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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市规划工作沿革
建国初期,百业待兴,城市规划一时提不到议事日程,规划的作用和意义,多数人不甚了解。1954年,合肥、芜湖、蚌埠、安庆等市,开始市区测量工作,并绘制粗线条规划。为适应城建工作需要,省和省辖市相继成立了城市规划专业机构,开展城市规划编制工作。1958年国家建工部派城市规划组来皖协助合肥、芜湖、安庆、淮南、马鞍山、铜陵等市和阜阳、六安、金寨等县编制初步规划,用示范办法推动安徽城市规划工作发展。合肥、芜湖、马鞍山、铜陵等市还邀请苏联和民主德国专家进行实地指导,这不仅加快了规划编制工作,而且还为安徽造就一批规划人才,对于提高安徽城市规划质量,提高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都起到很好作用。如马鞍山市的工业区与生活区沿宁芜铁路、公路两侧平行发展,市中心放在雨山湖以南,水厂取水口放在采石矶以南,城市道路网呈棋盘式且红线宽度较大。合肥市长江路红线宽度定在25米,工业区放在东、北、西南三翼,使合肥市呈风扇型城市格局;芜湖市把主要工业放在四褐山和青弋江南岸;阜阳市火车站放在远离老城区的东郊,这些都是规划工作经过反复调研,多次论证,作出最佳的选择,为城市以后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但因规划工作初期,受到苏联规划理论和做法影响,也出现一些不符合国情、省情的做法,如合肥金寨路对着省博物馆、徽州路对着市政府大楼,过份强调主干道对景,这就给合肥市的道路交通和路网改造带来了很多困难。
1958年,全国出现所谓“大跃进”、“人民公社”,对规划工作有一定影响。1960年国家城建部在桂林召开会议,也提出全国实现共产主义城市理想,强调向共产主义过渡,为消灭三大差别服务。此时安徽也抽调大量人力物力开展人民公社规划,在城市人民公社试点,在市中心、文教区也规划设有工业区,设想用拆围墙、拼大院、搞集体大食堂,实现所谓城市公社化,当时形成的少数规划具有副作用。1960年后,国家处在国民经济调整时期,三年中未搞城市规划。安徽的城市规划机构多数被撤销,规划专业人员被下放,规划工作处于停滞状态。1964年,国民经济经过三年调整开始好转,安徽城市规划工作也开始得到恢复。省建设厅组织力量帮助新成立的利辛县和太平县编制县城总体规划,另外组织一个小分队深入到黄山着手黄山景点规划调查。当时还有许多城市也着手修订城市总体规划。但在1966年又发生了“文化大革命”动乱,刚刚恢复的城市规划机构又被彻底砸烂,规划人员被下放流散,规划图纸资料被销毁,城市规划工作再次跌入低谷,又因当时盛行的“先生产、后生活”,“先治坡,后治窝”等极左思潮,干扰了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和权威性,城市建设没有按照规划进行管理,口头规划、点头规划,首长说了算,盲目乱占滥建,城市建设管理完全陷入无政府状态。有的风景、园林、学校用地被侵占,文物古迹被毁坏,工厂随意设点,主要街道两侧盖满了裙式违章建筑,机关大院也建干打垒房屋,住宅建筑标准不顾功能需要的降低。建设中骨头与肉的关系比例失调,一度造成住房难、乘车难、购物难,环境严重污染,市容出现脏、乱、差,这是忽视规划工作的沉痛教训。
1973年国家建委城市建设局在合肥召开全国城市规划工作座谈会。1974年,安徽省基本建设局在安庆市召开全省小城镇规划工作座谈会。1975年,邓小平重新主持国务院工作,并着手整顿国民经济秩序,安徽省革命委员会才明确提出各地市县都要成立基本建设局,全面负责基建、城建、规划工作,省革命委员会以皖革生字(1975)75号文件批转省基本建设局《关于做好城市规划工作意见的报告》,要求各地在城市规划、建设工作中,要正确处理局部与整体、近期与远期、需要与可能三者关系。同年底,省基本建设局配合上海同济大学来皖进行实习人员,在宿县举办一次规划培训班,1976年初又在宿县召开小城镇规划座谈会,相继又在巢县举办一期规划业务培训班,学员们结合城镇规划编制工作边干边学,既完成了教学任务,又完成了宿县、巢县县城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参加这两期培训班的人员,有的后来成为当地规划工作的骨干。
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的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安徽省计委曾牵头组织省直有关单位对两淮煤炭基地进行了全面调查。随后省建委组织力量帮助淮南、淮北编制市域城镇群规划。1978年3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城市建设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全国城市(包括新建城镇)都要认真编制和修订城市总体规划,并要求在1982年底全部完成。随后,国务院批准成立国家城市建设总局,加强对全国城市规划建设工作领导。1980年8月,国家建委在北京召开全国城市规划工作会议,讨论修订《城市规划编制审批暂行办法》和《城市规划定额指标暂行规定》。这两个法规性文件,对于推动和指导全国的城市规划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同年12月,国务院批转《全国城市规划工作会议纪要》。纪要回顾了中国城市规划工作历史,指明了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指导方针,并对城市规划工作中的法制建设、队伍建设、人才培训、强化领导、加强规划编制审批与规划管理工作等提出了明确要求,标志着中国城市规划工作已经走向正常轨道,朝着健康方向发展。为适应形势发展,安徽省基本建设委员会城市建设处易名为城市建设局,正式设立规划科。1983年机构改革,撤销省建委,成立安徽省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厅,规划科即升格为规划处,以加强对全省城市规划工作的业务指导。1980年前后,省和合肥等市的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正式成立,省建筑工程学校正式成立城市规划专业,省建校升格为省建工学院,正式设立大学本科城市规划专业,为安徽各地培养城市规划人才。此间,省建设厅也在宣城、六安举办两期培训班,系统提高专业人员业务水平。在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建设主管部门的重视下,在有关大专院校专家帮助和支持下,安徽的建制市总体规划,除县级市黄山市因体制变动(原为太平县,1983年底改为省辖县级市,1987年底又改为地级黄山市的黄山区)和凤台县因导淮工程方案未定外,全省16个设市城市和县城,全部完成了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任务。
1985年以后,各地在编制完成城市总体规划以后,随即开展了详细规划和各项专业规划。合肥市根据已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已编制出专业与详细规划有:道路桥梁、公共交通、住宅小区、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防洪、抗震、环保和两路改造(长江路与金寨路)、西园新村、城隍庙、七桂塘商场、寿春路、蜀山路等;蚌埠市编制的专业规划有:铁路改造、道路桥梁、排水、园林绿化、民用煤气、环境卫生、人民防空以及雪花山小区、龙湖新村、张公山小区,淮河路改造等详细规划;还有芜湖市的团结路、九华山路、镜湖小区;铜陵市的长江新村;安庆市的菱湖新村、倒爬狮商业街;屯溪市的老街详细规划与绿化系统专业规划;亳州市的药材街详细规划;滁州市的银河小区规划等,据以指导建设和实行科学管理。
1984年以来,安徽的城市规划设计项目在建设部举办的优秀规划设计评比活动中多次获奖。其中合肥、芜湖两市的城市总体规划和合肥环城公园规划,城隍庙商场和西园小区规划以及屯溪老街详细规划分别获得建设部优秀规划二、三等奖,西园小区规划还荣获1989年意大利尼古利亚等国际荣誉奖,政府对参加设计有贡献者给予晋升一级工资的鼓励。1989年2月,安徽省建设厅根据建设部《关于评选城乡建设优秀工程设计的通知》和《关于评选全国第二次优秀工程勘察第四次优秀工程设计的补充通知》精神,规划专业评出一等奖1个:合肥市寿春路规划;二等奖两个:合肥环城公园大东门广场规划、屯溪绿化系统规划;三等奖两个:芜湖王稼祥纪念馆规划、淮北市火车站广场规划;鼓励奖3个:蚌埠火车站广场规划、铜陵市幸福路小区规划、马鞍山市佳山三村规划。
安徽省设市城市总体规划审批情况一览表

二、城市规划管理
根据国家建委制定的《城市规划编制审批暂行规定》,1983年省人民政府颁布了《安徽省城市建设管理规定》,在城市规划范围内,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需要征、拨的土地,都必须服从城市规划的布局,由城建规划部门安排,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安徽省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实施办法》,办理申批手续;因建设需要临时占用的城市土地,须经城建规划部门批准;在城市规划范围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一切工程,都必须持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还需持环保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城市建设规划部门审批,核发执照,方准施工。各地、市、县根据省人民政府颁布的《规定》,分别制定了本地区的城市建设管理细则和实施办法,坚持依法治城和依法管城,使城市规划真正起到指导建设的作用。
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实行建设项目管理,全省已形成一套管理工作程序。凡在规划区内的建设项目,先由规划管理部门选址定点,再由计划部门定项目和下达基建计划;建设单位的总体工程设计造型、色彩、层次要由规划管理部门提出具体要求,再由建筑设计单位按要求提出设计方案,经审查后正式设计;在城市规划区域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办理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城市规划区内重要工程的竣工验收,要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资料,建设工程所形成的规划、勘测、设计等技术资料,由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统一归档。
查处违章建筑,是维护《城市规划法》和实施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一环。国家《城市规划法》颁布实施后,安徽省规定:凡未取得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筑物、构筑物、其他设施;不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的建设工程位置、范围、性质、层数、标高、建筑面积和建筑造型等建筑物、构筑物;末按规定期限拆除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均为违章建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有权按法律程序下违章通知书限期或强行拆除。近年来,仅合肥、淮南、淮北三市就拆除违章建筑2010处,共29285平方米,维护了城市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各地在依法治城的过程中,都紧紧依靠立法机关。各地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要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方可上报审批;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向人民代表大会汇报工作,遇到重大疑案请求人民代表大会支持解决;省建设厅每年都邀请省人民代表大会的领导牵头组织城市规划检查组深入各地进行检查,发现实施规划中的问题,及时协调各方加以解决。
三主要城市规划简介
〔合肥市〕
民国37年(1948年)规划:旧市区面积为560公顷,开辟新市区计划扩充面积1000公顷,共计1560公顷;行政区内省行政区位于城南区,县行政区位于城区西部,省、县行政区面积占旧市区的4%;文化区设在城区东南部,面积占市区的5%;商业区为东大街、中正中路、中山中路、中山西路和德胜街、谷街、孝肃南北路、映典北路、鸿仙路等地段,占旧市区的9%;住宅区面积占旧市区的70%;道路、绿化区面积占旧市区的12%。
新市区,以淮南铁路以西、肥水以东设为工业地带;以环城河东、肥水以西为东区商业带,六合公路两旁左右发展,设西区商业带,小南门接合六公路设南区商业带;城区南郊为住宅地带;环河堤马路、河边筑环河林荫大道,城南郊设风景地带。1952年合肥市建设科绘制出老城区和火车站道路建设图和城市发展功能分区及道路示意图,尚未形成总体规划。
1956年至1967年的城市建设规划纲要:明确合肥是安徽省省会,是全省的政治和文化中心,将是一座以纺织工业为主的生产城市。1956年全市人口28.3万,其中城市人口19.7万,规划到1967年全市总人口达65万,其中城市人口55万,农业人口8.7万;市区面积1956年为14平方公里,到1967年达50.7平方公里;南淝河以东以北地区基本上为工业、仓库区;南淝河以西、以南,包括老城区为居民生活区;文化休息公园、体育公园、小游园和林荫道等公共绿地、均匀地分布在生活区;规划对道路、广场、桥梁、公共交通、住房、公共建筑、供水、排水、供电、防洪、抗震、绿化、苗圃建设等提出分年度计划和分项量化指标;对工业区发展制定了专业规划。两年后,对1956年编制的《合肥市城市建设规划纲要》进行修改和补充,明确提出发展北郊、西南郊工业区的规划,使合肥市形成以老城区为中心,向东、北、西南伸展的城市总体布局。1959年,在前几次规划的基础上,编制了《城市总体规划》,确定“整理城内、调整东郊、发展南郊、开辟北郊、美化两部”的规划方针。1963年,根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修订《城市总体规划》,压缩城市规模,同年编制了《合肥市城市建设十年规划》,指导思想是压缩城市规模。1970年,结合“四五”计划,开展编制合肥市“四五”城市规划。1973年,对“四五”城市规划进行修订,1977年再次修订。1979年合肥市将《城市总体规划》上报省人民政府转报国务院审批。1982年6月5日,国务院以(1982)国函字94号文批准了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
《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期限:近期1985年,远期2000年;城市性质定为:安徽省省会;国家重要的科教基地和建设中的铁路交通枢纽;充分利用科教基地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大力发展电子、仪表工业;在控制发展用水量大、耗能多的项目的前提下,按照规划积极发展新工业项目,相应地发展轻纺工业,增强经济实力,以满足人民生活需要。城市规模:到1985年末城市人口控制在60万人左右,到2000年,城市人口控制在100万左右。用地规模:近期规划为59.4平方公里,人均用地99平方米;远期规划为100平方公里,人均用地104.4平方米。城市总体布局保持市区“风扇”形格局,明确了工业和仓储用地,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设置,对外交通,公共建筑,公共绿地发展位置。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包括:道路桥梁、公共交通、住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防洪、抗震、环境保护等。《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于1984年荣获国家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颁发的“部级优秀设计二等奖”。
〔蚌埠市〕
民国35年(1946年)初,蚌埠市工务局,曾测绘1∶2.8万市郊全图,1∶5000和1∶1000的市街图,并在1∶5000的市街图上进行道路规划。1952年对原市区进行地图测量,完成了老市区的1∶500街道图,1953年又完成了圈堤内市区1∶2000地形图,并规划设计了市区圈堤和城市道路。1956年初,编制1956~1967年蚌埠市城市建设规划,明确西郊为发展工业区,吴家湾为水陆联运仓库区,确定了市区道路等级和红线宽度。1959年12月,完成了蚌埠市城市总体规划草案,并向上海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征询意见,于1960年3月完成总体规划修改方案。1960年至1975年,对已编的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订,调整了道路网布局,确定河北设化工区,东郊辟为机械、化工区。1978年对原城市总体规划再次进行全面修订。1982年邀请专家和科技人员进行咨询论证,1984年1月13日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当年上报省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于1985年1月31日以政函字第18号文批复,原则上同意蚌埠市总体规划。1988年至1990年,对已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再次进行调整和充实。确定蚌埠市是安徽省主要城市之一,皖东北地区商业贸易中心和交通运输枢纽,以轻纺、食品、机电工业为主综合发展的中心城市。近期规划到1995年,远期至2010年。人口规模,近期50万,远期控制在75万人以下。规划区东沿北淝河南、京沪铁路复线以东1000米;向南顺规划东圈堤至黄泥山北侧,再向东经乔徐郢、汪庙至市、县分界线;北至北淝河。总面积285平方公里,市区规划区占市区总用地的64%。
〔芜湖市〕
1951年,芜湖市人民政府对城市建设和发展提出了初步规划设想,并在大专院校协助下,进行城市地形测量。1957年着手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为满足城市总体规划的需要,1959年6月,在建设部综合勘察院的帮助下,完成了规划区的工程地质普查。1963~1965年,先后两次对城市建设规划进行修改和补充。1978年9月,市政府邀请北京大学地理系仁之教授和师生来芜湖指导工作,重新编制了芜湖市总体规划。1983年对城市总体规划再次作调整和修改,在征求省内外专家、学者和各界人士意见的基础上,经芜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通过,于1984年5月12日上报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1984年底,在编制城市规划和各项图集时,又一次进行调整、修改和完善。规划期限,近期到1985年,远期到2000年。城市规模,远期人口控制在50万人,用地规模50平方公里。城市性质定为:芜湖市是水陆交通枢纽和内外贸易港口,以轻纺工业和商业为主的城市。城市布局,因芜湖西跨长江,南越青弋江边,随着历史的演变,城址逐渐西移,再向北沿长江发展。现状为沿长江19公里,纵深2.5公里的带形城市轮廓,城市布局形成大小不等的5个组团,即以煤港为主的裕溪口区;以纸版、发电、冶炼、化工为主的大中型工业的四褐山工业区;以货运外贸港口为主的朱家桥、齐落山贸易区;芜湖市中心及近郊工业区;青弋江南岸工业区。
〔安庆市〕
民国16年至35年(1927~1946年)规划先后修订3次。民国16年(1927年)编制的《安庆省会都市计划》,在总体布局上按功能分区:工业区,因全年盛行西北风放在西门外;商业区,在沿江一带及城东新市区内;教育区,在菱湖公园附近;行政区,在菱湖南岸一带,同时考虑了公园区和居住区。此《计划》颁布实施至民国27年(1938年),因日本侵略军占领安庆,建设停止。民国35年(1946年)4月,市政建设委员会又编制《安庆市区工务建设计划》,但未实施。
建国以后,编制1950~1973年规划。为建设新城市,规划部门运用经济学观点,着力于城市功能,先后编制了《1950年营建计划》、《1958年总体规划》、《1960年总体规划修改》、《1964年总体规划修订》和《1973年初步规划》,先后修改过5次。其中1973年2月完成的《安庆市城市初步规划》,城市布局和用地选择与1960年规划变动不大。工业布局根据工业性质共分6个工业区;居住用地采取大分散、小集中、就工业区附近设置居住区,老城居住区扩大,拟建5个生活区,居住区内设中小学、医院、商业网点。
1979~1985年总体规划。70年代末,经过充分调查研究,提出总体规划方案,1982年12月市人民政府将总体规划上报省人民政府,1983年根据上报审查意见,于1985年再行修改补充,上报后同年得到批准。
总体规划期限:近期1985年,远期2000年;城市性质:以石油化工、轻纺工业为主的工贸结合城市;城市规模:近期人口发展到21万,远期30万,用地规模现状为15.26平方公里,远期达到29.9平方公里;规划范围:南至长江,北至集贤关和肖坑变电所,东至原民航机场,西至石门湖。总体布局:西北郊为石油化工区,东郊和北郊为工业区,五里庙到空军油库,为水陆联运码头作业仓库区,公共建筑和市级行政中心在老城区。
〔淮南市〕
建国前,淮南市没有城市总体规划。1957年着手进行城市规划的前期工作,先后完成了矿藏资源、工厂、人口、气象、水文地质等基础资料的调查收集工作,并根据矿区点多分散的特点,提出“星座城市”的规划设想,即城市组成为三个层次:田家庵、大通、洞山三镇连片发展为中心城,属第一层次;西部以蔡家岗为中心镇,属第二层次;其余城镇为卫星镇,属第三层次。1959年夏,编制城市规划,完成东部地区主要星城总体规划,但因没有国民经济计划作依据,确定的规模和有关指标过高,难以实施。1962年,城市规划工作在吸取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工作重点转向近期规划。“文化大革命”期间,规划陷于停顿。1977年,在同济大学、上海民用建筑设计院和省建设厅的帮助下,重新编制淮南市城市总体规划,经过论证,四易其稿,于1981年底完成编制工作并报省人民政府审批,1982年7月省人民政府批准了淮南市城市总体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期限:近期1982~1985年,远期为1986~2000年;城市性质:以煤炭工业为主的工业城市;城市规模:近期人口63万人,城市用地47.26平方公里,远期人口97万人,用地69.74平方公里;城市布局:因田家庵是全市的商业中心,洞山是政治生产指挥中心,城镇网络共分四大片,淮河南东片田家庵镇为中心镇,洞山、泉山、大通、洛河为卫星镇;西片蔡家岗为中心镇,望峰岗、李郢孜、李咀孜、毕家岗、孔集为卫星镇;淮河北东片袁庄为中心镇,潘一、潘二为卫星镇;西片张集为中心镇,谢桥、钱庙为卫星镇。
〔马鞍山市〕
1956年9月,马鞍山筹备建市期间,第一次制定城市发展规划,由于对未来的城市发展估计不足,规划线条粗,分区不明确;1957年5月,马鞍山再次编制城市发展规划,首次绘出总体规划示意图;1958年5月和11月,分别在中央、省有关部门和苏联专家指导下做出第5次规划;1959年6月,根据城市园林化和城市人民公社化等新要求,对城市规划又一次进行修订,但因受“左”的思潮影响,规划存在一定问题;1960年5月、7月、9月,在原规划的基础上,又连续作出第七、八、九次城市规划,虽然有的指标偏高,但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起到了一定的指导作用;“文化大革命”期间,规划机构被撤销,城市规划工作多年未进行;1974年6月,第10次编制城市规划,以国家正式批准的马钢“四五”发展规划为基本依据,确定城市布局和规模;1979年6月,第11次修改城市总体规划;1984年3月至6月,第12次编制城市总体规划,这次规划以《马鞍山市1982~2000年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依据,确定经济建设以钢为主,带动地方工业、郊区农业的协调发展,进一步明确了城市性质、发展方向和发展规模,选定了新的市中心区,确定了新的城市风格。
1985年6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确定城市性质为随着钢铁工业的发展,形成一个以钢铁工业为主导的多种工业结构的工业城市;规划期限:近期1990年,远期2000年;城市规模:近期人口30万人,远期人口39.25万人,市内建成区面积41~ 43平方公里;城市布局:市区以宁芜铁路为中轴,生产区和生活区沿铁路两侧平行分布,外围慈湖、采石、向山三镇鼎足而立,形成比较合理的大集中、小分散的布局;未来城市西至江边,东抵规划的宁芜铁路,北起马钢二厂区,南达望夫山一带,铁路以西为马钢保留足够的工业用地,铁路以东以雨山湖为中心由内向外发展,西部生活区与马钢厂区平行发展,以利于职工上下班。
〔铜陵市〕
铜陵市1958年至1961年多次制定城市规划。1958年上半年,国家建筑工程部规划组、安徽省建筑厅规划组和铜官山市基本建设局规划组,对铜陵地区的自然地理和经济地理分别进行了调查研究,提出近期(1958~1962年)修建区规划;1959年3月至5月,铜陵市规划组在南京工学院规划组、省建筑厅规划组和铁道部第四设计院的帮助下,在1958年规划的基础上修订出铜陵市总体规划初步方案,完成了市中心区近期建设规划和有关专业规划;1960年4月曾编制过铜陵市人民公社中心居民点(顺安地区)总体规划;1961年,编制了工业、农业、交通运输、城镇给排水等专业规划。这次规划为后来形成的城市总体规划打下了基础。“文化大革命”以后,1979年10月,1980年11月,1983年12月,先后三次对城市总体规划和各项专业规划进行论证、修订,最后完成上报手续。1984年3月9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原则批准了该规划。1985年至1987年,对城市总体规划再次进行修订。
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确定铜陵的城市性质是以有色冶金、化工、建材工业为主的工矿城市,并积极发展电子、轻纺工业;城市规模:中心市范围是以长江以东,羊山矶以北,新庙、铜官山一线以西,二冶北部岗地以南地带,包括铜陵县城关镇,现行行政区划总面积81.2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15.08平方公里,中心城市人口1982年为12.95万人,1990年为15.56万人,2000年达19.73万人。1987年修订总体规划时,全市人口规模调整为40万,中心市区人口将达到30万人,市区面积为82平方公里;城市布局:全市设谢家垄、城北、城南、横港4个工业区,4个仓库区,居住用地在市中心,重点发展城北生活区。
〔淮北市〕
淮北市从1979年开始,编制城市总体规划,1982年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开始实施。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迅猛发展,原来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有些方面已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1990年,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原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订。这次修订规划的指导思想是: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为目标,以保证全市国民经济持续、高速、协调发展为宗旨,面对现实,着眼未来,统筹兼顾,综合部署,实现经济、社会、环境三大效益的统一,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增强城市的辐射力,吸引力和综合服务能力,发挥城市在经济建设中的核心作用,努力把淮北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生活方便的现代化城市。总体规划的期限,近期为2000年,远期为2010年。规划内容分市域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
市域规划,确定的目标为:以国家和安徽省的总体发展战略为依据,充分发挥自身在能源、矿产资源和地处三省交界及陇兰欧亚大陆桥的区位优势,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注重发挥城市的中心作用,逐步形成职能明确、分工合理、层次分明、协调发展的、具有地方特色的城镇体系,到2010年力争成为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地区之一。城镇职能结构,把市域内35个城镇,按其性质划分为4个等级8种类型。城镇空间布局结构,分为:一级空间为北部城镇群,以市域中心城镇相城为核心,带动北部城镇体系的发展;二级空间为南部城镇群,以市域次中心城镇临涣、李槽坊为核心,带动南部城镇体系的发展;三级空间为以市域南北贯通线和宿永公路为轴的城镇带。
城市总体规划,确定城市性质为:淮北市是陇海兰新经济带重要城市之一,是以煤炭、电力工业为主的能源基地,轻纺、化工、建材工业协调发展的工业城市,是苏、豫、皖三省交界地区的商贸、流通中心;城市规模,近期为74万人,远期为102万人,其中北区(指相城、濉溪、青龙山、矿山集4城区)近期为42万人,远期为53万人,南区(指临涣、韩村、小湖集、李槽坊),近期为14.7万人,远期为20.4万人,其他分散城镇近期为17.5万人,远期为28.6万人;城市用地规模(指北区):规划远期为52.96平方公里,人均用地面积99.9平方米;城市规划范围:将规划区分为城市实施管理区和城市规划控制区两大范围,管理区北片有11个城镇,总面积为349平方公里,南片6个城镇总面积376平方公里;城镇布局,围绕闸河煤田南端塌陷区周围,建成相城、濉溪、青龙山、矿山集4个城镇,远期形成环绕在大面积塌陷水面——相山湖四周的城镇群(带),具有独特的布局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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