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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安徽省襟江带淮,交通便利,物产丰富,为历代商贾云集之地。据考古资料记载,安徽不仅遗留有多种大量古代货币,而且是楚币“蚁鼻钱”(铜贝币)和“郢爰”(金币)的主要流通区域。一些古代铸币的遗址和遗物,如先秦时期的“鬼脸钱”铜范和“秦半两”钱范,两汉时期的“五铢”石范、新莽铸钱遗址及“大泉五十”陶范和“大布黄千”钱模等,在安徽境内多处发现和出土,说明先秦和两汉时期安徽已大量铸钱。唐宋以后,安徽更是铸钱的重要基地。贵池的梅根冶(今梅龙镇)为六朝至唐的历代铸钱之所。宋代时安徽有永丰监(今池州地区境内)、同安监(今潜山县境内)、宿松监(今宿松县境内),均为重要的铸钱基地。
清代前、中期,以徽商为代表的安徽商业非常繁盛,宝银使用很普遍。自清末以来,安徽还设有铸币机构,铸造银元、铜元,印制和发行地方纸币。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成立安徽省银元局。光绪二十四年在安庆建铸币机构,开始铸造银元和铜元,所铸银元称“安徽省造”。开铸仅1年多时间,共铸银元500万枚。光绪二十五年奉旨停铸。
安徽境内在清光绪二年就有外国银元流通。当时芜湖为全国四大米市之一,辟为通商口岸后,贸易更加繁盛。外国商人带来的银元不仅在芜湖本埠流通,而且扩散到安庆、大通等口岸及周围的县镇。光绪二十八年,安徽省铜元局成立。光绪三十一年十月,清廷下令限制各省铸造量,规定安徽日铸造量不得超过30万枚。光绪三十二年,水灾严重,皖北10多个县积水未消,安徽奏请户部暂缓停铸,获准日铸量60万枚,以资赈济。安徽铜元局开铸5年来,计铸安徽铜元4.67亿枚。由于各省滥铸铜元,数量大大超过商品流通的需要,从而引起铜元迅速贬值。安徽当十铜元与银元的比价,光绪二十八年银元一枚兑铜元80~90枚,三十二年为110枚。
光绪三十二年,安徽设裕皖官钱局,发行银元票和铜元票,即纸币。初始发行“计存钱条”,实为铜元票,每张为制钱一千文,等于当十铜元,与铜元相辅行使,计发行30万元。
民国前期,沿袭清代币制,银两、银元同时流通。民国24年(1935年)11月3日,国民政府财政部正式宣布实行“法币政策”,自此银元不再是法定通货,并逐步退出流通。
民国初期,安徽没有具有发行权的商业银行,但外省和全国有发行权的商业银行兑换券很早就有流入,与国家银行券并行流通。安徽地方银行成立于民国25年,民国35年改组为“安徽省银行”,该行在抗战爆发前的3年多时间里获准印行纸币1250万元。抗战爆发后,国家银行撤退,安徽地方银行经营范围缩小。
土地革命战争、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安徽所在的鄂豫皖苏区政府及豫皖苏、淮北、淮南和皖江根据地和解放区政权,为了战争和革命需要,从民国20年5月到新中国建立前夕,推行自己的货币,先后发行了银元券、银元、铜元、经济公社流通券(油布票)、抗币、银行币等多种货币。对于活跃革命根据地的经济,巩固政权,打破敌人封锁,排斥杂劣钞币对苏区金融市场的干扰,支持革命战争,促进革命根据地的经济建设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民国37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成立,同时发行人民币。民国38年4月,随着安徽全境的解放,人民币逐步统一城乡货币市场。
(二)
安徽金融业,据史籍记载,明嘉靖年间(1522~1566年),就有典当业出现,至清代建省后,逐渐兴盛遍及城乡,最多时多达796家。光绪二十二年统计,安徽领贴营业的当铺有113家。由于长期战乱,导致金融动荡不安,典当业几起几落,至解放前夕,全省已无典当业存在。清咸丰年间(1851~1861年),安徽出现钱庄。至光绪年间(1875~1908年),钱庄已遍及各府、州、县。抗日战争结束后,国民政府对银钱业实行限制政策,钱庄竞争不过银行,纷纷关门歇业,少数维持到解放前夕。
安徽现代银行出现于清末。至民国26年抗日战争爆发前夕,省内金融业空前兴盛,典当、钱庄、银行三业并存,遍集全省县城和较大集镇。此时金融业特别是银行业的发展呈现复杂态势,国民政府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农民银行、中央信托局、邮政储金汇业局、中央合作金库(总称“四行两局一库”)的分支机构,主宰全省金融。另有安徽官办的省、县银行,民办商业银行,外埠商业银行和邻省地方银行也来安徽设分支机构。
抗日战争和国内革命战争期间,革命根据地银行业得到发展,有力支援抗日战争和人民解放战争。1949年全省解放后,建立起中国人民银行皖北分行和皖南分行。1952年两行合并,正式成立中国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1979年后,从人民银行陆续分设出各专业银行、司。安徽金融业逐步走上现行体制。
(三)
解放前,安徽省经济落后,具有浓厚的自然经济性质,生产力水平低下。加之灾害不断,战祸频仍,人民生活十分困苦。建国前夕,全省农业总产值只有37.6亿元,其中粮食产量127.8亿斤,棉花产量34.7万担,油料产量298.6万担。工业除铜官山铜矿和淮南煤矿外,全省没有大工业,全部工业产值仅4.5亿元。交通运输业也不发达,铁路719公里,公路通车里程2088公里。总之,全省各项社会事业都很不发达。
建国后,随着生产关系的变革和大规模经济建设的进行,安徽省国民经济得到迅速恢复和很大发展。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改革开放方针政策推动下,安徽省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突飞猛进,生产、建设、流通、消费等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社会经济生活发生了深刻变化,整体经济实力明显增强。到1990年,全省国民生产总值606.5亿元,其中农业总产值173.9亿元,粮食产量2520.1万吨。
在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带动下,安徽省金融事业在建立、发展、演变中不断壮大,对全省的社会主义改造和经济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1949年到1990年间,安徽省在金融部门的支持下,进行多项工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先后兴建了梅山、佛子岭等10个大型水库和4000余个中小型水库,为农业发展奠定良好的物质基础,使安徽跨入全国农业大省行列。同时建立了煤炭、电力、冶金、机械、电子、化工、建材、纺织等行业大类,逐步形成了“两淮”煤炭、马钢、铜陵有色金属、安庆石化等重要的工业基地,使安徽成为工业门类比较齐全的省份之一。
(四)
金融是为国民经济服务的,同时金融业也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而成长壮大起来。安徽省社会主义金融业始终围绕党和国家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为经济建设提供金融服务。它的发展历史,从一个侧面反映社会主义建设的历程。安徽省金融业发展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民国38年4月,安徽全境解放后,皖北、皖南行政公署分别组建中国人民银行皖南、皖北分行,边接管境内民国政府各级金融机构,边开展建行工作和金融业务,积极响应中央实现国家财政经济状况根本好转的号召,配合有关部门稳定物价,制止通货膨胀,建立人民币市场和金融体系,改造私营银钱业,为实现安徽省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做出了积极努力。
人民银行皖南、皖北分行成立后,针对安徽省解放初期混乱的金融市场,开始着手整顿币制,稳定金融。民国38年5月发布通告,宣布人民币为本位币,老解放区发行的华中币和北海币与人民币100∶1作为辅币流通,其他各种地方货币一律用人民币兑换收回。同年11月又通告停用并收回华中、北海两种辅币。同时加强金银管理,规定银元和黄金白银,只准兑换人民币使用,禁止计价流通,由人民银行挂牌收兑,禁止黑市买卖。全省银行还通过开展存放业务,发放工商、农业贷款扩大人民币发行,支持商业部门扩大农产品收购,开展城乡物资交流,组织统一货币流通。到1949年底,除偏远山区仍存在以物易物交换方式外,人民币迅速占领城乡市场,成为全省唯一合法货币。币制的统一,维护了金融市场的稳定,抑制了通货膨胀,保障了人民生活安定。
金融的统一和稳定,为平抑市场物价奠定基础。1949年为平抑物价,遏制通货膨胀,人民银行皖南、皖北分行特别重视筹集资金发放贷款,支持工业恢复和发展生产,支持商业畅通物资交流,繁荣城乡市场,注重支持国营商业的建立和壮大。针对当时物价波动较大情况,又先后开办“折实定期储蓄”和“保本保值储蓄”,扩大信贷资金,稳定市场物价。随后银行采取回笼货币、抽紧银根和加强现金管理等措施,配合有关部门争取实现财政收支、现金收付和物资调度平衡,市场物价趋于稳定。与此同时,人民银行接管官僚资本金融业,按照华东区行制定的《华东区私营银钱业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私营银行、钱庄管理。到1951年,安徽省内所有私人钱庄都先后停歇,私营银行解放后继续营业者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和中国实业银行的3个分支机构也于1951年撤销归并人民银行。1952年9月,人民银行皖南、皖北分行正式合并成立中国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管理、经营全省金融事业。至此,安徽省各级银行协助政府实现了稳定金融、活跃城乡市场、恢复发展生产、安定社会秩序的战略目标,胜利完成了国民经济恢复任务。
1953年开始社会主义改造和经济建设,国家执行发展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积极加强、改进金融工作,为积聚社会闲散资金支持经济建设,在城市增设储蓄网点,在农村普遍组建信用合作社。城市金融重点支持国营工商业发展,壮大国营工商业经济实力,扩大购销,增加商品库存,促进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吸引私营工商业走公私合营道路。农业贷款由支持个体翻身农民转为支持农业合作社发展集体生产、兴修水利、改良农具、巩固集体经济,发放农业合作基金贷款,促进农业合作化。1955年以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农村金融处为基础,分设成立了专管农村金融的中国农业银行安徽省分行。“一五”期间安徽省经济和财政收入增加,初步显示银行对国民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在支持经济发展的同时,银行自身也得到相应发展。实行了新的信贷制度,推行8种结算方式,加速资金周转。逐步健全完善各项业务规章制度,建立起专门培养金融干部的学校。
1958年开始的第二个五年计划,掀起了大跃进高潮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安徽省银行干部被大量裁减。银行的重要规章制度被废除。对以钢铁、机械为中心的工业流动资金、商业收购贷款敞开供应,放松了管理。由于“大跃进”失误,加上连续遭受3年自然灾害,国民经济比例失调,生产持续下降,社会商品供应不足,商品销售回笼现金减少,迫使银行增加巨额货币投放。1962年安徽省人民银行积极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银行工作的集中统一,严格控制货币发行的决定》(简称银行工作六条),为国家守计划、把口子,控制货币发行,消除通货膨胀,加强现金管理和工资基金监督。同时管紧贷款,贷款主要支持工农业和短线产品生产,支持商业部门收购农副产品,严禁挪用银行贷款用于基本建设投资,以扩大商品供应,增加货币回笼。从1963年至1965年三年国民经济调整,工农业生产和社会商品零售得到恢复和增长,国民经济实现了“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目标,银行机构、人员、业务也逐步恢复和加强,金融秩序逐渐趋向正常。
“文化大革命”期间,安徽省金融业受到很大冲击,银行机构一度与财政部门合并。尽管如此,全省在岗的广大金融干部职工仍然忠于职守,坚守岗位、坚持工作,各项业务得到一定发展。城乡储蓄存款缓慢上升,商业贷款和工业贷款与当时的工农业生产和商品流通基本是适应的。1973年人民银行的分支机构与财政部门分设,1975年正式恢复银行名称,安徽省金融业重新走上稳定发展的道路。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党的工作重心的转移和经济体制不断改革,安徽省金融体制改革步子较大,金融体系发生了巨大变化。1979年8月1日,在中国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原国外业务处的基础上成立了中国银行合肥分行,成为外贸、外汇专业银行。1980年1月1日,恢复后的中国农业银行安徽省分行正式对外营业。1980年4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安徽省分公司恢复营业。1981年,安徽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成立。1985年1月,中国工商银行安徽省分行正式与人民银行分设,中国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1985年11月起,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安徽省分行信贷收支计划纳入人民银行综合信贷计划。此后又相继设立专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城市信用社、交通银行和蚌埠住房储蓄银行等金融机构,全省初步形成了一个以中央银行为领导,各专业银行为主体、其他各类金融机构并存、分工协作的新型社会主义金融组织体系。
金融改革开放完善了金融管理体系,扩大了业务领域,新的金融工具不断增加,金融服务手段不断提高,管理不断加强,服务功能不断强化。
组织存款拓宽信贷领域。积极发展储蓄业务,开办邮政储蓄,增设储蓄网点,储蓄存款迅速增长。信贷业务不断扩大,贷款由对农业、工业商业发放单一的流动资金扩展到固定资产、技术改造、科技教育等领域。
信贷资金管理由计划指标改为计划规模和资金分开,在计划规模内,专业银行资金自求平衡,中央银行不包专业银行资金,专业银行不包企业资金,初步尝试打破信贷资金管理上的“大锅饭”。提高信贷资金使用效益,对贷款实行总量控制,采取区别对待、择优扶持等一系列灵活政策,促进企业改革和经济结构的调整。
强化服务功能,一是改进结算,增加信用工具。增加了委托收款、票汇、本票结算、限额结算;成立同城票据交换所,变异地为同城清算;开办票据承兑贴现和再贴现业务,大大方便了企业,加速了资金周转。二是推进经营和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加快金融电子化建设、使用、普及,提高服务手段。三是培育建立资金和证券市场,尝试性地开办了银行间资金拆借市场,各金融机构间灵活开展资金拆借,发展信贷资金的横向融通。开办代理发行债券、股票业务,试办国库券等有价证券转让业务。金融市场的发展,对扩大筹资渠道、促进企业走向市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起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由于经验不足,在改革开放过程中,经济曾一度出现比例失调,货币发行过量,物价上涨过快等通货膨胀势头。中共中央、国务院为此采取了一系列宏观调控措施。安徽省金融系统贯彻落实中央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和深化改革的方针。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统一部署,安徽执行了“控制总量、调整结构、压缩一般、适时调节”的信贷原则,对金融机构进行了清理整顿,严肃结算纪律,规范金融行为,维护了正常的金融秩序,扭转了金融局势,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
从1949年中国人民银行皖南、皖北分行成立到1990年,安徽省金融事业得到长足发展。金融系统为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费等各个领域提供了多方面的金融服务。到1990年止,全省共有各类金融机构3850个,在编干部职工4.4万人。各项存款余额293.44亿元,各项贷款余额446.03亿元,有力地支持了安徽经济建设。工农业总产值由1949年的42亿元(农业占98.42%),发展到1990年的645.07亿元(农业占35.6%、工业占64.4%)。
安徽省社会主义金融事业走过了42年的光辉历程,金融机构从少到多、业务量由小到大,金融组织体系逐步健全,金融服务手段不断完善,成为推动全省经济建设的重要力量。42年的历程充分显示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是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杠杆。经济要健康地发展,需要良好的金融环境,金融稳健运行才能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经济和金融两者相辅相成;金融业和经济一样,要遵循客观规律办事;金融业在发展中要不断创新,但必须有科学的管理、严密的制度。展望未来,金融改革开放任重道远。金融做为调控宏观经济的重要手段之一,对国民经济建设与发展的重要作用正在得到充分发挥和重视。安徽省金融系统将继续加大改革开放力度,一方面千方百计筹集融通更多的资金,为国民经济稳定健康发展服务;另一方面,要加强对货币信贷的宏观调控,维护货币稳定,防止通货膨胀,为改革开放创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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