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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四局是在1953年组建的原铁道部第三工程局所属部分施工单位和1954年组建的原铁道部第六工程局的基础上,历经多次机构变革,分化组合,逐步演变成立的铁路施工企业。原铁道部第三工程局所属部分施工单位历经呼和浩特铁路局、北京铁路局丰沙指挥部,然后调入华北铁路工程局;原铁道部第六工程局历经西宁铁路局、西北铁路工程局,演变为福州铁路局工程指挥部。1965年福州铁路局工程指挥部撤销,调入华北铁路工程局,1966年8月改称第四铁路工程局,1975年2月改称铁道部第四工程局。
一、原铁道部第三工程局所属部分施工单位机构演变情况(1953~1964年)
1953年3月,在内蒙古自治区集宁(1956年迁包头)组建了原铁道部第三工程局(以下简称原铁三局)。原铁三局所属部分施工单位后来辗转调入铁四局的有第三工程段、第四工程段、机械筑路工程队和给水工程队。
1958年10月,工管合一,原铁三局撤销,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成立呼和浩特铁路局(以下简称呼和局),原铁三局第三、第四工程段、机械筑路工程队和给水工程队,相应改为呼和局第三、第四工程处、机械筑路工程队和给水工程队。
1960年底,北京铁路局成立丰沙指挥部,管辖七个工程处。北京铁路局原有施工单位为第一、二、三工程处,呼和局第四工程处编为第四工程处,西宁铁路局第五工程处编为第五工程处,呼和局第三工程处编为第六工程处,武汉铁路局第一工程处编为第七工程处。
1961年11月,由北京地下铁道工程局、电气化铁道工程局和北京铁路局丰沙指挥部的基建力量合并组成华北铁路工程局(以下简称华北工程局),局机关设在北京。原丰沙指挥部第二、第五两个工程处合并组成华北工程局第一工程处,第四、第六两个工程处合并组成华北工程局第二工程处,第七工程处改称华北工程局第三工程处。还有建筑工程处、电气化铁道工程处等施工单位。
1962年3月,呼和局机械筑路工程队和给水工程队调入华北工程局,组成华北工程局机械筑路工程队和给水工程队。
1962年5月,太原铁路局隧道工程段调入华北工程局,组成华北工程局隧道工程段,1964年5月改为第四工程处。
1964年10月,三处和四处调往西南铁路工程局。
1964年11月,在三处原丰沙办事处的基础上于1962年7月组成的华北工程局桥梁隧道工程队,改为第四工程处。
1964年12月,以1963年7月调入华北工程局的原西北铁路工程局三处301工程段为基础,成立华北工程局第三工程处。
二、原铁道部第六工程局系统机构演变情况(1953~1964年)
1951年1月组建、1953年底从朝鲜归国的中国人民志愿军铁道工程总队和1953年4月在黑龙江省伊春组建的原铁道部第八工程局,于1954年1月合并,组成原铁道部第六工程局(以下简称原铁六局),局址设在陕西宝鸡(1957年迁西安)。
1953年3月在山东青岛组建了铁道部第五工程局,同时在浙江杭州组建了铁道部第十一工程局。1954年12月,第十一工程局撤销,翌年1月并入第五工程局,1957年3月第五工程局撤销并入原铁六局。
1958年8月,工管合一,原铁六局撤销,同时在青海西宁成立铁道部西宁铁路局(以下简称西宁局)。1960年初西宁局新组建第五工程处,同年底该处调入北京铁路局丰沙指挥部。
1961年1月,西宁局撤销,在陕西咸阳成立铁道部西北铁路工程局(以下简称西北工程局)。
1963年6月,西北工程局撤销,同年7月,在福建南平成立福州铁路局工程指挥部(以下简称南平指挥部)。西北工程局三处、二处、电务工程队和房建队分别改编为南平指挥部第一、第二工程处、电务工程队及房建队。
1964年4月,以第二工程处203工程段为基础,组建南平指挥部第三工程处。
三、华北工程局的重新组合与改称第四铁路工程局(1965~1970年)
1965年1月,撤销南平指挥部,原指挥部所属第二、第三工程处、房建队、电务队、指挥部机关及直属单位全部调入华北工程局,同时抽调了部分人员组成华北工程局京广线工程指挥部。
1965年3月至5月,从华北工程局抽调人员组建铁道部地下铁道工程局(以下简称地铁局),华北工程局所属第一工程处、地下铁道工程技术研究组等单位调往地铁局。
1965年5月,撤销京广线工程指挥部。同年7月,原南平指挥部第二工程处分建为华北工程局第一工程处和第六工程处,第三工程处改为华北工程局第五工程处,电务队调入电气化工程处为第六工程队。
1965年6月~1966年3月,华北工程局建筑工程处机关及所属第一、第二、第三工程队、机械修配厂、工地材料厂和原南平指挥部房建队等,分两批成建制调给第五设计院(后改为建厂工程局)。建筑工程处第四工程队留在华北工程局,改名为建筑工程队。
1966年8月1日,根据铁道部通知,华北铁路工程局改为第四铁路工程局(以下简称铁四局)。当时铁四局管辖单位有:第一至第六计六个综合工程处、电气化铁道工程处、机械筑路工程队、建筑工程队、给水工程队、新建铁路运输段以及丰台机械厂、机械队和南口铁路工程学校等,1966年末职工总数为48946人。
1966年9月1日,根据铁道部指示,铁四局机关从北京迁往云南省富源县,并于9月20日正式办公。
1967年1月,铁四局第四工程处调给第三铁路工程局。
1967年二季度起,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影响,局机关原有机构基本处于半瘫痪状态,各工程处、队的工程施工受到很大的干扰,有的甚至处于半停工状态。1968年12月,成立了铁四局革命委员会。
1969年9月,铁道部六枝工程机械修配厂调入铁四局,改为铁四局第一机械修配厂。
1970年5月,铁四局丰台机械厂调给铁道部丰台桥梁工厂。
四、设计、施工合一时期的铁四局(1970~1976年)
根据铁道部军事管制委员会和湖北省革命委员会的指示,1970年6月1日,第四铁路工程局和第四设计院合并为铁道部第四铁路工程局,是铁道部设计与施工合一的唯一的综合工程局,局机关设在湖北省武汉市。同日,湖北省军区对铁四局实行军事管制,局成立军事管制委员会,局属各单位相应建立军事管制小组。
1970年6月,铁四局第二工程处(在云南部分)和第六工程处调给昆明铁路局,编为昆明铁路局第二和第三工程处。
1970年7月,原铁道部、交通部和邮电部的邮政部分合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从7月24日起,铁道部第四铁路工程局改称“交通部第四铁路工程局”。
1970年10月,以原第二工程处焦枝线指挥组及所属施工力量为主,并抽调第一、第三、第五工程处各一部分施工力量,组成新的第二工程处。
局、院合并初期,铁四局管辖的下属单位,施工单位计有:第一、第二、第三、第五等四个综合工程处、电气化铁道工程处、机械筑路工程队、建筑工程队、给水工程队、新线运输段、汽车运输队、第一工程机械厂等;设计单位计有第一、第二和第三共三个勘测设计总队。全局职工总员为41249人。
1970年底,局属电气化工程处第六、第七工程队与机械队的电站合并,成立电务工程总队。
1972年10月,湖北省军区撤销了对铁四局的军事管制。
1973年4月,昆明铁路局第二工程处(原铁四局二处)成建制调回铁四局,编为铁四局第四工程处。
1974年1月,铁四局电气化铁道工程处调出,与交通部第三铁路设计院电气化设计处和交通部电务工程总队合并,组成交通部铁路电化工程局。
1974年7月,昆明铁路局第三工程处(原铁四局六处)调回铁四局,编为铁四局第六工程处。
1975年2月,根据铁道部《关于更改单位名称的通知》,交通部第四铁路工程局更名为铁道部第四工程局。
这个时期,工程局既管设计,同时又兼有基本建设和施工的双重任务。设计与施工从机构上虽然合并了,但在管理体系、技术业务以及经费仍然是分开的。
五、施工与设计分开后的铁四局(1977~1987年)
根据铁道部决定,从1977年1月1日起调整铁道部第四工程局机构,局、院分开,分别成立第四工程局和第四设计院,3月7日在武汉就地分开办公,经过三个月的搬迁,第四工程局机关于6月1日正式在安徽合肥办公。这时全局职工人数为54214人。
1981年9月,奉铁道部令,铁四局第一工程处成建制调给济南铁路局。
1984年,根据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改革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铁路基本建设系统恢复了承发包制度,计划投资由建设单位管理,推行招标投标制。
1984年10月,根据铁道部《关于各工程局改为工程公司的通知》,铁道部第四工程局改为铁道部第四工程公司,成为具有法人地位、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在完成国家指令性计划的前提下,可以承包铁路内外或与中国土木工程公司合作(对外名称为中土公司第四工程公司)承包国外各种土木工程。
1985年9月,根据铁道部《关于恢复工程局、勘测设计院名称的通知》,铁道部第四工程公司又恢复为铁道部第四工程局,恢复名称后,工程局的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和法人地位不变。
为了面向社会,全方位承包各地区各类土木工程,铁四局自1985年以来相继成立了上海工程公司、珠海办事处和南京办事处。铁四局行政及党群系统组织机构情况详见表3-5-1和表3-5-2。
铁道部第四工程局行政系统组织机构表

铁道部第四工程局党群系统组织机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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