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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军委关于兵工建设的指示
(1941年6月8日) 一、在与日寇战斗中,枪械子弹缴获较少而国民党不会再发弹药,因此,各根据地对兵工建设应有正确的原则与注意。 二、在山地抗日根据地上,应设立中等后方(在内战时只应有小后方修理枪械,反对大后方主义),即是说因为弹药无来源,必须举行翻造。但过大的后方影响我根据地坚持,但在平原上只能建立很小的、分散的、秘密的后方。 三、兵工建设应以弹药为主枪械为付〔辅〕,在现在条件下,我兵工建设只能充实我技术装备即补充弹药(步枪机枪弹,大量制造手榴弹),改善模样,希望我兵工建设把我军技术装备进一步提高是不可能的,假如把我兵工厂弄得过分庞大,这对战争是不利的,也是不可能的。但弹药无来源,如不翻造步机枪弹药与大量制造手榴弹,则无补充。因此对兵工建设,特别弹药厂建设的消极亦是错误的。 四、在兵工建设上,应注意收集专门家给以负责工作,如厂长所长等。依延安经验,应以新来的精通技术的干部为厂长,不设政委。另以老干部二人为付〔副〕厂长,对技术工作不加干涉,也不负督促技术的责任,收效很大。 《新四军抗日战争战史资料选编》第9卷第251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