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新疆总队警务装备处处长上校军衔李顺义,男,1966年7月29日出生,陕西省合阳县坊镇坤龙村人,武警新疆总队警务装备处处长,正团级,上校警衔,本科学历。1981年7月在合阳县伏六乡中学初中毕业;1983年7月在合阳县坊镇中学高中毕业;1983年10月从合阳中学应征入伍;1987年10月在武警新疆总队提干,先后任排长、团司令部副连职作训参谋,1990年9月入武警指挥学院参谋系学习;1993年2月任武警新疆总队第五支队火炮中队中队长,次年3月任司令部作训股股长;年底调入武警新疆总队司令部工作,先后任总队司令部警务装备处副营职、正营职参谋,2001年12月任副处长,2004年6月由武警总部任命为武警新疆总队警务装备处处长。
李顺义离开家乡入伍二十二年来,四次荣立三等功,先后参加国家级、总部级和军级单位的军事、反恐演习五次,战备勘察活动2次和本部直升机大队的组建工作,亲自组织参加部队师、旅、团级单位的组建调整工作,积极开拓本部队武器装备建设的路子,多次受到总部和上级的肯定。在国家、军队有影响的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1篇,为《西部兵要地志概要》一书编著成员之一。现为武警新疆总队的专业骨干力量,他所带领的处连续两年被评为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