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烈士严诗金(1943—1962),宝龙镇人。出生贫农家庭。3岁丧父,母子3人过着清贫孤苦生活。解放后念小学四年级时,因家庭缺乏劳力中途辍学务农。1960年9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7887部队。
1962年,严诗金参加中印边界自卫反击战,第一个递交决心书,争当爆破手。在请战决心书和立功计划以及入团申请书中严写有:“国家有难,理应当先”;“上级指向哪里,我就打到哪里”;“为大振国威、军威,流血牺牲我不怕”等豪言壮语。
在第一次战役中,严诗金在连长率领下,勇敢杀敌,坚守阵地,狠狠地打击向他所在阵地左翼突围的溃敌,战后受到表彰,并被团组织吸收为共青团员。紧接着在西山口南进行第二个战役时,严诗金又积极向领导请求执行尖刀兵任务时,说:“是我们穷孩子为祖国,为人民出力的时候到了!”立誓要在战斗中接受考验,争取加入中国共产党。11月17日战斗打响,敌人火力极为稠密,我尖刀兵已有几人牺牲。严诗金毫无惧色,端着机枪,冒着枪林弹雨,冲入敌阵扫射,在其他同志配合下,打败了敌人,摧毁了敌据点.