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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
环境保护是一项基本国策,它涉及国民经济的各个方面,是一项综合性、社会性的工作。建国以后,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伴随环境污染和破坏的日趋严重,全省的环境保护事业逐步发展起来。70年代以前,国家没有明确的环境保护目标和要求,但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兴修水利,抗御自然灾害,植树造林,改良土壤,开展工业“三废”综合利用、爱国卫生运动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成效,推动了环境建设,改善了城乡的环境面貌。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国家和省加强了对这项事业的领导,建立健全环保法规和机构,深化改革,加强管理,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控制了环境污染恶化的趋势,推动了这项事业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