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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文件
安徽省人民政府文件
政秘〔93〕3号
关于撤销滁县地区设立滁州市(地级)的通知
滁县行署:
根据《国务院关于安徽省撤销滁县地区设立滁州市(地级)的批复》(国函〔1992〕201号),现通知如下:
一、撤销滁县地区和滁州市(县级),设立滁州市(地级)和滁州市琅琊区、南谯区,市人民政府驻琅琊区育新路。琅琊区辖东门、南门、西门、北门、琅琊、清流、扬子七个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驻丰乐路;南谯区辖南谯街道办事处和乌衣、沙河、章广、珠龙、大柳、黄泥岗、汪郢、腰铺、黄圩、花山、大王、城郊、施集十三个乡镇,区人民政府驻东大街。
二、将原滁县地区的天长、来安、全椒、定远、凤阳、嘉山六个县划归滁州市管辖。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并抓紧组织实施。
安徽省人民政府
一九三年一月五日
政秘〔93〕3号
关于撤销滁县地区设立滁州市(地级)的通知
滁县行署:
根据《国务院关于安徽省撤销滁县地区设立滁州市(地级)的批复》(国函〔1992〕201号),现通知如下:
一、撤销滁县地区和滁州市(县级),设立滁州市(地级)和滁州市琅琊区、南谯区,市人民政府驻琅琊区育新路。琅琊区辖东门、南门、西门、北门、琅琊、清流、扬子七个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驻丰乐路;南谯区辖南谯街道办事处和乌衣、沙河、章广、珠龙、大柳、黄泥岗、汪郢、腰铺、黄圩、花山、大王、城郊、施集十三个乡镇,区人民政府驻东大街。
二、将原滁县地区的天长、来安、全椒、定远、凤阳、嘉山六个县划归滁州市管辖。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并抓紧组织实施。
安徽省人民政府
一九三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