安手扶拖拉机厂生产的江淮—12型和芜湖拖拉机厂生产的九华山—12型手扶拖拉机,同时获省优质产品称号。
江淮—12型、黄山—12型、奔牛—12型小四轮拖拉机
分别由安徽拖拉机厂、宿州机械厂、阜阳拖拉机厂等厂生产,配套动力为S 195柴油机,后轮驱动,行驶速度1.9~22.17公里/小时,牵引力350公斤,结构重量810公斤。适用于平原、丘陵等旱地进行犁、耙、播、收等多种田间作业及固定作业,也适用于农村和城镇用作短途运输,从1980年以来,产品供不应求,从过去的年产几百台,发展到年产2万台。1985年,安徽拖拉机厂生产的江淮—12型、宿州拖拉机厂生产的黄山—12型、阜阳拖拉机厂生产的奔牛—12型小四轮拖拉机,均通过了机械工业部生产许可证检查和采用国际标准验收,同时获省优质产品称号。
一、中型轮式拖拉机
1956年起,先后仿制过35马力水田拖拉机和红旗—25、跃进—20、跃进—25、丰收—37、福格森—35、GS—35型等轮式拖拉机,均未成批投入生产。1969年,安徽省农机一厂研制和小批量生产江淮—40轮式拖拉机,后又改为江淮—50拖拉机,成为省农机行业的重点产品(详见名优产品)。1976年,宿县地区试制了35马力轮式拖拉机,滁县和徽州地区试制了25马力轮式拖拉机,因条件限制未投产。
二、小型轮式拖拉机
1958年,安徽拖拉机厂生产出省第一台8马力小四轮拖拉机;1966年,省农机研究所与省农机三厂合作试制了工农—10型小四轮拖拉机,动力为10马力的190柴油机。后选用15马力的新1105柴油机,并改型设计为江淮—15型小四轮拖拉机,直接传动,结构紧凑、效率高、水旱地作业性能较好,1971年通过省级技术鉴定,累计生产500台。同时,省农机研究所还研制了新型的江淮—15型液压传动拖拉机,无级变速,因造价高未投产,1974年,萧县农机一厂仿制了泰山—12型小四轮,1980年以后有了迅速的发展(详见名优产品)。
三、手扶拖拉机
1958年,省农具机械研究所曾仿制过5马力手扶拖拉机,后未投产。1968年起,省农机三厂开始试制工农—10型手扶拖拉机,先后共生产921台,配套动力为190柴油机,直接传动,水田犁耕性能较好,由于190柴油机使用要求较高而停产。从1970年起,全省定型生产配S195柴油机的江淮—12型手扶拖拉机,成为拖拉机行业批量最大、产量最多的重点产品(详见名优产品)。1980年,六安手扶拖拉机厂试制成大别山—4型手扶拖拉机,配套4马力170F柴油机,后选用6马力的R 175柴油机,适用于小块水旱地作业,犁耕生产率1~1.5亩/小时,可配带0.5吨拖车,行驶速度1.7~15.6公里/小时,至今累计生产1158台。
四、船式拖拉机
该机又名机耕船,主要用于深水田和沤田地区的犁耕和耙地作业。70年代中后期,青阳县、巢县、宿松县等农机厂先后生产,配用动力为12马力S 195柴油机,行驶速度1.93~21.23公里/小时,犁耕2~3亩/小时。因该机综合利用性能不高,生产逐渐减少。
[名优产品]
江淮—50型拖拉机
系安徽拖拉机厂的主导产品,是一种水旱通用。后轮驱动的轮式拖拉机。配套动力为50马力的495柴油机,行驶速度2.52~28.12公里/小时,牵引力1300公斤,结构比重量36.5公斤/马力,配套农具齐全,可进行多种田间和运输作业,并可用作固定作业。经6000小时耐久性试验,质量可靠,各项技术指标达到国内同类产品的先进水平,1981年获机械工业部优质产品称号。1969~1985年,累计生产15487台。产品近销豫、鲁、滇、粤等16个省、市、自治区;远销到美国、澳大利亚、智利、法国、加拿大等国家。
合肥—12型、江淮—12型、九华山—12型手按拖拉机
系合肥、六安、芜湖等手扶拖拉机厂的主导产品,为牵引、驱动兼用型,配套动力为12马力的S195柴油机,行驶速度1.4~15.3公里/小时,结构重量340公斤。适合南方水田和小块旱地的耕、耙、播、收以及打场和运输等多种作业,也可作固定作业。价格仅为小四轮拖拉机售价的60%左右。从1970年投产以来,累计生产19万台。大部分在省内销,部分销往全国11个省、市、自治区。
1984年,合肥手扶拖拉机厂生产的合肥—12型获机械工业部优质产品称号;六安手扶拖拉机厂生产的江淮—12型和芜湖拖拉机厂生产的九华山—12型手扶拖拉机,同时获省优质产品称号。
江淮—12型、黄山—12型、奔牛—12型小四轮拖拉机
分别由安徽拖拉机厂、宿州机械厂、阜阳拖拉机厂等厂生产,配套动力为S 195柴油机,后轮驱动,行驶速度1.9~22.17公里/小时,牵引力350公斤,结构重量810公斤。适用于平原、丘陵等旱地进行犁、耙、播、收等多种田间作业及固定作业,也适用于农村和城镇用作短途运输,从1980年以来,产品供不应求,从过去的年产几百台,发展到年产2万台。1985年,安徽拖拉机厂生产的江淮—12型、宿州拖拉机厂生产的黄山—12型、阜阳拖拉机厂生产的奔牛—12型小四轮拖拉机,均通过了机械工业部生产许可证检查和采用国际标准验收,同时获省优质产品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