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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
安徽省城市公用事业始于20世纪初。清宣统三年(1911年),安庆市始有城市供水;建国前,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基本上是人力车、马车和轿子,没有一个市通公共汽车和使用煤气。 建国初期,只有安庆、芜湖两个小水厂和部分矿区自备的简易供水设施。1950年以后,合肥、蚌埠、淮南等市相继建设自来水厂。到1990年底,全省城市共建成城市自来水厂39座,供水总规模由1949年的3800立方米/日增长到1990年的180.4万立方米/日。1953年以后,芜湖、合肥、蚌埠等市先后购买客运车辆,开辟行驶线路,建立公共汽车公司,开创了安徽城市公共交通事业,截至1990年,全省已有14个市购买汽车1341辆,客运总量达到61795万人次。1976年以后,马鞍山市、铜陵市、合肥市等城市相继建立煤气公司,蚌埠、安庆、合肥等市建立起液化气公司(站)。到1990年底,人工煤气已形成供气规模61.72万立方米/日,液化气贮存能力达1713吨,发展民用户26.85万户(其中液化气4.3万户)。纵观安徽城市共用事业,建国以后前30年是循序渐进地发展,1980年以后才加快建设步伐,到1990年底,城市供水、城市公共交通和城市煤气已初具规模,成为现代城市不可缺少的基础设施,大大改善了投资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