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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市场管理
一、法制宣传 1950~1980年,安徽各级人民政府(或人民委员会、革命委员会)和烟草工商企业主管部门以及工商税务部门积极宣传烟草及其制品生产经营方针、政策和市场管理办法。1980年10月,安徽省烟草工业公司在省人民政府领导下,宣传烟叶和卷烟生产经营统一管理的意义,统一思想,为建立烟草专卖制度打下基础。1983年9月23日国务院发布《烟草专卖条例》,为烟草行业实行高度集中统一管理,垄断经营提供法律依据。安徽省、市、县人民政府立即发布实施《烟草专卖条例》的布告、通告、通知,翻印《烟草专卖条例》,在城乡广为张贴。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宣传车、宣传画、横幅、标语、橱窗等形式,向全社会广泛宣传烟草专卖条例。各级烟草行政管理机关编写实施烟草专卖管理制度资料,广泛散发,尤其注意散发到每位烟类产品批发商和零售商手中。组织全省烟草系统干部、工人学习《烟草专卖条例》,熟悉条例各项规定,培训一支宣传执行《烟草专卖条例》的骨干队伍。结合1984年和1988年换发许可证工作,再次掀起学习宣传《烟草专卖条例》的热潮。 1991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发布46号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简称烟草专卖法),将烟草专卖条例上升为国家法律。安徽省烟草专卖局在国家烟草专卖局和省人民政府领导下,结合“二五”普法教育(第二个五年普法教育),广泛宣传《烟草专卖法》。确定以根本大法《宪法》为核心,以《烟草专卖法》为重点的普法教育方针。制定学习《宪法》和《烟草专卖法》的计划、措施。各级烟草专卖局借助新闻传播媒介以及利用多种宣传方式,大张旗鼓地宣传《烟草专卖法》。部署全省烟草工商企业采取办学习班、培训班、研讨会、法律知识竞赛、法律考试等方式,组织职工学习《宪法》和《烟草专卖法》、全省共有1.5万人次参加《烟草专卖法》知识培训和考试,通过学习,烟草系统职工提高了对烟草专卖法立法的目的和意义的认识,正确理解专卖法的精神实质,弄清合法与违法的界限,增强依法生产、经营、管理的自觉性。自1991年起,每年举行一次《烟草专卖法》宣传月活动,每年6月29日,省烟草专卖局会同安徽日报社在《安徽日报》开辟《烟草专卖法》宣传专栏,宣传实行烟草专卖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宣传烟草专卖法知识,采取答记者问的方式介绍烟草专卖法有关规定,宣传各地专卖行政执法成就和经验,介绍识别假冒卷烟的方法等。在烟草专卖法宣传月活动中,全省各地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电影院、黑板报、橱窗等宣传媒体广泛宣传烟草专卖法知识。组织烟草系统职工7500多人次走上街头、广场,设咨询服务台250多个,出动宣传车280辆次,悬挂横幅18万多条,印发宣传资料13万份。合肥、蚌埠、芜湖等城市设置28个佩有贯彻烟草专卖法条幅的升空气球。形式多样,富有成效地宣传、普及烟草专卖法知识,增强公民专卖意识。 安徽各地坚持烟草专卖法经常性教育工作,结合换发专卖许可证对烟草批发、零售业务法人代表进行守法经营教育。结合执行检查、整顿烟草市场等活动,表彰依法经营者、处罚违法经营者,提高经营者依法经营的自觉性,为净化烟草市场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卷烟市场整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蚌埠、合肥、滁县、嘉山、凤阳、定远、全椒、阜阳等地手工卷烟户数多,据滁县专区1950年上半年统计有5000多手工卷烟户,偷税漏税严重,妨碍正当烟业经营。为遏制手工卷烟发展,皖北、皖南行署税务局制定控制办法,加强征收管理。组织力量进行普查、登记、发证,无证不得经营,并组成纳税小组,实行产销报告制度;控制卷烟用纸和烟丝,卷烟户必须持有税务核发的准购单和卷烟原料购单,否则,纸商、切丝户不得售予卷烟用纸和烟丝。至1951年7月,该专区手工卷烟户减少90%以上。 1961年前后,安徽手工卷烟泛滥,有的地方出现冒牌卷烟和假烟。1963年,省人民委员会根据中央指示,部署各地坚决取缔手工卷烟生产销售活动,依照“国务院关于打击投机倒把和取缔私商长途贩运的几个政策界限的暂行规定”,严肃处理从事生产、贩卖手工卷烟工具和手工卷烟的无证工商户。继而全省农村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各地基本上禁绝手工卷烟。 1983年,安徽省人民政府根据《烟草专卖条例》规定批准成立安徽省烟草专卖局,依法对烟草及其制品进行专卖行政管理。多数地方、多数烟草产品经营者能够自觉地遵照烟草专卖条例各项规定,依法经营。惟亳州、临泉、蒙城、怀远、固镇、五河、凤阳、嘉山、定远、巢湖、和县、淮南、肥东、长丰等县(市)境内仍有很多手工卷烟户违法生产卷烟。据省烟草专卖局1984年8月调查报告记载:上述各县手工卷烟加工方式由手工向半机械化发展;由白纸包烟向伪造商标假冒卷烟发展,假冒名牌卷烟有中华、牡丹、大重九、团结、百寿、佛子岭、大江等50多个品种;经销范围由农村向集镇、县城进而向大中城市、省外城市发展。烤烟流失量达750万公斤,减少税收500万元。1985年初,省烟草专卖局部署各地、市、县烟草专卖局组织力量开展烟草专卖行政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打击手工卷烟产销活动。截止7月底,包括前两年在内,全省共查获没收很多手工卷烟和原辅材料,仅盘纸就有20多吨,烟叶和烟丝60多吨,手工卷烟户有所减少。之后,一些地区放松手工卷烟管理或查处不严、打击不狠,手工卷烟再次泛滥。据省烟草专卖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公安厅联合检查报告称:全省有手工卷烟户5500户左右。生产假冒卷烟越来越多,竟然出现冒牌进口烟,更为恶劣的是有少数卷烟户为卷制假冒名牌卷烟在烟丝中掺入对人体有害的化学染料。贩卖范围由本地走向全省、全国各地,并由自产自销演变为内外勾结、联运联销。运输方式有邮寄、零担班车、火车托运,甚至动用医院救护车、部队军车等外运卷烟。在手工卷烟户多的地区,出现烟丝加工、卷制、贩卖假商标和盘纸等各种“专业户”或“联户”。安徽省人民政府于1987年2月12日批转省烟草专卖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公安厅《关于坚决取缔手工卷烟活动的报告》。各行署、各市、县人民政府遵照省人民政府指示精神,成立由工商、公安、检察院、法院、税务、烟草专卖等部门组成专门机构,查处手工卷烟违法活动;没收手工卷烟工具、卷烟和原材料;严肃处理继续从事卷烟加工、倒卖手工卷烟和贩卖卷烟原材料、假冒商标标识和违章出售烟叶、烟丝、盘纸、商标盒皮、滤嘴等原材料的单位领导和当事者个人;从严处理纵容或参与手工卷烟产销活动的共产党员、干部。 1989年9月23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烟草专卖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草专卖管理整顿卷烟市场秩序》的报告,重申坚持实行烟草专卖管理制度,各级烟草专卖局是当地烟草市场主管部门和执行单位,具有对烟草市场行使行政管理权。卷烟批发业务必须由烟草公司统一经营,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卷烟批发业务。卷烟零售单位、个体户必须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在规定的地区和范围进行业务活动,亮证经营、接受监督。严厉打击非法贩运、地下批发、倒买倒卖和非法制售手工卷烟、假冒卷烟违法活动。 1990年,全省各地开展整顿卷烟市场,共查处违章案件7986起,其中大案57起,查扣非法贩运走私烟30399条,销毁手工假冒烟25360条,罚没款618.04万元,受经济处罚4673户,罚没一批专卖管理物品(丝束、嘴棒、烟丝、盘纸等)折合金额149.5万元。芜湖市人民政府于同年5月集中骨干力量265人,对下长街非法卷烟市场进行清理,一次收缴非法倒卖74个牌号的卷烟17559条,价值14万元。合肥、蚌埠市烟草专卖局会同铁路警队对成都——合肥、北京——合肥、厦门——合肥的列车检查,没收走私烟4500条。祁门、东至、休宁县烟草专卖局利用地处交通咽喉的重要位置,查禁无计划卷烟流入境内,1~10月,3县分别罚款127万元、33万元,36万元。阜阳、怀远等烟草专卖局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分别对制售假冒卷烟活动猖獗的临泉姜寨、怀远常坟、邹庙等地进行检查。10月9日,阜阳行署烟草专卖局会同工商部门在临泉姜寨检查时,当场抓获违法分子21人,其中依法收审6人,查获假冒烟17件,手工卷烟机40台,电动切丝机1台,烟土1两,辅助品若干;怀远县烟草专卖局检查制假冒烟违法户146户,查获假冒烟553条,手工卷烟机184台,烟锯59把,烟丝1.6万多公斤,罚款3.15万元。 1991年,怀远、临泉两县部分区、乡再次出现非法制售假冒卷烟活动,其中怀远县常坟、唐集两个区的4个乡(镇)非法制售假冒烟活动达到十分猖獗的地步,两区交界处丁淮村附近成为远近闻名的假冒烟原辅材料市场,严重影响国家税收,损害消费者利益。中共安徽省委、省人民政府对这一严重问题极为重视。中共安徽省委书记卢荣景分别于1991年1月和8月指示工商、公安、烟草专卖等部门采取措施,坚持查禁,并指出查禁假冒卷烟工作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否则,一害国家、二害人民、三害自己。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达皖办[1991] 19号文件和明传电报,要求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切实加强对查禁假冒卷烟工作的领导。安徽省烟草专卖局先后派出50多人次蹲点怀远县,向农民宣传烟草专卖管理知识,到现场调查了解情况,与地方人民政府共商查禁措施,督促落实卢荣景书记的批示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精神。1992年1月,在安徽省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省烟草专卖局会同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公安厅组成上百人查禁假冒卷烟队伍,直赴怀远县常坟进行突击检查,当场查获烟丝、嘴棒、盘纸、小花等原辅材料1000多公斤,捣毁3个制假窝点,处理情节较重的非法制售假冒卷烟31户,罚款2.1万元。临泉县查获1000多条假冒云产、沪产卷烟。1991年,全省共查缴销毁手工假冒卷烟75171条。怀远、临泉两县制售假冒卷烟活动大为收敛。 1991年,安徽省烟草专卖局贯彻执行国务院下达的《关于大力加强反走私斗争的通知》和国家工商局、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安部、海关总署联合通告的精神,会同省工商、公安、海关部门联合颁发《关于严厉打击香烟走私的通告》。各地、市、县成立打私领导小组,加强运输管理,对有走私嫌疑的车辆进行检查,共查处走私烟1.52万条。 1992年,安徽省烟草专卖局为加强烟草市场管理,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卷烟流通管理的通知》、《关于贯彻执行(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安徽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发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以及《关于加强烟草市场管理、不得擅自开设卷烟交易市场的通知》。依照上述规定取缔卷烟非法交易市场,打击非法制售假冒卷烟和香烟走私活动。共查获假冒卷烟1000条,查获走私烟200件。 1993年,安徽省烟草专卖局贯彻执行国务院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草专卖管理的通知》精神,成立清理整顿卷烟市场领导小组,自7月起对全省23个大小卷烟市场进行清理,选择辐射面较广的舒城县舒茶镇卷烟市场作为清理试点,取得经验后,9月在全省铺开。依法打击、取缔无证批发、销售假冒走私卷烟。其方法是加强路查,堵源截流与逐户检查相结合;清理卷烟市场与理顺渠道、改进销售相结合;严肃处理烟草系统内部违法案件与制定管理办法、规范烟草企业生产经营行为相结合。经过清理卷烟市场,无证批发明显萎缩,卷烟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1994年,安徽省烟草专卖局部署各地抓住换发专卖许可证有利时机,将换证工作与进一步清理卷烟自由批发市场相结合,与打击无证经营、无证批发、黑市倒卖相结合,与查禁假冒烟、走私烟相结合,与做好服务、规范管理、保护合法经营相结合,与理顺和拓宽销售渠道、建立良好卷烟流通秩序相结合。同年8月,蚌埠市烟草专卖局和蚌埠市郊检察院共同查办“孙××骗购丝束串换假冒卷烟案”,查明孙××、史××等3人,骗购废次嘴棒1000件与福建省云霄县罪犯串换假冒玉溪产注册商标红塔山、阿诗玛卷烟1700件,依法批捕孙××等人。 1995年,安徽省人民政府按照国函[1994] 110号文件和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安部、国家工商局、海关总署《关于严厉打击卷烟走私活动整顿市场的通告》精神,决定由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第四办公室牵头、成立省公安厅、工商局、烟草专卖局参加的全省打击假冒卷烟领导小组。怀远、临泉两县人民政府根据省打击假冒卷烟领导小组提出的“端窝打点、堵源截流、标本兼治、重点治本”的要求,对制售假冒卷烟活动重点乡镇加强管理,建立地方政府责任制,实行层层目标管理,并在乡村设立常年打假工作队,常抓不懈。同年4月,宿松县烟草专卖局根据举报线索,查获戴××、郑××押运的假冒云南注册商标红塔山、红梅、茶花、石林、三塔卷烟655件。安徽省检察院、省烟草专卖局在上海、辽宁等省市警方支持下,将以王××为首的长途贩卖假烟团伙6名成员追捕归案,并抓获福建云霄县云陵镇下关村制假罪犯张××、张××。经初步审查,该团伙自1993年底以来,从云宵经广东、湖南、江西等省,贩假烟至安徽、江苏、上海、山东、辽宁等9省市,总量约1万件。1995年1~6月,全省烟草系统出动打击假冒卷烟人员达3755人次,查办制售假烟案157起,捣毁制假窝点15个。 1995年6月30日,安徽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孟富林、副主任吴昌期率人大财经委、法工委负责人视察安徽省烟草专卖局和合肥卷烟厂,并对全省贯彻实施《烟草专卖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孟富林主任、吴昌期副主任在视察中,肯定了省烟草专卖局在宣传贯彻《烟草专卖法》和依法加强烟草专卖管理,促进烟草经济发展,为繁荣安徽经济做出的贡献;并表示支持烟草专卖行政机关执法工作。 10多年烟草市场管理实践证明,取缔手工卷烟、打击非法制售假冒卷烟和走私烟工作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稍微放松即会滋生泛滥,必须常抓不懈。加强烟草专卖宣传教育,增强各级领导群众法律意识,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制定与《烟草专卖法》相配套、操作性较强的地方法规,为净化烟草市场,推动烟草经济持续稳定地发展创造条件。 1991~1995年全省打假打私情况见表5-2-2。 安徽省烟草专卖系统打假打私情况表 ![]() 说明:①走私烟包括出国倒流国产烟。 ②一件等于50条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