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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
安徽的农业生产资料市场,1950年前,无统一的经营机构。当时,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品种少,农业生产使用的耕畜由牙纪牙行经营;铁木制中小农具,也多是地产地销,或自产自用。化学肥料和化学农药仅作为示范使用。1950年起,全省各地供销合作社成为经营农业生产资料的统一机构。随着新型农具、新的化肥和农药购进,供销社经营的农业生产资料品种逐年增加。据1962年统计,供销社经营的农业生产资料有8种,比1950年增加60%。由于供销社无法包揽经营一切农业生产资料,因此,一部分中小农具仍在农贸市场上自由销售,耕畜也由商贩在纪行牙行上销售。对化肥、农药、农膜等重要农业生产资料,供销社始终贯彻执行计划,负责收购、调拨、销售、储存商品流通的全过程,并为合理用肥、安全用药等开展系列化服务。“文化大革命”期间,省内大部分县兴建小氮肥厂,全省化学肥料供应逐年增加;农药的供应量与库存量也有所增加,农用塑料薄膜供不应求,但中小农具和耕畜的自由市场,曾被禁止。70年代末,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各级农资经营机构为适应这一变化,根据各地的自然条件,耕作要求,适时做好农业生产资料的组织和供应,以满足市场需求。据1988年统计,全省有经营农业生产资料零售网点3369个,12218人。各级农资部门除做好正常的供应工作外,还协助农技部门培训农技人员,印发合理施用农业生产资料的宣传材料,培训农业生产资料仓储安全、商品养护等专业技术人员。为确保供应的农资商品质量,不少县级农资经营机构,专门设立了商品质量检验室,各级农资经营机构的服务质量逐年有所提高,服务范围逐年扩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