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中柱(1913—1979)原名吉承文,昌江县四更镇(今属东方县)上荣村人。1931年到广州读书,毕业后,在荣村小学任教员。1938年2月,昌江县民众抗日自卫团统率委员会成立,为此,立即从各方面搜集了20余支步枪,参加抗日游击队,并任中队长。1940年6月,任昌江县第三区长荣乡乡长。1942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1年至1943年7月,任昌江县抗日民主政府教育科员、民政科员及教育科长等职。1943年8月至1945年4月,任昌感崖联合县民主政府民政科长、一三联区区长。1946年至1949年10月,任中共昌江县委常委兼县政府民政科长、昌江县县长等职。1950年1月,任琼崖南区《前进报》社。同年8月,任陵水县法院院长兼民政科长。1951年11月,任陵水县公安局长。1952年1月,任陵水县县委常委。1954年5月,任陵水县总管会主任。同年9月,任自治州水利局科长。1958年,任中共乐东县委常委兼副县长。1963年,任自治州水电局局长,直到1977年退休。1979年12月因病去世,享年66岁。
来源:中共海南省党史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