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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十一年(1861年),曾国藩在安庆设立了省内第一个子弹局。子弹局生产炸弹、群子。炸弹供炸炮、劈山炮使用。群子是枪的子弹,弹体为轻型金属薄壳,内装杀伤元,杀伤元为小铁珠,群子出枪口后,在离心力和空气阻力作用下,弹体破裂,杀伤元散飞,以其动能杀伤目标。咸丰同治年间,湘军与太平军交战频繁,炸弹、群子耗费极多。为提高群子的产量和质量,群子生产规模逐步扩大,生产工艺作了改进,弹体由打造改为模具浇铸。
土地革命时期,皖西革命根据地形成以后,红三十二师、三十三师队伍迅速扩大,地方苏维埃政府也纷纷组建赤卫军、游击队。红军与国民党军队作战愈来愈频繁,规模愈来愈大,弹药消耗与日俱增,却得不到及时补充。为解决弹药问题,鄂豫皖特委苏区军事委员会要求“各部队绝对要打破依靠的心理,要自己尽量去想办法找出路,不得因循等待(注:《鄂豫皖特苏军委会通令》(1931年7月26日),见《鄂豫皖苏区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第3册。),并指出,“枪支、子弹、军装、给养等等,要从斗争中解决”(注:《鄂豫皖特苏军委会通令》(1931年7月26日),见《鄂豫皖苏区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第3册。)。去敌占区购买子弹,难度很大,一是难以筹措资金,二是难以闯过敌人封锁线。针对这些情况,根据地兵工厂、修械所因陋就简,开始致力于生产子弹、手榴弹。
赤城造枪局是皖西革命根据地稍具规模的兵工厂,设有子弹组和手榴弹组。由于缺少设备和金属原材料,子弹组只能利用回收的弹壳,生产复装子弹。手榴弹从浇铸到装药,基本上能独立完成,有铁质和铜质两种,日产量达80枚。根据地的其它兵工厂、修械所缺少技术力量,除了修理枪械外,只能生产少量的复装子弹。民国21年(1932年)10月,红四方面军实施战略大转移,兵工厂停止弹药生产随同转移。
第二次国共两党合作后,国民党兵工署在安徽蚌埠市设立军械库,在芜湖市设立临时办事处,经多方查证,未发现规模性的军工弹药生产,只有国民党安徽保安司令部驻芜湖修械厂能生产少量的手榴弹。
据国民党《兵工署第七军械总库沿革史》记载:“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五月一日在南京组成蚌埠军械库,职司军械储存保管”。军械库库长“由军械司少校服务员凌剑秋兼代”。同年12月1日毛辉忠接任库长,因库员他调野战库,“不敷分配,增设临时中、少尉库员六名”。蚌埠军械库共有10名服务人员。“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十二月,因华北京沪战役转进,库址移驻长沙”。
民国26年11月,国民党兵工署为便利运输起见,命令广东第二兵工厂在芜湖组设临时办事处,并派百水桥研究所材物保管库库长王履中兼任办事处主任。
芦沟桥事变后,抗日战争全面爆发。为解决弹药供应问题,新四军在安徽境内的各支队都组建了自己的修械所。民国27年11月20日,游击支队在涡阳县白庙村成立手榴弹制造所,年底生产出第一批木柄手榴弹。至次年5月,月产手榴弹1000枚左右,民国30年1月,手榴弹月产量增至2000余枚。民国29年底,江北指挥部筹建小规模弹药制造厂,到处收集子弹壳和其它金属材料,为弹药生产做准备。
“皖南事变”以后,重新整编的新四军二师、四师、七师为保证部队弹药来源,在淮南、淮北、皖江三块根据地内先后筹建了10余个生产弹药的兵工厂。这些兵工厂在抗日战争期间,生产出各种型号的步枪弹、机枪弹、手榴弹、掷弹筒弹、平射炮弹、迫击炮弹、地雷、信号弹、曳光弹、燃烧弹以及穿甲弹等多种弹药。据不完全统计,共生产步枪弹70多万发,机枪弹1000多发,枪榴弹10多万发,掷弹筒弹3万余发,各种炮弹7万余发,手榴弹45万枚,地雷11万颗。
根据中共中央军委“各根据地甚至各县均应设立手榴弹厂,大量制造手榴弹”(注:《中央军委关于抗日根据地军事建设的指示》(1941年11月7日),见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中共党史参考资料》(五)第14页。),弹药要“以量胜质”的精神,民国30年5月,二师供给部以原四支队修械所为基础,在盱眙县旧铺乡筹建起一个榴弹厂,以生产手榴弹为主。由于手榴弹产量迅速增加,到民国31年9月,二师每个战士由不足1枚增加到4枚。民国33年9月,榴弹厂生产的手榴弹月产量猛增到7000枚。民国30年4月,四师兵工厂在战斗中遭受重大损失,全厂仅剩20多个工人。5月,兵工厂在淮南根据地马坝以北的张楼、张夏庄一带重建,并很快恢复生产,手榴弹日产量达100余枚,还研制生产出一批供侦察兵使用的葡萄式无柄手榴弹。七师生产部三队的技术工人,自制各种土机床土设备,推动生产发展,手榴弹日产量由几枚很快增加到几十枚,仅民国32年上半年,就生产手榴弹12310枚。
民国31年2月,二师在高邮县闵塔区平安乡仙墩庙(今江苏省金湖县金沟区)建立了一个子弹厂。由吴运铎设计,制造出大小冲床、装弹机等设备,6月份试产复装子弹,9月份产量即达1万发。民国32年9月,子弹厂转产枪榴筒、弹,子弹生产任务转交给修械厂。为提高产量,修械厂工人杨如富改革复装子弹的装配工具,研制出子弹底火孔钻机和弹头收口机,使装底火、装弹头、紧弹口这几道工序实现了半机械化。每小时装弹头600颗、装底火400颗、紧弹口800颗,生产效率提高3至4倍,质量也比手工操作稳定。
民国33年初,七师兵工厂从国民党飞机上拆下4挺美制电动机枪,经改制后送部队使用。为了发挥机枪的作用,七师生产部二大队开始研制12.7毫米机枪弹。机枪弹的火药由土硝和切碎的电影胶片配制而成,弹头是用铜棒一个个切削出来的。加工弹壳难度最大,每日只能加工10个左右。机枪弹造出来后,经战场试验,效果不错。这种枪弹射程远,能打击敌人的轻机枪火力,封锁敌人的进攻。民国34年,二大队共生产1000多发12.7毫米机枪弹。
民国32年5月,吴运铎在二师子弹厂与其他技术人员一起,成功地研制出一种威力较大且携带方便的枪榴弹,使新四军的武器库里多了一个品种。民国33年,二师子弹厂枪榴弹月产达7500发。七师枪榴弹生产发展也很快,民国34年1月至6月,共生产枪榴弹15830发。
民国31年,二师、四师、七师开始研制生产迫击炮弹。二师修械厂试制出60毫米迫击炮平射弹、曲射弹、空炸燃烧弹、穿甲弹。民国33年8月,修械厂对迫击炮弹加以改进,使有效射程保证在800米以上,并大大提高了命中率。四师生产的82毫米迫击炮弹经多次改进,不但发火性能好,爆炸威力大,而且还具有防潮、安全等特点。根据迫击炮口径,七师还研制出65毫米迫击炮弹。
民国30年,各师兵工厂开始大量制造地雷。二师制造出拉火地雷、脚踏地雷、定时地雷、硫酸地雷,到民国33年9月,月产地雷1500颗。四师根据战场地形,生产出拉雷、电雷、连环地雷、母子地雷,为对付敌人巡逻的汽船,还制造出水壶地雷。
二师、四师、七师各弹药厂克服了战争环境带来的困难,开足马力,努力生产,在不同程度上解决了部队的需要,手榴弹、地雷基本上做到自给,枪弹、炮弹,做到大部分自给,为夺取抗战胜利做出了贡献。
建国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省内没有弹药生产。从1965年起,为配合枪炮生产,先后在霍山、舒城、淮南等地建起了4个弹厂和1个地雷厂。942厂生产7.62毫米步枪弹,9361厂生产高射机枪弹,990厂生产迫击炮弹,9373厂生产火箭弹,9322厂生产地雷、爆破筒和手榴弹。
942厂设计规模为年产56式7.62毫米枪弹2300万发。1966年初,进行50万发小批量试产,至年底完成1000万发生产任务。1970年后,工厂进入全面发展时期,技术、设备得到较好的发挥,产量、质量逐年提高,1976年产量高达3450万发,一次交验合格率达99.9%。1979年后,枪弹生产任务大幅减少直至停止生产。
1965年,国家投资879万元,在舒城县建设生产高射机枪弹的9361厂,设计规模为年产1000万发54式12.7毫米高射机枪弹。1970年9月,12.7毫米高射机枪弹通过国家鉴定,同年底,56式14.5毫米高射机枪弹也通过国家鉴定。1971年11月,9361厂又研制出穿甲燃烧曳光弹。为扩大生产能力,工厂科技人员自制专用设备,充实生产线。1976年,4个品种的高射机枪弹产量达1452.6万发,1979年后,高射机枪弹生产任务大量削减,1984年后全部停止生产。
69式40毫米火箭弹于1970年在9373厂试产,年底生产出200发样品弹。1971年,为适应批量生产的需要,充实了部分工装,形成了火箭弹发动机、战斗部、尾杆和点火具4条生产线。至6月,共生产火箭弹1万发,经打靶比较,质量比1970年生产的有所提高,产品性能基本符合技术战术规定指标。10月,产品转入批量生产。1983年,产量达14.6万发,年平均增长率为19%。1981年,9373厂与北京二○八所共同研制新单兵火箭弹。该弹是全新武器,破甲威力比40毫米火箭弹提高80%,经反复试验,破甲项目取得了稳定性的突破。1985年试制的新单兵火箭弹,其散布精度、强度及装药安定性等项指标均符合产品图纸技术要求,破甲率平均达95%。
1966年,82毫米迫击炮弹正式投产。990厂生产迫击炮弹弹体,9322厂负责装药装配生产。1966年8月,9322厂生产的迫击炮弹各项性能符合国家要求,经鉴定试验转入批量生产。由于“文化大革命”干扰,990厂生产不正常,3年时间仅生产弹体17万发,未达到设计规模。1969年,990厂总装车间建成,1970年,82毫米迫击炮弹装药和总装进行试生产,经靶场试验,安全性和爆炸完全性两项指标合格。1972年,下达给9322厂的迫击炮弹任务减少,3月底,产品停产,原生产线全部封存。在此同时。990厂产量逐年上升,1973年生产40万发迫击炮弹。1971年9月,990厂开始试制60毫米迫击炮弹,先后克服了加工传火孔、尾管药室孔和弹体口螺纹等困难,同年12月提请国家鉴定,经靶场试验,产品符合技术条件要求,转入批量生产。1975年,年产60毫米迫击炮弹73.4万发。
1966年5月,年产100万枚67式铅管木柄手榴弹装药装配生产线在9322厂动工建设,1967年1月建成。投料试制出的产品,经鉴定各项技术指标和性能全部合格。1969年3月,手榴弹转入批量生产。1979年,手榴弹因无任务而停产。
1969年1月,9322厂正式开始试制59—2式爆破筒。2月,试制出样品10节。是时,爆破筒生产线已经建成。3月,爆破筒经鉴定合格转入批量生产。1971年,爆破筒停产。
1970年7月,9322厂开始研制地雷。同年9月,试制出2000个合格的59—1式防步兵绊索地雷。后又不断地增加新品种。1972年研制出200克梯恩梯药块。1977年研制出72式铁壳反坦克地雷,1984年72式铁壳反坦克地雷被国防科工办评为优质产品。根据军品生产发展形势的需要,从1984年开始,9322厂协同部队科研机构研制出非触发反坦克车底地雷和单兵火箭抛撒定时自毁防步兵地雷等4种新产品。1985年底,72式铁壳反坦克地雷停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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