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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防工业的计划管理始于1964年。省国防工业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省属军工企业基建计划的编制与实施,由省三线建设指挥部(对外称省建设指挥部)直接领导和指挥。1969年省革委会、省军区国防工办成立后,省属军工企业的军品生产、科研、试制等方面的计划实行国务院归口部、省国防工办和企业三级管理;财务、劳资、基建等方面的计划实行省国防工办和企业两级管理。部属军工企业的计划实行国务院归口部和企业两级管理(其中在1970年至1971年间,部属军工企业的部分计划管理权曾下放到省里,同省属军工企业的计划管理基本一致)。
在省国防工办主管计划期间,尽管管理体制多次变动,国务院归口部、省国防工办和企业有关军品方面均按照统一计划、分级管理的原则,主要由省国防工办根据国务院归口部下达的年度计划,负责企业军品生产、科研、试制、质量、设备、基建技改、财务和劳资等方面的计划管理与实施。1968年后,军品生产一直实行指令性计划管理形式。1982年开始,对民品生产分别实行指令性、指导性和市场调节3种管理形式。
1964年,省国防工业领导小组成立时,全省国防工业计划管理由省机械厅二局负责。1968年开始,由省国防工办组织计划建设组(1969年改名为规划建设组)和生产财务组按分工分别管理有关计划。1970年起由规划建设处、常规兵器处、电子工业处、航空造船工业处、物资财务处分类管理有关计划。1972年成立计划财务建设处,主管综合计划,1975年改名为计划基建处,1982年以后改名为计划处。
在省国防工业计划管理体制建立的同时,就确定了各级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国务院归口部与省国防工办在业务上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省国防工办与企业之间是全面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部属军工企业财务计划仍由国务院归口部直管)。部属军工企业的计划在实行两级管理期间,省国防工办主要负责督导、监察和协调等工作。
一、中长期规划
省国防工办成立近20年间,经历了国家4个发展时期。在此期间中长期规划从无到有,从粗到细逐步走上正轨。“三五”期间(1966~1970年)编制了后方建设和备战工作规划;“四五”期间(1971~1975年)编制了省属地方军工兵器工业“五五”、“六五”十年发展规划初步设想;“六五”期间(1981~1985年)编制了“六五”、“七五”民品生产、科研规划,同时编制了飞虎牌微型汽车年产万辆发展规划(草案)和地方军工企业针织机械行业发展规划(草案)。由于军品生产的特点决定了企业的生产规模和发展主要取决于国家的宏观决策,民品生产又受多方面因素制约,因此以上设想和规划在实践中未能得到全面贯彻和落实。
〔三年建设规划〕
遵照党中央、毛泽东主席关于“人民战争”及“备战备荒为人民”的战略思想和关于建立一、二线地区后方(通称三线),加强战备工作等指示,根据中央华东局国防工业办公室《关于下达1965~1967年后方建设规划的通知》,确定了安徽省后方建设项目共55个,总投资15486万元。其中地方军工企业17项,投资8880万元;配套工业(冶金、机械、化工、电力、医疗器械)14项,投资3710万元;交通8项,投资1832万元;通讯16项,投资1064万元。列入规划的常规装备产品有5种枪、4种炮和11种弹药;军品配套和军民两用产品有15种;船舶及配套产品有3种。
随着三线建设的发展,又陆续增添了12个配套建设项目,其中地方军工企业1项,理化计量中心、物资转运站、医院、研究所、学校、干休所、招待所等11项。
〔十年规划初步设想〕
1974年,省国防工办参照省军区十年规划所需武器装备数量,并重点考虑了国家对“三打武器”和弹药的需要,以计字(1974)343号文编制了省属地方军工兵器工业“五五”、“六五”十年规划初步设想。主要目标是:1980年总产值达12374万元,比1975年增长42%;1985年总产值达16071万元,比1980年增长32%。
〔后方建设总体规划执行结果〕
安徽省的后方(即省属小三线)建设是按照总体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的安排,以地方军工建设为重点,公路、供电、通讯等为先导和科技、教育、医疗等为综合配套的原则,于1965年开始逐步展开。至1985年,先后建成投产和使用的企事业单位共34个,累计完成投资25600万元,其中国拨投资20449万元。
〔十年规划设想执行结果〕
1976年至1985年期间,国家对国防工业作了战略调整,并提出了军民结合十六字方针,全省军工企业在保证军品生产、科研的同时,开始了民品开发和生产。从1980年,开始由于军品任务逐年大幅度减少,致使十年规划中有关军品方面的目标大部分落空。十年中,民品生产虽有较大发展,但总体发展水平时起时落,致使十年规划目标产值未能很好实现。1980年省属兵器行业工业总产值为7119万元,比1975年下降16.9%;1985年为11875万元,比1980年增长66.8%,但绝对数仍未达到规划目标水平。
二、年度计划
1970年前和1978年后,部属军工企业年度计划的编制、下达和考核均由国务院归口部直接管理。全省国防工业年度计划的编制由省国防工办计划处会同各专业处共同完成,计划处负责下达和考核。
〔年度计划编制依据〕
1978年前,各企业主要承担国家所需的军品生产、科研、试制任务。因此,年度计划编制的主要依据是:1、国务院归口部下达的正式计划;2、企业具备的生产能力;3、上一年度实际完成情况;4、本年度的目标。
1978年后为认真贯彻“军民结合”的方针,进一步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省国防工办制定了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办计字(84)159号文),年度计划的编制依据在原基础上又作了新的补充和完善(军品计划编制依据原则上无大的变动)。民品计划和企业的主要经济效益指标的编制依据是:1、总体规划和发展目标;2、企业编报的计划草案;3、配套、原材料等外部条件和本年度实际可能。
〔年度计划编制程序〕
年度计划编制主要采用“三下二上”的程序。
1、每年9、10月份,省国防工办提出下一年度计划建议数下达企业,企业结合实际编制年度计划草案报省国防工办计划处及有关业务处。
2、每年11月份左右(国务院归口部计划订货后),省国防工办有关业务处将分管的专业计划编制完成交计划处汇总,下达工厂讨论。
3、每年12月份,省国防工办召开计划会,企业根据省国防工办有关生产、科研、试制任务的安排意见及主要经济效益指标计划(草案),正式编报工厂主要经济效益指标计划(草案),经省国防工办有关业务处审查后交计划处平衡汇总。
4、每年1月底前,省国防工办正式下达各企业本年度生产、科研、试制任务和主要经济效益指标计划。
〔年度计划执行结果〕
1971年到1985年的15年间,总的来看,全省国防工业的军民品生产年度计划除1972年和1974年外,其余年份的执行情况都是好的,其中军品生产都超额完成了年度计划。
安徽省地方军工项目建设投产进度表(1965年~1973年)

注:表中“▲”代表开工建设,“★”代表投产或成立。
安徽省国防工业计划执行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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