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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
殷代末年,殷文化传播到江淮大地。寿县楚王墓出土的铁制农具,蔡候墓出土的陶、铜、骨、漆、玉器具,显示出战国时期安徽的冶炼技术和工艺制作的较高水平。鄂君启节的出土和大量郢爰、铜爰、蚁鼻钱的发现,展现了这一时期商业的繁荣景象。汉代,合肥、寿县等城市已发展成为重要都会。南朝各代均都建业,皖南宣城商业兴旺。《隋书·地理志》说宣城“川泽沃衍,有海陆之饶,珍异所聚,故商贾并凑”。唐自贞观以后,120多年间,社会承平,经济发展较快,商业进一步发达,沿江的无为军,沿淮的寿春,沿涡河的毫州,沿汴河的符离、宿州,沿江淮运河的天长,都是重要的贸易场所和货物集散地。南宋偏安江南,皖南的农业生产和商业经济得到发展。元代安徽的经济一度衰落。明王朝建立以后,对“兴王之地”的淮泅,采取减兔赋税,移民垦荒,兴修水利等积极措施,使得安徽的社会经济从困顿中复苏过来,农业生产迅速发展,人口增长很快,尤其是徽州商帮称雄于中国商界,直至清代中期。晚清时期,芜湖辟为通商口岸,外国洋货大量涌人安徽城乡市场,安徽土货贸易也迅速增长。民国初期,安徽一部分地主豪绅和官僚军阀纷纷兴办商业,一些工矿业者也纷纷抽资经商,安徽城乡商业曾一度有所发展。抗日战争爆发后,安徽农村商业状况日渐恶化。 建国初期,安徽农村以私营商业为主,商业网点很少。为了方便群众购销,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各级合作总社积极在农村发展基层供销合作社,国营商业网点下伸农村,恢复和发展集市贸易,农村市场日渐兴旺。1956年,基本上完成了对农村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任务。1958至1960年,由于受“左”的思想影响,商业网点撤并过多,商业机构和人员减少,集贸市场几乎全部关闭,商品流通不畅。1961年起,贯彻国民经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农村商业网点、人员逐年增加,集市贸易一度开放,农村市场日趋活跃。“文化大革命”期间,限制农村合作商业,不准社队和社员个人从事商业活动,集市贸易名存实亡,农村基层供销合作社由集体所有制改为全民所有制,农村由原来的多条商业流通渠道,几乎合成一条渠道,出现群众买难卖难等诸多问题。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国家实行多种经济成分、多种经营方式、多条流通渠道和少环节的商业流通体制,农村全民所有制商业、集体所有制商业和个体商业都得到较快发展,以个体商业发展最为迅速。至1988年,全省县以下农村商业机构总数为326389个,731783人,其中个体有证商业机构265193个、从业人员420678人。农村社会主要农副产品收购总量为982万吨、收购金额129亿元,商业零售额为164亿多元。均创历史最好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