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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通知》
安徽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政办〔1981〕28号 通知 各行署、各市、县人民政府(革委会),省直各委、办、厅、局: 省人民政府决定:将安徽省司法局、纺织局改称为安徽省司法厅、纺织厅,特此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 1981年4月1日 |
安徽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政办〔1981〕28号 通知 各行署、各市、县人民政府(革委会),省直各委、办、厅、局: 省人民政府决定:将安徽省司法局、纺织局改称为安徽省司法厅、纺织厅,特此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 1981年4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