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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非金属矿在建国前只有少数私人采场和加工作坊。建国初期开始组织集体生产,1952年和1953年先后建立了地方国营祁门瓷土厂和凤阳县石英厂,是为安徽省最早建立的非金属矿全民所有制企业。1958年后,安徽省出现了几十个非金属矿企业,但到1962年这些新建立的企业基本都停办。直到70年代,国家和省投资建设了定远石膏矿、凤阳县石英岩矿和宁国县石棉矿等建材非金属矿企业,才使安徽省有了近代非金属矿采选业。到了80年代,由于乡镇企业的迅猛发展,凡是地表有非金属矿资源的地方几乎都建立了采矿点,出现了上百个非金属矿企业。至于个体开采加工更难以数计,尤其是石英、白云石和粘土类矿物的开采和加工。
安徽省的非金属矿企业除定远石膏矿已达到中型企业规模外,其余多数企业建于80年代中后期,条件简陋。
非金属矿企业的分布,主要依矿产资源的分布而定,有的县市矿产资源分布面广,而且易于开采的,企业分布就多,如凤阳县的石英和白云石企业,祁门县的瓷土企业均在20个以上(不包括个体)。而阜阳地区等因为没有资源,所以也没有非金属矿企业。
1988年安徽省主要建材非金属矿企业分布情况表
表7—2—2

续表

一、凤阳县石英厂
该厂为安徽省建材系统最早建立的全民所有制非金属矿企业,厂址在凤阳县府城镇陵园路21号,隶属于凤阳县建筑材料工业局。
凤阳县石英厂的前身是凤阳县馒头山、锥子山、板桥和石门山(锥子山现属蚌埠市)等地的采石队,这些队成立于1949年秋,主要生产石英石、白云石和石料等。1953年10月凤阳县在此基础上正式成立了地方国营凤阳县石英厂,隶属于县工业局领导,1964年该厂改属县手工业管理局领导,1966年又重归县工业局,1985年县建筑材料工业局成立,该厂又改属县建筑材料工业局。
该厂成立初期,没有生产设备,用人工开采矿石,当时有职工300人左右,年产石英石、白云石等约5万吨,全部销往上海、郑州、天津和西安等地。以后产量逐步上升,到1959年,产量达7万吨。1961年,该厂大批采石人员被精简,只剩20余人,生产陷于困境。1966年改为加工建筑装饰用的各种石米,不再开采矿石,由于人员少、产量低,生产仍无起色。到80年代,石米加工能力达2万吨,工厂才有好转,有4年被评为县先进企业。由于石米加工产值低,经济效益不理想,1988年该厂进行产品结构调整,将矿石初加工改为深加工,增添了磨粉设备,以加工石英砂和各种非金属矿粉为主产品,矿粉细度可达到300目。1988年底该厂己基本形成年产石英砂和非金属矿粉2万吨能力,达产后产值可达100万元。
到1988年底,该厂拥有职工58人,其中工人43人。工厂占地面积3.2万平方米,全厂固定资产原值50万元,净值36万元。主要设备有破碎机和磨粉机。当年该厂生产白石米1.8万吨,产值43万元。
二、定远石膏矿
该矿为安徽省规模最大的建材非金属矿,座落在定远县城关南门外1.5公里处,为全民所有制企业,隶属于滁县地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
该矿资源均埋藏于地下,1959年石油勘探时钻井发现,1960年和1965年先后两次对石膏矿藏进行地质勘探,发现该矿分布范围广,总储量达2.9亿吨。该矿石膏分上、中、下3个矿带,下矿带矿层薄,无开采价值。具有开采价值的为中矿带部分膏组和上矿带,中矿带石膏品种为棕色泥质石膏和纤维石膏,上矿带为砖灰色泥质石膏。
1970年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建材组同意该矿进行建设,同年12用由安徽省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组批准该矿计划任务书,1971年2月滁县地区正式成立定远石膏矿筹建组,同年11月安徽省基建局批准该矿扩大初步设计,确定生产规模为年产石膏10万吨,兼产棕色泥质石膏和纤维石膏。该矿采用竖井提升,斜井通风,竖井深160米,井下设井底车场、石门、运输大巷和上山巷道等,井下运输采用电机车。该矿地下水较少,排水简单,首采地段选在中矿带第8膏组,设计总投资为429万元。
1972年7月该矿正式破土动工,由于当时处于“文化大革命”期间,再加上该矿为安徽省第一座井下建材非金属矿,缺乏建设经验,以致进度缓慢,直到1978年8月才基本建成,开始试采,由于采区膏层比原设计厚度薄,实际年生产能力不足3万吨,为扭转被动局面,该矿于1982年提出将石门延伸,开采上矿带石膏的方案。1983年国家建材局批准了该方案,除已用投资759万元外,增加投资225万元用于上矿带建设,规模为年产泥质石膏5万吨。1984年7月上矿带工程开始施工,1985年6月提前两个月投产,并节约投资25万元。
该矿投产后实行厂长负责制和加强内部管理,使生产迅速上升,1986年已达到年产5万吨的设计能力。在这同时,由于石膏产量增加,为避免产品积压,该矿首先做好销售工作,提出科学依据,消除用户使用定远泥质石膏在技术上和经济上的疑虑,及时拓宽了销售渠道,使该矿开采的石膏从滞销变为畅销,出现供不应求的局面。该矿在生产的同时,进行技术改造,扩大产量。针对原设计单采上矿带第二膏组资源回收低,生产成本高等问题,试验成功第二膏组与第三膏组分层同采的采矿方法,使资源回收率增加105.6%,矿山服务年限增长一倍,成本降低27.4%。由于采取各种技术措施,生产能力不断提高,到1988年底实际生产能力已达到年产石膏10万吨,比原设计能力增长了一倍。
该矿矿区设计范围为2平方公里,在这一范围内共有石膏储量2789万吨,其中可采储量为泥质石膏954万吨,纤维石膏102万吨。
1988年底该矿有职工460人,其中工人343人。拥有固定资产原值654万元,净值582万元。主要矿山设备有KJ2×2.5—1.2D型提升绞车1台,2K—7—600/250电机车3台,BF 800/630M绞车4台,以及相应的通风和排水设备。该矿在地面设有膏场、机修车间、运输车队和预制场,地面设施占地面积为13.5万平方米。该矿不通铁路,为便于石膏外运,在距矿约50公里的炉桥火车站,设有转运堆场和铁路货位,使石膏通过淮南铁路运出。1988年该矿共生产石膏89181吨,产值160.4万元,上交利税15.8万元。
三、凤阳石英岩矿
该矿是安徽省最大的石英石矿山,位于凤阳县城南20公里的殷涧老青山,隶属于凤阳县建筑材料工业局的全民所有制企业。
该矿发现于1955年,为大中型沉积矿床,矿体为巨厚层状,分布面广,仅勘探的部份,东西长600米,南北宽300米,深37~75米范围内储量己达684万吨。矿层出露地表,可露天开采。该矿矿物成份简单,含铁量低,适合平板玻璃生产。
1958年蚌埠平板玻璃厂开始建设,曾选定该矿作附属原料矿山,当时因资金不足,集中用于厂房建筑,矿山没有开工。1970年蚌埠平板玻璃厂恢复建设,经安徽省基建局征求凤阳县委意见,决定由凤阳县在老青山建立独立石英石矿,定名凤阳县石英岩矿,作为蚌埠平板玻璃厂的配套矿山。该矿初属凤阳县工业局,不久改属凤阳县基建局。1970年4月安徽省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组批准了该矿计划任务书,同年6月安徽省基建局批准了该矿扩大初步设计,建设规模为年产石英石4万吨,其中2万吨供蚌埠平板玻璃厂,2万吨对外销售,设计总投资170万元。主要建设项目为矿山上山公路3公里,殷涧公路桥重建,水源及供水,总铺到矿山公路改造和新建35千伏输电线,通讯线路,采准剥离,压缩空气系统,凿岩和机械装车设备,运输汽车和生活设施等。同年10月该矿正式开始建设,1972年部分矿石下山,1973年底竣工。完成建筑面积3211.89平方米,购置6立方米移动式空压机2台,9立方米固定式空压机3台,凿岩机7台,0.6立方米挖掘机1台,以及运输汽车、供水供电和机修设备。
该矿投产后,由于蚌埠平板玻璃厂产量未达设计能力,年用石英石仅1.5万吨左右,而该矿对外地销售因距火车站远,运输费用高,销量不大,所以该矿年产量只2万吨。由于产量低,矿山效益不高,70年代每年利润只1万元左右。从1980年到1985年,平均每年产矿石2.09万吨,利润2.32万元。
1985年该矿改属凤阳县建材局,1986年因蚌埠平板玻璃厂扩建需要,该矿也相应批准扩建,扩建后将达到年产50~150毫米石英石8万吨,批准总投资450万元,由该矿包干使用。主要扩建工程项目有矿山采准剥离,公路改造,供水、供电、供气的改造,机修扩建、化验室和生活设施等,增添的主要设备有20立方米空压机2台,凿岩机17台,锻钎机1台,30吨地中衡1台,装载机1台,以及相应的水、电、运输等配套设备。同年底该工程开工建设,并采取边建设边扩大生产能力,到1988年底,扩建工程仍在进行中。
1988年底,该矿共有职工96人,其中工人77人。年末固定资产原值88万元,净值57万元(扩建工程尚在进行,故未包括在内)。1988年共生产石英石4.16万吨,完成产值53万元。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为每吨矿石耗炸药0.05公斤,雷管0.04只,导火索0.08米,钻头0.02只。全年实现利润13.23万元,上交税金1.61万元。
四、宁国县石棉矿
该矿为安徽省当前唯一石棉采选企业,矿山座落在宁国县东南部27公里处虹龙乡奥川村,隶属于宁国县经济委员会的小型全民所有制企业。
该县石棉于1958年大办钢铁时被当地农民发现,当时农民误认为石膏,后经安徽省有关部门鉴定为石棉。于是宁国县工交政治部即组织百余人成立石棉矿,用钢钎大锤进行土法开采。该矿矿体平埋于山腰,需打平洞开采,当时没有设备,一般洞深只有3~8米,最深达20米。1961年全国经济调整,该矿停办,从1958年到1961年关闭时合计采出石棉700吨。
在这同时322和315地质队先后对该矿进行了地质普查工作,先后发现了13个矿点,分布于宁国县东南部4个乡。1967年503地质队进入该矿进行地质勘探工作,共探得储量0.9万吨。并经分析该矿石棉属透闪石石棉,为稀有矿种,国内尚无类似品种,其性能不同于一般温石棉,而与极其昂贵的蓝石棉相似。
1969年冬,安徽省建工纵队根据地质部门提供的资料,决定投资建矿。1970年1月7日宁国县成立了宁国县石棉矿筹建处,隶属于宁国县工业局。建矿初期,该矿在困难条件下一面修路建房,一面用人工打钎采矿,当年就采出石棉11吨。1972年该矿增加了空压机和凿岩机,开始从人工打钎改为机械打孔,1975年该矿又改建了选矿场,石棉由手选改为机选。为了使该矿的特种石棉资源合理使用,同年末,国家建材总局同意安徽省建委意见将该矿生产的石棉,作为特种石棉纳入国家分配,于是该矿石棉专供原生产蓝石棉制品的青岛石棉二厂使用。由于确定了该矿生产的石棉为特种石棉,使资源得到合理使用,也使该矿因提高了产品价格而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该矿在1979年改属宁国县基建局,1984年又改属宁国县经济委员会。
该矿从1970年建矿后,先后由安徽省投资70万元,形成了年产石棉200吨的生产能力,为了避免特种石棉资源的浪费,控制开采,不扩大生产能力。
该矿自生产后严于管理,不断超额完成生产计划,从1972年到1976年连续5年被评为安徽省工业学大庆先进企业,1977年被国家建材总局授予全国建材工业学大庆先进企业。
1988年底,该矿共有职工98人;占地面积1.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387平方米。年末固定资产原值70万元;净值30万元。主要设备有9立方米空压机2台,20立方米和6立方米空压机各1台,400×250和500×750毫米颚式破碎机各1台,混砂机1台,干碾机1台,载重汽车2辆,救护车1辆,水泵2台,620车床1台,摇臂钻床1台。1988年该矿生产石棉275吨,完成工业总产值65万元,实现利润26万元,上缴税金7万元。
该矿从建矿以来到1988年,19年累计采出石棉3573吨,上缴利润217万元,税金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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