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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
废旧物资行业俗称“荒货业”。根据现存史料记载,民国初年,安徽省废金属,有手工业自收自用,或以物易物进行补偿交易。20世纪30年代始,有零星商贩走街串巷收购。之后,逐步发展为摆摊设点,坐地收购,形成坐商。民国24年(1935年),高士九在蚌埠经二路摆摊主收废铁、废铅、废锡,拥有资金100块银元,为全省较早的一家坐商。同时,经营寄售、当铺、旧衣、破布、珠宝、玉器、古玩等商贩也相继出现。民国20年,蚌埠市开办的“翠古斋”,是全省较早的一家寄售店。抗日战争期间,在日伪沦陷区,日军强迫收购废铁废铜等,以策军需。当时合肥有黑田洋行,安庆有而裕洋行。抗战胜利后,经营废旧物资和个体商贩有所发展。芜湖市北京路一带,开荒铁店的就有30多家,全市挑高箩收购废品的商贩约400人。蚌埠市有估衣摊贩265个,形成纬二路“布拉条街”。合肥市个体商贩走街串巷,用针线、饴糖等小商品,向居民换旧生活用品和废铜废铁的到处可见。 建国初期,国家委托各级合作社回收部分废金属,当时,国内有色金属产量少,国家经济建设所需的铜,主要依靠供销社从民间回收。1955年,根据商业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决定,安徽省城乡废品回收业务,统一由供销合作社负责。当时主要任务是:做好各种废品的分析排队,逐步开拓利用范围和积极开展收购工作;承担国家委托的收购计划;通过业务活动,对经营废品的小商小贩和私人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做好废品的分级分类加工挑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市场管理工作。随着国民经济发展,国家对废旧原料的需求日益增长,促进了废旧物资的回收和利用。70年代末,全省物资回收经营管理机构和设施日趋完善,专业和兼营回收网点遍布城乡,回收范围包括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造纸原料、废化工原料等12大类1000多个品种。收购数量也不断增加。回收对象除城乡居民外,还包括机关、厂矿、企事业单位。 国家为扶持废旧物资回收行业,实行“以废养废”政策,80年代始,在税收、劳保、福利等方面做了若干优惠规定,提高了行业的政治经济地位。 30多年来,经过全省废旧物资行业回收部门广大职工的努力,共收购各种废旧物资500余万吨,总值11亿多元。其中冶金原料320万吨,造纸原料110余万吨,化工原料100万吨,可炼钢270万吨、造纸70万吨。为国家节约铁矿石640万吨、焦炭煤炭320万吨、电5亿多度、烧碱纯碱30多万吨。同时在回收中还发现了大批文物。为国家经济、文化的发展作出了较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